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梯繩索配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限定的電梯繩索配置。
背景技術:
電梯的提升繩索在結構上日趨做得越來越細和越來越強固,從而也使得可以減小牽引繩輪和轉向滑輪的直徑。由此導致的一種結果是,已經(jīng)可以實現(xiàn)更大的懸吊比,比如3∶1……7∶1,以及更高于此的。高懸吊比相應地意味著需要大量的轉向滑輪作為對懸吊的輔助,以及優(yōu)化這些轉向滑輪的安放在多根解決方案中一直是很困難的。采用4∶1懸吊方案的一個問題,比如,是借助于位于電梯轎廂下面的各轉向滑輪使提升繩索在電梯轎廂下方通過。這種解決方案加大了電梯轎廂下面的空間,在此情況下,難以驅動到下部豎井中的最低樓層。
同樣,用在由電梯豎井前壁支承的通常電梯中的所謂背包式懸吊也是成問題的,因為偏心懸吊造成很大的導軌作用力。這種缺點將由前壁支承的現(xiàn)有電梯的使用范圍限制于小而基本上慢的電梯并只限制于低層樓房。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電梯繩索配置的目的是消除上述的缺點并使得,特別是對于不帶機房、具有其中導軌作用力可以容易控制的懸吊的電梯來說,可靠、簡單和易于安置的電梯繩索配置成為可能。另一目的是實現(xiàn)4∶1電梯懸吊方案,其中提升繩索不需要在電梯轎廂下方經(jīng)過,從而使得就其下方所需空間而論較小的電梯轎廂成為可能。本發(fā)明的配置以權利要求1特征部分所限定的內容為特征。同樣,本發(fā)明其他各實施例以其他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內容為特征。
本發(fā)明一些實施例也在本申請的說明部分中予以討論。本申請的發(fā)明內容也可以以不同于下述各權利要求的方式予以確定。發(fā)明內容也可以由若干單獨的發(fā)明組成,尤其是如果本發(fā)明是按照直述或隱含的子任務、或者從所取得的優(yōu)點或各類優(yōu)點的觀點來予以考查的話。在此情況下,包含在以下各權利要求之中的一些特性從單獨的發(fā)明原理的觀點來看可能是多余的。各項實施例的特征可以在基本發(fā)明原理的框架之內結合其他各實施例來予以運用。
符合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的一項優(yōu)點是,懸吊裝置相當簡單、緊湊且同心,因此導軌作用力很小。因而,采用本發(fā)明的結構,可以可靠和廉價地實現(xiàn)由電梯豎井前壁支承的電梯,這些電梯較大、效率更高并可行進得更高。另一優(yōu)點是,本發(fā)明的電梯可以更為容易地設置在比如建筑物的外壁上、大型建筑物內的廳堂的墻壁上或者庭院的墻壁上。又一優(yōu)點是,電梯轎廂下方所需的空間很小,因而電梯轎廂可以運行得接近電梯豎井的底部。尤其是在舊的建筑物中更新舊電梯時,這是非常有利和有用的。還有另一優(yōu)點是,裝設作業(yè)比較容易,并且可以摒棄至今在現(xiàn)有4∶1懸吊中一直需要的一個轉向滑輪。另外,用在豎井上部中的支承構件的優(yōu)點是,支承構件可以用來在電梯豎井上端防護提升繩索不受臟物污損??梢允固嵘K索的水平段比如全部或部分地在支承構件內部通過,在此情況下,臟物不可能粘貼在繩段上,不然就會損壞細提升繩索的表面或導致繩索跳出小直徑轉向滑輪的溝槽。
下面,本發(fā)明將參照所附各圖借助于其各實施例的一些范例詳細地予以說明。
圖1是從前方和上方斜視看到的可用于本發(fā)明的電梯解決方案的簡化圖例;圖2是從后方和上方斜視看到的圖1電梯解決方案的簡化圖例;圖3是從側面和上方斜視看到的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另一電梯解決方案的簡化和示意圖例;以及圖4是示于圖3之中的電梯解決方案的簡化頂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表明可用于本發(fā)明的帶對重的牽引繩輪式電梯的總體視圖,其中所示出的本發(fā)明的繩索配置帶有電梯轎廂1,電梯轎廂配備有處于其上方位置的轎廂吊架7。此圖沒有比如以正確的高度比例按比例畫出,從而對重4相對于電梯轎廂1位置的位置不一定正確。電梯優(yōu)選地是一種不帶機房的電梯,其中驅動機器6位于電梯豎井之內。示于圖1之中的電梯是一種機器居于上方和帶有對重4的牽引繩輪式電梯,其中電梯轎廂1沿著各導軌2在其路徑上移動。提升繩索由多根并列的提升繩索12組成,繩索相當強固且直徑細小。此外,所用的各轉向滑輪和牽引繩輪直徑相當小,因而優(yōu)選是無齒輪的驅動機器6的尺寸相當小且相當輕。
在示于圖1和2中的繞繩配置中,電梯經(jīng)由各導軌2由位于包含門孔的電梯轎廂1一側的電梯豎井的前壁支承,或者比如在不帶豎井的結構中由建筑物外壁或類似物支承。為清晰起見,下面將只說明由電梯豎井的前壁所作的支承。電梯轎廂1的各導軌2借助于導軌固著裝置3和11由豎井的前壁予以支承,相應于豎井整個高度的足夠數(shù)量的所述導軌固著裝置彼此沿鉛直方向隔開。導軌固定裝置3旨在只是固緊電梯轎廂的導軌2,而對重4的導軌5和電梯轎廂的第二導軌2則用適當?shù)牟煌瑢к壒讨b置11予以固緊。
豎井的上部包含用于固定和支承電梯機器和用在繞繩配置中的一些轉向滑輪的的裝置。這一固定和支承裝置優(yōu)選地是固定于電梯轎廂導軌2的頂端并包括比如基本上剛硬和水平的支承梁件8和9,以及基本上剛硬的支承構件10。支承梁件8和9各自固定于其本身導軌2的頂端,使得支承梁件8、9的第一端伸向導軌2第一側上的豎井的前壁,而前述第一端借助于比如螺栓連接固定于此前壁。相應地,支承梁件8、9的第二端在水平方向上朝向導軌2的另一側伸出至少某一距離,這是為獲得基本上同心懸吊所需要的。
電梯的驅動機器6優(yōu)選地是在電梯轎廂的與在其導軌5上運行的對重4相同一側上固定于電梯轎廂的第二導軌2的頂端。
固定和支承裝置優(yōu)選地包括框架,在一端處固定于電梯豎井的前壁并在另一側附近支承于電梯轎廂的導軌2。支承梁件8和9,基本上彼此長度一樣,構成框架的電梯轎廂深度方向上的邊緣,而連接支承梁件8、9的水平與梁狀構件10構成框架的后緣。支承構件10固定于支承梁件8、9的最外端并同時支承在各導軌2的頂端之間。此外,至少轉向滑輪19和20優(yōu)選地在離開電梯豎井前壁的一水平距離處固定于支承構件10,該水平距離離開處在轉向滑輪19、20與電梯豎井前壁之間的電梯轎廂各導軌2之間的水平平面。這樣,支承構件10配裝得可承受由繩索力造成的水平分量,而鉛直分量主要由各導軌2承受。由于支承構件10,固定和支承裝置是很強固的而可以沿著最佳路線導引繩索力。
支承構件10還可防護繩索的水平段而不致臟污,比如作為一種U型梁式結構,其一個翼緣位于繩索水平段上方。
圖3表明符合圖1和2的懸吊方案,其中豎井上部之中的固定和支承裝置可以不同于以上已述者。此外,電梯轎廂上的轉向滑輪18a和21a設置在沒有轎廂吊架7的電梯轎廂的兩側壁上。繩索在轉向滑輪和牽引繩輪上的實際走行完全對應于符合圖1和2的解決方案。符合圖3的懸吊方案較為詳細地結合圖4予以說明。
圖1、2和3之中電梯提升繩索的走行如下提升繩索12的一端固緊于豎井上部之中的錨定固定點13,繩索從固定點13下行至配裝就位在對重4上的轉向滑輪15,在其下方經(jīng)過之后,繩索繼續(xù)向上到轉向滑輪16,轉向滑輪16配裝就位在電梯豎井的上部中。在繞過轉向滑輪16的頂部之后,繩索向下返回到配裝就位在對重4上的轉向滑輪17,而在繞過轉向滑輪17的底部之后,提升繩索繼續(xù)向上到配裝就位在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提升機器6的牽引繩輪22,觸及轉向滑輪23,轉向滑輪23優(yōu)選地是安置在提升機器6附近和/或接觸于牽引繩輪22的底部。
在轉向滑輪23與提升機器22之間是DW(雙繞)繞繩,如圖中所示,在該繞繩中,提升繩索12觸及轉向滑輪23而上行至牽引繩輪22并在繞過牽引繩輪22之后返回轉向滑輪23,而在繞過轉向滑輪23之后,提升繩索回返到牽引繩輪22。由于轉向滑輪23在雙繞繞繩中基本上與轉向滑輪22尺寸相同,轉向滑輪23也可以起到阻尼滑輪的作用。在這樣一種情況下,自牽引繩輪22走向電梯轎廂1的繩索行經(jīng)轉向滑輪23的各繩槽而由轉向滑輪造成的繩索彎曲是極其微小的。可以說,自牽引繩輪22走向電梯轎廂和來自電梯轎廂的繩索只是“觸及”轉向滑輪23。這種“觸及”可用作阻尼外行繩索振動的解決方案,且也可用在其他一些繞繩方案之中。
繞繩方案的其他范例包括單繞(SW)繞繩方式,其中轉向滑輪基本上與驅動機器之牽引繩輪的尺寸相同,而且其中轉向滑輪用作上述的“觸及滑輪”。在此范例的SW繞繩方式中,繩索只繞過牽引繩輪一次,此時繩索與牽引繩輪之間的接觸角大致上是180°。在此情況下,轉向滑輪只是為了以上述方式“觸及”繩索而用作輔助,使得轉向滑輪用作繩索導向器并用作阻尼振動的阻尼滑輪。
繩索繼續(xù)其從牽引繩輪22下行而觸及轉向滑輪23到達轉向滑輪18/18a,轉向滑輪18/18a優(yōu)選地是配裝就位在電梯轎廂1上或是在轎廂吊架7上,如轉向滑輪18那樣,或是在電梯轎廂的第一側壁上,如轉向滑輪18a那樣。在繞過轉向滑輪18/18a的底部之后,繩索12繼續(xù)向上到配裝就位在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轉向滑輪19/19a,而在繞過轉向滑輪19/19a的頂部之后,繩索在基本水平方向上繼續(xù)到配裝就位在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另一轉向滑輪20/20a,所述轉向滑輪20/20a基本上與轉向滑輪19/19a處于相同高度上,但當從上方觀看時,在電梯轎廂的另一側上基本上是對稱的。
在繞過轉向滑輪20/20a的頂部之后,繩索繼續(xù)其下行來到轉向滑輪21/21a,轉向滑輪21/21a優(yōu)選地是配裝就位在電梯轎廂1上或是在轎廂吊架上,如轉向滑輪21那樣,或是在電梯轎廂的第二側壁上,如轉向滑輪21a那樣。在繞過轉向滑輪21/21a的底部之后,繩索12繼續(xù)向上到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錨定固定點14,電梯繩索12的另一端固緊于此。
圖4表明示于圖3之中的繩索配置的頂視圖。與符合圖1和2的繩索配置的最大區(qū)別是,轉向滑輪18a和21a以及19a和20a的位置離開電梯豎井前壁彼此不同,而是在從頂部觀看時,準則是相對于電梯轎廂1各導軌2的導軌直線等距離定位。同樣,電梯本身也不必由電梯豎井的前壁支承。相反,在符合圖3和4的解決方案中,可以采用對應于支承構件10的可承受繩索力水平分量的支承構件,如果從上方觀看,該支承構件相對于導軌直線可處于對角位置上。
對于本技術領域中的熟練人員來說,顯然的是,本發(fā)明的各不同實施例不限于上述的范例,而是它們可以在以下所述各項權利要求的范疇之內予以改變。因而,比如,電梯的提升機器6和牽引繩輪22和/或位于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轉向滑輪16、19/19a和20/20a可以固定就位在由各導軌2構成的框架結構上,或位于電梯豎井上部之中的梁式結構上,或者單獨地固定到電梯豎井上,或固定于某種另外的適于此目的的固定裝置。同樣,電梯轎廂1上的轉向滑輪18/18a和21/21a可以固定就位在電梯轎廂1的框架結構上,或電梯轎廂上的梁式結構或各梁式結構上,或者單獨地固定在電梯轎廂上,或固定于某種另外的適于此目的的固定裝置對于本技術領域中的熟練人員來說,另外顯然的是,雖然,比如,在所述懸吊中有對重,但是本發(fā)明或其各優(yōu)選實施例也不妨用在不帶對重的牽引繩輪電梯之中,以及用在采用其他懸吊比和呈不同于范例中所述的其他類型懸吊裝置的牽引繩輪電梯之中。
對于本技術領域中的熟練人員來說,同樣顯然的是,上述轉向滑輪23的采用對于本發(fā)明并不重要,從而上面提及的此轉向滑輪也可以摒棄不用。
權利要求
1.一種配有提升機器(6)和提升繩索(12)的電梯中的電梯繩索配置,在此電梯中,所述提升繩索(12)沿著導軌(2)移動電梯轎廂(1),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繩索(12)設置成從所述驅動機器(6)走向所述電梯轎廂(1)上的至少一個轉向滑輪(18/18a),在繞過它之后,所述提升繩索(12)設置成經(jīng)由電梯豎井上部中的至少兩個轉向滑輪(19/19a和20/20a)走向電梯轎廂上的第二轉向滑輪(21/21a),在繞過它之后,所述提升繩索(12)被引向下一目的地。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在電梯轎廂導軌(2)的頂端處有固定和支承裝置,所述裝置至少包括基本上相同長度的支承梁件(8,9),支承梁件在其第一端處固定于電梯豎井的前壁或建筑物的外壁或類似物,所述各梁件配置成沿水平方向伸向各導軌(2)并固定于導軌(2),使得相對于各導軌(2)的固定點位于支承梁件(8,9)的第一端與第二端之間,處于距第二端某一水平距離處。
3.按照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距離配置成使得由懸吊造成的力被盡可能居中地分配于電梯轎廂的各導軌(2)。
4.按照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支承梁件(8,9)的第二端用基本上剛硬的支承構件(10)彼此連接,轉向滑輪(19,20)在支承梁件(8,9)的第二端附近固定于支承構件的兩端。
5.按照前述各項權利要求之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電梯轎廂(1)上的轉向滑輪(18,21)固定于基本上位于電梯轎廂上部上的轎廂吊架(7)。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電梯豎井上部中的轉向滑輪(19a,20a)在從上方觀看時基本上彼此對稱地位于各導軌(2)的導軌直線的不同兩側上,而電梯轎廂上的轉向滑輪(18a,21a)位于電梯轎廂(1)的各側壁上并在從上方觀看時基本上彼此對稱地位于各導軌(2)的導軌直線的不同兩側上。
7.按照前述各項權利要求之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繩索配置,其特征在于,電梯配有對重(4),而繩索(12)配設成首先從其基本上錨定在豎井上部中的第一端(13)走向對重(4)上的轉向滑輪(15),繩索設置成從轉向滑輪(15)經(jīng)由錨定在電梯豎井上部中的轉向滑輪(16)返回到對重(4)上的轉向滑輪(17),繩索設置成從轉向滑輪(17)走向錨定在電梯豎井上部中的驅動機器(6)的牽引繩輪(22),提升繩索(12)設置成從牽引繩輪繼續(xù)走向電梯轎廂(1)上的至少一個轉向滑輪(18/18a),在繞過轉向滑輪(18/18a)之后,提升繩索(12)設置成經(jīng)由電梯豎井上部中的至少兩個轉向滑輪(19/19a和20/20a)走向電梯轎廂上的第二轉向滑輪(21/21a),在繞過第二轉向滑輪(21/21a)之后,提升繩索(12)設置成繼續(xù)走向電梯豎井上部中的錨定固定點(14),提升繩索的第二端固定于該錨定固定點(1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配有提升機器(6)和提升繩索的電梯中的一種繩索配置,在此電梯中,提升繩索(12)沿著各導軌(2)移動電梯轎廂(1)。提升繩索(12)設置得從驅動機器(6)通向電梯轎廂(1)上的至少一個轉向滑輪(18/18a),在繞過它之后,提升繩索(12)設置得經(jīng)由電梯豎井上端之中的至少兩個轉向滑輪(19/19a和20/20a)通向電梯轎廂上的第二轉向滑輪(21/21a),在繞過它之后,提升繩索(12)被引向下一目的地。
文檔編號B66B11/00GK101061055SQ200580039233
公開日2007年10月24日 申請日期2005年10月11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11月16日
發(fā)明者埃斯科·奧蘭科, 喬馬·穆斯塔拉蒂 申請人:通力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