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手持式摘棗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產品收割機械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手持式摘棗機,本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方案為:一種手持式摘棗機,包括:支座,具有滑道和手持部;振動機構,其一端設有叉件,所述叉件用于叉緊棗樹枝干;所述振動機構插裝在所述滑道中,能夠在所述滑道上往復滑動運動,用于振動棗樹枝干;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支座上,用于驅動所述振動機構。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操作方便,采用本實用新型,可提高采摘效率,改善采摘棗的質量。
【專利說明】
一種手持式摘棗機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農產品收割機械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手持式摘棗機。
【背景技術】
[0002]隨著農業(yè)產業(yè)結構的調整,林果業(yè)種植面積迅速擴大。紅棗的種植面積也快速增長,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
[0003]但是,目前林果業(yè)的機械化水平較低,目前紅棗的收獲主要采用傳統(tǒng)的用木桿擊打果枝,使紅棗落地;也有少部分采用大型機器對整棵棗樹進行振動,使紅棗脫落,掉到地上,再采用人工撿拾的方法進行收獲,這兩種采摘方式都易導致紅棗損壞,影響紅棗質量。如果采用人工用手摘取,則勞動強度大,效率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手持式摘棗機,主要目的在于提高采摘效率,并改善采摘棗的質量。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主要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6]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手持式摘棗機,包括:
[0007]支座,具有滑道和手持部;
[0008]振動機構,其一端設有叉件,所述叉件用于叉緊棗樹枝干;
[0009]所述振動機構插裝在所述滑道中,能夠在所述滑道上往復滑動運動,用于振動棗樹枝干;
[0010]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支座上,用于驅動所述振動機構。
[0011]進一步地,所述驅動機構包括:
[0012]凸輪組件,設置在所述支座上,被驅動轉動;所述凸輪組件包括:轉軸和凸輪;所述凸輪固定連接在所述轉軸上;
[0013]電機,設置在所述支座上,用于驅動所述凸輪組件。
[0014]進一步地,所述振動機構包括:
[0015]振動桿,插裝在所述滑道中;
[0016]彈簧,一端能夠抵制在所述振動桿上,另一端能夠抵制在所述支座上,用于將所述振動桿復位。
[0017]進一步地,所述振動桿與所述凸輪鉸接;所述振動桿被所述凸輪驅動往復運動。
[0018]進一步地,所述振動桿的一端與所述叉件固定連接,另一端固定有擋件;所述擋件的一側用于阻擋所述彈簧,另一側抵在所述凸輪上,被所述凸輪驅動運動。
[0019 ]進一步地,所述滑道上設有翻邊軸套;
[0020]所述振動桿插裝在所述翻邊軸套中,所述振動桿能夠滑動或轉動。
[0021]進一步地,所述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支座的內部;
[0022]所述驅動機構由可充電鋰電池提供電能。
[0023]進一步地,所述支座為塑料材質。
[0024]進一步地,所述叉件內側設有橡膠材料。
[0025]進一步地,所述叉件為“U”形叉。
[0026]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手持式摘棗機至少具有下列優(yōu)點:
[0027]本實用新型包括:支座,振動機構和驅動機構,支座具有手持部,用于手持。其結構簡單,便于操作;操作人員手持支座控制振動機構對棗樹枝干進行振動,使紅棗脫落,提高了紅棗采摘效率;操作人員近距離承接脫落的紅棗,改善了采摘棗的質量。
[0028]上述說明僅是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手段,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后。
【附圖說明】
[0029]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手持式摘棗機的示意圖。
[0030]圖中所示:
[0031 ] I為支座,1.1為手持部,1.2為滑道,2為驅動機構,2.1為凸輪組件,2.2為電機,3為振動機構,3.1為振動桿,3.1.1為叉件,3.1.2為擋件,3.2為彈簧,4為翻邊軸套。
【具體實施方式】
[0032]為更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實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實用新型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在下述說明中,不同的“一實施例”或“實施例”指的不一定是同一實施例。此外,一或多個實施例中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點可由任何合適形式組合。
[0033]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提出的一種手持式摘棗機,包括:支座1、振動機構3和驅動機構2。
[0034]支座I具有滑道1.2,滑道1.2用于套裝振動機構3,配合振動機構3滑動;支座I具有手持部1.1,用于操作人員手持,便于操作人員對支座I進行移動或操作;振動機構3的一端設有叉件3.1.1,用于叉緊棗樹枝干,防止振動機構3在對棗樹枝干進行振動時滑動;振動機構3插裝在滑道1.2中,能夠在滑道1.2上往復滑動運動,被驅動機構2驅動進行往復滑動運動,用于振動棗樹枝干;驅動機構2設置在支座I上,用于驅動振動機構3。
[0035]操作人員手持支座I進行移動,使振動機構3—端的叉件3.1.1叉緊棗樹枝干;振動機構3被驅動機構2驅動進行往復運動,對棗樹枝干進行振動,使紅棗脫落,操作人員近距離承接脫落的紅棗,完成紅棗采摘,可有效避免對紅棗的損傷,改善了紅棗的采摘效果。
[0036]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驅動機構2包括:凸輪組件2.1和電機2.2。
[0037]凸輪組件2.1設置在支座I上,被驅動轉動;凸輪組件2.1包括:轉軸和凸輪,凸輪固定連接在轉軸上,優(yōu)選通過焊接方式固定,使連接可靠。電機2.2設置在支座I上,與凸輪組件2.1傳動連接,用于驅動凸輪組件2.1。電機2.2優(yōu)選可調速電機2.2;當然,也不排除為定速電機2.2通過加裝變速器進行速度調節(jié),實現所需要的轉速。
[0038]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振動機構3包括:振動桿3.1和彈簧3.2。
[0039]振動桿3.1插裝在滑道1.2中,被凸輪組件2.1驅動在滑道1.2中往復滑動;
[0040]彈簧3.2—端能夠抵制在振動桿3.1上,另一端能夠抵制在支座I上,用于將振動桿3.1復位。本實施例優(yōu)選彈簧3.2套裝在振動桿3.1上,以減少空間占用。彈簧3.2的一端抵在振動桿3.1的擋件3.1.2上,另一端抵在支座I上,以保持振動桿3.1的擋件3.1.2與支座I的相對位置,在驅動機構2驅動振動桿3.1在滑道1.2中運動時,彈簧3.2可將振動桿3.1復位;當然本優(yōu)選實施例也不排除彈簧3.2的兩端分別固定在支座I和振動桿3.1上;在振動桿3.1被驅動機構2驅動滑動后,彈簧3.2可以將振動桿3.1復位。
[0041]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振動桿3.1的一端與叉件3.1.1固定連接,優(yōu)選焊接,連接可靠;另一端固定有擋件3.1.2,優(yōu)選焊接,連接可靠;擋件3.1.2的一側用于阻擋彈簧3.2,另一側抵在凸輪組件2.1上,被凸輪組件2.1驅動運動。
[0042]可替代地,振動機構3具有振動桿3.1;振動桿3.1插裝在滑道1.2中,與凸輪組件2.1鉸接;本實施例優(yōu)選將凸輪組件2.1的凸輪與振動桿3.1通過銷軸連接;凸輪組件2.1被驅動轉動,振動桿3.1被凸輪組件2.1帶動往復運動,實現振動桿3.1的振動,以對棗樹枝干進行振動。
[0043]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滑道1.2上設有翻邊軸套4;優(yōu)選將翻邊軸套4套裝在滑道1.2的端部;振動桿3.1插裝在翻邊軸套4中,振動桿能夠滑動或轉動。翻邊軸套4的設置,使振動桿3.1滑動和轉動更靈活。振動桿3.1的轉動可方便振動桿3.1端部的叉件3.1.1叉入棗樹枝干。
[0044]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驅動機構2設置在支座I的內部,增加驅動機構2的密封性,延長了驅動機構2的使用壽命,且可防止操作人員受傷。驅動機構2由可充電鋰電池提供電能,降低使用成本。
[0045]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支座I為塑料材質,可降低整機的重量,便于操作。
[0046]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所述叉件3.1.1內側設有橡膠材料,以防止損傷棗樹枝干。
[0047]作為上述實施例的優(yōu)選,所述叉件3.1.1為“U”形叉,方便叉緊棗樹枝干。
[0048]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座,具有滑道和手持部; 振動機構,其一端設有叉件,所述叉件用于叉緊棗樹枝干; 所述振動機構插裝在所述滑道中,能夠在所述滑道上往復滑動運動,用于振動棗樹枝干; 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支座上,用于驅動所述振動機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機構包括: 凸輪組件,設置在所述支座上,被驅動轉動;所述凸輪組件包括:轉軸和凸輪;所述凸輪固定連接在所述轉軸上; 電機,設置在所述支座上,用于驅動所述凸輪組件。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機構包括: 振動桿,插裝在所述滑道中; 彈簧,一端能夠抵制在所述振動桿上,另一端能夠抵制在所述支座上,用于將所述振動桿復位。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桿與所述凸輪鉸接;所述振動桿被所述凸輪驅動往復運動。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振動桿的一端與所述叉件固定連接,另一端固定有擋件;所述擋件的一側用于阻擋所述彈簧,另一側抵在所述凸輪上,被所述凸輪驅動運動。6.根據權利要求3-5任一項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道上設有翻邊軸套; 所述振動桿插裝在所述翻邊軸套中,所述振動桿能夠滑動或轉動。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機構設置在所述支座的內部; 所述驅動機構由可充電鋰電池提供電能。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座為塑料材質。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叉件內側設有橡膠材料。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摘棗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叉件為“U”形叉。
【文檔編號】A01D46/26GK205510931SQ201620350186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2日
【發(fā)明人】于軍, 李瑩瑩, 唐玉榮, 曹寧, 劉成康, 邢元順, 張銳
【申請人】塔里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