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件的制作方法
【專利說明】行李件
[0001 ]本專利申請是申請?zhí)枮?01210148470.3、申請人為“新秀麗IP控股有限責(zé)任公司”、發(fā)明名稱為“行李箱輪子外殼”的專利申請的分案申請。
[0002]相關(guān)申請的交叉參考
[0003]本申請根據(jù)35U.S.C.§119(e),要求于2011年5月13日提交的、標(biāo)題為“行李箱輪子外殼(Luggage Wheel Housing)”的美國臨時申請N0.61/486,086的利益,該臨時申請的全部內(nèi)容由此通過參考全部包括在這里。
技術(shù)領(lǐng)域
[0004]本公開一般涉及行李箱,并且更具體地說,涉及用于行李箱的輪子外殼。
【背景技術(shù)】
[0005]行李件,如手提箱、背包及行李袋,常常由旅客用來運送物品。當(dāng)滿載時,行李件可能比較重,因而使得攜帶行李件是困難的或不希望的。為了使裝載的行李件較容易運送,行李件可以包括兩個或更多個輪子,這些輪子允許用戶按滾動方式沿支撐表面推動或拉動行李件。對于某些帶輪子的行李箱,輪子超越行李箱的至少一個外表面延伸。這樣一種延伸增大了行李箱的尺寸,這可減小用來在行李箱中存儲物品可得到的空間量,特別是對于受到尺寸限制的行李箱,如用于飛機的隨身行李箱。
【發(fā)明內(nèi)容】
[0006]這里描述的是用在行李件上的輪子外殼,所述行李件諸如手提箱、背包、行李袋等等。行李件可以包括主體,該主體限定至少一個腔室,使輪子外殼連結(jié)到主體上。
[0007]在某些實施例中,輪子外殼可以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可以在過渡區(qū)域處連結(jié)到第二部分上。第一部分包括自由端部,該自由端部遠離過渡區(qū)域。第二部分可以包括自由端部,該自由端部遠離過渡區(qū)域。第一部分的自由端部可以布置在與第二部分的自由端部不同的位置處。第一部分可以遠離過渡區(qū)域延伸到第一部分的自由端部。第二部分可以遠離過渡區(qū)域延伸到第二部分的自由端部。
[0008]在某些實施例中,第一和第二部分還可以按這樣一種方式遠離過渡區(qū)域延伸,從而第一和第二部分限定大于90°但小于140°的角。從第一部分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一表面到第二部分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一表面測量所述角。在某些實施例中,所述角可以等于或大于近似100°,但小于或等于近似120°。在另外的其它實施例中,所述角可以是近似100°。在另外一些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部分可以包括以銳角遠離所述第一部分延伸的第一段以及以銳角遠離所述第一段延伸的第二段。在這些實施例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還可以按這樣一種方式遠離過渡區(qū)域延伸,從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限定一個近似90°的角,其中,從第一部分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表面到第二部分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表面測量所述角。
[0009]在輪子外殼的某些實施例中,第一部分的所述表面是面向內(nèi)表面,并且第二部分的所述表面是面向內(nèi)表面。在輪子外殼的某些實施例中,第一部分的所述表面可以是大體平面的,并且第二部分的所述表面可以是大體平面的。在輪子外殼的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整體地形成,以限定單個連續(xù)本體。在仍然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輪子外殼的第一部分可以采取輪子外殼的下部部分或下部支腿的形式,并且第二部分可以采取輪子外殼的上部部分或上部支腿的形式。
[0010]在某些實施例中,輪子外殼還可以包括中央部分,該中央部分連結(jié)到第一和第二部分上。中央部分可以限定至少一個軸孔,該至少一個軸孔的尺寸使得在其中接納輪子的輪軸的一部分。在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中央部分可以限定凹穴或空腔,該凹穴或空腔構(gòu)造成在其中接納輪子的一部分。在又進一步的實施例中,中央部分可以包括一對圓扇形本體部分,這對圓扇形本體部分間隔開,并且由拱形本體部分連結(jié)在一起。圓扇形本體部分的每一個可以包括過渡邊緣段,該過渡邊緣段定位在第一邊緣段與第二邊緣段之間。第一邊緣段可以連結(jié)到第一部分上。第二邊緣段可以連結(jié)到第二部分上。圓扇形本體部分的每一個的角可以大于90°。圓扇形本體部分的每一個的角可以從第一邊緣段到第二邊緣段測量。
[0011]行李件可以包括主體,該主體限定至少一個腔室。主體可以包括前部外表面、后部外表面、及底部外表面,該后部外表面與前部外表面間隔開,該底部外表面在后部外表面和前部外表面之間延伸。輪子外殼可以連結(jié)到主體上,并且輪子可以可操作地連結(jié)到輪子外殼上。在某些實施例中,輪子外殼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共同地限定一槽隙,該槽隙構(gòu)造成穿過其接納輪子的一部分。
[0012]在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輪子外殼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構(gòu)造成:連結(jié)到輪子外殼上的輪子的后部邊緣近似地與行李件的主體的后部外表面對齊。在又進一步的實施例中,輪子外殼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構(gòu)造成:連結(jié)到輪子外殼上的輪子不超越行李件的主體的前部外表面或后部外表面延伸。在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輪子外殼的第一部分的表面可以鄰接行李件的主體的底部外表面的一部分,并且大體上與其相符,并且輪子外殼的第二部分的表面可以鄰接行李件的主體的后部外表面的一部分,并且大體上與其相符。在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所述輪子外殼還可以包括唇部,所述唇部從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至少一個大體橫向地延伸。所述唇部可以覆蓋所述行李件的側(cè)壁的在行李件的前部外表面和后部外表面之間延伸的一部分。
[0013]在更進一步的實施例中,行李件可以包括至少一根肩帶,該至少一根肩帶連結(jié)到主體上。在這些實施例的一些中,輪子和至少一根肩帶可以定位在行李件的主體的同一側(cè)上。
【附圖說明】
[0014]圖1表示行李件(如背包)的示意性側(cè)視圖,該行李件由用戶攜帶,并且包括輪子外殼的實施。
[0015]圖2表示行李件的部分示意側(cè)視圖,該行李件具有常規(guī)輪子外殼。
[0016]圖3表不行李件的部分不意側(cè)視圖,該行李件包括輪子外殼的實施,該輪子外殼與在圖1中表不的輪子外殼相似。
[0017]圖4表示常規(guī)輪子外殼的側(cè)視圖。
[0018]圖5表不輪子外殼的側(cè)視圖,該輪子外殼與在圖1和3中表不的輪子外殼相似。
[0019]圖6表不在圖5中表不的輪子外殼的仰視立體圖。[OO2O]圖7表不在圖5中表不的輪子外殼的俯視立體圖。
[0021 ]圖8表不在圖5中表不的輪子外殼的另一個俯視立體圖。
[0022]圖9表示輪子外殼的示意側(cè)視圖,該輪子外殼以大于90°的角連結(jié)到行李件的主體的一部分上。
[0023]圖10表示在圖9中表示的行李件的一部分的示意后視圖。
[0024]圖11表示在圖9中表示的行李件的一部分的剖視圖,該剖視圖沿在圖10中的線11-11觀看。
[0025]圖12表不輪子外殼的另一種樣式的不意側(cè)視圖。
[0026]圖13表示輪子外殼的又一種樣式的示意側(cè)視圖。
[0027]圖14表示輪子外殼的再一種樣式的示意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8]這里描述的是供手提箱、背包、行李袋或其它類型的行李箱使用的輪子外殼。輪子外殼可以包括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該支腿從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延伸。在某些實施例中,輪子外殼還可以包括中央部分,該中央部分連結(jié)到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上,并且也可以連結(jié)到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上。
[0029]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和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可以共同地限定大于90°的角。可以從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面向內(nèi)或面向外表面到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的接近其自由端部的面向內(nèi)或面向外表面測量所述角。而且,在這些面向內(nèi)或面向外表面之間測量的角可以大于90°。在某些實施例中,角可以選擇成在稍大于90°直到140°的范圍內(nèi),使角常常從100°至120°的范圍中選擇。
[0030]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和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可以接近中央部分彼此連結(jié)。在某些實施中,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和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可以形成為連續(xù)本體。輪子外殼的中央部分可以構(gòu)造成:將輪子的至少一部分接納在由中央部分限定的一空間內(nèi)。中央部分還可以限定一個或多個孔,這些孔接納輪子的軸,由此允許輪子相對于輪子外殼繞由軸限定的軸線轉(zhuǎn)動。在某些實施中,中央部分可以與下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和上部部分、突起或支腿形成為單一連續(xù)本體。
[0031]包括這里描述的輪子外殼的行李件可以具有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