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編號:11409245
提示:您尚未登錄,請點 登 陸 后下載,如果您還沒有賬戶請點 注 冊 ,登陸完成后,請刷新本頁查看技術詳細信息。本發(fā)明涉及交通工程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取證駕駛員闖綠燈違法行為的判定方法。背景技術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如果出現類似情況將可能被處以罰款100元、記2分的處罰。但因缺乏行之有效的技術認定方法和監(jiān)管措施,目前該項規(guī)定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如因大車遮擋、視線受限等原因造成的闖綠燈行為,出口線剛出現排隊導致停車線后車輛來不及剎車的闖綠燈行為,以及現場執(zhí)法對闖綠燈違法行為認定的準確性等,都會引發(fā)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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