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鞋類物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鞋類物品,其更特別涉及一種具有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運動鞋。
背景技術:
之前已經提出具有設置在跟部上的鞋釘的鞋類物品。Bibollet(WC)專利號 9948396A1)教導具有多向釘柱的鞋底,用于具有鞋幫的鞋。Bibollet教導一種設置在外鞋 底的鞋跟包圍部上的釘柱。這些釘柱具有大致方形的形狀且具有平坦的接合表面。Campbell (U. S.專利號6,705,027)涉及一種用于鞋類物品的附著力元件。 Campbell教導一種用于高爾夫鞋的設計,包括設置在鞋底的底部表面上的多個附著力 元件。Campbell教導在一側上具有平坦表面而在第二側上具有圓表面的鞋釘。特別地, Campbell教導了具有相對于鞋的縱向方向面朝側方的平坦表面的附著力元件。Wordsworth (U. S. 6,357,146)教導一種運動鞋和釘柱。Wordsworth等教導的釘柱 是方向性的。Wordworth等教導跟部釘柱用于猛跑作用(breakingeffect),因為傾斜的表 面提供了比順從側(compliant side)更大的阻力。Wordworth等還教導前腳處的鞋釘。前 腳中的這些釘柱被取向為傾斜側向后指向,以沿向前方向提供增加的附著力。Evans (U. S.專利號6,101,746)教導具有釘柱的足球鞋。Evans教導具有設置在 跟部的后部處的釘的釘系統(tǒng)。而且,Evans教導了最靠后的釘柱的形狀,具有向前去向的平 坦面和向后取向的弧形形狀?,F有技術沒有教導,當腳部落地時把鞋的跟部與鞋釘固定同時還防止當腳被向后 附著時跟部戳入(如在后退時發(fā)生)的措施。本領域需要一種解決該問題的設計。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披露一種包括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鞋類物品。該鞋類物品可與一個或多個鞋 釘和/或附著力元件相關聯。該詳細說明和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鞋釘”和“附著力元 件”是指被構造為接合地面且刺入或與該地面交織的鞋底的任何部分。地面的例子包括但 不限于天然草皮、人工草皮、土地以及其它表面。應理解,術語鞋釘和附著力元件不限于鞋 底的刺入地面的部分。在一些情況下,例如阿斯特羅草皮(Astroturf),鞋釘或附著力元件 可僅可與該草皮相關聯的各種纖維交織,且可不刺入該阿斯特羅草皮。在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1. 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具有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鞋底; 該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設置在跟部上包部上的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設 置在跟部上包部上的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每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都包括朝向前腳部 分取向的第一弧形部分,且每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都包括遠離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二弧形部 分;第一弧形部分形成相對于跟部上包部的第一傾斜角度,該第一傾斜角度大于在第二弧 形部分和跟部上包部之間形成的第二傾斜角度;且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第 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后方。在另一方面,第一弧形部分具有第一平均曲率,該第一平均曲率小于第二弧形部分的平均曲率。在另一方面,第一傾斜角度是60度至90度。在另一方面,第二傾斜角度是0度至30度。在另一方面,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后跟部鞋釘的后方。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為靠著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具有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鞋底; 該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設置在跟部上包部的上部部分上的第一后跟部附著力 元件和設置在跟部上包部的下部部分上的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 靠近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且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第一高度,該第一高度小 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第二高度。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位于鞋底的平坦基部部分上的跟部鞋 釘上。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鯊魚鰭狀的形 狀。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之后。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配置為接觸地 面的接觸表面。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設置為最靠近前腳部分的第一側和設置 在最遠離前腳部分的第二側。在另一方面,其中,所述第一側的橫向寬度大于所述第二側的橫向寬度。在另一方面,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設置為最靠近前腳部分的第一側和設置 為最遠離前腳部分的第二側。在另一方面,所述第一側的橫向寬度大于所述第二側的橫向寬度。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平均橫向寬度小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 的平均橫向寬度。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具有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的鞋 底;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包括朝向前腳部分取向的第 一弧形部分,第二后根部部分包括遠離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二弧形部分;且其中,第一弧形部 分和第二弧形部分存在接觸表面,該接觸表面構造為接合地面。在另一方面,所述接觸表面是弧形的。在另一方面,所述接觸表面被構造為在一表面上掠過而不刺入該表面。在另一方面,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高度小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高度。本發(fā)明的其它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對于審閱下面的附圖和詳細說明的本領域 技術人員是明顯的或將變得明顯。打算的是,包括在該說明書和本內容內的所有這些額外 系統(tǒng)、方法、特征和優(yōu)點都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且受所附權利要求保護。
參考下面的附圖和說明可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附圖中的部件不必按比例,重點在 于示出本發(fā)明的原理。而且,在這些附圖中,類似的附圖標記指示不同視圖中的相應部件。
圖1是具有帶鞋釘和附著力元件的鞋底的鞋類物品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等軸視圖;圖2是具有鞋釘和附著力元件的鞋底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平面視圖;圖3是具有鞋釘和附著力元件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側視圖;圖4是具有鞋釘和附著力元件的鞋底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放大側視圖;圖5是橄欖球運動員后退動作的示例性實施例;和圖6是橄欖球運動員后退之后落腳的示例性實施例。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2和3示出了鞋底101的優(yōu)選實施例。鞋底101可與鞋類物品100相關。為 了清楚,下面的詳細說明討論橄欖球鞋形式的優(yōu)選實施例,但是應注意,本發(fā)明可采取任何 鞋類物品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英式足球靴、英式橄欖球鞋、棒球鞋以及其它類的鞋。如附 圖中所示,鞋類物品100,也被稱為鞋100,用于右腳。但是,應理解,下面的討論同樣可應用 于鞋類物品100的鏡像,其可用于左腳。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101可與鞋幫102相關聯。鞋幫102優(yōu)選地構造為容納腳 部。本實施例包括用于鞋幫102的一般設計。在其它實施例中,鞋幫102可被修改。通常, 可使用用于鞋幫102的任何設計。鞋底101和鞋幫102可由制造鞋類物品的領域內已知的材料制造。例如,鞋底101 可由任何合適材料制造,包括但不限于彈性體、硅氧烷、天然橡膠、其它合成橡膠、鋁、鋼、天 然皮革、人造革或塑料。而且,鞋幫102可由任何合適材料制造,包括但不限于尼龍、天然皮 革、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通常,鞋幫102可由任何合適的針織、編織或非編織材料制造。為了清楚,鞋底101在圖2和3中單獨示出。優(yōu)選地,鞋底101包括頂部表面103 和底部表面104。鞋底101可被構造為附連到鞋類物品的鞋幫、中底或內底。頂部表面103 通常被構造為接觸中底或內底,且與腳相關聯。底部表面104優(yōu)選地被構造為接觸諸如草 皮或人造草皮這樣的表面。在一些實施例中,底部表面104還可包括外部構件或其它部件。優(yōu)選地,鞋底101包括用于增加與例如草皮或人造草皮這樣的表面的附著力的措 施。在一些情況下,這些措施可以是鞋釘。在該實施例中,鞋底101包括鞋釘接收構件110。 在一些實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110可被構造為接收可去除的鞋釘。在其它實施例中,鞋底 101可與模制的鞋釘關聯。在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110可相對于鞋底101突出。 在其它實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110可與鞋底101平齊。在一些實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110可設置在鞋底101的前腳部分118和跟部部 分120上。在其它實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110可僅設置在前腳部分118上。在另一些實 施例中,鞋釘接收構件Iio可僅設置在跟部部分120上。額外地,在一些情況下,鞋釘接收 構件110可設置在鞋底101的足弓部分上。鞋釘接收構件110可被構造為接收鞋釘或一些類型的釘柱。在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 鞋釘接收構件110被構造為接收前腳部分118上的第一鞋釘111、第二鞋釘112、第三鞋釘 113、第四鞋釘114和第五鞋釘115。額外地,鞋釘接收構件110可被構造為接收鞋底101的 跟部部分120上的第六鞋釘116和第七鞋釘117。鞋釘111-117的該優(yōu)選配置可為穿著者 增強鑿地、轉向、停止和加速過程中的附著力。鞋底可包括除了鞋釘之外的、能接觸進行運動的表面并增加附著力的部件。在一些實施例中,鞋底還可包括附著力元件,其小于鞋釘或釘柱。鞋類物品的鞋底上的附著力 元件可在穿著者在一表面上向前運動時通過接合該表面而為穿著者增加控制。額外地,附 著力元件還可在進行橫向運動過程中通過鑿入進行運動的表面而增加穿著者的穩(wěn)定性。通 常,附著力元件可與鞋釘一起使用或在不具有鞋釘的情況下使用。在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鞋底 101被構造為具有附著力元件和鞋釘。在一些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可設置在鞋底的任何部分上。在一些情況下,例如, 附著力元件可設置在鞋底的前腳部分上。在其它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可被設置在鞋底的 足弓部分上。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可設置在鞋底的前腳部分的中心區(qū)域上。圖2清楚地示出了設置在鞋底101前腳部分118上的前腳附著力元件130的優(yōu)選 實施例的平面視圖。優(yōu)選地,前腳附著力元件130包括位于前腳部分118上的第一鞋釘111、 第二鞋釘112、第四鞋釘114和第五鞋釘115附近的四個附著力元件。此外,中心附著力元 件131可設置在前腳部分118的中心區(qū)域119上。在該實施例中,中心附著力元件131可 包括在中心區(qū)域119中設置成行的五個附著力元件。在其它實施例中,更多或更少的附著 力元件可被包括在前腳附著力元件130和中心附著力元件131中。通常,附著力元件可在 任何位置和以任何設計而設置在鞋底101中,以在穿著者向前或橫向運動時增加鞋100的 附著力。在一些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可以是從鞋底的底部表面突出的豆莢狀突出物。在 其它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可以是弧形的或柱形的。通常,附著力元件可具有任何形狀,其 增加附著力且不影響運動性。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附著力元件具有鯊魚鰭狀的形狀。參考圖3,前腳附著力元件130和中心附著力元件131具有鯊魚鰭狀的形狀。該 鯊魚鰭狀的形狀具有弧形面和平坦面。優(yōu)選地,附著力元件130和131的弧形面面向前方。 而且,附著力元件130和131的側部優(yōu)選地為弧形的。附著力元件130和131的前部和側 部處的這種平滑的曲率允許在穿著者向前和橫向跑時受到來自附著力元件130和131的較 小阻力。優(yōu)選地,附著力元件130和131每一個的平坦面都面向后方,以提供附著力。當附 著力元件130和131每一個的平坦面都接觸一表面時,平坦面可鑿入該表面和為穿著者提 供附著力。使用該配置,附著力元件130和131可在穿著者試圖向前和橫向運動時提供附 著力且可有助于防止穿著者向后滑動。雖然鞋類物品100包括用于在穿著者向前和橫向運動時提供穩(wěn)定性和附著力的 措施,但是穿著者還會需要向后運動時的附著力。后退或向后跑是許多運動中的基本技術, 包括橄欖球、英式足球、英式橄欖球和棒球,以及其它運動。在橄欖球中,四分衛(wèi)會從快速返 回中后退。后衛(wèi)或線衛(wèi)也會頻繁地在區(qū)內后退和人對人地截球。在英式足球中,后退動作 會在防守或牽制進攻者時使用。優(yōu)選地,鞋類物品100包括提供后退時的穩(wěn)定性和提供防 止意外向前運動的附著力的特征。應理解,該詳細說明和權利要求中使用的術語“后退”是 指任何類型的向后動作且不是要限制于特定類型的向后運動。在一些實施例中,設計為在后退時提供穩(wěn)定性的附著力元件可被設置在鞋的前腳 部分上。在其它實施例中,用于后退的附著力元件可被定位在鞋的足弓部分上。在另一些 實施例中,用于后退的附著力元件可被定位在鞋的跟部部分上。在優(yōu)選實施例中,在后退時 提供穩(wěn)定性的附著力元件可被設置在鞋類物品的跟部上包部上。
在現有設計中,跟部附著力元件已被均勻地布置在整個跟部上。該布置提供了與 一表面的多個接觸點。雖然這些設計可有助于從向前跑中停下來,但是這些設計可能在穿 著者后退時存在一些問題。典型地,當后退時,穿著者會在腳向后運動和腳落地之間交替動 作。在一些情況下,穿著者的腳可在進行運動的表面上稍微拖著走。具有多個與表面接合 的附著力元件的設計可在穿著者后退時建立非期望的摩擦。在該實施例中,鞋底101的跟部部分120包括向后取向的平坦基部部分125,如圖 2-3所示。跟部部分120還優(yōu)選地包括跟部上包部121,其從平坦基部部分125并遠離該基 部部分向上彎曲。換句話說,跟部上包部121和平坦基部部分125朝向不同的方向。通過 該配置,跟部上包部121被構造為支撐跟部的后部部分,而平坦基部部分125主要構造為支 撐跟部的底部部分。跟部上包部121可與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相關聯。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 力元件132和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優(yōu)選地設置在跟部上包部121上,如圖2_3所示。 盡管該優(yōu)選實施例包括兩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但是在其它實例中,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 數目可變化。在一些情況下,可在鞋100的跟部上包部121上定位構造為用于在后退時增 加附著力的多于兩個的附著力元件。換句話說,可在跟部上包部121上定位僅一個用于后 退的附著力元件。優(yōu)選地,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設置在跟部上包部121的上部部分157上。類 似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優(yōu)選地設置在跟部上包部121的下部部分159上。具體 說,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設置在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之后或后方。在一些實 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設置為靠著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當穿著者后退 時,當跟部在一表面上拖著走時,與多個寬泛分布的接觸點的設計相比,后跟部附著力元件 132和133的成行的構造提供較少的摩擦。優(yōu)選地,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設置在與鞋底101相關聯的其它鞋釘和附 著力元件的后方。在該實施例中,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設置在鞋釘116和117的 后方,其也設置在跟部部分120上。該配置有助于在后退或其它相反運動時防止其它鞋釘 或附著力元件與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干涉。在一些實施例中,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尺寸可以不同。如圖2所示,后 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橫向寬度可改變以在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不同區(qū) 域提供不同類型的附著力。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可在第一端部157 處具有第一橫向寬度W1。優(yōu)選地,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的該寬度朝向第一后跟部附 著力元件132的第二端部147減小。類似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可在第一端部141 處具有第二橫向寬度W2。優(yōu)選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的該寬度將朝向第二后跟部 附著力元件133的第二端部143減小。通常,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的平均橫向寬度可 小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的平均橫向寬度。該配置可有助于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 和133在落腳期間插入。而且,由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在跟部上包部121上靠下, 且通常首先接觸一表面,所以較大的寬度W2為第二跟部附著力元件133提供了較大的附著 力能力。參考圖3和4,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高度也可改變,以在跟部部分120 的不同區(qū)域處提供改變的附著力能力。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具有相
8對于跟部上包部121的高度HI。類似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具有相對于跟部上包 部121的高度H2。高度HI優(yōu)選地小于高度H2。使用該優(yōu)選實施例,當穿著者的跟部被向 后拖著走時,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不太可能勾住和鑿入地面。優(yōu)選地,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形狀也可構造為有助于增加后退運動過 程中的附著力。在一些情況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可與第一弧形部分和第二弧 形部分相關聯。第一弧形部分可朝向前腳部分取向且構造為在落地期間接合一表面。第二 弧形部分可遠離前腳部分取向,且可被構造為在后退期間在一表面上拖著走或掠過。圖4是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放大側視圖。該視圖是要清 楚地示出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在從側部觀察時的優(yōu)選形狀。應理解,后跟部附著 力元件132和133的一般特征的下面討論還可被應用于設置在鞋底上的其它附著力元件。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包括第一弧形部分302和第二弧形部 分304。優(yōu)選地,第一弧形部分302被朝向鞋底的前腳部分取向,而第二弧形部分304遠離 鞋底的前腳部分向后取向。額外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可包括第一弧形部分320 和第二弧形部分322,它們分別沿向前和向后的方向取向。優(yōu)選地,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的曲率從第一弧形部分302到第二弧形部分 304變化。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弧形部分302可具有曲率K4。類似地,第二弧形部分304可 具有大于K4的曲率K7。換句話說,第二弧形部分304可比第一弧形部分302更有弧度。應 理解,在這種情況下,曲率K7可以是第二弧形部分304的平均曲率,例如,包括與第一區(qū)域 310相關聯的局部曲率K5和與第二區(qū)域312相關聯的局部曲率K6的平均值。類似地,曲率 K4可以是與第一弧形部分302的各區(qū)域相關聯的局部曲率的平均值。優(yōu)選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的曲率可從第一弧形部分320到第二弧形部 分322變化。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弧形部分320可具有第一曲率K1。類似地,第二弧形部分 322可具有大于K1的曲率K8。換句話說,第二弧形部分322可比第一弧形部分320更有弧 度。應理解,在該情況下,曲率K8可以是第二弧形部分322的平均曲率,例如包括與第一區(qū) 域326關聯的局部曲率K2和與第二區(qū)域328關聯的局部曲率K3的平均值。類似地,曲率 K1可以是與第一弧形部分320的各區(qū)域關聯的局部曲率的平均值。在一些情況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和133的形狀提供相對于跟部上包部121 的變化傾斜角度。在該實施例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的第一弧形部分302具有相 對于跟部上包部121的傾斜角度A3。額外地,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2的第二弧形部分 304具有相對于跟部上包部121的傾斜角度A4。優(yōu)選地,角度A3大于角度A4。在一些情況 下,角度A3可在90度至60度的范圍內變化。此外,角度A4可在0度至30度的范圍內變 化。應理解,角度A3和A4優(yōu)選地相對于設置在第一弧形部分302和第二弧形部分304附近 的跟部上包部121的局部區(qū)域測量。通過該配置,第一弧形部分302可被取向為當第一后 跟部附著力元件132與地面接合時防止進一步的向前運動。類似地,在第一后跟部附著力 元件132向后運動的情況下,例如在后退運動或其他的倒退運動過程中,第二弧形部分304 被取向為在一表面上掠過或拖著走而不刺入該表面。優(yōu)選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的第一弧形部分133具有相對于跟部上包部 121的傾斜角度A1。額外地,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的第二弧形部分322具有相對于跟 部上包部121的傾斜角度A2。優(yōu)選地,角度A1大于角度A2。在一些情況下,角度A1可在90度至60度范圍內變化。此外,角度A2可在0度至30度范圍內變化。應理解,角度Al和 A2優(yōu)選地相對于設置在第一弧形部分320和第二弧形部分322附近的跟部上包部121的局 部區(qū)域測量。通過該配置,第一弧形部分320可取向為在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接合 地面時防止進一步的向前運動。類似地,在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133向后運動的情況下, 例如在后退或其它倒退運動過程中,第二弧形部分322可被取向為在一表面上掠過或拖著 走而不刺入該表面。優(yōu)選地,一組后跟部鞋釘包括用于接觸地面而不刺入或與地面交織的措施。在一 些實施例中,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可具有接觸表面,構造為與進行運動的表面接合。在優(yōu)選實 施例中,該接觸表面可以是大致弧形的且可構造為以使得摩擦最小化和防止附著力元件刺 入表面的方式掠過該表面或在該表面上拖著走。參考圖4,第二弧形部分304和322可具有接觸表面Si。通常,接觸表面Sl可大 致與第二弧形部分304和322的一部分一致。在這種情況下,第二弧形部分304和322允 許兩個接觸點,這可降低后跟部鞋釘132和133任一個刺入地面的趨勢。圖5和6示出了后退中的球員400的典型實施例。球員400優(yōu)選地穿著一對鞋類 物品,該鞋類物品包括前述實施例中描述和圖1-4中所示的措施。通常,球員400可進行任 何運動且可擔任任何位置。在該優(yōu)選實施例中,橄欖球運動員400可以是橄欖球角后衛(wèi)。參考圖5,球員400在后退,當其左邊的鞋402著地時,其右邊的鞋401被抬起且向 后移動。右邊的鞋401的一部分的局部放大視圖示出了向后移動的且在表面450上掠過或 拖著走的右邊的鞋401。當右邊的鞋401掠過表面450時,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 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3接觸表面450,但是不刺入該表面450。如前所述,后跟部附著 力元件432和433的相符的弧形部分具有弧形接觸表面Si,該表面優(yōu)選地不鉤在表面450 上。相反,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在表面450上滑動。額外地,右邊的鞋401以一角 度延伸,以使得鞋釘417和未示出的其它鞋釘不接觸表面450。該優(yōu)選配置在球員400后退 時允許球員400向后平穩(wěn)地移動右邊的鞋401。在后退過程中的一些點,球員400可把右邊的鞋401著地和抬起左邊的鞋402以 準備將其先后移動。圖6示出了準備把右邊的鞋401著地和抬起左邊的鞋402的球員400 的示例性實施例。當右邊的鞋401著地時,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接合且刺入表面 450。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的向前朝向的弧形部分優(yōu)選地鑿入表面450,以在球員400 后退時提供附著力。在一些情況下,鞋釘417和在該附圖中未示出的其它鞋釘也可在球員400把右邊 的鞋401著地時接合表面450。由于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被設置在右邊的鞋401 的跟部上包部上,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可在鞋釘417和其它位于右邊的鞋401的 跟部上的鞋釘之前接觸表面450。通過鑿入表面450,后跟部附著力元件432和433在球員 400將右邊的鞋401著地和抬起左邊的鞋402時提供沿向后的方向的附著力。這里,球員 400可以以圖5所示的相同的方式向后移動左邊的鞋402,以繼續(xù)后退。雖然已經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各種實施例,該說明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且對 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顯然的是,可能存在許多實施例和實施方式,其都在本發(fā)明的范圍 內。因此,本發(fā)明除了所附權利要求和其等同外不受限制。而且,可在所附權利要求的范圍 內進行各種修改和改變。
權利要求
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包括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鞋底;該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設置在跟部上包部上的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設置在跟部上包部上的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每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都包括朝向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一弧形部分,且每個后跟部附著力元件都包括遠離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二弧形部分;第一弧形部分形成相對于跟部上包部的第一傾斜角度,該第一傾斜角度大于在第二弧形部分和跟部上包部之間形成的第二傾斜角度;且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后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弧形部分具有第一平均曲率,該第一平均 曲率小于第二弧形部分的平均曲率。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傾斜角度是在60度至90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傾斜角度是在0度至30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后跟部鞋釘的 后方。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為靠著第二后跟 部附著力元件。
7.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具有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鞋底;該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設置在跟部上包部的上部部分上的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設置在跟部上包部的下 部部分上的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靠近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 且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第一高度,該第一高度小于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 的第二高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位于鞋底的平 坦基部部分上的跟部鞋釘之上。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第二后跟部附著力 元件具有鯊魚鰭狀的形狀。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設置在第二后跟部附 著力元件之后。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和第二后跟部附著力 元件具有配置為接觸地面的接觸表面。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設置為最靠近前 腳部分的第一側和設置在最遠離前腳部分的第二側。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側的橫向寬度大于所述第二側的 橫向寬度。
14.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具有設置為最靠近前腳部分的第一側和設置為最遠離前腳部分的第二側。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第一側的橫向寬度大于所述第二側的 橫向寬度。
16.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平均橫向寬度小于 第二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平均橫向寬度。
17.一種鞋類物品,包括具有前腳部分和跟部部分的鞋底; 跟部部分進一步包括跟部上包部;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包括朝向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一弧形部分,第二后根部附著力元 件包括遠離前腳部分取向的第二弧形部分;且其中,第一弧形部分和第二弧形部分存在接觸表面,該接觸表面構造為接合地面。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接觸表面是弧形的。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所述接觸表面被構造為在一表面上掠過而 不刺入該表面。
20.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鞋類物品,其中,第一后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高度小于第二后 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高度。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披露了一種具有跟部附著力元件的鞋類物品。該跟部附著力元件在后退或橫向移動時增強附著力和穩(wěn)定性。跟部附著力元件可被設置在跟部上包部上。跟部附著力元件可被設置為使得它們彼此成行。
文檔編號A43C15/04GK101896089SQ200880120692
公開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08年10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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