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紅薯用除草劑,由有效成分、助劑、溶劑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效成分由以下原料組成:5%精喹禾靈、10%乙羧氟草醚、50%乙草胺總、氟樂靈;
其中,5%精喹禾靈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10~18%、10%乙羧氟草醚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9~15%、50%乙草胺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5~9%、氟樂靈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6~10%,助劑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4~10%,溶劑占除草劑總質(zhì)量的25~7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薯用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助劑,是潤濕劑、消泡劑、增溶劑、抗靜電劑中的兩種或者兩種以上的混合物。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紅薯用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劑,是由10.5~13.5%的去離子水和1.2~3%的酒精,按2∶0.5~1的重量比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