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農用小型脫粒機,特別涉及一種簡易玉米脫粒機。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玉米脫粒機是一種廣泛應用的小型農用機械,是一種可以將玉米粒和梗分離的設備。
現(xiàn)有的玉米脫粒機主要包括進料斗、前后倉殼、左右側板等部件,所述后倉殼的脫粒端設有手動偏心式位置調節(jié)機構,在該位置調節(jié)機構的作用下,后倉殼脫粒端可繞其鉸接端上下擺動,從而實現(xiàn)不同大小玉米棒的脫粒,具體工作時,多采用帶脫粒筋的脫粒輥高速旋轉,與脫??臻g四周的倉殼、側板擠壓擊打進行脫粒,脫粒手段比較單一,而且玉米棒在脫??臻g向前移動的過程中不能很好的受力,從而影響到脫凈率和脫粒效率;另一方面,現(xiàn)有技術中的玉米脫粒機并未考慮到在對不同規(guī)格的玉米棒進行脫粒時,如何防止較小的玉米棒從脫粒機中漏出,不能達到充分脫粒的目的。
同時因為后倉殼為一整體,玉米棒在脫粒空間高度運動的過程中會將后倉殼頂起,導致后倉殼尾部開口變大,導致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后倉殼尾端漏出。
基于以上原因,現(xiàn)需要對玉米脫粒機的結構進行進一步的改進。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為克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簡易玉米脫粒機,通過在玉米脫粒機的適當部位設置彈性部件,以達到促使不同規(guī)格的玉米棒與彈性部件充分碰撞,提高脫凈率的作用。
本實用新型由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
一種簡易玉米脫粒機,包括進料板、壓板、左側板、右側板、底板及出料口,進料板位于玉米脫粒機前端的左側板和右側板之間,位于底板上方的脫粒輥筒從進料板尾端下方開始一直延伸到玉米脫粒機尾端,所述壓板位于脫粒輥筒正上方,在壓板一側邊緣處間隔固定有若干彈性部件A,所述彈性部件A的長度方向與脫粒輥筒呈一夾角。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前端兩側鉸接于機架。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為一整體或所述壓板前后依次包括獨立的壓板A和壓板B。
進一步的,還包括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壓板與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相連。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包括:調檔齒、調節(jié)手柄、操縱桿、偏心輪、壓塊、若干導向螺桿;設置在操縱桿上的偏心輪與壓塊接觸;所述導向螺桿設置于壓板尾部或設置于壓板A和壓板B的尾部,導向螺桿上套有彈簧;所述壓塊一端通過其通孔與彈簧相接觸,另一端通過螺母緊固。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為圓弧狀壓板,且壓板或壓板B尾部兩側連線方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為圓弧狀壓板,且壓板尾部或壓板B 的橫向弧面上間隔開有若干條狀開孔,所述條狀開孔兩側的連線方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
進一步的,所述壓板為圓弧狀壓板,所述壓板尾部或壓板B整體或壓板B尾部為由若干橫向弧狀筋條間隔平行排列,且與若干縱向筋條焊接為一體的弧狀中空壓板;相鄰弧狀筋條之間橫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
進一步的,所述彈性部件B上套有圓環(huán),所述圓環(huán)與后倉殼活動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彈性部件B在靠近彈性部件A一側的端點位置低于或等于彈性部件B的另一個端點位置。
進一步的,還包括設置于機架兩側的定位桿,定位桿上套有彈簧,所述壓塊一面通過其通孔與彈簧相接觸。
進一步的,壓板A與壓板B上的壓塊通過連接片固接,所述壓板B的前部設置有導向螺桿,導向螺桿上套有彈簧;所述連接片一面通過其通孔與彈簧相接觸,另一面通過螺母緊固。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在現(xiàn)有技術基礎之上,通過在壓板一側邊緣處間隔固定若干彈性部件,使得玉米棒在脫??臻g高速運動的過程中,通過自身碰撞、與壓板、側板碰撞的基礎之上,在彈性部件的作用下發(fā)生充分徹底的擠壓碰撞,從而提高玉米棒脫凈率。
2、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壓板尾端出口處設置彈性部件,一方面阻擋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壓板尾端漏出;另一方面利用該彈性部件與玉米棒的充分碰撞,提高玉米棒脫凈率。
3、本實用新型在使用過程中會因為玉米棒在脫??臻g的高速碰撞過程中會將壓板頂起使得壓板尾部開口變大,導致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壓板尾端漏出,采用獨立的壓板A和壓板B則保證了壓板的空間變化不會影響到壓板B,防止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玉米脫粒機尾端漏出。
4、本實用新型省略了進料斗和前倉殼,在不影響設備工作效率的情況下節(jié)省了材料,降低了玉米脫粒機的制造成本,成為一種實用簡易的玉米脫粒機。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外觀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另一種實施例的俯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壓板B的一種結構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壓板B的另一種結構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壓板內側A-A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6所示:
所述一種簡易玉米脫粒機,包括包括進料板1、壓板3、左側板5、右側板6、底板4及出料口7,進料板1位于玉米脫粒機前端的左側板5和右側板6之間,位于底板4上方的脫粒輥筒8從進料板1尾端下方開始一直延伸到玉米脫粒機尾端,所述壓板3位于脫粒輥筒8正上方,在壓板3一側邊緣處間隔固定有若干彈性部件A,所述彈性部件A的長度方向與脫粒輥筒8呈一夾角。進料板1可以是平板、下凹弧形板等方便進料的各種形狀,所述彈性部件A可以是彈簧、彈片等,至于彈性部件A是設置于壓板3的左側或者右側主要取決于脫粒輥筒8的旋轉方向。脫粒輥筒8往左轉,彈性部件A設置在壓板3的左側;脫粒輥筒8往右轉,彈性部件A設置在壓板3的右側。
所述壓板3兩側與機架14通過螺桿和螺母鉸接,整個壓板3在玉米脫粒機或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工作過程中可以圍繞鉸接點輕微轉動。
所述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還包括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壓板3為一整體,且與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相連。所述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包括:調檔齒9、調節(jié)手柄10、操縱桿11、偏心輪12、壓塊15及若干導向螺桿13;設置在操縱桿11上的偏心輪12與壓塊15接觸;所述導向螺桿13豎直設置于壓板3尾部,導向螺桿13上套有彈簧;所述壓塊15一端通過其通孔穿過導向螺桿13與彈簧相接觸,另一端通過螺母緊固;所述導向螺桿13至少為兩個,導向螺桿13底部之間通過連接筋一起焊接在壓板3尾部。
所述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的工作原理如下:拉動調節(jié)手柄10更換卡接的調檔齒9的檔位齒槽,調節(jié)手柄10的檔位更換帶動操縱桿11整體以旋轉支撐點為旋轉中心轉動,位于操縱桿11上的偏心輪12跟隨操縱桿11一起轉動,使得壓塊15隨著偏心輪12的轉動上下產生位移,擠壓套接于導向螺桿13內的彈簧,從而使壓板3后端上下移動,達到通過不同玉米棒規(guī)格調整脫粒倉空間大小的作用。
所述實用新型的另一種實施例,還包括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所述壓板3包括壓板A和壓板B,且均與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相連。
所述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包括:調檔齒9、調節(jié)手柄10、操縱桿11、偏心輪12、壓塊15及若干導向螺桿13;設置在操縱桿11上的偏心輪12與壓塊15接觸;所述導向螺桿13分別豎直設置于壓板A和壓板B尾部,導向螺桿13上套有彈簧;所述壓塊15一端通過其通孔穿過導向螺桿13與彈簧相接觸,另一端通過螺母緊固;壓板A上導向螺桿13至少為2個,壓板B上導向螺桿13至少為2個,壓板A或壓板B上的導向螺桿13底部之間通過連接筋一起焊接在壓板A或壓板B尾部。為了加強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對壓板B的調節(jié)力度,可以在壓板B設置多組導向螺桿13。所述壓板A與壓板B上的壓塊15通過連接片16固接,所述壓板B的前部也設置有導向螺桿13,導向螺桿13上套有彈簧;所述連接片16通過其通孔與彈簧相接觸,另一端通過螺母緊固。
所述壓板高度調節(jié)裝置的工作原理如下:拉動調節(jié)手柄10更換卡接的調檔齒9的檔位齒槽,調節(jié)手柄10的檔位更換帶動操縱桿11整體以旋轉支撐點為旋轉中心轉動,位于操縱桿11上的偏心輪12跟隨操縱桿11一起轉動,使得壓板A和壓板B上的壓塊15隨著偏心輪12的轉動上下產生位移,擠壓套接于導向螺桿13內的彈簧,從而使壓板A尾端和壓板B上下移動,采用獨立的壓板A和壓板B則保證了壓板A的空間變化不會影響到壓板B,防止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玉米脫粒機尾端漏出。
玉米脫粒機還包括設置于機架14兩側的定位桿17,定位桿17上套有彈簧,所述壓塊15通過其通孔與彈簧相接觸。
所述壓板3為圓弧狀壓板,且壓板3或壓板B尾部兩側連線方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或者所述壓板3為圓弧狀壓板,且壓板3尾部或壓板B 的橫向弧面上間隔開有若干條狀開孔20,所述條狀開孔20兩側的連線方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或者所述壓板3為圓弧狀壓板,所述壓板3尾部或壓板B整體或壓板B尾部為由若干橫向弧狀筋條18間隔平行排列,且與若干縱向筋條19焊接為一體的弧狀中空壓板;相鄰橫向弧狀筋條18之間橫向設置有彈性部件B。為了防止玉米棒在高速運動過程中將彈性部件B頂起,進一步限制彈性部件B在壓板縱向位移的幅度,可以在所述彈性部件B上套有圓環(huán),所述圓環(huán)與后倉殼活動連接。
所述彈性部件B在靠近彈性部件A一側的的端點位置低于彈性部件B的另一個端點位置。所述彈性部件B可以是彈簧、彈片等。因為脫粒輥筒在旋轉過程中,玉米棒大部分都聚集在設置有彈性部件A的一側,故彈性部件B的這種傾斜設置方式,一方面阻擋小玉米棒在沒有充分脫粒的情況下從玉米脫粒機尾端漏出;另一方面利用該彈性部件B與玉米棒的充分碰撞,提高玉米棒脫凈率。
對于具體實施方式的理解的描述僅僅是為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而不是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本領域技術人員均可以利用本實用新型的思想進行一些改動和變化,只要其技術手段沒有脫離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和要點,仍然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