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e. /L及其范圍 內(nèi)的麥草畏。
[0085] 在各種其它實施方案中,提供麥草畏濃縮制劑。濃縮制劑通常含有至少約IOg a. e. /L麥草畏,如約10至約800、約20至約750、約50至約750、約100至約750、約200至 約600、約250至約550、約300至約450、約300至約400、約325至約375、或約360g a. e. / L麥草畏。舉例來說,約50、約100、約150、約200、約250、約300、約350、約400、約450、約 500、約 550、約 600、約 650、約 700、約 750、約 800、約 850 或約 885g a. e. /L 及其范圍。 [0086] 在共同除草劑制劑中,羧酸除草劑胺鹽與總共同除草劑的基于酸當量的重量比 通常是不大于約 50:1,例如約 50:1、25:1、10:1、5:1、3 :1、2:1、1:1、1:2、1:3、1:5 或甚至約 1:10及其范圍(例如基于酸當量,約50:1至約1:10、約50:1至約1:5、約50:1至約1:1、 約50:1至約3:1、約50:1至約5:1、約50:1至約10:1、約25:1至約1:1、或約25:1至約 3:1) 〇
[0087] 根據(jù)這些和其它實施方案,陰離子除草劑(例如麥草畏)以約0. 1至約80重量% a. e.、約1至約60重量% a. e.、約5至約60重量% a. e.、約5至約50重量% a. e.、約10 至約40重量% a. e.、約10至約30重量% a. e.、或約10至約20重量% a. e.的濃度存在。 [0088] 如上所表明,在各種實施方案中,制劑包含草甘膦以及麥草畏。根據(jù)所述實施方 案,通常,草甘膦以在一種或多種表明的示例性麥草畏濃度下的桶混或濃縮制劑形式存在。 [0089] 根據(jù)本發(fā)明利用的陰離子除草劑可與為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所知的其它常規(guī)佐劑、賦 形劑或添加劑一起配制。這些其它添加劑或成分可被引入本發(fā)明的組合物中以提供或改進 配制產(chǎn)品的某些所需性質(zhì)或特征。因此,除草組合物可進一步包含一種或多種選自但不限 于表面活性劑、泡沫緩和劑、防腐劑或抗微生物劑、防凍劑、溶解增強劑、分散劑、穩(wěn)定劑、染 料和增稠劑的其它成分。舉例來說,在各種實施方案中,除草組合物進一步包含選自由以下 組成的組的表面活性劑:烷氧基化叔醚胺、烷氧基化季醚胺、烷氧基化醚胺氧化物、烷氧基 化叔胺、烷氧基化季胺、烷氧基化聚胺、硫酸鹽、磺酸鹽、磷酸酯、烷基多糖、烷氧基化醇及其 組合。陰離子除草劑酸當量與表面活性劑的重量比可易于由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確定(例如約 1:1至約20:1、約2:1至約10:1或約3:1至約8:1)。
[0090] III.高殘效和減小的異地務(wù)動
[0091] 如隨附于此的操作實施例中所示,利用根據(jù)本發(fā)明制備的制劑的測試表明在處理 之后在不同時間間隔下(例如在處理之后7天、14天以及甚至多達28天)的殘效改進。 [0092] 當前也據(jù)信本文提供的數(shù)據(jù)表明本發(fā)明的制劑的異地移動減少。
[0093] 可通過為本領(lǐng)域技術(shù)人員所知的手段來測量揮發(fā),所述手段如蒸餾茁長素除草劑 濃縮物,并且分析蒸餾冷凝物和/或蒸餾的組合物的茁長素含量。也可使氣流在茁長素除 草劑制劑上方通過(茁長素除草劑自制劑揮發(fā)至所述氣流中)來測試揮發(fā)性;可接著通過 本領(lǐng)域中已知的方法定量分析所述氣流的麥草畏含量。揮發(fā)性測試的結(jié)果提供于于此提交 的實施例中。
[0094] 本發(fā)明也涉及用于改進陰離子除草劑的殘余有效性的方法,其通常包括組合陰離 子除草劑、顆粒吸附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和水。組合這些組分提供水性除草制劑,其中陽 離子表面活性劑被鍵合于顆粒吸附劑,并且陰離子除草劑被鍵合于結(jié)合于顆粒吸附劑的陽 離子表面活性劑。在各種實施方案中,顆粒吸附劑和陽離子表面活性劑最初以佐劑形式 (例如以桶混添加劑或桶混物形式)單獨存在,通過將所述佐劑引入包括陰離子除草劑的 桶或容器中,或?qū)㈥庪x子除草劑引入包括陽離子表面活性劑/顆粒吸附劑佐劑的桶或容器 中來使所述佐劑與陰離子除草劑組合。
[0095] IV.佐劑
[0096] 在某些實施方案中,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包含二氧化硅粒子和陽離子表面活性劑的佐 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被鍵合于二氧化硅粒子,并且佐劑具有至少約20重量%、至少約30 重量%、至少約40重量%、至少約50重量%或至少約60重量%的總二氧化硅(SiO2)含量。
[0097] V.伸用方法
[0098] 在使用本發(fā)明的制劑進行的本發(fā)明的除草方法中,形成通常包含約0. 1至約50g a. e. /L除草劑的施加混合物,接著在足以給與商業(yè)上可接受的雜草控制率的施加率下向一 種或多種植物的葉或待種植植物的區(qū)域施加。通常通過用水稀釋以達成所需濃度來從水性 濃縮制劑制備施加混合物。這個施加率通常表示為每單位處理面積的茁長素除草劑的量, 例如每公頃的克酸當量(g a. e. /ha)。視植物物種和生長條件而定,為達成商業(yè)上可接受的 雜草控制率所需的時期可短至1周或長達3周、4周或30天。通常,茁長素除草劑施加它的 完全作用需要約2至3周的時期。
[0099] 根據(jù)本發(fā)明制備的施加混合物可向作物植物和/或作物植物附近的非所要植物 的葉施加。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案中,作物植物包括例如玉米、花生、馬鈴薯、大豆、加拿 大油菜(canola)、苜蓿(alfalfa)、甘鹿、糖用甜菜、花生、高粱(grain sorghum)(買羅高粱 (milo))、蠶豆(field bean)、稻、向日葵、小麥和棉花。在某些實施方案中,作物植物選自由 大豆、棉花、花生、稻、小麥、加拿大油菜、苜蓿、甘鹿、高粱和向日葵組成的組。在各種實施方 案中,作物植物選自由玉米、大豆和棉花組成的組。
[0100] 作物植物包括具有特定性狀或性狀的組合的雜交物、近交物、以及轉(zhuǎn)基因或遺傳 修飾的植物,所述性狀包括但不限于除草劑耐受性(例如對草甘膦、草銨膦、麥草畏、稀禾 定等的抗性)、蘇云金桿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Bt)性狀、高油、高賴氨酸、高淀粉、 營養(yǎng)密度和抗旱性。在一些實施方案中,作物植物對麥草畏和/或草甘膦具有抗性。
[0101] 本發(fā)明的遺傳工程化作物植物包括例如棉花、大豆、糖用甜菜、甘蔗、種植作物、煙 草、油菜、玉米和稻。具有通過遺傳工程技術(shù)給予的除草劑抗性的作物的實例包括對草甘膦 (Roundup Ready? )和草銨膦(Liberty Link? )具有抗性的玉米、大豆和棉花。除草劑 抗性作物植物的其它實例包括麥草畏、2, 4-D、麥草畏或稀禾定抗性玉米、棉花和大豆;咪唑 啉酮(咪草煙和滅草煙)抗性玉米(Imi-C〇m?)和大豆;以及草甘膦和草銨膦抗性玉米 (SmartStax(R)) 〇
[0102] 在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方案中,使麥草畏(或其鹽)與草甘膦共同除草劑(或其鹽 或酯)組合,作物植物包含草甘膦抗性性狀,并且作物植物進一步是(i)不易感于茁長素除 草劑的植物物種或(ii)包含麥草畏抗性性狀。所述組合物可用于控制(i)草甘膦易感性 植物和(ii)草甘膦抗性但茁長素易感性自生作物植物和/或(iii)生長在草甘膦和茁長 素抗性或耐受性作物植物的田地中的雜草。
[0103] 本發(fā)明的制劑可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例如像在種植茁長素易感性作物植物或不 具有麥草畏抗性性狀的作物植物之前約2至約3周施加。不易感于某些茁長素除草劑的作 物植物(如玉米)或具有麥草畏抗性性狀的植物通常不具有種植前限制,并且本發(fā)明的制 劑可在種植所述作物之前即刻施加。
[0104] 本發(fā)明的制劑可在種植時或在萌發(fā)后向具有麥草畏抗性性狀的作物植物施加以 控制作物植物的田地中和/或鄰近于作物植物的田地的茁長素易感性雜草。本發(fā)明的制劑 也可在萌發(fā)后向作物植物和/或鄰近于不具有麥草畏抗性性狀(如玉米)但不易感于茁長 素除草劑的作物植物施加。
[0105] 如本文所用,"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例如是指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40天至在種 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35天至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 物植物之前約30天至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25天至在種植作 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20天至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物植 物之前約15天至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10天至在種植作物植 物之前即刻、或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約5天至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前即刻的時期。"作物植物 萌發(fā)前"是指在自種植作物植物直至但不包括作物植物萌發(fā)的間隔期間(即在裂化之前) 的任何時間。舉例來說,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1天、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2天、在種植 作物植物之后約3天、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4天、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5天、在種植作 物植物之后約10天、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15天、或在種植作物植物之后約20天直至但 不包括作物植物萌發(fā)的間隔期間。
[0106] 如所表明,本發(fā)明的制劑也可在作物植物萌發(fā)后向田地施加。"在作物植物萌發(fā) 后"是指在自作物植物萌發(fā)(即裂化)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1天、直至在作物植物萌 發(fā)之后約2天、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3天、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4天、直至在 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5天、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10天、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 15天、或直至在作物植物萌發(fā)之后約20天的間隔期間的任何時間。
[0107] 本發(fā)明的制劑也可在雜草萌發(fā)前施加。在雜草萌發(fā)前施加通常是指在雜草萌發(fā)前 約40天、約30、約25天、約20天、約15天、約10天或約5天的間隔期間的任何時間施加制 劑。
[0108] 本發(fā)明的制劑也可在雜草萌發(fā)后施加。在雜草萌發(fā)后施加制劑通常是指在雜草萌 發(fā)之后多達約1天、在雜草萌發(fā)之后多達約2天、在雜草萌發(fā)之后多達約3天、在雜草萌發(fā) 之后多達約4天、在雜草萌發(fā)之后多達約5天、在雜草萌發(fā)之后多達約10天、在雜草萌發(fā)之 后多達約15天、或在雜草萌發(fā)之后多達約20天的間隔期間的任何時間施加制劑。
[0109] 在各種實施方案中,雜草包括一個或多個草甘膦抗性物種,并且制劑包含麥草畏。 在各種其它實施方案中,雜草包括一個或多個麥草畏抗性物種,并且制劑進一步包含草甘 膦。
[0110] 本文提及的雜草控制是指控制植物生長的任何可觀察措施,其可包括一種或多種 以下行為:(1)殺死,(2)抑制生長、繁殖或增殖,以及(3)移除、破壞或另外減弱植物的出現(xiàn) 和活性。雜草控制可通過本領(lǐng)域中已知的各種方法中的任一個來測量。舉例來說,可遵循標 準程序,將雜草控制測定為相較于未處理植物的百分比,其中由經(jīng)特殊訓(xùn)練的本領(lǐng)域技術(shù) 人員對植物死亡率和生長減少進行目視評估以進行所述評估。在另一控制測量方法中,控 制被定義為處理的植物與未處理植物之間的平均植物重量降低百分比。在又一控制測量方 法中,控制可被定義為在萌發(fā)前施加除草劑之后未能萌發(fā)的植物的百分比。"商業(yè)上可接受 的雜草控制率"隨雜草物種、侵擾程度、環(huán)境條件和相關(guān)作物植物而變化。通常,商業(yè)上有效 雜草控制定義為破壞(或抑制)至少約60%、65%、70%、75%、80%、或甚至至少85%、或 甚至至少90 %。盡管就商業(yè)觀點來看通常優(yōu)選的是80-85 %或更多的雜草被破壞,但商業(yè) 上可接受的雜草控制可在低得多的破壞或抑制水平上發(fā)生,特別是就一些極其有害的除草 劑抗性植物而言。有利地,根據(jù)本發(fā)明使用的除草微膠囊在自施加例如如施加混合物中含 有的除草劑微膠囊至在施加除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