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飲料供應體系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的領域本發(fā)明介紹的是適用于飲料的飲料供應體系,該體系包含一種風味組合物,風味組合物中包含有一種油相和一種水相。此風味組合物是濃縮的,因此在通常的運輸條件下,它會分離為水相和油相。風味組合物是以一定的單位量提供的,也即相當于稀釋成一批所要求的飲料的用量,或該單一批飲料所需要量的一個整數(shù)部分。
本發(fā)明的背景飲料,特別是那些包含有一定量果汁的飲料,通常是以風味組合物的形式大包裝運送,然后在接近消費者的地點和需要時加以稀釋。通常是用水稀釋制備成12倍至60倍的所要求的飲料。高于此濃度是不行的,因為風味組合物中通常含有的油相和水相會分離。如果風味組合物中的油相化合物和水相化合物分離,則在計量稀釋成飲料前就必須先將風味組合物均質化。此外這也由于大包裝的風味組合物大于單一批次飲料的用量。
因此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供應體系,該方法能提供超過油相和水相能保持均相的濃度的濃度。
本發(fā)明的另外一個目的是使?jié)饪s的風味組合物在稀釋前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均質化。此外,除了正常的稀釋過程外,也不需要任何特殊的計量設備或過分復雜的方法。
本發(fā)明概述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飲料供應體系,該體系包括一種可運輸?shù)娘L味組合物,此風味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水相化合物和一種油相化合物,風味組合物在通常的貯存條件下于20℃靜止2小時即明顯分離。按照本供應體系,將風味組合物運送到當?shù)氐南♂屨荆♂屨舅诘啬芴峁┫♂層媒M合物。此稀釋用組合物包含水,也可以包含一種甜味劑源,優(yōu)選的甜味劑源有糖和/或一種濃的或稀的果汁。此果汁(濃縮的或未濃縮的)可以是一種大包裝產(chǎn)品,此產(chǎn)品中缺少在風味組合物中包含的某些或全部風味化合物。
本飲料供應體系中的風味組合物是以一定的單位量提供的,它相當于一個批次飲料用的混合物,飲料是在當?shù)氐南♂屨具M行生產(chǎn)的。此一定的單位量也可以是一個批次混合物量的一個整數(shù)部分量。
優(yōu)選的風味組合物已經(jīng)包含有一種濃縮果汁風味料、維生素、礦物質,著色劑和食用酸,其比例符合最終飲料的要求。
本發(fā)明的風味組合物的濃度可以高到每一份風味組合物用200份或更多,甚至用300份或更多份的稀釋用組合物進行稀釋。通常供應的一定單位量的風味組合物是在5升到300升范圍之間,優(yōu)選的是10升到250升,最優(yōu)選的是20升到200升,這隨該飲料供應體系中風味組合物的濃度和其他因素而定。
發(fā)明詳述定義此處所用的“飲料”這個詞涉及一種飲料組合物,它是一倍濃度的和立即可飲用的。本發(fā)明的飲料至少包含50%(優(yōu)選至少80%)加進去的水,該水是用于稀釋大包裝的濃縮果汁和風味組合物。本發(fā)明范圍內(nèi)的飲料包括充碳酸氣的和不充碳酸氣的。
此處所用的“一倍濃度”這個詞是指推薦的飲料濃度,也即立即可飲用的飲料化合物的濃度。
此處所用的“果汁”一詞是指柑桔汁和非柑桔汁,例如蘋果汁、葡萄汁、梨汁、櫻桃汁、漿果汁、菠蘿汁、獼猴桃汁、 腰果汁、桃汁、杏汁、梅汁、李汁、芒果汁、西番蓮汁、香蕉汁和這些汁的混合物。
此處所用的“柑桔汁”一詞是指選自橙汁、檸檬汁、萊姆酸橙汁、葡萄柚汁、紅桔汁等的柑桔汁以及它們的混合物。此處提及的果汁的量,都是以100%果汁為基礎的一倍濃度飲料中的量。
此處所用的百分數(shù)是指一倍濃度稀釋飲料中的重量百分數(shù)。除另有說明外,水的百分數(shù)中也包括飲料中固有的水的量。
本發(fā)明的飲料中非必須地包含食用酸,包括磷酸、富馬酸、己二酸、乳酸、酒石酸、葡萄糖酸、琥珀酸、蘋果酸、檸檬酸以及它們的酸性鹽。本發(fā)明的飲料也可以包含用于增補的包括鐵、鈣、鎂、鋅、鈉等的可溶性礦物質和維生素。
本發(fā)明的飲料包含一種風味組合物,它包括選自水果風味料、植物風味料和它們的混合物風味料。此處所用的“水果風味料”一詞是指從種子植物的再生部分得到的那些風味物,特別是那些具有和種子連在一起的甜的果漿的風味物?!八L味料”一詞也包括合成制備的風味料用來模擬從天然源得到的水果風味料,但這些較少選用。特別優(yōu)選的水果風味料是柑桔風味料,包括橙風味料和檸檬風味料,也可以使用許多其它水果風味料,例如蘋果風味料、葡萄風味料、櫻桃風味料、菠蘿風味料等。這些水果風味料可以從天然源獲得,例如果汁和風味油,或者用合成方法制備。
此處所用的“植物風味料”一詞是指從一種植物的或果實之外的部分得到的風味物。因此,植物風味料包括從堅果、樹皮、根和葉(包括茶葉)等得到的風味料?!爸参镲L味料”一詞也包括用合成法制備的風味料,用于模擬從天然源得到的植物風味料。這類風味料的例子包括可樂風味料、茶風味料等。這些植物風味料可以從例如精油和萃取物得到,或者可以用合成方法制備。
風味料成分可以包含各種風味料的混合物,例如檸檬和萊姆酸橙風味料,可樂風味料同柑桔風味料一起形成可樂風味料等。需要時,果汁或它們的濃縮物,例如橙汁、檸檬汁、萊姆酸橙汁、蘋果汁、葡萄汁等也可用于風味組合物中。
風味組合物中的風味料有時先形成乳濁液微滴,然后分散在成品飲料中。由于這些微滴的比重小于水的比重,它們在成品飲料中會形成分離的相,通常采用增重劑(也可起到混濁劑作用)使乳濁液微滴保持分散在飲料中。這類增重劑的例子有溴化植物油(BYO)和樹脂酯,特別是酯樹膠。參閱L.F.格林的《軟飲料工藝的進展》,第1卷,第87-93頁(應用科學出版有限公司,1978年),該書對增重劑和混濁劑在液體飲料中的應用有詳述。除增重劑外,乳化劑和乳濁液穩(wěn)定劑也可用于穩(wěn)定乳濁液微滴。這類乳化劑和乳液穩(wěn)定劑包括樹膠、果膠、纖維素、多山梨酸酯、脫水山梨醇酯和丙二醇藻酸酯等。參閱L.F.格林的同一著作第92頁。
使本發(fā)明的飲料具有風味特征的風味組合物的特定用量隨所選擇的風味料、要求的風味效果以及風味組合物的形式而定。對基本上不合果汁的風味組合物而言(即以一倍濃度為基礎,按飲料的重量計,果汁量不多于約1%),飲料中包含的風味組合物,按飲料重量計,至少有0.01%,通常從0.05%至1%。如果果汁或濃縮果汁是風味組合物的組成部分,其量可為上述量的二倍。
本發(fā)明提供的飲料也可以是充碳酸氣的。通常情況如果按飲料容積計,溶解的二氧化碳多于30%時即可稱作充碳酸氣的飲料,優(yōu)選含有多于100%溶解的二氧化碳。通常的充碳酸氣的飲料,按飲料容積計,含有100%至450%的二氧化碳,優(yōu)選含有200%至350%的二氧化碳。
充碳酸氣的飲料可以裝在瓶或罐等容器中,然后予以密封。參閱L.F.格林著的《軟飲料工藝的進展》第1卷,第102-107頁(應用科學出版有限公司,1978年),該書中對飲料制備尤其是充碳酸氣的方法有詳述。
本發(fā)明的風味組合物包含有二相,它在通常的貯存條件下會分離。這種分離的產(chǎn)生與風味組合物的量無關。但是,如果應用于一個批次稀釋的全部風味組合物的量太大時,則要求在稀釋前必須對需要的量予以計量(不是按照本發(fā)明)。但是,在計量前要求先將風味組合物進行均化,否則不同批次的稀釋會產(chǎn)生質量的不一致。
所以,本發(fā)明的飲料供應體系要求提供的風味組合物是一定單位量的,這一定單位量本身或一定單位量的整數(shù)倍數(shù)可以用于一個批次的稀釋以制備成飲料。
稀釋用組合物風味組合物同稀釋用組合物配合在一起制備成飲料。飲料中大部分是稀釋用組合物,通常飲料含有多于99%的稀釋用組合物。
稀釋用組合物本身基本上是水。應當理解的是本發(fā)明中的稀釋用組合物不一定是一種單一的液體。例如它可以是一種水源、一種濃縮果汁或果泥源、一種甜味劑源和一種添加劑源,這些物料源同風味組合物結合在一起制備成一個批次的飲料。稀釋用組合物本身也可以由各種化合物或次級組合物結合在一起制備而成,例如一種濃縮果汁或果泥源、水、甜味劑和其它添加劑成分。所以,此后提及稀釋用組合物這一詞時,它包括飲料中的全部這些化合物,這些化合物不是風味組合物的一部分,換言之,飲料中除去風味組合物外,其它都是稀釋用組合物。
本發(fā)明的飲料供應體系是基于這一情況,即稀釋用組合物可以廣泛取得,甚至在偏僻的地區(qū),但是風味組合物,特別是那些對成分的質量和組成的準確度要求高度一致的組合物,則不是容易達到的,它必須將風味組合物運輸?shù)疆數(shù)赝♂層媒M合物混合配制成飲料。
除水之外,稀釋用組合物中的關鍵化合物是果汁化合物或它的濃縮汁或果泥以及甜味劑化合物。根據(jù)最終的一倍濃度飲料的質量要求,濃縮果汁或果泥,水和甜味劑組合物可以在同風味組合物配合在一起之前先配合在一起,或者同時配合。飲料添加劑可以是上述的礦物質添加劑或維生素添加劑。除去某些合乎需要的風味化合物外,果汁成分通常使用全果汁。當濃縮原料果汁時,通常某些風味化合物會從大量濃縮果汁中分離出來。這些分離出來的風味化合物通常作為風味組合物的一部分提供。
稀釋用組合物中的濃縮果汁,由于它含有的糖份,可以提供一些甜味劑作用。甜味可以用額外的糖和其它甜味劑補充。其它甜味劑,特別是無營養(yǎng)甜味劑,可以是天然的或合成的,它通常比糖有較強的甜味程度,但無熱量。這此無營養(yǎng)甜味劑的例子有糖精、環(huán)己基氨基磺酸酯、阿斯巴甜(TM)、它的另一名稱Nutra-Sweet(TM)、以及其它一些本領域已知的無熱量甜味劑。
甜味劑成分同已經(jīng)存在于風味組合物中的甜味劑合在一起,占一倍濃度飲料中溶液化的糖的量,以重量計最多為14%,優(yōu)選的最大量是12%。但是,更通常的情況是基本上用較少量的糖,再用上述無營養(yǎng)甜味劑來增補所要求的甜度,使其甜度只相當于糖的5%至15%。
下述實施例描述了制備含有10%重量果汁的一倍濃度橙汁風味飲料的飲料供應體系。制備好的風味組合物的濃度使得可以用它重量的250倍對其進行稀釋。
實施例風味組合物此風味組合物由橙香素、citronova、Redd蒸餾油、Redd香素、Tetrarome、阿斯巴甜、乙酰磺胺K、濃縮檸檬汁和軟化水等組成。這些成分可以從任何一般來源獲得,但本例中所用的是由瑞士、日內(nèi)瓦的Firmenich公司提供的(但軟化水、濃縮檸檬汁和甜味劑阿斯巴甜和乙酰磺胺K例外,這些物料通常公眾能獲得)。
此風味組合物包裝在20公斤容器中和運送到復水廠所在地供混合和灌裝成最終成品。此風味組合物在包裝好后于20℃下靜置不到2小時即分離為油相和水相。
在當?shù)孬@得的稀釋用組合物由二種次級組合物組成,一種是軟化水,其量為4177.35公斤,另一種是濃縮橙汁組合物,該組合物包含400公斤軟化水、2.25公斤抗壞血酸、21.795公斤濃縮檸檬汁、112.605公斤柑桔漿和266公斤濃縮橙汁。
軟化水和濃縮橙汁組合物以及20公斤風味組合物批料一起注入到一個5000升的攪拌中的預混合罐中。然后泵送入一個通常本領域用的均化設備中,在進入無菌罐前,先進行超高溫巴氏殺菌。從無菌罐出來的成品飲料組合物送到罐裝站最后包裝成成品飲料。
本方法省去了從大量貯存庫提供風味組合物時的復雜性,在大量貯存庫中必須不斷的進行的質化。
權利要求
1.飲料供應體系包含-一種可運輸?shù)娘L味組合物,該風味組合物包含至少一種水相化合物和至少一種油相化合物;-一種當?shù)乜傻玫降南♂層媒M合物,該稀釋用組合物包含水;所述供應體系的特征在于-所述的風味組合物是以一定的單位量提供的,它相當于一批飲料混合物所需的整數(shù)部分,該整數(shù)大于0;和所述的風味組合物是濃縮的,以致于所述的水相化合物和所述的油相化合物僅在地心吸力的作用下,于20℃在2小時內(nèi)即明顯分離。
2.權利要求1的飲料供應體系,其中所述的整數(shù)是1。
3.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的飲料供應體系,其中所述的稀釋用組合物是預混合的或是分開的包含-甜味劑,優(yōu)選用糖;-一種濃縮果汁或果泥;和-水。
4.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的飲料供應體系,其中所述的風味組合物包含-濃縮果汁或果泥;和/或-維生素;和/或-色素;和/或-礦物質;和/或-食用酸。
5.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的飲料供應體系,其中每一份風味組合物用200份或更多,優(yōu)選用300份或更多的稀釋用組合物稀釋制備成所述飲料。
6.前述任何一項權利要求的飲料供應體系,其中所述的一定單位量是5升至300升,優(yōu)選10升至250升,最優(yōu)選20升至200升。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介紹的是適用于飲料的飲料供應體系,該飲料包含一種風味組合物,風味組合物中包含有一種油相和一種水相。此風味組合物是濃縮的,因此在通常的運輸條件下,它會分離為水相和油相。風味組合物是以一定的單位量提供的。也即相當于稀釋成一批所要求的飲料的用量,或該一批飲料所需要量的一個整數(shù)部分。
文檔編號A23L2/08GK1162908SQ95196174
公開日1997年10月22日 申請日期1995年9月29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10月10日
發(fā)明者A·H·博林豪斯 申請人:普羅克特和甘保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