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包括底板、擋墻、第一測試板和第二測試板,所述底板包括表面,所述擋墻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端,所述擋墻上設有限位槽,所述第二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上,位于與所述擋墻所在的一端相對的另一端,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所述第一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側且位于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且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第二測試板沿著所述限位槽長度方向錯開設置,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一測試距離,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二測試距離,所述第一測試距離與所述第二測試距離不相等。
【專利說明】
移動終&鏡頭對焦校準治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移動終端校準治具,特別涉及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
【背景技術】
[0002]當前,激光對焦作為移動終端的相機的一個附加輔助自動對焦功能,具有使手機實現(xiàn)快速精準對焦的特性,從而在移動終端的相機組件中的得到廣泛應用。其實現(xiàn)原理簡單來說,就是一個發(fā)射端,一個接收端,發(fā)射端內置有一個激光燈,并發(fā)射激光,激光遇到對焦目標物體后會折回,而接收端內置芯片1C,可以接受紅外激光,通過一定時間差來計算物體的距離,從而實現(xiàn)快速精準對焦。然而在產品實現(xiàn)中,經常出現(xiàn)激光對焦器件在測距時存在一定的誤差,如果測量距離不夠精準,相機的激光對焦的精準性將無法實現(xiàn),對焦效果將大幅降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移動終端校準治具,用于移動終端的多距離激光對焦測距校準,從而提高激光對焦的精確性。
[0004]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包括底板、擋墻、第一測試板和第二測試板,所述底板包括表面,所述擋墻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端,所述擋墻設有與所述表面朝向相同的安裝面,所述安裝面上設有限位槽,所述第二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上,位于與所述擋墻所在的一端相對的另一端,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所述第一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側且位于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且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第二測試板沿著所述限位槽長度方向錯開設置,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一測試距離,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二測試距離,所述第一測試距離與所述第二測試距離不相等。
[0006]其中,所述表面包括第一端、與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及連接第一端與第二端的兩側邊,所述限位槽的長度方向為兩側邊中的一側邊到另一側邊的方向。
[0007]其中,所述第一測試板由所述兩個側邊中的一個側邊位置延伸至所述表面的中部位置。
[0008]其中,所述第二測試板位于第二端位置,并靠近所述兩個側邊中的另一個側邊。
[0009]其中,所述第一測試距離不大于所述側邊長度的1/2。
[0010]其中,所述擋墻凸設于所述第一端位置。
[0011]其中,所述第一測試板包括第一測試表面,第二測試板包括第二測試表面,所述第一測試表面與第二測試表面朝向所述擋墻方向設置。
[0012]其中,所述限位槽的槽口方向與所述表面朝向相同,或者所述限位槽的槽口向外并呈階梯狀。
[0013]其中,所述底板與第一測試板、第二測試板及擋墻分別通過塑料膠水連接;或者,所述底板、第一測試板、第二測試板、擋墻組成的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為一體成型。
[0014]本實用新型通過設計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可對移動終端的激光對焦校準器件進行遠近距離校準,從而提高激光對焦的精確性和在移動終端綜合生產中的便利性。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示意圖;
[0017]圖2是圖1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9]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100,用于移動終端生產過程中的激光對焦器件精確校準,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100包括底板10、擋墻20、第一測試板30和第二測試板40。所述底板10包括表面13,所述表面13包括第一端11、與所述第一端11相對的第二端12及連接第一端11與第二端12的兩側邊14。所述擋墻20凸設于所述表面13上的所述第一端U。所述擋墻20設有與所述表面13朝向相同的安裝面22,所述安裝面22上設有限位槽21,所述限位槽21的長度方向為所述兩側邊14中的一側邊到另一側邊的方向。所述限位槽21用于測試時放置手機,在進行多距離激光對焦校準時,方便手機滑動改變位置,使手機與第一測試板30或第二測試板40的測試表面相對,從而改變對焦測試距離。所述第二測試板40凸設于所述表面13上,位于所述第二端12位置,所述第二測試板40與所述擋墻20平行相對。所述第一測試板40凸設于所述表面13的一側邊且位于第二測試板40與所述擋墻20之間。所述第一測試板30與所述擋墻20平行相對,且所述第一測試板30與所述第二測試板40沿著所述限位槽21長度方向錯開設置。所述第一測試板30與所述擋墻20之間形成第一測試距離31(參閱圖2),所述第二測試板40與所述擋墻20之間形成第二測試距離41(參閱圖2),所述第一測試距離31與所述第二測試距離41不相等,并且所述第一測試距離31不大于所述側邊14長度的1/2。
[0020]進一步的,所述限位槽21的槽口方向與所述表面13朝向相同,或者,所述限位槽21的槽口向外并呈臺階狀。在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的所述限位槽21的槽口向外并呈臺階狀。
[0021]進一步的,所述表面13具有中心線A,所述第一測試板30由所述兩個側邊14中的一個側邊位置延伸至所述中心線A處。所述第二測試板40位于所述第二端12,并由所述兩個側邊中的另一個側邊向中心線A延伸。更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測試板30與所述第二測試板40各占所述擋墻20的長度的一半。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測試板30與所述第二測試板40為薄板,且均豎直設于所述表面13上。
[0022]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測試板30包括第一測試表面32,第二測試板40包括第二測試表面42,所述第一測試表面32與第二測試表面42朝向所述擋墻20方向設置。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測試距離為擋墻20到第一測試表面32的距離,第二測試距離41為擋墻20到第二測試表面42的距離。所述手機的鏡頭朝向所述第一測試表面32或第二測試表面42,以便實現(xiàn)手機鏡頭的對焦取景。
[0023]在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的第一測試距離31為10cm,即近距離。第二測試距離41為40cm,即遠距離。校準時,先將手機放置到所述限位槽21的左邊,使手機與所述第一測試表面32相對,進行近距離校準,即用所述第一測試距離31進行校準,與真實值比較并做誤差補償。然后將手機自左向右滑動到所述限位槽21的右邊,使手機與所述第二測試表面42相對進行遠距離校準,即用所述第二測試距離41進行校準。經兩個測試距離的校準后,最終實現(xiàn)多距離激光對焦精確校準。
[0024]本實施例中,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100的材料選用常見的硬塑料材料,所述第一測試板30和所述第二測試板40的表面均為灰白色,使得激光在反射過程中的能量損失降到最低。
[0025]進一步的,所述底板10與擋墻20、第一測試板30、第二測試板40分別通過塑料膠水連接;或者,所述底板10與擋墻20、第一測試板30、第二測試板40組成的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100為一體成型。在本實施例中,優(yōu)選的所述底板10與擋墻20、第一測試板30、第二測試板40組成的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100為一體成型。
[0026]本實用新型通過設計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可對手機等移動終端的鏡頭的激光對焦校準器件進行遠近兩個不同距離的對焦校準,提高激光對焦器件在對焦時測距的精確性。
[0027]以上所述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包括底板、擋墻、第一測試板和第二測試板,所述底板包括表面,所述擋墻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端,所述擋墻設有與所述表面朝向相同的安裝面,所述安裝面上設有限位槽,所述第二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上,位于與所述擋墻所在的一端相對的另一端,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所述第一測試板凸設于所述表面的一側且位于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平行相對,且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第二測試板沿著所述限位槽長度方向錯開設置,所述第一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一測試距離,所述第二測試板與所述擋墻之間形成第二測試距離,所述第一測試距離與所述第二測試距離不相等。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包括第一端、與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及連接第一端與第二端的兩個側邊,所述限位槽的長度方向為所述兩個側邊中的一個側邊到另一個側邊的方向。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板由所述兩個側邊中的一個側邊位置延伸至所述表面的中部位置。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測試板位于第二端位置,并靠近所述兩個側邊中的另一個側邊。5.如權利要求2或4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距離不大于所述側邊長度的1/2。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擋墻凸設于所述第一端位置。7.如權利要求1或6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測試板包括第一測試表面,第二測試板包括第二測試表面,所述第一測試表面與第二測試表面朝向所述擋墻方向設置。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的槽口方向與所述表面朝向相同,或者所述限位槽的槽口向外并呈階梯狀。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移動終端鏡頭對焦校準治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與第一測試板、第二測試板及擋墻分別通過塑料膠水連接;或者,所述底板、第一測試板、第二測試板、擋墻為一體成型。
【文檔編號】H04N17/00GK205430428SQ201520829430
【公開日】2016年8月3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2日
【發(fā)明人】張海平, 周意保
【申請人】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