專利名稱:用于套管針組件的刺穿頂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醫(yī)用器具,諸如(但不僅限于此)與套管針組件相關聯(lián)的閉塞件,它包括一細長軸,該軸具有形成在其一端上的刺穿頂端。該刺穿頂端包括被構成為便于以一種需要在器具上施加最小的向內指向的線性推動力、但依賴于一種來回或“往復式”扭轉運動的方式在人體組織中形成一入口的一種外表面結構。該刺穿頂端的外表面結構的特征至少局部地表現(xiàn)為沿著頂端的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且具有基本采用橢圓形式的圓周結構的垂直橫截面。
已有技術的描述在醫(yī)學界中存在有專門設計用來刺穿人體組織、以便提供通向內部體腔或器官的入口的許多器具。更具體地講,在外科手術的進程中,最初的動作是在預定的外科手術位置上形成一個通向體腔的入口。在過去,此類入口是通過在體壁或外部組織上形成一較大的切口來形成的,其中該切口的尺寸將取決于外科手術的類型、并由此取決于所涉及的外科手術用器具的類型。當外科手術結束后,還要利用傳統(tǒng)的技術來縫合該大切口。然而,由于此類打開式外科手術的創(chuàng)傷實質,因而將顯著地延長病人完全痊愈所需要的時間。另外,在這種恢復過程中的疼痛和不適也是較為嚴重的問題。
鑒于上述缺點,已專門針對新的外科手術以及在支持此類手術中所采用的器具進行了多項嘗試。目前,對于打開式外科手術的一種廣泛使用的方案稱之為腹腔鏡和/或內窺鏡外科手術,其中利用適當?shù)拇檀┢骶咝纬稍S多小開口,以便提供通向目標體腔的入口。與在打開式外科手術中所需要的大切口所不同的是,這些小得多的入口有助于術后復原,并且正如所希望的,能顯著減少病人的不適。
根據(jù)所進行的內窺鏡外科手術的類型,用于形成一個或多個小入口的儀器可能會有所變化。然而,對于此類醫(yī)用刺穿器具所共同的是設有一銳利或者以其它方式所構成的刺穿頂端。例如,在內窺鏡外科手術進程中所采用的儀器統(tǒng)稱為套管針裝置或者套管針組件。在傳統(tǒng)形式中,套管針組件通常包括一套管針管或套管和一閉塞件。利用這些儀器,通過刺穿構成病人的外壁的人體組織來獲得通向體腔或器官的入口,以便可進行腹腔鏡或關節(jié)內窺鏡外科手術。用作為刺穿器具的閉塞件穿過套管或套管針管的內腔,或者定位在該內腔中。上述刺穿頂端形成在閉塞件的遠端上。將閉塞件的刺穿頂端推壓通過皮膚,直到進入體腔為止。接著,將用作為入口套管的套管針管推壓通過由閉塞件所形成的穿孔,并將閉塞件抽出,而留下作為通向目標體腔或器官的入口或通道的套管針管或套管。
在相關的內窺鏡外科手術技術中,刺穿器具可與套管針管或者外科手術用入口套管配套使用,或者可當作“獨立應用”裝置來使用,以便扎穿皮膚及其底下的人體組織,從而形成小入口,接著,將插入分離的入口套管、導管或其它外科手術用器具,使其與現(xiàn)已進入的體腔或器官相連通。
上述較為傳統(tǒng)的醫(yī)用刺穿器具通常包括一刺穿頂端,該刺穿頂端具有遠離連接于閉塞件或刺穿器具的一端上的基底間隔設置的一銳利的頭。另外,此類刺穿頂端的傳統(tǒng)結構典型地包括一錐形或多面的基本錐體形結構。如上所述,用于本文中所述類型的醫(yī)用器具的刺穿頂端的設計和結構對于有效地形成小入口是極為重要的。然而,此類刺穿頂端應以一種當閉塞件的軸或其它刺穿器具穿過人體組織時、致力于至少局部擴張或擴大入口的方式來利索有效地形成該入口。然而,在初步刺穿的過程中,因切斷或切割而給入口周圍的鄰近的人體組織帶來最低限度的損傷;以及,當使刺穿器具與目標體腔或器官直接相連通時,擴大入口等,也是同樣重要的。
因此,在醫(yī)用儀器領域中需要這樣一種刺穿器具,它可獨立使用,或者與套管針裝置或者組件、連同其它有關的元件、諸如(但不僅限于此)套管針管或者入口套管等一起配套使用。這種改進的刺穿器具應當被設計成,包括一種改進的刺穿頂端,該刺穿頂端的結構被做成便于通過扎穿體壁利索地形成一小入口。該刺穿頂端應較佳地包括一外表面、以及一極遠端或頂點,它們被協(xié)配或共同地構成為可擴大入口,并有效地分離或擴張入口附近的人體組織,于是,刺穿器具從中前進而與預定的體腔或器官相連通。另外,刺穿頂端的設計和結構應當能以上述方式形成入口,而不會在入口的形成過程中給人體組織帶來任何不必要的切割、切斷或損傷。
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適用于醫(yī)學領域中的刺穿器具,該器具可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或者也可不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其中該刺穿器具應被特別地稱之為閉塞件。無論是否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本發(fā)明的刺穿器具包括被專門設計和構成為可在病人的體壁或者外部組織中形成小入口、以便與待進行外科手術的內部體腔或器官相連通的刺穿頂端。
另外,本發(fā)明的刺穿頂端被設計和構成為,可通過以一種致力于分離和擴大所形成的入口、從而使刺穿器具從中通過而與體腔相連通的方式扎穿病人的外部人體組織或者體壁來有效地形成小入口。該刺穿頂端的設計和總體結構構造(這在下文中將作詳細介紹)能以一種對人體組織進行最小量的切割和切斷、從而將在入口的形成期間或者入口套管或其它器具從中通過期間給該入口周圍的人體組織所帶來的傷害減至最少的方式來有效地分離正被刺穿的人體組織,并給該組織至少帶來最低限度的擴張。
更具體地講,無論是與套管針組件配套使用、還是單獨使用,本發(fā)明的刺穿器具均包括一細長軸,該軸具有一體地或以其它方式固定在其一外端上的刺穿頂端。該刺穿頂端包括一體地或以其它方式牢固地固定在該軸的外端上的一基底。另外,該刺穿頂端包括被構成為形成一頂點的一極遠端。為清楚起見,術語“頂點”用于形容可從銳頭變化至可通過使自基底連續(xù)延伸至極遠端的刺穿頂端的外表面會聚所構成的尖錐點的多種不同的結構。在任何情況中,該頂點均可采用多種不同的結構,所有這些結構均尤其能便于以一種將給通過刺穿或扎破人體組織所形成的入口周圍的鄰近組織帶來的損傷減至最少的方式刺穿體壁或外部組織。
刺穿頂端的上述外表面自由上述頂點所構成的尖錐點連續(xù)延伸至位于介于刺穿頂端與刺穿器具的軸的最外端之間的一體式或以其它方式固定的接合部處、且構成該接合部的刺穿頂端的基底。另外,本發(fā)明不同實施例中的刺穿頂端的頂點可與軸的中心縱向入口的直線延伸部相重合地設置,或者可相對于刺穿器具的軸的中心縱向入口的直線延伸部側向向外間隔設置、或者設置在一偏離的略偏心位置中。
對于上述諸實施例所共同的是,刺穿頂端的外表面的形狀與極遠端或頂點結構相配,以便垂直于軸的中心縱向入口取向、且沿著刺穿頂端的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的刺穿頂端的橫截面由基本橢圓形的圓周結構所構成。
要強調的是,上述可供選擇的諸實施例的刺穿頂端的垂直橫截面不一定要包括由“真正的或精確的”橢圓所構成的圓周結構。在本發(fā)明刺穿頂端的一種或多種實施例中,其外表面包括至少最低限度地隔離的表面部分,該表面部分略微相對而置,并藉由自頂點朝著基底延伸的、呈曲線形結構的兩條細長邊緣所隔離。另外,該相對的邊緣可由切割邊緣、連同刺穿頂端的極遠端一起更特定地構成,該切割邊緣有助于初步扎穿體壁或人體組織,并有助于分離或擴張入口周圍的鄰近組織。
因此,本發(fā)明刺穿頂端的設計和結構無論是否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均包括一種外表面結構和其形狀被做成可在刺穿器具插入到病人體壁的過程中擴大和/或分離人體組織的極遠端。較佳的外表面結構以一種將在刺穿頂端、以及穿過所形成的入口的刺穿器具的軸的相鄰部分穿過期間對組織的損傷以及/或者切割或切斷減至最少的方式來刺穿所指定的人體組織。
當參考附圖及詳細說明時,本發(fā)明的上述的和其它的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將變得更加清楚。
附圖簡介為了更充分地了解本發(fā)明的實質,下面將結合附圖進行詳細地描述,其中
圖1是在套管針組件中進行實施的本發(fā)明刺穿器具的立體圖。
圖2是仍在套管針組件中進行實施的本發(fā)明刺穿器具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3是與本發(fā)明相關聯(lián)的刺穿頂端的一種實施例的局部截除的立體圖。
圖4是圖3所示實施例的頂視圖。
圖5是圖3和4所示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5A、5B、5C和5D是分別沿著線5A-5A、5B-5B、5C-5C和5D-5D剖取的剖視圖。
圖6是與本發(fā)明相關聯(lián)的刺穿頂端的另一種實施例的局部截除的立體圖。
圖7是圖6所示實施例的局部截除的頂視圖。
圖8是圖6和7所示實施例的局部截除的側視圖。
圖8A、8B、8C和8D是分別沿著線8A-8A、8B-8B、8C-8C和8D-8D剖取的剖視圖。
圖9是包括刺穿頂端及相關的軸的本發(fā)明刺穿器具的另一種較佳實施例的局部截除的頂視圖。
圖10是圖9所示實施例的側視圖。
圖11是圖10所示實施例的結構變化形式的側視圖。
圖12是圖9-11所示實施例的前端視圖。
在所有的附圖中,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零件。
較佳實施例的詳述如附圖中所示,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醫(yī)用刺穿器具,該器具可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或者也可不在套管針組件中實施,該套管針組件在圖1和2中分別用標號10和10’來表示。然而,當如此實施時,套管針組件10和10’通常包括一套管針殼體12,該殼體可包括一連接結構14,該連接結構與殼體12的內部相連通,并被構造成可與一流體(諸如二氧化碳氣體)供源相連通和/或相互連接,正如在內窺鏡外科手術中通常執(zhí)行的那樣,該流體供源用于使體腔膨脹。套管針組件10還包括一細長套管針管或套管16,該套管被設計成沿著與該套管針管或套管16相關聯(lián)的中置腔可移動地容納用標號20所表示的刺穿器具。該閉塞件或刺穿器具20具有自套管16的開口端18向外延伸的、用標號22所表示的刺穿頂端。套管針組件10和10’可具有大致相同的結構,彼此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閉塞件或刺穿器具20和20’的結構構造,具體地講,相應的刺穿頂端22和22’的結構。另外,在圖1和2所示的各實施例中,安裝套筒24固定在刺穿器具20和20’的、與刺穿頂端22和22’相對的一端上,其中該套筒24與殼體12相互連接。
圖1和2所示實施例所共有的其它結構元件為一細長軸26,該軸具有一體地或者以其它方式牢固地固定在相對應的頂端22和22’上的一遠端,以及如上所述,固定在套筒24上的另一端。雖然各刺穿器具20和20’的細長軸26和26’被主要描述成具有一種實心材料結構,但在這里要強調的是,無論是與相應的套管針組件10和10’相關聯(lián)還是單獨使用,細長軸26和26’還可具有一種終止于相應的刺穿頂端22和22’的中空細長結構,該頂端也可為中空或者至少局部中空。當如此構造時,細長軸26和26’的內部以及相對應的刺穿頂端22和22’的尺寸和結構被做成可容納由可與套管針組件10和10’相關聯(lián)、或者也可不與套管針組件10和10’相關聯(lián)的刺穿器具20和20’和/或進入套管16來進入的傳統(tǒng)的或者定制的儀器,諸如(但不僅限于此)被設計成便于體腔的視覺觀察的內窺鏡或其它照明和/或成象儀器。
請主要參閱圖1和3-5所示的實施例,本發(fā)明的刺穿器具20包括刺穿頂端22,該頂端具有一體地或以其它方式牢固地固定在細長軸26的最遠或者遠端上的底座28。刺穿頂端22的相對端終止于用標號30所表示的極遠端。另外,刺穿頂端22具有在基底28與極遠端30之間連續(xù)延伸的外表面。極遠端30可被更具體地定義為頂點32,該頂點通常被構成為采用一種鈍頭結構。然而,該頂點也可采用其它多種結構,諸如圖2所示實施例中所示的頂點32’。要強調的是,術語“頭”并不是指構成一種真正的銳頭結構。相反,頂點32和/或32’應當很鈍,以便足以消除或者顯著地減少一旦刺穿頂端穿過外部人體組織進入人體內腔而意外刺穿或扎破任何人體器官的危險。那樣,頂點30和30’可采用多種結構構造,所有這些構造均能便于頂端22和22’利索有效地穿過病人的外部體壁或人體組織,術語“頂點”、不是“頭”,用于一般且更精確地描述各種構造。另外,頂點32和32’無論其具體形狀均能被定義為各刺穿頂端22和22’的外表面的尖錐點,于是,各刺穿頂端22和22’的外表面自相應的基底28和28’延伸至極遠端30和30’并包含有該極遠端。圖1和3-5所示實施例由極遠端30,更具體地講、頂點32進一步構成,該頂點位于軸26的中心縱軸上,或者更精確地講,位于該中心縱軸的直線延伸段上。另外,該實施例包括較佳地由兩個表面部分42和44所構成的外表面40。如圖所示,這兩個表面部分42和44各具有一種略微對稱的構造,并且由兩條至少局部相對設置的曲邊46和48至少最低限度地隔離。在本發(fā)明的另一種實施例中,邊緣46和48的形狀和結構被具體地做成可構成兩條切割邊緣,并自頂點32沿著介于頂點32與基底28之間的刺穿頂端22的至少大部分長度向后朝著基底28延伸。
刺穿頂端22的另一個結構特點在于各表面部分42和44的縱向結構具有由一條合成曲線至少局部限定的一種曲線形結構。接著,當從頂點32至基底28縱向觀察時,各表面部分42和44的合成曲線形結構包括至少一個大致凹入部分49、以及一直線形或者最低限度地凸出的曲線形部分49’。結果,刺穿頂端22的外表面的總體構造及其與頂點32的協(xié)作結構有利于以一種將切割、切斷或以其它方式損傷所形成的入口周圍以及/或者與該入口相關聯(lián)的鄰近的人體組織減至最少的方式在病人的體壁上形成并接著擴大該入口,于是,刺穿頂端22以及軸26的一部分穿過該入口與目標體腔相連通。
因此,刺穿頂端的進一步的特征可在于其橫截面垂直于軸26的中心縱軸取向,并沿著刺穿頂端22的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該橫截面由基本橢圓形的結構所構成,如圖5B、5C和5D中所示的示范性的橫截面結構。通過參閱附圖,沿著假想線5A-5A剖取的、基底28的垂直橫截面結構是由采用圓形形式的圓周結構所構成的。如上所述,沿著介于頂點32與基底28之間的刺穿頂端22的大部分長度延伸的無窮多個垂直橫截面的其中任何一個的圓周結構是由基本橢圓形的結構所構成的,如圖5B、5C和5D所示。
要強調的是,圖5B-5D中所示的圓周結構僅僅是作示范用的。要承認的是,沿著刺穿頂端22的大部分長度取向的各種垂直截面的真正的圓周結構不一定要是真正的或者精確的橢圓。這是由于存在有上述隔離邊緣46和48的緣故,該隔離邊緣可被構成為用作為切割邊緣、或者也可不構成為切割邊緣,并且至少最低限度地使表面部分42與44相互隔離。因此,圖5B、5C和5D中所示的示范性的各橢圓形結構的相對兩端可略有變化,以便更精確地表示邊緣46和48的包含物。要進一步強調的是,這些邊緣自身的橫截面結構可從圖3所示的真正的切割邊緣變化至由圖5B、5C和5D所示的示范性橢圓形形狀所表示的更圓的結構。
要強調的是,本發(fā)明各實施例的結構特點能實現(xiàn)有效地刺穿外部人體組織,使刺穿頂端及相關聯(lián)的軸以一種將意外扎破內部器官的危險減至最小的方式通過那里。更具體地講,頂端22和22’以及相應的軸26和26’中的任何一個的該最初的刺穿和通過是通過在器具上僅僅施加最小量的直線向“推動”力來實現(xiàn)的。取而代之地是,刺穿是通過向裝置施加扭轉運動、較佳地來回或者“往復式扭轉”運動來實現(xiàn)的。因此,以這種方式利用各實施例、再加上設置鈍頂點32或32’,可在刺穿頂端22或22’通過外部人體組織進入到其中可能會有器官存在的體腔中之后,將意外扎破、從而危及內部器官的可能性減至最小。
請主要參閱圖2和圖6-8所示的實施例,圖中清楚地示出了該實施例的至少一個區(qū)別結構特點,即,頂點32’相對于軸26’的中心縱軸的一假象的共線延伸段以偏心或者側向間隔的方式來定位。因此,外表面40’包括兩個不對稱的表面部分42’和44’,其中表面部分42’的總體尺寸要明顯小于表面部分44’的總體尺寸。結果,基底28’具有較佳地由一長橢圓(如沿著圖8中的線8A-8A剖取的圖8A中所示)所構成的圓周結構。與圖1和3-5所示實施例相類似地是,外表面部分42’和44’各具有由包括至少一最低限度凹入的部分49”和一直線部分49’"的一縱向取向的合成曲線所構成的縱向曲線形結構。類似地,通過設置細長曲邊46’和48’,表面部分42’和44’至少最低限度地相互隔離,該細長曲邊自頂點32’朝著基底28’、并且至少沿著刺穿頂端22’的大部分長度延伸。該邊緣46’和48’可具有比圖3所示的實施例更圓或更加橫向彎曲的結構,從而提供略微“鈍”的邊緣結構46’和48’,這種結構不同于圖3所示實施例中的切割邊緣46和48。然而,圖2和6-8所示實施例的外表面40’被構成為限定一種總體外表面結構,該結構的形狀被做成可擴大或者至少局部擴張由刺穿頂端22’形成在外部體壁上的入口,同時將任何切割、切斷或損傷所形成的入口周圍的鄰近的人體組織減至最少。此類較佳的一種結構構造進一步如圖8B、8C和8D所示,該圖8B-8D示出了呈基本橢圓形的、外表面40’的橫向圓周結構。如同圖1和3-5所示的實施例一樣,圖8B、8C和8D中所示的刺穿頂端22’的垂直橫截面的示范性橢圓形結構的相對兩端通過使該相對兩端變窄而更精確地表示,以便更正確地表示邊緣46’和48’。另外,由于頂點32’側向偏離軸26’的中心縱軸,因而該頂點32’不居于中心或者與圖8A-8D中所示的橢圓形橫截面的任何一個的中心重合。相反,在圖5所示的實施例中,頂點32與軸26的中心縱軸相重合,因此,應相對于基底28的圓形橫截面(如圖8A所示)、以及圖8B-8D所示的橢圓形橫截面大致居于中心。
如圖9-1 2中所示的本發(fā)明刺穿器具的另一種較佳實施例包括包含有一細長軸62的刺穿器具60,該細長軸具有固定在軸62的遠端上并構成該遠端的刺穿頂端64。刺穿頂端64包括一基底66,在圖9-12所示的較佳實施例中,該基底沿著相對于軸62的中心縱軸68較佳地以45度的預定角度取向延伸。如圖所示,該基底66一體地或者以其它方式牢固地固定在細長軸62的外側最遠端上。刺穿頂端64的相對端終止于由標號70所表示的、更具體地講由頂點72所構成的極遠端。另外,本發(fā)明該實施例的一種特點在于頂點72與軸62的中心縱軸68、更精確地講該中心縱軸68的直線延伸段68’相重合地設置。
該較佳實施例的其它結構特點包括外表面74包括縱向延伸的曲線形外表面部分76和78。至少部分地由于基底66傾斜取向的緣故,外表面部分76和78具有不同的尺寸,這從圖10中可清楚地看到,并且盡管頂點72與中心縱軸68或者其直線延伸段68’相重合地設置,但它們是不對稱的。
請主要參閱圖10和11,尤其包括外表面部分76和78的刺穿頂端64的外表面74可構成一種至少局部凹入、凸出以及/或者合成的、縱向延伸的曲線形。結果,諸如沿著示意性的橫截面線80和82的刺穿頂端64的垂直橫截面結構包括一種基本橢圓形結構。部分80和82的這些橢圓形結構可類似于相對應的實施例的、如圖5B-5D和/或8B-8D中所示的橢圓形橫截面結構。圖9-12所示實施例的結構差異在于頂點72與軸62的縱軸68、68’相重合而不是偏離。另外,外表面部分76或78的至少其中之一的合成曲線可最好包括一種細長凹入結構,該結構自頂點70朝向基底66延伸,以有助于刺穿頂端64的刺穿能力。外表面部分74和76的其中之一或者兩者的此類凹入式結構在頂點72采用明顯不同于銳頭的一種更鈍的形狀的情況下尤為重要。
要進一步強調的是,包括外表面部分76和78的外表面74可自圖10和11所示的大幅度地變化。因此,根據(jù)外表面74的構造,諸如沿著示意線80和82剖取的無窮多個垂直截面中的任何一個將具有上述橢圓形結構。另外,圖10和11中所示的相應的橢圓形結構的中心80’和82’可沿著假象直線86以及/或者沿著假象曲線88設置。
如上所述,頂點72可略鈍而不是真正的銳頭,從而由一末端橢圓84至少局部構成。再者,至少部分地根據(jù)總體外表面結構74,中心80’和82’以及末端橢圓84的中心84’的位置可沿著直線86或者曲線88設置,同時頂點和/或末端橢圓84的中心點84’與縱軸68、68’保持重合。
自然地,如同圖1-8所示的實施例一樣,刺穿器具60可為與由標號10所表示的套管針組件結合使用的類型,該套管針組件包括如圖1和12中所示的細長套管針管。然而,該刺穿器具可適用于其它醫(yī)療過程。
還要注意的是,相對于縱軸68和68’以較佳的45度角傾斜取向的基底66構成略相似于圖8A所示實施例的一種橢圓形結構。當然,該較佳的橢圓形結構的精確形狀將根據(jù)基底66相對于縱軸68以大于或者小于45度傾角的傾斜取向而變化。
由于針對本發(fā)明的所述的較佳實施例可在細節(jié)上作出許多改進、改變和變化,因此這就意味著上述說明中的和附圖顯示的所有內容是示范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這樣,本發(fā)明的范圍應該由附后的權利要求書和它們的法定等同物確定。
現(xiàn)在,已經介紹了本發(fā)明。
權利要求
1.一種構造成與套管針管配套使用的刺穿組織用醫(yī)用器具,所述器具包括a)包括一細長軸、并包含有置于所述軸的一端處的一刺穿頂端的閉塞件,b)所述刺穿頂端包括置于所述一端處的一基底和與所述基底相間隔且向外延伸的一頂點,c)所述刺穿頂端還包括在所述基底與所述頂點之間延伸的一外表面,以及d)所述外表面的橫截面垂直于所述軸的中心縱軸取向、沿著所述刺穿頂端的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且由基本橢圓形圓周結構所構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一種沿著介于所述基底與所述頂點之間的大部分長度延伸的曲線形結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曲線形結構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底之間縱向延伸,并至少部分由沿著其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的一合成曲線構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曲線包括自所述頂點朝著所述基底向外延伸的一基本凹入的曲線部分。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各自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底之間縱向延伸的兩個表面部分,所述兩個表面部分至少最低限度地相互隔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置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之間的隔離接合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離接合部包括具有曲線形結構、且自所述頂點朝著所述基底延伸的兩條細長邊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條邊緣包括一種其形狀被做成為切割邊緣的基本凸出的結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各包括一種沿著至少大部分長度延伸的基本凹入的結構。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點與所述軸的所述中心縱軸線性重合。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基本對稱。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包括一種基本圓形的圓周結構。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點與所述軸的所述中心縱軸線性重合。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具有不同的長度。
15.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包括一種基本橢圓形的圓周結構。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相對于所述軸的所述中心縱軸以預定的角度取向來設置。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預定的角度取向為大致45度。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各自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底之間縱向延伸的兩個表面部分。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各自包括一種沿著其至少一部分長度延伸的基本凹入的結構。
20.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點置于所述外表面的尖錐點處;所述頂點相對于所述軸的所述中心縱軸線性重合地設置。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包括一種基本橢圓形的圓周結構。
22.一種刺穿組織用醫(yī)用器具,包括a)具有置于其一端處的一刺穿頂端的一細長軸,b)所述刺穿頂端包括置于所述軸的所述一端處的一基底和與所述基底相間隔且向外延伸的一頂點,c)所述刺穿頂端還包括在所述基底與所述極遠端之間延伸的一外表面,d)所述頂點與所述軸的中心縱軸的直線延伸段重合設置,以及e)所述外表面的橫截面垂直于所述軸的中心縱軸取向、沿著至少大部分的所述刺穿頂端延伸、且由基本橢圓形的圓周結構所構成。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包括一種基本圓形的圓周結構。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一種沿著位于所述基座與所述頂點之間的大部分長度縱向延伸、且包括沿著其大部分長度延伸的合成曲線的曲線形結構。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曲線包括自所述極遠端朝著所述基座向外延伸的基本凹入的曲線部分。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分別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座之間縱向延伸的至少兩個表面部分,所述兩個表面部分至少最低限度地相互隔離。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各自包括一種沿著其至少一部分的長度延伸的基本凹入的結構。
28.一種刺穿組織用醫(yī)用器具,包括a)具有置于其一端上的一刺穿頂端的一細長軸,b)所述刺穿頂端包括形成在所述一端上的一基底和與所述基底相間隔且向外延伸的一頂點,c)所述刺穿頂端還包括在所述基底與所述極遠端之間延伸的一外表面,d)所述頂點與所述軸的中心縱軸的直線延伸段重合設置,以及e)所述刺穿頂端包括一種垂直于所述軸的中心縱軸取向、且沿著其至少大部分的長度延伸的一種基本連續(xù)的橢圓形橫截面結構。
29.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包括一種基本橢圓形的圓周結構。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相對于所述軸的所述中心縱軸以大致45度的預定的角度取向設置。
31.如權利要求28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一種沿著介于所述基底與所述頂點之間的其大部分的長度延伸的曲線形結構;所述曲線形結構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底之間縱向延伸,并包括沿著其大部分的長度延伸的一合成曲線。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曲線包括沿著其至少一部分的長度、且自所述頂點朝著所述基底向外延伸的基本凹入的曲線部分。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表面包括各自在所述頂點與所述基底之間縱向延伸的兩個表面部分,所述兩個表面部分至少最低限度地相互隔離。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表面部分各自包括一種自所述極遠端朝著所述基底、且沿著至少大部分的它們相應的長度延伸的基本凹入的結構。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使用在醫(yī)學領域中的刺穿組織用器具(10),該器具包括一細長軸(26),該軸具有安裝在其一端上的刺穿頂端(22)。該刺穿頂端(22)包括自基底縱向向外且形成為頂點(32)的一基底,該頂點可由一點或者其它具體構成以便于刺穿或扎人體組織的結構所構成。該頂點(32)可與中心縱軸的直線延伸段基本對齊,或者也可自該軸的中心縱軸側向向外間隔設置、或者偏離該中心縱軸。刺穿頂端(22)還包括在頂點與基底之間連續(xù)延伸的外表面,該外表面被構成為便于以一種有利于分離組織、且將切割、切斷或以其它方式損傷入口周圍的鄰近的人體組織減至最少的方式來扎破和擴大組織。
文檔編號A61B17/34GK1441683SQ01812763
公開日2003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2001年5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0年5月16日
發(fā)明者R·H·麥克法蘭 申請人:陶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