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除草劑組合物和除草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除草劑組合物,此組合物的活性成分至少含一種有機磷化合物和由通式(Ⅱ)表示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
其中R是-Y1R3(其中R3是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鏈烯基基或低級炔烴基,Y1是-O-或-S),-Y2CH(R4)CO-OR5(其中R4是氫原子或低級烷基、R5是氫原子、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鏈烯基或低級炔烴基,Y2是-O-、-S-或-NH-),-COOCH(R4)CO-Y1R5(其中R4、R5和Y1如上定義),或-COOR6(其中R6是低級烷基、低級鏈烯基或低級炔烴基),R1是低級烷基、R2是氫原子、低級烷基或低級鹵代烷基,X1和X2可以是相同的或不同的鹵原子,Y是-O-、-S-、-SO-或-SO2-,和n是0或1;以及用所說組合物的除草方法。
在日本專利公開3-163-63和4-211065號中討論了通式(Ⅰ)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并發(fā)現(xiàn)可作為除草劑。
用于本發(fā)明的有機磷化合物是眾所周知的除草劑,例如,在日本專利公開47-39638和57-95994號中討論的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鹽,在日本專利公開57-26564中討論的4-〔羥基(甲基)亞膦酰基〕-DL-高丙氨酸或在日本專利公告59-23282號等中討論過的4〔羥基(甲基)-亞膦?;?L-高丙氨酰-L-丙氨酸。
有機磷化合物是廣泛用作非選擇性的外施除草劑,顯示初始效果緩慢,難以在葉擴展階段和再生階段有效地除去草本雜草。因此,急需一種除草劑,既可在施用后很快顯示除草效果,而且對在葉擴展階段和再生階段的草本雜草也有足夠的除草效果。
本發(fā)明急欲解決這些問題,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同時利用通式(Ⅰ)式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和至少一各有機磷化合物,可以迅速生效,并且除草種類廣泛,而且在遠比每種成分單獨使用時所需劑量低得多的情況下具有優(yōu)良的協(xié)同效果。
圖1為通過等效曲線(isobole)分析說明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含化合物19和化合物B)的協(xié)同效果。
圖2為通過等效曲線分析說明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含化合物19和化合物C)的協(xié)同效果。
本發(fā)明涉及含通式(Ⅰ)的化合物和至少一種有機磷化合物作為活性成分的除草劑組合物和使用所說組合物的除草方法。
通式(Ⅰ)化合物的實施例示于表1,但無需說明,這些實施例決不是對本發(fā)明的范圍的限制。
作為有機磷化合物除草劑,即用于本發(fā)明的其它活性成分可以是選自下列的一種或多種化合物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鹽,如N-(膦酰甲基)甘氨酸異丙基銨鹽(以后稱為“化合物A”),或N-(膦酰甲基)甘氨酸三甲基銃鹽(以后稱為“化合物B”);4-〔羥基(甲基)亞膦酰基〕DL-高丙氨酸或其鹽,如4-〔羥基(甲基)亞膦?;?DL-丙氨酸銨鹽(以后稱為“化合物C”);4-〔羥基(甲基)亞膦?;?L-高丙氨酰-Z-丙氨酰-L-丙氨酸或其鹽,如4-〔羥基(甲基)亞膦?;?L-高丙氨酰-L-丙氨酰-L-丙氨酸鈉鹽(以后稱為“化合物D”);等。上面提出的有機磷化合物決非對本發(fā)明范圍的限制。
為施加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按照不同目的和制備農(nóng)藥的普通方法,這些組合物可制成適當(dāng)?shù)男问?。例如,所說的組合物可同固體載體、液體載體和表面活性劑中的一種或多種物質(zhì)以及隨意的添加劑等混合,制成制劑,如水分散的顆粒劑、可潤濕粉劑、粉塵劑,懸浮濃縮劑,可溶濃縮劑等。
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可根據(jù)配方的類型以任意比例混合。在所說的組合物中活性成分的混合比例可在下述范圍內(nèi)適當(dāng)選擇每重量份通式(Ⅰ)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配以0.01-1,000重量份的有機磷化合物,優(yōu)選為1-500重量份。
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用作非選擇性除草劑組合物。由于同時使用了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和有機磷化合物,所以,此組合物具有有機磷化合物所說沒有的速效性,而且,此組合物可使劑量減少,因為同時使用可產(chǎn)生協(xié)同效果,而兩種活性成分各單獨使用時是不會有的。
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特別用于非選擇性除草劑。例如,本組合物可以用以除去出現(xiàn)在非耕地,如道路、建筑工地、路基、公園和運動場,以及果園、經(jīng)營性森林、森林、人工森林等處覆蓋有雜草的地面。而且,此組合物也可用作稻田堤的除草劑,以及在播種前清除耕田和山地的雜草。此組合物可有效地控制下列雜草,例如雙子葉草類,如亞洲鴨跖草(commelinacommunis)、叢生的扁蓄(polygonumlongisetum)、甜山蘿卜(Erigeronannuus)、加解大飛篷(Eigeroncanadensis)、芥榮(Capsellabursa-Pastoris)、淺色酸模葉蓼(PolygonumLapathifolium)、蘭色莧菜(Amaranthuslividus)、鼠曲草(Gnephaliumaffine)、鐵莧菜(Acalyphaaustralis)、細長莧菜(Amaranthusvaridis)、繁縷(Stellariamedia)等;禾本科草,如大蟋蟀草(digitariaadscendens)、稗草(Echinochloacrus-galli)、早熟禾(Poaannua)、曲節(jié)看麥浪(Alopecurusaequalis)等;和多年生草草,如皺葉酸模(Rumexjuponicus)、艾蒿(Artemisiaprinceps)、向荊(Equisetamarvense)、亞洲車前草(Plantagoasiatica)、費城飛蓬(Erigeronphiladelphicus)、蒲公英(Taraxacumofficinale)、白茅(Imperatacylindrica)、山草(Miscanthussinensis)、粟色藤(Cayratiajapznica)等。
本發(fā)明不僅適用于上述處所和雜草,而且也適用于需控制不希望的雜草的所有場所和所有草類。
盡管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優(yōu)選用于雜草早期萌芽或植物生長階段,但其施用時間不只限于這些時期。
本發(fā)明除草劑組合物的劑量范圍為每1000平方米1-5,000克(以活性成分計)。
用2-(4-異丙基-4-甲基-5-氧-2-咪唑啉-2-基)煙酸(普通名稱imazapyr)、對氨基苯磺酰氨基甲酸酯(普通名稱asulam)等代替有機磷化合物(即本發(fā)明中使用的活性成分)同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一起使用時,得到的效果和使用有機磷化合物同所說衍生物的效果相同。
實施例本發(fā)明的典型的實施例討論如上,但不應(yīng)看作是對本發(fā)明范圍的限制。
在這些實施例中,份皆指重量份。
實施例1化合物190.2份化合的C18.5份
genapolLRD(Hoechst制造)20.0份芒硝20.0份粘土16.3份膨潤土10.0份水合硅酸10.0份木質(zhì)素磺酸鈣5.0份總計100.0份將予定量的化合物19,化合物C,芒硝,粘土,膨潤土和水合的硅酸均勻地混合,將得到混合粉置于流化床成粒機中,然后用含予定量的GenapolLRD和木質(zhì)素磺酸鈣噴霧混合粉末,隨之粒化和干燥,而制得粒狀可潤濕粉劑。
實施例2化合物190.2份化合物C18.5份PluronicL-64(旭電化公司制造)5.0份烷基苯磺酸鈉2.0份甲基萘10.0份水64.3份總計100.0份將予定量的化合物19和甲基萘混合得到一溶液,然后在此溶液中加入化合物C、pluronicL-64、烷基苯磺酸鈉和水,用一高速攪拌器均勻地加以混合,制得水懸浮液濃縮劑。
實施例3化合物190.2份化合物B38.0份PluronicL-64(旭電化公司制造)5.0份烷基苯磺酸鈉2.0份甲基萘10.0份水44.8份總計100.0份將予定量的化合物19和甲基萘混合得到、溶液,在此溶液中加入化合物B、PluronicL-64、烷基苯磺本鈉和水,然后用一高速攪拌機均勻地混合,制得水懸浮液濃縮劑。
實施例4化合物190.2份化合物C18.5份HitenolNo.8(大石工業(yè)制藥公司制造)3.0份木質(zhì)素磺酸鈣3.0份Carplex#80(藍野義公司制造)5.0份粘土70.3份總計100.0份將上述成分均勻地混合和研磨,制得可潤濕的粉劑。
實施例5化合物190.2份化合物B38.0份HitenolNo.8(大石工業(yè)制藥公司制造)3.0份木質(zhì)素磺酸鈣3.0份Carplex#80(藍野義公司制造)5.0份粘土50.8份總計100.0份將上述成分均勻地混合并研磨,制得可潤濕粉末。
試驗實施例1對本發(fā)明組合物的協(xié)同效應(yīng)的試驗在一直徑12厘米和高度11厘米的缸中裝以山地土壤(沙質(zhì)肥泥),并播種稗草(Echinochloacrus-galli),調(diào)節(jié)覆蓋土壤的深度到0.5厘米,稗草在溫室中生長。
當(dāng)在一試驗共用化合物B中稗草長出了葉和高度達10厘米,或在試驗共同化合物C中長出5葉和高度達15厘米時,將予定量的本發(fā)明的每種除草劑組合物用水稀釋,然后從上面將稀釋液均勻地噴到莖和葉的整個表面上,使用小型噴霧器,每公頃噴施1,000升。
噴后第10天,通過與未處理的樣品比較,用肉眼評判存活的稗草出土壤部分的生長程度,判分從0(無效)到100(完全殺死)。
在化合物19和B中或化合物19和C中獲得的試驗結(jié)果,各示于表2和表3中。
為方便理解,將上述結(jié)果示于圖上。
圖1是根據(jù)在試驗實施例表示在表2中的對稗草效果而畫的恒定效應(yīng)曲線。
橫坐標表示活性成分化合物19的用量(克/公頃),縱坐標表示活性成分化合物B的用量(克/公頃)。
予期的加成效果的ED90等效曲線用虛線表示,而在實際中得到的化合物19和化合物B之間組合的ED90等效曲線用實線表示。
相似地,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含化合物19和化合物C)的協(xié)同效應(yīng)示于圖2。
如
圖1和圖2所示,本發(fā)明的除草劑組合物具有明顯的協(xié)同效應(yīng)。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除草劑組合物,其中含至少一種有機磷化合物和以通式(Ⅰ)表示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作為活性成分
其中R是 -Y1R3(其中R3是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和Y1是-O-或-S-),-Y2CH(R4)CO-OR5(其中R4是氫原子或低級烷基,R5是氫原子、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Y2是-O-、-S-或-NH-),-COOCH(R4)CO-Y1R5(其中R4、R5和Y1如上定義),或COOR6(其中R6是低級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R1是低級烷基、R2是氫原子、低級烷基或低級鹵代烷基、X1和X2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鹵原子,Y是-O-,-S-,-SO-或-SO2-,n是0或1。
2.權(quán)利要求1為除草劑組合物,其中,有機磷化合物選自N-(膦?;谆?甘氨酸或其鹽、4-〔羥基(甲基)亞膦?;?DL-同丙氨酸或其鹽、4-〔羥基(甲基)亞膦?;?L-高丙氨?;?L-丙氨酰基-L-丙氨酸或其鹽。
3.權(quán)利要求2的除草劑組合物,其中,有機磷化合物的含量為每重量份通式(Ⅰ)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為0.01-1,000重量份。
4.權(quán)利要求3的除草劑組合物,其中,除草劑組合物是非選擇性的除草劑。
5.一種去除雜草的方法,包括將除草劑組合物以每1000平方米1-5,000克(以組合物中的活性成分計)的劑量施用以除去所不需的雜草,所說的除草劑組合物的活性成分含至少一種有機磷化合物和通式(Ⅰ)表示的3-取代的苯基吡唑衍生物
其中R是-Y1R3(其中R3是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Y1是-O-或-S-),-Y2CH(R4)CO-OR5(其中R4是氫原子或低級烷基,R5是氫原子、低級烷基、低級鹵代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Y2是-O-,-S-或-NH-),-COOCH(R4)CO-Y1R5(其中R4、R5和Y1如上定義),或-COOR6(其中R6是低級烷基、低級烯烴基或低級炔烴基),R1是低級烷基、R2是氫原子、低級烷基或低級鹵代烷基,X1和X2可是相同的或不同的鹵原子,Y是-O-、-S-、-SO-或-SO2-,和n是0或1。
6.權(quán)利要求5的除草方法,其中有機磷化合物選自N-(膦酰甲基)甘氨酸或其鹽,4-〔羥基(甲基)-亞膦酰基〕-DL-高丙氨酸或其鹽,4-〔羥基(甲基)亞膦酰基〕-L-丙氨?;?L-丙氨酰基-L-丙氨酸或其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除草劑組合物,其活性成分含至少一種有機磷化合物和通式(I)表示的3-取代苯基吡唑衍生物。[式中,R是-Y
文檔編號A01N57/20GK1086084SQ9311949
公開日1994年5月4日 申請日期1993年10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2年10月27日
發(fā)明者馬渕勉, 中谷元克, 今埜隆道 申請人:日本農(nóng)藥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