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畜牧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擋豬板。
背景技術:
在養(yǎng)豬場豬群轉欄或者賣豬、驅趕的過程中,需要將豬群動態(tài)的固定在一個特定的區(qū)域,防止豬亂跑,往往就需要擋豬板這件道具,然后使用擋豬板在特定區(qū)域內圍成一個圈,將豬趕進圈中。
傳統的擋豬板都是一塊一塊分開的,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需要人為的手持一塊擋豬板或兩塊擋豬板,然后多人一起圍成一圈,這樣不但浪費人力和時間,還容易因為配合不默契,導致豬從夾縫中跑出來,同時擋豬板功能單一,無法滿足人們更多的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擋豬板,具備多塊擋豬板,擋豬板與擋豬板之間可拆卸連接在一起,當需要使用時直接拉開,不用時,相互之間可以折疊在一起,便于放置,同時還帶驅蚊效果,在炎熱夏季可以有效的防止豬被蚊蟲叮咬。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擋豬板,包括擋豬板本體,所述擋豬板本體包括擋豬板外板和擋豬板內板,所述擋豬板外板頂部設有凹槽,所述擋豬板外板一側設有合頁和第一連接孔,所述擋豬板外板通過合頁向一側旋轉,所述擋豬板內板兩側各設有合頁和第二連接孔,所述擋豬板內板通過合頁向一側旋轉,所述第一連接孔與第二連接孔位置平行,所述擋豬板外板與擋豬板內板通過扣環(huán)穿過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可拆卸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擋豬板外板內部設有超聲波發(fā)生器,所述超聲波發(fā)生器設有四個均勻成行排列,所述擋豬板外板一端設有電源接口。
優(yōu)選的,所述擋豬板外板和擋豬板內板的大小、材料一致。
優(yōu)選的,所述凹槽與外界支撐桿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擋豬板外板采用全新聚乙烯材料制成。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擋豬板外板和擋豬板內板,擋豬板外板與擋豬板內板通過扣環(huán)可拆卸連接,當需要使用時直接拉開,當不需要使用時,擋豬板外板與擋豬板內板相互之間可以折疊在一起,便于放置。
2、本實用新型通過擋豬板外板內部設有超聲波發(fā)生器,超聲波發(fā)生器設有四個均勻成行排列,擋豬板外板一端設有電源接口,當炎熱夏季需要驅蚊蟲時,通過電源接口接通外接電源,超聲波發(fā)生器發(fā)射超聲波,可以有效的達到驅蚊的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結構平鋪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擋豬板外板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擋豬板外板連接孔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結構擋豬板內板連接孔示意圖。
圖中:1—擋豬板本體,2—擋豬板外板,3—擋豬板內板,4—合頁,5—第一連接孔,6—第二連接孔,7—扣環(huán),8—超聲波發(fā)生器,9—電源接口,10—凹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擋豬板,包括擋豬板本體1,所述擋豬板本體1包括擋豬板外板2和擋豬板內板3,所述擋豬板外板2頂部設有凹槽10,所述擋豬板外板2一側設有合頁4和第一連接孔5,所述擋豬板外板2通過合頁4向一側旋轉,所述擋豬板內板3兩側各設有合頁4和第二連接孔6,所述擋豬板內板3通過合頁4向一側旋轉,所述第一連接孔5與第二連接孔6位置平行,所述擋豬板外板2與擋豬板內板3通過扣環(huán)7穿過第一連接孔5和第二連接孔6可拆卸連接。
所述擋豬板外板2內部設有超聲波發(fā)生器8,所述超聲波發(fā)生器8設有四個均勻成行排列,所述擋豬板外板2一端設有電源接口9,當炎熱夏季需要驅蚊蟲時,通過電源接口9接通外接電源,超聲波發(fā)生器8發(fā)射超聲波,可以有效的達到驅蚊的效果,所述擋豬板外板2和擋豬板內板3的大小、材料一致,所述凹槽10與外界支撐桿連接,當擋豬板拉開時,找一根木棍,木棍一端插在凹槽10內,一端抵在地面,可以使得擋豬板保持平衡,所述擋豬板外板2采用全新聚乙烯材料制成。
工作原理:一種擋豬板,包括擋豬板外板2和擋豬板內板3,擋豬板外板2與擋豬板內板3通過扣環(huán)7可拆卸連接,當需要使用時直接拉開,當不需要使用時,擋豬板外板2與擋豬板內板3相互之間可以折疊在一起,便于放置,擋豬板外板2內部設有超聲波發(fā)生器8,超聲波發(fā)生器8設有四個均勻成行排列,擋豬板外板2一端設有電源接口9,當炎熱夏季需要驅蚊蟲時,通過電源接口9接通外接電源,超聲波發(fā)生器8發(fā)射超聲波,可以有效的達到驅蚊的效果。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