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禮花,尤其涉及一種聯(lián)環(huán)觸發(fā)禮花。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禮花均為個體獨立的單發(fā)結構,多支禮花不能連動聯(lián)發(fā),效率低,效果差,不便操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自動聯(lián)發(fā),從而提高效率、強化效果、省時省力、便于操作的聯(lián)環(huán)觸發(fā)禮花。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
一種聯(lián)環(huán)觸發(fā)禮花,其中,包括由若干禮花本體順次連成的具有轉角節(jié)點的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所述禮花本體包括直排禮花和轉角禮花,所述禮花陣組中除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禮花本體為所述轉角禮花外均為所述直排禮花,位于所述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首位的所述禮花本體為具有用以觸發(fā)自身釋放的觸發(fā)銷的直排禮花,相鄰所述禮花本體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具有用以觸發(fā)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釋放的引發(fā)銷。
作為優(yōu)選,所述引發(fā)銷包括設于所述直排禮花上的第一引發(fā)銷和設于所述轉角禮花上的第二引發(fā)銷,所述直排禮花具有第一貯氣罐,所述第一貯氣罐的頂部具有第一噴頭,所述第一噴頭的頂部具有第一噴口,所述第一貯氣罐的頂部架設有第一罐頂座,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后的位置上開有透穿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一軸向通孔并通過所述第一軸向通孔穿套在所述第一噴頭上,所述直排禮花還具有第一噴口蓋和第一翻鉤,所述第一噴口蓋具有水平的第一壓蓋部和沿所述第一壓蓋部后段左、右兩側向上延伸的第一鉸耳,所述第一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一壓蓋部壓蓋在所述第一噴口上并通過所述第一鉸耳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一罐頂座的后段位置上,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右緣中段的前部位置上設有第一上延凸臺并于所述第一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左、右兩面的第一觸發(fā)穿孔,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段的前緣位置上設有第二上延凸臺并于所述第二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左、右兩面的第二觸發(fā)穿孔,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前段靠右居于所述第一上延凸臺和第二上延凸臺之間的位置上設有第三上延凸臺并于所述第三上延凸臺的外面上設有豁通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一豁口夾槽,所述第一翻鉤自上向下依次具有第一鉤頭部、第一鉤身部和第一鉤尾部,所述第一翻鉤通過所述第一鉤身部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一豁口夾槽的兩翼槽壁上、通過所述第一鉤頭部壓抵在所述第一壓蓋部的外緣上,所述第一引發(fā)銷包括第一銷桿和第一銷桶,所述第一銷桿的右端連在所述第一銷桶左端桶口的內側面上,所述第一銷桿的中段具有自右向左漸次后彎的第一彎掠部,所述第一銷桿的左段通過所述第一彎掠部與所述第一銷桿的右段相連而位于相較所述第一銷桿右段更加靠內的位置上,所述第一銷桶內設有抵頂在所述第一銷桶右端桶底和所述第二上延凸臺右側端面間的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引發(fā)銷通過所述第一銷桿左段自右向左穿出所述第二觸發(fā)穿孔,所述第一銷桶內側面的右段為自左向右漸次前斜的第一斜面并通過所述第一斜面抵頂在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外側面上,所述轉角禮花具有第二貯氣罐,所述第二貯氣罐的頂部具有第二噴頭,所述第二噴頭的頂部具有第二噴口,所述第二貯氣罐的頂部架設有第二罐頂座,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后的位置上開有透穿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二軸向通孔并通過所述第二軸向通孔穿套在所述第二噴頭上,所述轉角禮花還具有第二噴口蓋和第二翻鉤,所述第二噴口蓋具有水平的第二壓蓋部和沿所述第二壓蓋部后段左、右兩側向上延伸的第二鉸耳,所述第二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二壓蓋部壓蓋在所述第二噴口上并通過所述第二鉸耳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二罐頂座的后段位置上,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緣的后段位置上設有引發(fā)上延凸臺并于所述引發(fā)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前、后兩面的引發(fā)穿孔,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段的前部位置上設有軸轉臺并于所述軸轉臺上鉸接有可左、右軸轉的鉸接柄,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前的位置上設有鉸接臺并于所述鉸接臺的外面上設有豁通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二豁口夾槽,所述第二翻鉤自上向下依次具有第二鉤頭部、第二鉤身部和第二鉤尾部,所述第二翻鉤通過所述第二鉤身部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二豁口夾槽的兩翼槽壁上、通過所述第二鉤頭部壓抵在所述第二壓蓋部的外緣上,所述第二引發(fā)銷包括第二銷桿和第二銷桶,所述第二銷桿的前端連在所述第二銷桶后端桶口的內側面上,所述第二銷桿的中段具有自前向后漸次右彎的第二彎掠部,所述第二銷桿的前段通過所述第二彎掠部與所述第二銷桿的后段相連而位于相較所述第二銷桿后段更加靠內的位置上,所述第二銷桶內設有抵頂在所述第二銷桶前端桶底和引發(fā)上延凸臺前側端面間的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引發(fā)銷通過所述第二銷桿后段自前向后穿出所述引發(fā)穿孔,所述第二銷桶內側面的前段為自后向前漸次左斜的第二斜面,所述鉸接柄通過自身左端抵頂在所述第二斜面上、通過自身右段的內面抵頂在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外側面上,所述觸發(fā)銷穿設在位于所述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首位的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觸發(fā)穿孔中并通過自身左段擋抵在所處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相鄰所述直排禮花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一銷桿穿過位于后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穿孔并擋抵在位于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相鄰所述轉角禮花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二銷桿擋抵在位于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前的所述直排禮花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一銷桿擋抵在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所述轉角禮花上的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內側面上,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所述轉角禮花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二銷桿穿過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后的所述直排禮花上的所述第一穿孔并擋抵在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后的所述直排禮花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鉤尾部上設有第一尾翼,所述第一斜面抵頂在所述第一尾翼上,所述第二鉤尾部上設有第二尾翼,所述鉸接柄通過自身右段的內面抵頂在所述第二尾翼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噴口內塞堵有壓抵在所述第一壓蓋部下的第一封口塞,所述第二噴口內塞堵有壓抵在所述第二壓蓋部下的第二封口塞。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罐頂座上設有第一軸銷,所述第一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一鉸耳鉸接在所述第一軸銷上,所述第二罐頂座上設有第二軸銷,所述第二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二鉸耳鉸接在所述第二軸銷上。
作為優(yōu)選,所述第一罐頂座和第二罐頂座均于自身一側凹設有卡槽、于自身另一側凸設有卡塊,相鄰所述禮花本體通過所述卡槽和卡塊卡掛相連,還包括穿連固定所述卡槽和卡塊的穿栓。
作為優(yōu)選,所述觸發(fā)銷的外端連有拉環(huán)。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相比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可自動聯(lián)發(fā),從而提高效率、強化效果、省時省力、便于操作。其聯(lián)發(fā)原理如下:位于首位的禮花本體通過觸發(fā)銷觸發(fā)釋放,操作時只需將觸發(fā)銷向外拔出即可解除對其上翻鉤外翻的擋止,同時,在彈簧彈頂作用下,其上引發(fā)銷會同步內壓翻鉤使其加速外翻,從而解除對其噴口蓋的壓抵,至此,結合貯氣罐內部壓力外噴的作用,噴口蓋的壓蓋部就會被頂起,封口塞就也會被頂出,貯氣罐內部的容納物就會噴出從而完成該單體禮花的發(fā)射,接著,由于位于前置位置上的禮花本體的引發(fā)銷被彈出,則位于后置位置上的翻鉤不再被其擋止,從而使位于后置位置上的禮花本體實現(xiàn)順次釋放。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1的分解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中位于首位的禮花本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中位于后置位上的直排禮花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fā)明中轉角禮花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2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2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發(fā)明實施例3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8為本發(fā)明實施例3的俯視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能更進一步了解本發(fā)明的特征及技術內容,請參閱以下有關本發(fā)明的詳細說明與附圖。
請參閱圖1至圖8所示,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聯(lián)環(huán)觸發(fā)禮花,其中,包括由若干禮花本體順次連成的具有轉角節(jié)點的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所述禮花本體包括直排禮花1和轉角禮花2,所述禮花陣組中除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禮花本體為所述轉角禮花外均為所述直排禮花,位于所述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首位的所述禮花本體為具有用以觸發(fā)自身釋放的觸發(fā)銷3的直排禮花,相鄰所述禮花本體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具有用以觸發(fā)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釋放的引發(fā)銷,所述引發(fā)銷包括設于所述直排禮花上的第一引發(fā)銷4和設于所述轉角禮花上的第二引發(fā)銷5,所述直排禮花具有第一貯氣罐6,所述第一貯氣罐的頂部具有第一噴頭7,所述第一噴頭的頂部具有第一噴口8,所述第一貯氣罐的頂部架設有第一罐頂座9,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后的位置上開有透穿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一軸向通孔10并通過所述第一軸向通孔穿套在所述第一噴頭上,所述直排禮花還具有第一噴口蓋和第一翻鉤52,所述第一噴口蓋具有水平的第一壓蓋部11和沿所述第一壓蓋部后段左、右兩側向上延伸的第一鉸耳12,所述第一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一壓蓋部壓蓋在所述第一噴口上并通過所述第一鉸耳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一罐頂座的后段位置上,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右緣中段的前部位置上設有第一上延凸臺13并于所述第一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左、右兩面的第一觸發(fā)穿孔14,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段的前緣位置上設有第二上延凸臺15并于所述第二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左、右兩面的第二觸發(fā)穿孔16,所述第一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前段靠右居于所述第一上延凸臺和第二上延凸臺之間的位置上設有第三上延凸臺17并于所述第三上延凸臺的外面上設有豁通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一豁口夾槽18,所述第一翻鉤自上向下依次具有第一鉤頭部、第一鉤身部和第一鉤尾部,所述第一翻鉤通過所述第一鉤身部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一豁口夾槽的兩翼槽壁上、通過所述第一鉤頭部壓抵在所述第一壓蓋部的外緣上,所述第一引發(fā)銷包括第一銷桿19和第一銷桶20,所述第一銷桿的右端連在所述第一銷桶左端桶口的內側面上,所述第一銷桿的中段具有自右向左漸次后彎的第一彎掠部21,所述第一銷桿的左段通過所述第一彎掠部與所述第一銷桿的右段相連而位于相較所述第一銷桿右段更加靠內的位置上,所述第一銷桶內設有抵頂在所述第一銷桶右端桶底和所述第二上延凸臺右側端面間的第一彈簧22,所述第一引發(fā)銷通過所述第一銷桿左段自右向左穿出所述第二觸發(fā)穿孔,所述第一銷桶內側面的右段為自左向右漸次前斜的第一斜面23并通過所述第一斜面抵頂在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外側面上,所述轉角禮花具有第二貯氣罐24,所述第二貯氣罐的頂部具有第二噴頭25,所述第二噴頭的頂部具有第二噴口26,所述第二貯氣罐的頂部架設有第二罐頂座27,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后的位置上開有透穿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二軸向通孔28并通過所述第二軸向通孔穿套在所述第二噴頭上,所述轉角禮花還具有第二噴口蓋和第二翻鉤53,所述第二噴口蓋具有水平的第二壓蓋部29和沿所述第二壓蓋部后段左、右兩側向上延伸的第二鉸耳30,所述第二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二壓蓋部壓蓋在所述第二噴口上并通過所述第二鉸耳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二罐頂座的后段位置上,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緣的后段位置上設有引發(fā)上延凸臺31并于所述引發(fā)上延凸臺上設有透穿自身前、后兩面的引發(fā)穿孔32,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頂面左段的前部位置上設有軸轉臺33并于所述軸轉臺上鉸接有可左、右軸轉的鉸接柄34,所述第二罐頂座于自身中部右段靠前的位置上設有鉸接臺35并于所述鉸接臺的外面上設有豁通自身頂、底兩面的第二豁口夾槽36,所述第二翻鉤自上向下依次具有第二鉤頭部、第二鉤身部和第二鉤尾部,所述第二翻鉤通過所述第二鉤身部可向外翻啟的鉸接在所述第二豁口夾槽的兩翼槽壁上、通過所述第二鉤頭部壓抵在所述第二壓蓋部的外緣上,所述第二引發(fā)銷包括第二銷桿37和第二銷桶38,所述第二銷桿的前端連在所述第二銷桶后端桶口的內側面上,所述第二銷桿的中段具有自前向后漸次右彎的第二彎掠部39,所述第二銷桿的前段通過所述第二彎掠部與所述第二銷桿的后段相連而位于相較所述第二銷桿后段更加靠內的位置上,所述第二銷桶內設有抵頂在所述第二銷桶前端桶底和引發(fā)上延凸臺前側端面間的第二彈簧40,所述第二引發(fā)銷通過所述第二銷桿后段自前向后穿出所述引發(fā)穿孔,所述第二銷桶內側面的前段為自后向前漸次左斜的第二斜面41,所述鉸接柄通過自身左端抵頂在所述第二斜面上、通過自身右段的內面抵頂在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外側面上,所述觸發(fā)銷穿設在位于所述聯(lián)發(fā)禮花陣組首位的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觸發(fā)穿孔中并通過自身左段擋抵在所處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相鄰所述直排禮花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一銷桿穿過位于后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穿孔并擋抵在位于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相鄰所述轉角禮花中位于前置位置上的所述禮花本體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二銷桿擋抵在位于后置位置上所述禮花本體上的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內側面上;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前的所述直排禮花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一銷桿擋抵在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所述轉角禮花上的所述第二鉤尾部的內側面上,所述轉角節(jié)點處的所述轉角禮花通過自身上的所述第二銷桿穿過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后的所述直排禮花上的所述第一穿孔并擋抵在緊鄰所述轉角節(jié)點后的所述直排禮花上的所述第一鉤尾部的內側面上,所述第一鉤尾部上設有第一尾翼42,所述第一斜面抵頂在所述第一尾翼上,所述第二鉤尾部上設有第二尾翼43,所述鉸接柄通過自身右段的內面抵頂在所述第二尾翼上,所述第一噴口內塞堵有壓抵在所述第一壓蓋部下的第一封口塞44,所述第二噴口內塞堵有壓抵在所述第二壓蓋部下的第二封口塞45,所述第一罐頂座上設有第一軸銷46,所述第一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一鉸耳鉸接在所述第一軸銷上,所述第二罐頂座上設有第二軸銷47,所述第二噴口蓋通過所述第二鉸耳鉸接在所述第二軸銷上,所述第一罐頂座和第二罐頂座均于自身一側凹設有卡槽48、于自身另一側凸設有卡塊49,相鄰所述禮花本體通過所述卡槽和卡塊卡掛相連,還包括穿連固定所述卡槽和卡塊的穿栓50,所述觸發(fā)銷的外端連有拉環(huán)51。
但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可行實施例,并非用以局限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故凡運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同理包含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