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包括機體、割刀和放置臺,所述割刀穿設于放置臺,且所述割刀由機體帶動高速運轉,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多節(jié)套筒,所述多節(jié)套筒套設于所述割刀外,且所述多節(jié)套筒底部一側設有限位擋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節(jié)套筒的每一節(jié)為U型槽,且相鄰兩U型槽之間通過掛接的方式進行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節(jié)套筒的長度與裸露的割刀長度一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割刀具有鋸齒。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節(jié)套筒上邊緣可翻轉地安裝于所述機體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改進的鋸魚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上設有用于固定限位擋板的固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