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于2014年4月9日提交且題為“Footwear System with Removable Inserts”(代理人案號51-4034)的美國專利第14/248,431號,該申請據(jù)此通過引用以其整體并入。
背景
本實施方案總體上涉及鞋類物品,并且具體地涉及具有不同鞋底組件的鞋類物品。
鞋類物品通常包括鞋面和鞋底組件。鞋面可以由縫合(縫制)或者粘合性地結(jié)合在一起的多種材料形成,以在鞋類內(nèi)形成空間或空隙以便支撐和固定足部。鞋底組件固定至鞋面的下部部分并且通常位于足部和地面之間。在包括運動鞋風格的許多鞋類物品中,鞋底組件常常包含鞋內(nèi)底、鞋中底以及鞋外底。
概述
在一個方面中,多個鞋類物品具有第一鞋類物品,所述第一鞋類物品具有第一鞋面和第一鞋底組件。第一鞋底組件具有第一鞋底外部外觀。該多個鞋類物品還具有第二鞋類物品,所述第二鞋類物品具有第二鞋面和第二鞋底組件。第二鞋底組件具有第二鞋底外部外觀。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具有大體上相同的鞋類尺寸。另外,第一鞋底組件的第一鞋底外部外觀與第二鞋底組件的第二鞋底外部外觀大體上相同。然而,第一鞋底組件不同于第二鞋底組件。
在另一方面中,多個鞋類物品具有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所述第一鞋類物品具有第一外部外觀,所述第二鞋類物品具有第二外部外觀。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具有大體上相同的鞋類尺寸。第一鞋類物品的第一外部外觀與第二鞋類物品的第二外部外觀大體上相同。第一鞋類物品的第一鞋底組件不同于第二鞋類物品的第二鞋底組件。
在另一方面中,多個鞋類物品具有第一鞋類物品,所述第一鞋類物品具有第一鞋面和第一鞋底組件。第一鞋底組件具有第一鞋底外部外觀。該多個鞋類物品還包括第二鞋類物品,所述第二鞋類物品具有第二鞋面和第二鞋底組件。第二鞋底組件具有第二鞋底外部外觀。第二鞋底組件包括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和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具有大體上相同的鞋類尺寸。第一鞋底組件的第一鞋底外部外觀與第二鞋類物品的第二鞋底外部外觀大體上相同。第二鞋類物品還具有不具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第一構(gòu)型。第二鞋類物品還具有第二構(gòu)型,在第二構(gòu)型中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插入在第二鞋類物品中。第一鞋類物品具有第一內(nèi)部空腔,所述第一內(nèi)部空腔具有第一內(nèi)部容積。第二鞋類物品具有第二內(nèi)部空腔。當?shù)诙愇锲烦实谝粯?gòu)型時,第二內(nèi)部空腔具有第二內(nèi)部容積。當?shù)诙愇锲烦实诙?gòu)型時,第二內(nèi)部空腔還具有第三內(nèi)部容積。第一內(nèi)部容積和第三內(nèi)部容積比第一內(nèi)部容積和第二內(nèi)部容積更類似。
在查閱以下圖和詳細描述后,實施方案的其它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將是明顯的或?qū)⒆兊妹黠@。意圖是,所有這樣的另外的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包括在該描述和該概述內(nèi)、在實施方案的范圍內(nèi)并且由以下權利要求來保護。
附圖簡述
參考以下的附圖和描述,可以更好地理解實施方案。圖中的部件不一定是按比例的,而是將重點放在圖示實施方案的原理上。此外,在圖中,貫穿不同的視圖,相似的參考數(shù)字指示對應的部分。
圖1是具有第一物品和第一互補的物品的第一對以及具有第二物品和第二互補的物品的第二對的實施方案的等軸側(cè)視圖。
圖2-3是具有第一物品和第一互補的物品的第一對以及具有第二物品和第二互補的物品的第二對的實施方案的等軸側(cè)視圖。圖2示出了圖1中的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的外觀。
圖4是第一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的分解視圖,示出了第一鞋底組件的各種部分。
圖5是第二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的分解視圖,示出了第二鞋底組件的各種部分。
圖6是圖1中的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的等軸側(cè)視圖,具有該鞋類物品的另外的橫截面視圖。
圖7-8是在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的內(nèi)部空腔的實施方案的后部分中的橫截面視圖。
圖9-10是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的內(nèi)部空腔的實施方案的縱向的橫截面視圖。
圖11是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實施方案的俯視圖。
圖12是圖11中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實施方案的仰視圖。
圖13是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另一個實施方案的仰視圖。
圖14是第二鞋類物品的實施方案和圖11-13中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實施方案的等軸側(cè)視圖。
圖15-16是在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的內(nèi)部空腔的實施方案的后部分中的橫截面視圖,該第二鞋類物品具有插入到第二鞋類物品中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實施方案。
圖17-18是第一鞋類物品和第二鞋類物品的內(nèi)部空腔的實施方案的縱向的橫截面視圖,該第二鞋類物品具有插入到第二鞋類物品中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實施方案。
詳述
鞋類物品和“互補的”鞋類物品指的是在材料、設計、尺寸、顏色方案、徽標、緊固系統(tǒng)等等方面大體上類似的匹配的一對鞋類物品,并且其中該對匹配的鞋類物品中的一個意圖穿在人的兩只腳中的一個上并且符合人的兩只腳中的一個并且該對匹配的鞋類物品中的另一個意圖穿在人的剩余的腳上并且符合人的剩余的腳。例如,如果鞋類物品穿在人的左腳上并且構(gòu)造成合乎人的左腳,那么互補的物品穿在右腳上并且構(gòu)造成合乎右腳?;パa的物品是物品的“鏡像”。
鞋類物品,還簡單地稱為物品,通常被制成適合各種尺寸的腳。在所示出的實施方案中,多種物品被構(gòu)造有相同的鞋類尺寸。在不同的實施方案中,物品可以被構(gòu)造有任何鞋類尺寸,包括本領域已知的用于鞋類的任何常規(guī)的尺寸。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類物品可以被設計成適合兒童的腳。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鞋類物品可以被設計成適合成人。在還有的其它實施方案中,鞋類物品可以被設計成適合男人或女人。
圖1圖示了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的等軸側(cè)視圖。雖然該實施方案描述了作為運動型鞋類物品被構(gòu)造的物品,但是在其它實施方案中,該物品可以被構(gòu)造為各種其它種類的鞋類,包括但不限于:登山靴、英式足球鞋、美式足球鞋、膠底運動鞋、跑步鞋、交叉訓練鞋、橄欖球鞋、籃球鞋、棒球鞋以及其它種類的鞋。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物品可以被構(gòu)造為各種種類的非運動型有關的鞋類,包括但不限于:拖鞋、涼鞋、高跟鞋類、平跟便鞋(loafer)以及任何其它種類的鞋類。
如在圖1-2中所看到的,第一對物品100包括第一物品110和第一互補的物品150。第一物品110包括附接有第一鞋底組件130的第一鞋面120。第一鞋面120可以通過縫合、粘合性地(例如膠合)、粘接、熔化、或其組合附接至第一鞋底組件130。
在不同的實施方案中,用于構(gòu)建鞋面的材料可以變化。鞋面的一些實施方案包括皮革、合成的材料(例如塑料或合成的皮革)、網(wǎng)狀物、或其組合。在圖1中,第一鞋面120包括皮革和其它合成的材料。
第一鞋面120還包括接納足部的第一開口121以及可以用于調(diào)整第一開口121的尺寸的第一緊固系統(tǒng)122。緊固系統(tǒng)的一些實施方案可以包括鉤和環(huán)系統(tǒng)(例如,維可牢(Velcro))、彈性構(gòu)件、或其組合。在圖1的實施方案中,第一緊固系統(tǒng)122包括穿過第一鞋面120的孔的鞋帶。
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包括附接至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的第一互補的鞋面160。第一互補的鞋面160可以通過縫合、粘合性地(例如膠合)、粘接、熔化、或其組合附接至第一鞋底組件170。第一互補的鞋面160還包括接納足部的第一互補的開口161和第一互補的緊固系統(tǒng)162。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互補的物品150的材料、設計、徽標、顏色方案、尺寸、形狀等等可以與第一物品110大體上類似。當然,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可以在材料、設計、徽標、顏色方案、尺寸、形狀等等中的至少一者中不同于第一物品110。例如,在一些其它實施方案中,第一物品110和第一互補的物品150中的每一個可以被構(gòu)造有不同的圖形標記或其它標記。
第一物品110和第一互補的物品150之間的至少一個差異是其不意圖穿在人的相同的腳上。而是,第一物品110穿在人的兩只腳中的一個上并且符合人的兩只腳中的一個,并且第一互補的物品150穿在人的剩余的腳上。例如,第一物品110可以被構(gòu)造成穿著在穿用者的左腳上,而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可以被構(gòu)造成穿著在穿用者的右腳上。
圖1-2還圖示了具有第二物品210和第二互補的物品250的第二對物品200。第二物品包括附接至第二鞋底組件230的第二鞋面220。第二鞋面220可以通過縫合、粘合性地(例如膠合)、粘接、熔化、或其組合附接至第二鞋底組件230。第二鞋面220還包括接納足部的第二開口221和第二緊固系統(tǒng)222。
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包括附接至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的第二互補的鞋面260。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可以通過縫合、粘合性地(例如膠合)、粘接、熔化、或其組合附接至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第二互補的鞋面260還包括接納足部的第二互補的開口261和第二互補的緊固系統(tǒng)26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互補的物品250的材料、設計、徽標、顏色方案等等可以與第二物品210大體上類似。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可以在至少一些方面中不同于第二物品210。
第二物品210和第二互補的物品250之間的至少一個差異是,它們不意圖穿在人的相同的腳上。例如,第二物品210可以被構(gòu)造成穿著在穿用者的左腳上,而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可以被構(gòu)造成穿著在穿用者的右腳上。
為了清楚的目的,術語鞋類物品的“外觀”指的是當觀察者(例如物品的穿用者或使用者)看鞋類物品時,可以獲得的關于鞋類物品的視覺信息。鞋類物品的外觀因此可以包括當查看物品時是明顯的鞋類物品的多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空間的和/或結(jié)構(gòu)的特征(例如幾何結(jié)構(gòu)和/或尺寸)、設計特征(例如顏色、徽標、以及其它設計元素)。相比之下,鞋類物品的一些特征不可以通過查看物品來容易地確定,包括例如物品的重量和/或材料構(gòu)成。此外,用于鞋類物品的術語“外部外觀”貫穿該詳述被使用來指鞋類物品的外部部分的外觀。在一些情況下,術語外部外觀可以分別地應用于物品的不同的部件,例如鞋面和/或鞋底組件。此外,外部外觀可以不包括鞋類物品的內(nèi)部表面和/或內(nèi)部特征的外觀,包括當鞋類物品被穿用時可以與足部或襪子接觸的表面。
在該詳述的其余部分中,兩個或更多個物品的部件(例如鞋底組件)的外部外觀可以被比較。因此,通過上文給出的定義應當理解,當兩個部件被認為具有類似的或相同的外部外觀時,這意味著該部件共享類似的(或相同的)幾何結(jié)構(gòu)、尺寸、設計(例如顏色、圖像、徽標或其它標記)、以及表面結(jié)構(gòu)(例如,修飾、網(wǎng)狀物區(qū)域、鞋帶、帶條等等)。此外,對于使用者可能難以區(qū)分具有類似的或相同的外部外觀的兩個部件。然而,如下文還討論的,雖然兩個部件共享常用外部外觀,但是它們可以在結(jié)構(gòu)、材料和/或內(nèi)部外觀上是不相同的。例如,一些對物品可以具有帶有類似的外部外觀的鞋底組件,但這些鞋底組件可以具有大體上不同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
參考圖2-3,第一物品110包括各種外部部分,例如第一外部鞋面部分141和第一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42。第一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42包括第一外部側(cè)壁部分145和第一外部鞋外底部分143。同樣地,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包括各種外部部分,例如第一互補的外部鞋面部分181和第一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82。第一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82包括第一互補的外部側(cè)壁部分185和第一互補的外部鞋外底部分183。當?shù)谝粚ξ锲?00被穿用時,兩個物品的這些外部部分對于穿用者或其它人可以是可見的。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物品110和第一互補的物品150中的一些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外部鞋面部分141的外部外觀和第一互補的外部鞋面部分181的外部外觀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然而,在其它情況下,這些外部鞋面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是不同的。這樣的差異可以包括例如形狀、尺寸、顏色、設計和/或表面紋理的差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42和第一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82的外部外觀還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然而,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這些外部鞋底組件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在形狀、尺寸、顏色、設計、表面紋理和/或其它特征方面是大體上不同的。
圖2-3還圖示第二物品210,該第二物品210具有各種外部部分,例如第二外部鞋面部分241和第二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42。第二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42包括第二外部側(cè)壁表面245和第二外部鞋外底部分243。同樣地,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包括各種外部部分,例如第二互補的外部鞋面部分281和第二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82。第二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82包括第二互補的外部側(cè)壁表面285和第二互補的外部鞋外底部分283。當?shù)诙ξ锲?00被穿用時,兩個物品的這些外部部分對于穿用者或其它人可以是可見的。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物品210和第二互補的物品250中的一些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例如,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外部鞋面部分241的外部外觀和第二互補的外部鞋面部分281的外部外觀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然而,在其它情況下,這些外部鞋面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是不同的。這樣的差異可以包括例如形狀、尺寸、顏色、設計和/或表面紋理的差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42和第二互補的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82的外部外觀還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然而,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這些外部鞋底組件部分的外部外觀可以在形狀、尺寸、顏色、設計、表面紋理和/或其它特征方面是大體上不同的。
實施方案可以包括允許使用者在具有不同的性能或?qū)嵱眯再|(zhì)(例如緩沖性質(zhì)、穩(wěn)定性性質(zhì)等等)的物品之間選擇的設置,其中物品共享常用的外部外觀。如在圖1中所看到的,在至少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可以具有大體上類似的或甚至可能相同的外部外觀。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例如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可以具有帶有大體上類似的外部外觀的鞋面。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可以具有帶有大體上類似的外部外觀的鞋底組件。在下文討論的和在圖中示出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中的物品看起來對于其鞋面和鞋底組件而言具有類似的或大體上相同的外部外觀。然而,應當理解,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鞋面外部外觀可以是大體上不同的。例如,在其它實施方案中,具有擁有類似的外部外觀的鞋底的成對的物品可以具有在顏色、修飾設計和/或材料構(gòu)成方面不同的鞋面。
再次參考圖2,為了比較的目的,第一外部鞋底組件部分142的外部外觀被表示為第一鞋底外部外觀147,而第二外部鞋底組件部分242的外部外觀被表示為第二鞋底外部外觀247。為了說明的目的,第一鞋底外部外觀147和第二鞋底外部外觀在圖2-3中用深色的陰影來表示。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第一鞋底外部外觀147和第二鞋底外部外觀247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換句話說,當分別從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外部查看時,第一鞋底組件130和第二鞋底組件230看起來類似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因此,觀察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人可能得出推斷,這些物品的鞋底是類似的或可能甚至是相同的。
在一些但不是所有的實施方案中,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的鞋面還可以具有類似的外部外觀。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外部鞋面部分141的外部外觀被表示為第一鞋面外部外觀149,而第二外部鞋面部分241的外部外觀被表示為第二鞋面外部外觀249。為了說明的目的,第一鞋面外部外觀149和第二鞋面外部外觀在圖2-3中用淺色的陰影來表示。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第一鞋面外部外觀149和第二鞋面外部外觀249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換句話說,當分別從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外部查看時,第一鞋面120和第二鞋面220看起來類似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因此,觀察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人可能得出推斷,這些物品的鞋面是類似的或可能甚至是相同的。
第一物品110的第一鞋面外部外觀149和第一鞋底外部外觀147可以共同地包括用于第一物品110的第一外部外觀140。換句話說,第一外部外觀140與第一物品110的整體的可見的部分相關聯(lián)。同樣地,第二物品210的第二鞋面外部外觀249和第二鞋底外部外觀247可以共同地包括用于第二物品210的第二外部外觀240。換句話說,第二外部外觀240與第二物品210的整體的可見的部分相關聯(lián)。此外,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第一外部外觀140和第二外部外觀240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
以類似的方式,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可以具有第一互補的外部外觀180并且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可以具有第二互補的外部外觀280。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第一互補的外部外觀180和第二互補的外部外觀280可以是類似的或甚至大體上相同的。
雖然在圖1中討論和示出的物品可以具有大體上類似的外部外觀,但是在至少一些實施方案中不同的物品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可以變化。特定地,如下文所討論,在至少一些實施方案中,具有大體上相同的外部外觀的兩個物品可以具有在結(jié)構(gòu)和/或材料構(gòu)成上不同的鞋底組件。
圖4-5圖示物品的鞋底組件的實施方案的分解視圖。鞋底組件可以包括數(shù)個層狀部分,包括鞋外底、鞋內(nèi)底以及鞋中底。鞋外底的一些實施方案包括橡膠、塑料、金屬、或其組合。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鞋外底表面包括伸出部(例如,防滑部(cleat))。在還有的其它實施方案中,鞋外底表面包括用于和螺紋延伸部(例如,防滑部)一起使用的內(nèi)部螺紋。鞋外底、鞋中底、和鞋內(nèi)底的一些實施方案可以包括意圖支撐足部的橡膠、泡沫橡膠、編織的織物、或其組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鞋底組件的層狀部分被粘合性地(例如膠合)、粘接、熔化、或其組合地連接或附接。
圖4圖示第一物品110的第一鞋底組件130的實施方案的分解視圖。第一鞋底組件130可以包括數(shù)個層狀部分、例如第一鞋外底131、第一鞋中底135、以及第一鞋內(nèi)底134。如在圖4中所看到的,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鞋中底135可以還包括第一鞋中底層132和第二鞋中底層133。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鞋中底層132和第二鞋中底層133可以包括具有不同材料特性(例如緩沖和/或支撐)的不同材料。當然,在其它實施方案中,還可以使用包括材料的單片部分(single monolithic portion)的鞋中底。
第一互補的物品150包括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在圖6中示出)。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還可以具有數(shù)個層狀部分,包括第一互補的鞋外底171、第一互補的鞋中底175、以及第一互補的鞋內(nèi)底174。如在圖6中所看到的,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互補的鞋中底175可以還包括第一鞋中底層172和第二鞋中底層173。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在層的順序和數(shù)目、材料、設計、徽標、顏色方案、尺寸等等方面與第一鞋底組件130大體上是類似的,如果不是相同的話。一種差異是,第一鞋底組件130和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不意圖穿在人的相同的腳上。例如,如果第一鞋底組件130被設計成且意圖支撐人的左腳,那么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被設計成且意圖支撐該人的右腳。
第一鞋底組件130的數(shù)個層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一鞋底組件130的整體可以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在這樣的實施方案中,如果第一鞋外底131、第一鞋中底135、或第一鞋內(nèi)底134中的任一個從第一物品110中被移除,則第一物品110被破壞,并且不可合適地用作鞋類物品。以類似的方式,第一互補的鞋底組件170的層(第一互補的鞋外底171、第一互補的鞋中底175、或第一互補的鞋內(nèi)底174)也可以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
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第一鞋外底131和第一鞋中底135可以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而第一鞋內(nèi)底134可以不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在這樣的實施方案中,第一鞋內(nèi)底134可以永久地附接至鞋中底133的頂部表面或可以不永久地附接至鞋中底133的頂部表面。類似地,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第一互補的鞋內(nèi)底174可以或可以不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
圖5圖示第二物品210的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實施方案的分解視圖。第二鞋底組件230具有附接至第二鞋外底231的頂部表面的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通常地固定在相對于第二鞋面220的合適的位置。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是可破壞地可移除的,使得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不可以在不破壞第二物品210的情況下從第二物品210移除。
在不同的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的結(jié)構(gòu)性質(zhì)和/或材料構(gòu)成可以變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具有對鞋中底來說常見的結(jié)構(gòu)性質(zhì)。在其它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具有對鞋外底來說常見的結(jié)構(gòu)性質(zhì)。此外,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具有鞋中底和鞋外底兩者的結(jié)構(gòu)性質(zhì)。因此,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構(gòu)造成提供支撐、緩沖、能量回饋(energy return)以及其它性質(zhì)。為了實現(xiàn)期望的結(jié)構(gòu)性質(zhì),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由用于制作鞋底結(jié)構(gòu)的本領域已知的任何材料制成,包括用于鞋中底和鞋外底的材料。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由增強緩沖和支撐的泡沫材料制成。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第二鞋面220靠近與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接觸的位置終止。在其它實施方案中,例如在圖6中所示出的,第二鞋面220遍及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的頂部表面是連續(xù)的。在其它實施方案中,織物的層可以附接至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的頂部表面。
雖然在圖5中未示出,第二鞋底組件230還可以包括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特別地,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構(gòu)造成接納提供另外的支撐、緩沖和/或其它增強性能的特征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為了更好地表征第一鞋底組件130和第二鞋底組件230之間的區(qū)別,圖1-10圖示第二物品210的第一構(gòu)型,其中沒有任何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存在??梢耘c第二鞋底組件230一起使用的各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細節(jié)在下文中被討論并且在圖11-18中被示出。此外,其中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插入在第二物品210中的第二物品210的第二構(gòu)型在下文中被討論并且在圖15-18中被具體地示出。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包括用于接納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設置。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可以構(gòu)造有凹槽部分237。凹槽部分237可以包括在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的最接近第二鞋面220的部分內(nèi)的挖空的凹槽或凹進部分。如在下文更詳細地討論的,凹槽部分237可以被設定尺寸和成形為精確地適合可移除的鞋底單元,該鞋底單元可以插入到第二物品210中以便增強第二物品210的支撐、緩沖、能量回饋和/或其它特征。
第二互補的物品250包括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如在圖6中所看到,稍后討論)。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包括第二互補的鞋外底表面271和第二互補的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72。在一些實施方案中(未示出),第二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72可以包括第二互補的鞋中底273。
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在鞋外底、材料、設計、徽標、顏色方案、尺寸等等方面與第二鞋底組件230大體上是類似的,如果不是相同的話。一種差異是,第二鞋底組件230和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不意圖穿在人的相同的腳上。例如,如果第二鞋底組件230被設計成且意圖支撐人的左腳,那么第二互補的鞋底組件270被設計成且意圖支撐該人的右腳。
圖6圖示了如在圖1中所示出的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該第一對物品100和第二對物品200具有在第一物品110、第一互補的物品150、第二物品210、以及第二互補的物品250的后部分中的另外的橫截面視圖。如在圖6中清楚地示出的,雖然這些物品具有大體上類似的外部外觀,但是其對應的鞋底組件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可以不同。例如,圖6清楚地示出第一內(nèi)部空腔710和第一互補的內(nèi)部空腔750的內(nèi)部容積可以如何分別地比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和第二互補的內(nèi)部空腔850的內(nèi)部容積大體上要小一些。應當理解,第二物品210和第二互補的物品250以其中對應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已經(jīng)被移除的第一構(gòu)型被示出。
圖7-8為了進一步比較這些物品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的目的,圖示了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后橫截面視圖(類似于圖6)。圖9-10圖示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縱向的橫截面視圖。
參考圖7-10,應當理解,在此情況下,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被設計成不僅僅適合相同的腳(例如,人的左腳),而且適合相同的尺寸的腳。具體地,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可以被構(gòu)造有大體上類似的鞋類尺寸。因此,這些物品的外部尺寸可以是類似的。例如,第一物品110具有寬度W1和長度L1(見圖7-8),而第二物品210具有寬度W2和長度L2(見圖9-10)。在該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寬度W1與寬度W2是大體上相等的,而長度L1與長度L2是大體上相等的。另外,第一物品110具有近似的高度H1,而第二物品210具有近似的高度H2(見圖9-10)。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高度H1和高度H2可以是大體上類似的。
雖然第一鞋底組件130和第二鞋底組件170可以具有類似的橫向尺寸和縱向尺寸,但是當?shù)诙捉M件170未被構(gòu)造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時,它們可以具有不同的厚度。特別地,當?shù)诙锲?10處在第一構(gòu)型(沒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時,第一鞋底組件130可以比第一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厚。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包括相對于第一鞋面120全部固定在合適的位置中的各種部件的第一鞋底組件130在第一鞋底結(jié)構(gòu)130的中心區(qū)298處具有近似的厚度T1。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是相對于第二鞋面220固定在合適位置中的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唯一部分的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在第二鞋底結(jié)構(gòu)230的中心區(qū)299處具有近似的厚度T2。如通過比較圖7-8清楚地看到的,在示例性實施方案中,厚度T1大體上大于厚度T2。對應地,如在圖9-10中所示出的,當相比于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的內(nèi)部高度H6時,第一鞋底組件130的該增加的厚度導致第一內(nèi)部空腔710的減小的內(nèi)部高度H3。此處,第一內(nèi)部空腔710的內(nèi)部高度H3在第一鞋面120的鞋面外周288和第一鞋內(nèi)底134之間來測量,而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的內(nèi)部高度H6在第二鞋面220的鞋面外周289和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的最底部部分291之間來測量。當相比于第一內(nèi)部空腔710的內(nèi)部容積時,對于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該布置產(chǎn)生增加的內(nèi)部容積和橫截面積。
如先前所討論,第二對物品200可以構(gòu)造成接納一個或更多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如貫穿該詳述和在權利要求中所使用的,術語“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指的是可以插入到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并且從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移除,而不損壞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或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的鞋底組件的部分??梢瞥男讍卧梢圆⑷胄械住⑿瑑?nèi)底和/或鞋中底和鞋內(nèi)底的組合。特別地,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可以被構(gòu)造有典型地與鞋中底和/或與鞋內(nèi)底相關聯(lián)的性能性質(zhì)和/或結(jié)構(gòu)特征。
圖11-13圖示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實施方案。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包括泡沫橡膠、織物層、塑料、或意圖提供緩沖和支撐的其它材料?;パa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未示出)在材料、設計、尺寸、顏色方案等等方面與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大體上類似。一種差異是,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和互補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不意圖適合人的相同的腳。例如,如果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被設計成和意圖支撐人的左腳,那么互補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被設計成和意圖支撐該人的右腳。
圖11圖示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俯視圖??梢瞥男讍卧ň哂性谂菽鹉z的頂部表面上的織物層239的泡沫橡膠。在一些情況下,織物層239可以允許改進的舒適性和/或足部(或襪子)和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9的頂部之間的附著摩擦力。圖12是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仰視圖。接近足部的“球形部位”的在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凹進部中的另外的緩沖元件301為足部的前部分提供軟的緩沖。軟的塑料層302對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提供更堅固的支撐。剛性塑料層303對足部提供另外的支撐區(qū)。
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構(gòu)造成穩(wěn)固地安裝在第二物品210的凹槽部分237內(nèi)。當插入到凹槽部分237中時,取決于所選擇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實施方案,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意圖對人的足部提供各種水平的支撐。類似地,互補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未示出)構(gòu)造成穩(wěn)固地安裝在第二互補的物品250的凹槽部分(未示出)內(nèi)。
圖13圖示可移除的鞋底單元338的另一個實施方案的仰視圖。在圖11中示出的實施方案自始至終包括泡沫橡膠材料。然而,俯視圖(未示出)具有如在圖11中所示出的類似的設計和類似的織物層。
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當與固定的鞋底結(jié)構(gòu)232裝配時,上文描述的鞋底單元的結(jié)構(gòu)和/或材料特性的差異可以賦予第二物品210不同的性能特性。例如,在圖11-12中示出的具有另外的支撐元件的實施方案可以幫助具有內(nèi)旋問題(例如過度內(nèi)旋或內(nèi)旋不足)的跑步者。在圖13中示出的自始至終包括一致材料的實施方案可以為喜歡行走的人提供基本的緩沖。
圖14是第二物品210、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以及可移除的鞋底單元338的等軸側(cè)視圖。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凹槽部分237(見圖5)可操作地接納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各種實施方案。然而,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特定地制作成用于第二物品的特定的尺寸。例如,為了適合“尺寸9”的腳制成的第二物品需要也為了適合尺寸9的腳制成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換句話說,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應當適合凹槽部分的尺寸并且符合凹槽部分的尺寸,使得不需要對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改變。為了清楚,凹槽部分(例如凹槽部分237)可操作地每次接納僅一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因此,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和可移除的鞋底單元338提供一對可互換的插入物。
圖15-18圖示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以及插入到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凹槽部分237中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橫截面。
如通過比較圖16和圖18與圖8和圖19所看到的,第二物品210的內(nèi)部尺寸在不具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第一構(gòu)型(圖8和圖10)和具有所插入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的第二構(gòu)型(圖16和18)之間變化。具體地,在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在合適的位置中的情況下,現(xiàn)在第二物品210具有減小的第二內(nèi)部空腔805。該減小的第二內(nèi)部空腔805具有比第二內(nèi)部空腔810更小的內(nèi)部容積和更小的橫截面積。換句話說,第二物品210的內(nèi)部空腔的內(nèi)部容積和橫截面積當添加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時,減小。此外,從圖中清楚的是,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的內(nèi)部容積和橫截面積當?shù)诙锲?10呈第二構(gòu)型(即,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被插入)時比當?shù)诙锲?10呈第一構(gòu)型(即,在第二物品210內(nèi)沒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時更類似。以類似的方式,當互補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插入到第二互補的物品250中時,第二互補的物品250的內(nèi)部容積還可以減小。
參考圖15-16,在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插入到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凹槽部分237中的情況下,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厚度從第二鞋底厚度T2(在圖8中示出)增加至第三鞋底厚度T3(在圖16中示出)。此外,第二鞋底組件230的厚度當?shù)诙锲?10呈第二構(gòu)型時比當?shù)诙锲?10呈第一構(gòu)型時,與第一鞋底組件130的厚度更類似。此外,如在圖17-18中所看到的,減小的第二內(nèi)部空腔805的內(nèi)部高度H4在第二物品210的第一和第二構(gòu)型之間增加。
雖然當前的實施方案圖示了第一物品110和第二物品210,其中第二物品210被構(gòu)造成接納數(shù)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238中的一個,但是其它實施方案可以包含不同數(shù)目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例如,其它實施方案可以包括三個、四個或甚至更多個用于和單一鞋類物品一起使用的不同的可移除的鞋底單元。
設想的是,具有可移除的鞋底單元的物品可以和或不和一個或更過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一起被銷售。在一些實施方案中,兩個或更多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可以和作為例如在單個容器或包裝中的部分的套件的物品一起來銷售。在其它實施方案中,一個或更多個可移除的鞋底單元可以與物品分開地來購買。
上文所提供的描述意圖說明與可互換的插入物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的各種特征的一些可能的組合。然而,本領域那些技術人員將理解,在每個實施方案內(nèi),一些特征可以是任選的。此外,不同的實施方案中所討論的不同特征可以在另外的其它實施方案中來組合并且仍然將落在所附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nèi)。一些特征可以在一些實施方案中獨立地使用,而另外的其它特征可以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在另外的其它實施方案中來組合。
雖然已經(jīng)描述各種實施方案,但是該描述意圖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并且對本領域那些普通技術人員將明顯的是,在實施方案的范圍內(nèi)許多更多的實施方案和實現(xiàn)方式是可能的。因此,實施方案不受限制,除了根據(jù)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效物之外。此外,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內(nèi),可以做出各種修改和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