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設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子設備,用于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空腔;電路板,設置在所述殼體內;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包括:攝像頭主體;及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側邊上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及通過粘合方式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的防塵鏡片;其中,當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卡合固定在所述電路板與所述殼體之間,進而將所述攝像頭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
【專利說明】一種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子【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隨著電子技術的不斷發(fā)展,電子設備的種類越來越多,功能也越來越強大,給人們的生產(chǎn)生活帶來了便利。
[0003]如今,拍照攝像已經(jīng)成為眾多電子設備的基本功能,因而攝像頭已經(jīng)成為電子設備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部件?,F(xiàn)有技術中,如圖1所示,攝像頭是通過將固定在攝像頭底座”’的攝像頭支撐結構202”’卡合固定在電子設備的殼體10”’內,進而將攝像頭20”’固定設置在電子設備的殼體10”’內。另外,現(xiàn)有技術中為了避免使用環(huán)境中的塵埃等微小顆粒物對攝像頭的鏡頭以及內部精密器件的損壞,需要在攝像頭鏡頭上端加設防塵裝置。防塵裝置具體結構為:將密封泡棉301”’粘合固定在攝像頭20”’的頂端,在密封泡棉301”’上設置防塵鏡片固定座302 ”’,該防塵鏡片固定座302 ”’被卡合固定在電子設備的殼體10 ”’上,再將防塵鏡片303”’通過膠水304”’粘合固定在防塵鏡片固定座302”’上。
[0004]但是在本申請的發(fā)明人在實現(xiàn)本申請技術方案的過程中,至少發(fā)現(xiàn)上述現(xiàn)有技術存在如下技術問題:
[0005]1、因為需要另外加包括密封泡棉301”’、防塵鏡片固定座302”’在內的防塵裝置,所以,會額外增加電子設備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在電子設備越來越輕薄的情況下,不得不使得電子設備的后殼10”’的對應于攝像頭20”’的部位101”’呈凸起狀,以適應攝像頭整體的高度過高的情況。即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因使用額外的防塵裝置而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
[0006]2、由于采用底部支撐結構202”’來固定攝像頭20”’,會額外增加電子設備中攝像頭20”’區(qū)域的的高度,在電子設備越來越輕薄的情況下,不得不使得電子設備的后殼10”’的對應于攝像頭的部位101”’呈凸起狀,以適應攝像頭20”’整體的高度過高的情況。即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申請實施例通過提供一種電子設備,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08]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空腔;電路板,設置在所述殼體內;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包括:攝像頭主體;及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側邊上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及
[0009]通過粘合方式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的防塵鏡片;其中,當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卡合固定在所述電路板與所述殼體之間,進而將所述攝像頭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
[0010]優(yōu)選的,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防塵鏡片固定件,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的對應所述防塵鏡片的第一位置開設有一通孔,且從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的所述通孔的下邊緣向上的內壁上開設形成有高度與所述防塵鏡片的高度相同的凹槽;其中,當所述防塵鏡片粘合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時,再將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靠近所述防塵鏡片,通過所述凹槽能夠緊固容納所述防塵鏡片。
[0011]優(yōu)選的,所述防塵鏡片的頂端形成有至少一個第一倒角,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上開設有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倒角對應的至少一個第二倒角;其中,當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將所述防塵鏡片壓緊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時,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倒角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倒角壓緊接觸。
[0012]優(yōu)選的,所述攝像頭還包括:攝像頭底座,一體成形于所述攝像頭主體底面,其中,在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所述攝像頭底座置于所述殼體的內表面上。
[0013]優(yōu)選的,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每個固定結構具體為凸臺結構或楔狀結構。
[0014]優(yōu)選的,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一體成形于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或者在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的每個固定結構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時,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一銷釘,通過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及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上的對應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連接孔,將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上。
[0015]優(yōu)選的,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的每個固定結構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二銷釘,通過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及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對應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固定孔和/或設置在所述電路板上的對應位置上的第三固定孔,將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固定在所述電路板上。
[0016]優(yōu)選的,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柔性電路板,連接在所述攝像頭主體與所述電路板間,使得所述攝像頭主體和所述電路板之間可以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
[0017]優(yōu)選的,所述攝像頭主體的位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以上的頂端部分呈方形或圓形。
[0018]優(yōu)選的,在所述殼體的對應于所述防塵鏡片的第二位置設置有裝飾件,所述裝飾件具體為中空結構,以使所述攝像頭可以完成采光。
[0019]本申請實施例中提供的一個或多個技術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術效果或優(yōu)點:
[0020]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在攝像頭主體的側邊設置有至少一個固定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電路板與殼體之間,進而將攝像頭固定安裝在電子設備殼體空腔內,因省去底部支撐固定結構進而降低了攝像頭整體的高度,解決了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21]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降低了電子設備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額外的防塵裝置而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22]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在攝像頭主體的側邊設置至少一個固定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電路板與殼體之間,進而將攝像頭固定安裝在電子設備殼體空腔內,因此攝像頭在受到外力時,作用力通過側邊固定結構傳遞至電子設備的殼體,進而避免了作用力傳遞至攝像頭內部關鍵器件,解決了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攝像頭內部關鍵器件易于受到外力損壞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在攝像頭受到外力時內部關鍵器件不易損壞的技術效果。
[0023]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使得攝像頭整體具有密封結構,具有良好的屏蔽靜電干擾能力,無需另行設置防靜電干擾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需要另行設置防止電磁干擾的裝置而導致的電子設備存在結構復雜,成本偏高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無需另行設置防靜電干擾的裝置,電子設備的結構得到簡化,成本得到降低的技術效果。
[0024]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進而簡化了電子設備的結構、降低了電子設備的成本。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5]圖1為本申請【背景技術】中電子設備的攝像頭區(qū)域示意圖;
[0026]圖2為本申請實施例中電子設備的示意圖;
[0027]圖3為本申請實施例中電子設備的攝像頭區(qū)域示意圖;
[0028]圖4為本申請實施例中另一電子設備的攝像頭區(qū)域示意圖;
[0029]圖5為本申請實施例中防塵鏡片的側視示意圖;
[0030]圖6為本申請實施例中電子設備中的攝像頭主體的俯視示意圖;
[0031]圖7為本申請實施例中另一電子設備中的攝像頭主體的俯視示意圖;
[0032]圖8為本申請實施例中又一電子設備中的攝像頭主體的俯視示意圖;
[0033]圖9為本申請實施例中再一電子設備中的攝像頭主體的俯視示意圖;
[0034]圖10為本申請實施例中又一電子設備中的攝像頭主體的俯視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35]本申請實施例通過提供一種電子設備,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36]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總體思路如下:
[0037]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屬電子設備包括:
[0038]殼體,在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空腔;
[0039]電路板,設置在所述殼體內;[0040]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包括:
[0041]攝像頭主體;及
[0042]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側邊上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及
[0043]通過粘合方式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的防塵鏡片;
[0044]其中,當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卡合固定在所述電路板與所述殼體之間,進而將所述攝像頭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
[0045]由于在本申請?zhí)峁┑姆桨钢?,在所述攝像頭的側邊設置有至少一個固定結構,當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所述電路板與所述殼體之間,進而將所述攝像頭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這樣,在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產(chǎn)品中就因省去底部支撐固定結構進而降低了攝像頭整體的高度,解決了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另一方面,由于在本申請?zhí)峁┑姆桨钢校ㄟ^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降低了電子設備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額外的防塵裝置而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46]為了使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更清楚地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詳細描述。
[0047]本申請實施例一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在具體應用中,電子設備可以是手機、平板電腦、PDA等具有攝像頭的電子產(chǎn)品。在下面的描述中,將以電子設備為手機為例,對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電子設備進行詳細的描述。
[0048]請參照圖2,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電子設備包括:
[0049]殼體10,在殼體10上開設有一空腔。具體來講,當電子設備是手機時,殼體10就是手機的外殼,包括前殼和后殼,其中,在前殼上設置有顯示屏,該顯示屏可以具有觸控功能,對于非觸控手機,前殼上還可以設置有輸入鍵盤。前殼和后殼通過卡合的方式固定套設在一起,前殼和后殼間有空腔,用于設置電路板、攝像頭等內部部件。
[0050]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電子設備還包括電路板20,設置在殼體10內。具體來講,當電子設備是手機時,電路板20就是用于手機的印制電路板(PCB),在其上設置有各種手機芯片,以及用于連接各個芯片及包括顯示屏、攝像頭、鍵盤在內的各手機部件的電路結構。為了增加電路板20的穩(wěn)固性,一般不僅通過卡合結構將電路板20固定在殼體10內,還要在電路板20和殼體10上開設 對應的螺孔,通過將螺釘或銷釘 對應穿設過在電路板20和殼體10上開設的 對應的螺孔,將電路板20固定在殼體10上。
[0051 ] 請參照圖2、圖3和圖4,本申請實施例中的電子設備還包括攝像頭30,在具體實現(xiàn)過程中,攝像頭30可以包括:
[0052]攝像頭主體301;及
[0053]設置在攝像頭主體301側邊上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 ;及[0054]通過粘合方式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的頂端3011的防塵鏡片303 ;
[0055]其中,當攝像頭30安置于空腔中時,通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卡合固定在殼體10上或者卡合固定在電路板20與殼體10之間,進而將攝像頭30固定安裝在空腔內。
[0056]沿用電子設備為手機的例子來講,攝像頭主體301就是一個具有視頻攝影、傳播和靜態(tài)圖像捕捉等功能的一體部件,其內部組件包括:透鏡結構、圖像傳感器、數(shù)字信號處理芯片以及電源。由于本實用新型不涉及攝像頭主體的內部結構,故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再對攝像頭主體內部組件進行詳細介紹。
[0057]而對于防塵鏡片303,在本申請實施例中,就是具有良好透光性能的平面鏡片,具體可以為玻璃鏡片、樹脂鏡片、塑料鏡片等。在需要將防塵鏡片303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的頂端3011時,本申請實施例中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首先,用具有良好粘性的膠水將防塵鏡片303粘合固定在頂端3011,由于頂端3011聞于攝像頭王體301,所以在粘合固定時,只需將膠水均勻涂覆在頂端3011上防塵鏡片303能夠接觸到的圓環(huán)上;然后,再將防塵鏡片303壓緊在頂端3011涂覆膠水的圓環(huán)上,為了保證防塵鏡片303密封粘合固定在頂端3011上,在壓緊時,可以保持壓緊持續(xù)時間到達30秒,或50秒。由于防塵鏡片303正對攝像頭主體301的最外側鏡片的區(qū)域具有良好透光性,所以,能夠有效保證攝像頭主體301的透鏡結構可以良好采光。對于防塵鏡頭的形狀,除了是圓形外,在實際情況中,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將防塵鏡片303設計為正方形、六邊形等其他形狀,此時頂端3011涂覆膠水區(qū)域對應改變?yōu)檎叫慰?、六邊形框等,在此本申請不再一一舉例。
[0058]請參照圖6至圖10,在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被固定設置在攝像頭主體301的側面上,其具體形狀可以為凸臺形狀或者楔狀形狀。沿用電子設備是手機的例子,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可以被固定設置在攝像頭主體301的I個側面上,也可是被固定設置在2個、3個或者四個側面上;當手機中的攝像頭主體301的多個側面上都設置有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時,在每一個側面上可以只設置一個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也可以設置多個相互間隔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當一個側面上設置多個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時,多個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可以處于攝像頭主體301側面的同一高度,也可以處于不同高度;當一個側面上設置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在攝像頭主體301側面的高度為同一高度時,相對于電路板20的位置,本申請實施例所屬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設置的高于電路板20,也可以低于電路板20。
[0059]而對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固定在殼體10上的方式,在本申請實施例中,包括兩種方式:方式一,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卡合固定在電路板20與殼體10之間;方式二,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卡合固定在殼體10上。具體來講,在方式一中,可以通過電路板20和殼體10圍成一收容結構,通過該收容結構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容納其中,通過將多個固定結構302固定收容在多個這樣的收容結構中,就可以實現(xiàn)將攝像頭30固定設置在空腔內。例如,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的上表面與電路板20緊密接觸,固定結構302的下表面與殼體10緊密接觸,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的左右兩側也與殼體10或電路板20接觸,如果在攝像頭30的相對的兩個側面設置的固定結構302都收容固定在這樣的收容結構中,就可以保證將攝像頭30固定設置在空腔內了。在方式二中,與方式一的區(qū)別是,用于收容固定結構302的收容結構只由殼體組成,例如,在殼體上開設收容孔或者收容槽,將固定結構302收容在收容孔或者收容槽內,通過在殼體10上設置多個收容孔或者收容槽,并將設置在攝像頭30上的多個固定結構302各自收容在收容孔或者收容槽內,進而可以限制攝像頭30在空間方向上相對于殼體10運動,即實現(xiàn)將攝像頭30固定設置在空腔內。
[0060]因此,在本申請實施例中,因為在電子設備的側面設置有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可以省去現(xiàn)有技術中設置在電子設備底部的底部支撐結構,進而可以降低電子設備中攝像頭30區(qū)域的高度,以手機為例,因省去底部支撐結構可以將手機中攝像頭對應區(qū)域的高度降低0.4?0.8_,進而可使手機中的攝像頭區(qū)域低于手機的后殼,進而可以設計出后殼平坦無凸起的手機,美化了手機的外觀。另外,由于將防塵鏡片303以粘合方式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的頂端3011,從而無需在攝像頭30上面設置額外防塵裝置,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從而可以將手機中攝像頭30區(qū)域的高度進一步降低0.8?1.3mm,有利于手機的進一步輕薄化。
[0061]請參照圖3、圖4和圖5,為了加強防塵鏡片303固定在頂端3011的緊固程度和密封效果,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設置有防塵鏡片固定件304,通過將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壓在已粘合在頂端3011的防塵鏡片303上,可以加強防塵鏡片303固定在頂端3011的緊固程度和密封效果。在本申請實施例中,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具有如下結構:
[0062]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對應防塵鏡片303的第一位置開設有一通孔,且從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通孔的下邊緣向上的內壁上開設形成有高度與防塵鏡片303的高度相同的凹槽;其中,當防塵鏡片303粘合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的頂端3011時,再將防塵鏡片固定件304靠近防塵鏡片303,通過凹槽能夠緊固容納防塵鏡片303。
[0063]在實際情況中,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可以用兩種方式固定在頂端3011,其一是將防塵鏡片固定件304設計為一體成形于頂端3011的結構;其二是通過在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和頂端3011上開設一一對應的螺孔,通過將螺釘或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在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和頂端3011上開設的——對應的螺孔,進而將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固定在頂端3011 上。
[0064]在本申請實施例中,由于頂端3011中部留有供透鏡結構采光的孔狀結構,相應的,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對應位置開設有通孔,例如,頂端孔狀結構的直徑為3_,在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對應位置開設有直徑為3.1mm的通孔;而防塵鏡片303的尺寸可以大于通孔的尺寸,例如防塵鏡片303為直徑3.3mm、高度0.4mm的圓片狀結構。為了能夠緊固容納防塵鏡片303,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高度應該高于防塵鏡片303的高度,且需要在通孔的下邊緣向上的內壁上開設形成有高度與防塵鏡片303的高度相同的凹槽,例如,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高度為0.6mm,從通孔的下邊緣向上的內壁上開設深度為0.1+0.005mm、高度為0.4+0.0lmm的凹槽,凹槽為環(huán)狀結構,相當于將通孔中開設凹槽的部位的直徑擴大
0.2+0.0lmm0因此,防塵鏡片303就可以被收容入通孔的開設有凹槽的區(qū)域;而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高度高于防塵鏡片303的高度,這樣,防塵鏡片的上表面就會緊密接觸凹槽的上表面,進而將防塵鏡片303緊密壓在在頂端3011上,加強了防塵鏡片303固定在頂端3011的緊固程度和密封效果。
[0065]為了使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和防塵鏡片303之間的接觸更為緊密,在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對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和防塵鏡片303做了如下處理:
[0066]防塵鏡片303的頂端形成有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防塵鏡片固定件304上開設有與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對應的至少一個第二倒角;其中,當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將防塵鏡片303壓緊固定在頂端3011時,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與至少一個第二倒角壓緊接觸。
[0067]具體來講,在防塵鏡片303的上表面與側面的交界處開設倒角,例如,若防塵鏡片形狀為正方體,則在正方體上表面的4條棱上開設倒角,或者在上表面的4個角上開設倒角,倒角的角度為任意銳角,當然,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需要將第一倒角3031的數(shù)量設置為I個、2個、3個等等,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在一一舉例。同時,在凹槽的上表面的對應于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的位置開設與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對應的至少一個第二倒角,至少一個第二倒角的傾斜角度以及形狀、面積、個數(shù)都與至少一個第一倒角3031的傾斜角度以及形狀、面積、個數(shù)對應相同。因此,當防塵鏡片固定件304靠近壓在防塵鏡片303上時,防塵鏡片固定件304不僅可以與防塵鏡片303良好接觸,還能給防塵鏡片303施加沿垂直于第一倒角3031法線方向向內的擠壓力,進而加強了防塵鏡片303固定在頂端3011的緊固程度和密封效果。
[0068]為了進一步保護攝像頭30,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還包括:
[0069]攝像頭底座305,一體成形于攝像頭主體301的底面,其中,在攝像頭30安置于空腔中時,攝像頭底座305置于殼體10的內表面上。沿用電子設備為手機的例子來講,攝像頭底座305位于攝像頭主體301的底部,并與之為一體結構,在攝像頭30被固定設置在手機的殼體10內的時候,攝像頭底座305與手機殼體10的內表面緊密接觸,使得攝像頭30與殼體10間沒有空隙,進而使得攝像頭30在空腔中設置得更加。
[0070]在實際應用中,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上包括以下兩種方式:
[0071](I)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 —體成形于攝像頭主體301的側邊上,因此,通過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電子設備殼體10與電路板20之間,進而將一體成形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的攝像頭主體301固定設置在空腔內。
[0072](2)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通過螺釘或銷釘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上:
[0073]在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中的每個固定結構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時,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一銷釘,通過將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一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及設置在攝像頭主體301上對應位置處的第二連接孔,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上。在實際情況中,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的形狀可以為圓形、六邊形等,對應的,將第一螺釘和第一銷釘設置為圓形、六邊形等。當然,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還可以將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的形狀設置為方形、十二邊形等其他形狀,而將第一螺釘和第二銷釘?shù)男螤顚O置為方形、十二邊形等對應形狀,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再一一舉例。
[0074]因此,通過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卡合固定在殼體10和電路板20之間,就可以將攝像頭30固定安裝在空腔內。
[0075]當然,在實際情況中,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還可以使用如套設、粘合等其他方式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固定在攝像頭主體301的側面上,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在 舉例。
[0076]在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卡合固定在殼體10的內表面的同時,為了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更加牢固地固定在殼體10內,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還可以具有如下結構:
[0077]在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
[0078]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二銷釘,通過將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二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及設置在殼體10上的對應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固定孔和/或設置在電路板20上的對應位置上的第三固定孔,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固定在所述殼體10上或者固定在電路板20上,進而將所述攝像頭30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
[0079]在實際情況中,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和至少一個第二固定孔或者第三固定孔的形狀可以為圓形、六邊形等,對應的,將第二螺釘和第二銷釘設置為圓形、六邊形等。當然,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還可以將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和至少一個第二固定孔或者第三固定孔的形狀設置為方形、十二邊形等其他形狀,將第二螺釘和第二銷釘對應設置為方形、十二邊形等對應形狀,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再一一舉例。
[0080]因此,在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以卡合方式固定在殼體10的內表面的同時,通過將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二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及設置在殼體10上的對應位置的第二固定孔或者設置在電路板20上的對應位置上的第三固定孔,可以將至少一個固定結構302更為牢固地固定在殼體10和電路板20之間,進而將攝像頭更加牢固地固定設置在空腔內。
[0081]請參照圖6至圖10,為了使得設置在空腔內的攝像頭30能夠和電路板20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還包括:
[0082]柔性電路板40,連接在攝像頭主體301與電路板20之間。沿用電子設備為手機的例子來講,柔性電路板40將攝像頭主體301接入電路板20,進而使得攝像頭30能夠和電路板20進行數(shù)據(jù)的傳輸。例如,設置在電路板20上的手機芯片可以將攝像、拍照指令傳輸給攝像頭,攝像頭可以將拍得的圖像信息傳輸至電路板上的圖像處理芯片進行處理。
[0083]為了使得電子產(chǎn)品的外觀進一步美化,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的頂端3011可以具有如方形、圓形、六邊形等不同形狀,當然,本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需要將頂端3011設置為八邊形、十二邊形等其他形狀,在此本申請實施例不再
舉例。
[0084]為了使得電子產(chǎn)品的外觀進一步美化,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電子設備中的殼體10的對應于防塵鏡片303的第二位置設置有裝飾件101,裝飾件101具體為中空結構,以使攝像頭30可以完成采光。具體來講,以電子設備為手機為例,裝飾件101是開設在手機的后殼上對應于防塵鏡片303的位置上的,其形狀可以是圓形、方形、六邊形等不同形狀,在實際情況中,一般將裝飾件101的形狀與頂端3011和防塵鏡片固定件304的形狀設置的相同,這樣,手機的結構更加緊湊,也更為美觀,例如,圓形的頂端3011和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對應設置圓形的裝飾件101,方形的頂端3011和防塵鏡片固定件304對應設置方形的裝飾件101。
[0085]在實際情況中,裝飾件101的另一個有益效果是保護防塵鏡片303,因為用戶在放置電子設備時,習慣于將防塵鏡片303所在的面擱置在放置面上,這樣將導致防塵鏡片303極易于因與與放置面的摩擦而受損。因此,通過在防塵鏡片303的四周設置一高度高于防塵鏡片303的中空的裝飾件101,將會保護防塵鏡片303,使其不會與放置面接觸,避免其因摩擦而受損。
[0086]本申請實施例中提供的一個或多個技術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術效果或優(yōu)點:
[0087]1、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在攝像頭主體的側邊設置有至少一個固定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電路板與殼體之間,進而將攝像頭固定安裝在電子設備殼體空腔內,因省去底部支撐固定結構進而降低了攝像頭整體的高度,解決了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88]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降低了電子設備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額外的防塵裝置而導致電子設備殼體表面局部凸起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攝像頭區(qū)域的高度得到降低,進而電子設備的殼體表面對應攝像頭的部位平坦無凸起,電子設備的外觀得到美化的技術效果。
[0089]3、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在攝像頭主體的側邊設置至少一個固定結構,通過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電路板與殼體之間,進而將攝像頭固定安裝在電子設備殼體空腔內,因此攝像頭在受到外力時,作用力通過側邊固定結構傳遞至電子設備的殼體,進而避免了作用力傳遞至攝像頭內部關鍵器件,解決了有技術中存在的因使用底部支撐固定結構導致攝像頭內部關鍵器件易于受到外力損壞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在攝像頭受到外力時內部關鍵器件不易損壞的技術效果。
[0090]4、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使得攝像頭整體具有密封結構,具有良好的屏蔽靜電干擾能力,無需另行設置防靜電干擾裝置,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的因需要另行設置防止電磁干擾的裝置而導致的電子設備存在結構復雜,成本偏高的技術問題,實現(xiàn)了電子設備中無需另行設置防靜電干擾的裝置,電子設備的結構得到簡化,成本得到降低的技術效果。
[0091]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通過在攝像頭的頂端以粘合方式密封設置防塵鏡片,省去了現(xiàn)有技術中額外防塵裝置中的密封泡棉、防塵鏡片固定座等部件,進而簡化了電子設備的結構、降低了電子設備的成本。
[0092]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實用新型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本實用新型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在所述殼體上開設有一空腔; 電路板,設置在所述殼體內; 攝像頭,所述攝像頭包括: 攝像頭主體;及 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側邊上的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及 通過粘合方式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的防塵鏡片; 其中,當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卡合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卡合固定在所述電路板與所述殼體之間,進而將所述攝像頭固定安裝在所述空腔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 防塵鏡片固定件,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的對應所述防塵鏡片的第一位置開設有一通孔,且從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的所述通孔的下邊緣向上的內壁上開設形成有高度與所述防塵鏡片的高度相同的凹槽; 其中,當所述防 塵鏡片粘合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時,再將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靠近所述防塵鏡片,通過所述凹槽能夠緊固容納所述防塵鏡片。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塵鏡片的頂端形成有至少一個第一倒角,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上開設有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倒角對應的至少一個第二倒角; 其中,當所述防塵鏡片固定件將所述防塵鏡片壓緊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頂端時,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倒角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倒角壓緊接觸。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還包括: 攝像頭底座,一體成形于所述攝像頭主體底面,其中,在所述攝像頭安置于所述空腔中時,所述攝像頭底座置于所述殼體的內表面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每個固定結構具體為凸臺結構或楔狀結構。
6.如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一體成形于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或者 在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的每個固定結構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時,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一銷釘,通過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螺釘或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連接孔及設置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上的對應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連接孔,將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固定在所述攝像頭主體的側面上。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中的每個固定結構上開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 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至少一個第二銷釘,通過將所述至少一個第二螺釘或所述至少一個第二銷釘一一對應穿設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固定孔及設置在所述殼體上的對應位置的至少一個第二固定孔和/或設置在所述電路板上的對應位置上的第三固定孔,將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固定在所述殼體上或者固定在所述電路板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還包括:柔性電路板,連接在所述攝像頭主體與所述電路板間,使得所述攝像頭主體和所述電路板之間可以進行數(shù)據(jù)傳輸。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攝像頭主體的位于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結構以上的頂端部分呈方形或圓形。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殼體的對應于所述防塵鏡片的第二位置設置有裝飾件,所述裝飾件具體為中空結構,以使所述攝像頭可以完成采光。
【文檔編號】H05K5/02GK203482537SQ201320544851
【公開日】2014年3月12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3日
【發(fā)明者】呂開金 申請人:聯(lián)想(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