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覆膜機。
背景技術:
覆膜機可分為即涂型覆膜機和預涂型覆膜機兩大類。是一種用于紙類、板材、裱膜專用設備,經橡皮滾筒和加熱滾筒加壓后合在一起,形成紙塑合一的產品。覆膜機可分為即涂型覆膜機和預涂型覆膜機兩大類。是一種用于紙類、薄膜專用設備。即涂型覆膜機包括上膠、烘干、熱壓三部分,其適用范圍寬,加工性能穩(wěn)定可靠,是目前國內廣泛使用的覆膜設備。預涂型覆膜機,無上膠和干燥部分,體積小、造價低、操作靈活方便,不僅適用大批量印刷品的覆膜加工,而且適用自動化桌面辦公系統(tǒng)等小批量、零散的印刷品的覆膜加工,很有發(fā)展前途。
這種機器覆膜是一次成型,所用耗材上已經涂好膠水,覆膜時通過加熱融化膠水,再通過加壓將膜粘合在印刷品上。這種覆膜設備便宜、操作簡單、并且操作時不產生有害氣體,是覆膜發(fā)展的一個趨勢,在日益注重環(huán)保的當今社會,相信該種技術有一天會取代既涂型預涂膜,成為國內印刷界主要的覆膜技術。其缺點是該種技術在國內尚不是很成熟,還有一些問題有待解決,比如:單面覆膜卷曲(已有單面防卷曲的機器,但是價格較高)、帶有硅油的印刷品難以覆膜等。廣泛適用于短版印刷、數碼快印行業(yè)。
目前現有的覆膜機加熱不均勻,不可以使用不同寬度的薄膜進行加工,調節(jié)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加熱均勻,可以使用不同寬度的薄膜進行加工,調節(jié)方便的覆膜機。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覆膜機,包括機架、工作臺、驅動裝置和轉輥,所述工作臺設在機架上,工作臺與機架焊接且工作臺呈水平,所述驅動裝置設在工作臺兩側,所述轉輥設在驅動裝置內,轉輥設有兩根,可以與驅動裝置殼體內的電機連接,電機可以設有兩個,所述驅動裝置一側設置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與機架固定連接,使得機架結構牢固,所述安裝板頂部設置有缺口,所述缺口內安裝有轉軸,轉軸可以通過缺口放置在安裝板上,轉軸可以在缺口內活動,所述轉軸上安裝有轉盤,所述轉盤與轉軸活動連接,轉盤中部設有通孔,這樣就可以套在轉軸上,所述工作臺上設置有限位槽和圓孔,限位槽是設在工作臺兩側的,圓孔均布在工作臺中部,所述限位槽上設置有擋板和固定螺母,所述固定螺母依次穿過擋板和限位槽,固定螺母可以調節(jié)擋板在限位槽上的位置,同時擋板可以限定寬度的薄膜通過,所述機架底部安裝有熱風機,所述熱風機上安裝有風管,所述熱風機通過風管與圓孔連通,風管的末端可以懸掛在工作臺底部。
作為優(yōu)選,所述工作臺與機架固定連接,保持工作臺結構牢固。
作為優(yōu)選,所述轉輥與驅動裝置傳動連接,保持轉輥能夠轉動。
作為優(yōu)選,所述轉輥設有兩根,轉輥之間可以對覆膜進行擠壓。
作為優(yōu)選,所述轉軸與安裝板活動連接,保持轉軸結構靈活。
作為優(yōu)選,所述轉盤設有兩個,轉盤上可以卷繞薄膜。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置的熱風機通過風管能夠將熱氣通到工作臺的圓孔內,保持加熱均勻;設置的擋板位置可以調節(jié),兩個轉盤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可以使用不同寬度的薄膜進行加工,調節(jié)方便;設置的兩根轉輥能夠擠壓薄膜,轉動時可以帶動薄膜移動。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覆膜機的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一種覆膜機,包括機架1、工作臺2、驅動裝置3和轉輥4,所述工作臺2設在機架1上,所述驅動裝置3設在工作臺2兩側,所述轉輥4設在驅動裝置3內,所述驅動裝置3一側設置有安裝板5,所述安裝板5與機架1固定連接,所述安裝板5頂部設置有缺口6,所述缺口6內安裝有轉軸7,所述轉軸7上安裝有轉盤8,所述轉盤8與轉軸7活動連接,所述工作臺2上設置有限位槽9和圓孔10,所述限位槽9上設置有擋板11和固定螺母12,所述固定螺母12依次穿過擋板11和限位槽9,所述機架1底部安裝有熱風機13,所述熱風機13上安裝有風管14,所述熱風機13通過風管14與圓孔10連通。
所述工作臺2與機架1固定連接,保持工作臺2結構牢固。所述轉輥4與驅動裝置3傳動連接,保持轉輥4能夠轉動。所述轉輥4設有兩根,轉輥4之間可以對覆膜進行擠壓。所述轉軸7與安裝板5活動連接,保持轉軸7結構靈活。所述轉盤8設有兩個,轉盤8上可以卷繞薄膜。
在使用時,將需要覆膜的材料卷繞在轉盤8上,末端伸入到兩根轉輥4之間,通過驅動裝置3帶動轉輥4相對轉動即可帶動覆膜前移,啟動熱風機13熱風從風管14末端透過圓孔10吹到覆膜下表面,使得覆膜受熱,即可。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置的熱風機通過風管能夠將熱氣通到工作臺的圓孔內,保持加熱均勻;設置的擋板位置可以調節(jié),兩個轉盤的位置可以調節(jié),可以使用不同寬度的薄膜進行加工,調節(jié)方便;設置的兩根轉輥能夠擠壓薄膜,轉動時可以帶動薄膜移動。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