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減輕、緩和臺風或其他暴風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能減輕、緩和臺風、颶風或其他暴風的裝置。
當暴風的風速(接近眼睛時)到達每秒17.2米時,自大西洋形成的稱為風;自太平洋西部形成的則稱為臺風。每年大約有七十九次臺風或風之多,大部分發(fā)源于太平洋的西部及北部。許多暴風已扼殺了千百人的性命。在1970年,一次由孟加拉灣形成的暴風,喪失了三十多萬人,大部分是死于溺弊;1963年,臺彎地區(qū)的一次暴風中,有大約二萬五千棟房屋被吹倒,同時也危害了千百條人命。可以看出暴風嚴重威脅著人類的生命和財產。
自1961年起,人們曾努力嘗試靜止、減輕和緩和暴風。例如,有人采用噴灑碘化銀于暴風的眼壁,使在暴風中云的水份可以可以迅速凝結,可使大量的潛在熱能釋放出來,因此就能減輕其強度,驅散其能量。當能量被驅散時,眼壁(臺風眼)的范圍將擴大、或在別處形成另一眼壁,此時將減低風速。但是,此作用只能持續(xù)只到八小時,不過以后風速將再度增強。
經驗上表明暴風的強度在打雷后減弱,其理由是雷電形成的原因在于打雷前已形成了大量的電場。然后大量帶正電的云與大量帶負電的云形成閃電。本發(fā)明在于將電場產生短路,從而可減輕暴風。
本發(fā)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減輕、緩和臺風、颶風或其他暴風的裝置。
根據(jù)本發(fā)明所提供減輕暴風的裝置,包括一個可遙控的船,船上放置著電池,電池聯(lián)接放電裝置,并由氣球使其飄浮,遙控開關聯(lián)接放電裝置及電池,用來控制由電池到放電裝置的能源供應,當船送到暴風的眼壁區(qū)時,遙控開關打開,讓放電裝置開始動作,并藉由放電裝置將電源輸入暴風云中,造成暴風電場中的短路。
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目的優(yōu)點,可從詳細閱讀下面說明、配合附圖可以更加明了。
圖1是本發(fā)明用來減輕緩和臺風及其他暴風的點火裝置。
圖2是本發(fā)明用來減輕緩和臺風及其他暴風裝置的簡圖。
根據(jù)本發(fā)明來減輕和緩和臺風及其他暴風的裝置(見圖2)包括一船體10、電池20,放置于船體10之上。放電裝置40,聯(lián)接到電池20,遙控開關30,可控制將能源供應到放電裝置40中,電池20是牢固地固定在船10上,此船為一遙控船,放電裝置40以導線或其類似物聯(lián)接到電池20上,并由氣球50或其類似物升浮于空中,導線42的重量及規(guī)格應小到能浪放電裝置40飄浮。由于大部分的風暴發(fā)源于海洋,暴風眼區(qū)的風速非常小,在風暴到達陸地以前,可將船10送到暴風眼區(qū)。
如
圖1所示,遙控開關30包括一晶體管31,平行聯(lián)接到電池20、放大器32將從接收器33到晶體管31的訊號放大,使晶體管31動作,傳送器34將訊號傳送到接收器33上。當晶體管31激發(fā)動作時,放電裝置40的電流關閉,從而放電裝置40可放電到暴風中,造成暴風電場的短路,并產生閃電。
在動作中,電池20內充電飽和,船10被送到暴風眼區(qū)中,當船10到達暴風眼壁時,放電裝置40動作,將分別帶有正電及負電的暴風云造成短路,發(fā)生閃電,故可減輕、緩和暴風。
雖然,本發(fā)明所描敘是某種具體例子,這應理解為一切從構造上和部件的排列上的任何變化都屬于本發(fā)明的構思和權利保持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
1.一種減輕暴風的裝置,包括一遙控的船體,一電池固定于所述的船體上,一放電裝置聯(lián)接于所述的電池上,所述放電裝置被一個球搭載飄浮,遙控開關裝置分別聯(lián)接到所述放電裝置及所述電池上,用來控制由電池供給放電裝置的能源,所述的船被送到暴風眼區(qū)時,遙控開關啟動,放電裝置充電,并放電到暴風云中,造成暴風電場的短路。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減輕暴風的裝置,其中所述遙控開關裝置,包括由一晶體管與所述電池平行聯(lián)接,放大器聯(lián)接到所述的晶體管上,用來將從接收器到所述晶體管的訊號放大,傳送器將訊號傳送到所述接收器上;當訊號從所述傳送器傳到所述接收器時,所述放電裝置激發(fā)動作,從而使晶體管動作,所述暴風的電場就短路,產生閃電,減輕和緩和所述暴風。
全文摘要
一種減輕和緩和暴風強度的裝置,它包括船體、電池(固定在船上)、聯(lián)接到電池的放電裝置,并由氣球搭載飄浮,遙控開關聯(lián)接到放電裝置和電池,控制由電池到放電裝置的電流供應所組成的裝置。當船送到暴風眼壁區(qū)時,遙控開關裝置激發(fā),放電裝置充電并放電至暴風云中,造成暴風電場的短路而閃電,從而減輕和緩和其強度。
文檔編號A01G15/00GK1071802SQ9110997
公開日1993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1991年10月31日 優(yōu)先權日1991年10月31日
發(fā)明者李水木 申請人:李水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