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收折傘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動收折傘,特別是指一種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收折傘骨。
一般所使用的現(xiàn)有三折式收折傘,由于先天結構上的限制(如
圖1~4所示),傘骨1以一定長度設計,且傘骨所形成的點A、B、C、D必須形成一平行四邊形方可使傘骨結構完成開傘狀態(tài),但因傘骨1的定長設計,至使開傘完成時,點A、B、C、D無法在一直線上(即無法超越180度)使線段AC與線段BD中間形成間隙,當傘骨結構受外力作用時,因間隙的存在會產生一扭轉力矩,致使各樞接點容易產生破壞松動,缺少穩(wěn)定性,因而降低傘的使用壽命。
而另一現(xiàn)有傘骨結構(如圖5、6所示),傘骨1′樞接于支骨的下側位置,但開傘時點A、B、C、D仍無法在一直線上,使線段AC與線段BD間仍存在一間隙,與上述現(xiàn)有品存在同一缺點。
且前述現(xiàn)有傘于開傘時遭到逆向風襲擊時,皆無法完全防止兩傘傘尾向外翻(俗稱開傘花)時的力矩作用,致使傘骨結構遭到破壞,降低使用壽命。
綜上所述,現(xiàn)有傘因受傘骨樞接方式的先天限制,若為增加傘骨的補強結構而提高穩(wěn)定性,必增加制作成本,及結構的復雜性,鑒于上述缺點,配合成本,簡便性,實用性因素考慮,而提出一種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傘骨。
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改良現(xiàn)有傘的缺失,而提供一種由第二支骨、第一可撓性骨、彈簧、第二可撓性骨所組成一種平行四邊形配合三角形的聯(lián)動結構,其中彈簧與第二支骨為非固定式套接而可自由滑移,第一與第二可撓性骨分別樞接于彈簧兩端部,且位于第二支骨下方位置,當傘骨張開時點A、B、C、D所形成的平行四邊形雖不能在一直線上,但藉彈簧設置使點E、C、D所形成的三角形在開傘時形成一直線,而避免傘骨結構致外力破壞,增加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運用彈簧的可伸縮還原特性及彈簧可在第二支骨上可自由滑移的特點,配合上述的三角形聯(lián)動結構,完全防止開傘花的自動收折傘骨。
本實用新型再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運用彈簧的可伸縮還原特性及彈簧可在第二支骨上可自由滑移的特點,配合上述的三角形聯(lián)動結構,當收折時,可使第二可撓骨推動傘尾骨以完全收折傘布,而達自動收回傘布的自動收折傘骨。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收折傘骨,其主要由第一主骨、第二主骨、第一支骨、第二支骨,第一可撓性骨、彈簧、第二可撓性骨、傘尾骨配合中棒所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彈簧套設于第二支骨中部適當位置且可于第二支骨上自由滑移,該彈簧兩端部分別樞接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而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未與彈簧樞接的另一端亦分別樞接于第二主骨靠外側端下方適當位置與傘尾內端部位置。上述構造可大幅降低傘骨結構遭受的破壞力矩,可防止傘尾開傘花,增加兩傘的使用壽命,并能使收傘時,穩(wěn)定推動傘尾骨,使傘布完全收合。
而且,其中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的樞接位置位于第二支骨下方位置。
現(xiàn)配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詳細說明如下
圖1至6是現(xiàn)有傘骨結構平面示意圖;圖7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傘骨結構收折平面示意圖;圖8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傘骨結構半張開平面示意圖;圖9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傘骨結構完全張開的平面示意圖;
圖10是本實用新型傘骨結構受逆向風時的動作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傘骨結構使用于自動傘的實施例圖。
如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傘骨包含第一主骨1、第二主骨2、第一支骨3、第二支骨4、第一可撓性骨5、第二可撓性骨6、彈簧7、傘尾骨8,其中第一主骨1、第二主骨2、第一支骨3、第二支骨4的樞接結構因與現(xiàn)有品相同,在此不再詳述,而第一可撓性骨5的內側端部是樞接于第二主骨2靠外側端下方適當位置,其外側端部則樞接于彈簧7內側端,而彈簧7外側端樞接第二可撓性骨6的內側端部,而第二撓性骨6的外側端部則樞接于傘尾骨8的內側端部,另彈簧7以非固定方式套設于第二支骨4中間位置而可自由滑移,從而可使第一可撓性骨5、第二可撓性骨6皆位于第二支骨4下方位置,第二支骨4外端部則樞接于第二可撓性骨6與傘尾骨8樞接點9的略靠外側適當位置;藉由上述樞接方式使傘骨結構于收折時形成一個四邊形ABCD與另一個三角形CDE;而當傘骨結構于半張開狀態(tài)(如圖8所示),彈簧7已在第二支骨4中向內側滑移而將傘尾骨8與第二支骨4拉成一直線,此時點A、B、C、D已不是一種平行四邊形,而點C、D、E則已拉成近似一直線狀態(tài)使此部份形成一穩(wěn)定張開狀態(tài);而如圖9所示,當完成全張開使用狀態(tài)時第二主骨2會繼續(xù)拉動第一可撓性骨5向內側移動,此時因點C、D、E為近似一直線狀態(tài),可使第一可撓性骨5的向內斜向拉力藉彈簧7與第二支骨4的滑動套設而轉變?yōu)槠叫械诙Ч?的拉力而拉動彈簧7成伸張狀態(tài),使傘骨結構形成一完全穩(wěn)定使用狀態(tài),增加傘骨結構的使用壽命,若再加上結合傘布使用時,因傘布的張力作用,即可使第二支骨4與傘尾骨8形成一內凹外凸之完美弧形曲線。
如
圖10所示,當受逆向風外力作用時,傘尾骨8會向外翻轉使點C、D、E無法在一直線上,并使第二可撓性骨6產生向外的斜向拉力,但因彈簧7是套設在第二支骨4上,使彈簧7伸張的拉力,仍然平行于第二支骨4,不會產生對傘骨結構的破壞力矩,而當外力消失時傘尾骨8即因彈簧7的向內收縮力,恢復原開傘使用的穩(wěn)定狀態(tài)。反之收傘時彈簧7的平行張力可推動傘尾骨8完全收折。
如
圖11所示,是本實用新型提出的傘骨配合自動開傘結構使用的實施例說明圖。
權利要求1.一種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收折傘骨,其主要由第一主骨、第二主骨、第一支骨、第二支骨,第一可撓性骨、彈簧、第二可撓性骨、傘尾骨配合中棒所組合而成,其特征在于,彈簧套設于第二支骨中部適當位置且可于第二支骨上自由滑移,彈簧兩端部分別樞接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而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未與彈簧樞接的另一端亦分別樞接于第二主骨靠外側端下方適當位置及傘尾骨內端部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結構改良的三折自動收折傘骨其特征是,其中第一可撓性骨與第二可撓性骨的樞接位置位于第二支骨下方位置。
專利摘要一種三折自動收折傘骨,該傘骨是于第二支骨中間套設一可自由滑移的伸縮彈簧,其內側端樞接一第一可撓性骨,而第一可撓性骨內端樞接于第二主骨靠外側端適當位置;彈簧的外側端亦樞接一第二可撓性骨,而第二可撓性骨外端則樞接于尾骨內端部位置,而第一與第二可撓性骨皆位于第二支骨下方位置與彈簧相互樞接,這種傘骨性能穩(wěn)定,雨傘使用壽命長并有防風的功效。
文檔編號A45B19/00GK2110394SQ91232688
公開日1992年7月22日 申請日期1991年12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2月25日
發(fā)明者黃文城, 朱錦堂 申請人:黃文城, 朱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