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步驟,例如,可以被認為是用于實現(xiàn)邏輯功能的可執(zhí)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體實現(xiàn)在任何計算機可讀介質中,以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如基于計算機的系統(tǒng)、包括處理器的系統(tǒng)或其他可以從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取指令并執(zhí)行指令的系統(tǒng))使用,或結合這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而使用。就本說明書而言,〃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儲、通信、傳播或傳輸程序以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或結合這些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裝置或設備而使用的裝置。計算機可讀介質的更具體的示例(非窮盡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個或多個布線的電連接部(電子裝置),便攜式計算機盤盒(磁裝置),隨機存取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0M),可擦除可編輯只讀存儲器(EPR0M或閃速存儲器),光纖裝置,以及便攜式光盤只讀存儲器(CDROM)。另外,計算機可讀介質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紙或其他合適的介質,因為可以例如通過對紙或其他介質進行光學掃描,接著進行編輯、解譯或必要時以其他合適方式進行處理來以電子方式獲得所述程序,然后將其存儲在計算機存儲器中。
[0105]應當理解,本發(fā)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軟件、固件或它們的組合來實現(xiàn)。在上述實施方式中,多個步驟或方法可以用存儲在存儲器中且由合適的指令執(zhí)行系統(tǒng)執(zhí)行的軟件或固件來實現(xiàn)。例如,如果用硬件來實現(xiàn),和在另一實施方式中一樣,可用本領域公知的下列技術中的任一項或他們的組合來實現(xiàn):具有用于對數(shù)據(jù)信號實現(xiàn)邏輯功能的邏輯門電路的離散邏輯電路,具有合適的組合邏輯門電路的專用集成電路,可編程門陣列(PGA),現(xiàn)場可編程門陣列(FPGA)等。
[0106]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實現(xiàn)上述實施例方法攜帶的全部或部分步驟是可以通過程序來指令相關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儲于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該程序在執(zhí)行時,包括方法實施例的步驟之一或其組合。
[0107]此外,在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模塊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模塊中。上述集成的模塊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實現(xiàn),也可以采用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xiàn)。所述集成的模塊如果以軟件功能模塊的形式實現(xiàn)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也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
[0108]上述提到的存儲介質可以是只讀存儲器,磁盤或光盤等。
[0109]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110]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發(fā)明的范圍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限定。
【主權項】
1.一種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當移動終端中有未處理的通知事件時,啟動所述移動終端的呼吸燈; 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遮擋;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則控制所述呼吸燈關閉。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控制所述呼吸燈關閉之后,還包括: 記錄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則在所述呼吸燈關閉預設時間后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大于所述第一時間且小于第二時間,則在再次接收到通知事件時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時間,則保持所述呼吸燈的關閉狀態(tài)。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如果在所述呼吸燈為關閉狀態(tài)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不再被遮擋,則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達到所述第一時間或所述第二時間時,對所述移動終端的用戶進行提醒。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遮擋具體包括: 檢測所述呼吸燈與所述移動終端周邊任一物體的距離; 如果所述距離小于預設距離,則判斷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 如果所述距離不小于所述預設距離,則判斷所述移動終端未被遮擋。6.一種呼吸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啟動模塊,用于當移動終端中有未處理的通知事件時,啟動所述移動終端的呼吸燈; 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移動終端是否被遮擋; 控制模塊,用于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則控制所述呼吸燈關閉。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記錄模塊,用于在控制所述呼吸燈關閉之后,記錄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 其中, 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小于或等于第一時間,則在所述呼吸燈關閉預設時間后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大于所述第一時間且小于第二時間,則在再次接收到通知事件時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 如果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時間,則保持所述呼吸燈的關閉狀態(tài)。8.如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塊還用于: 如果在所述呼吸燈為關閉狀態(tài)時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不再被遮擋,則重新啟動所述呼吸燈。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提醒模塊,用于當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的時長達到所述第一時間或所述第二時間時,對所述移動終端的用戶進行提醒。10.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模塊具體用于: 檢測所述呼吸燈與所述移動終端周邊任一物體的距離; 如果所述距離小于預設距離,則判斷所述移動終端被遮擋; 如果所述距離不小于所述預設距離,則判斷所述移動終端未被遮擋。11.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6-10任一項所述的呼吸燈的控制裝置。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呼吸燈的控制方法、裝置和移動終端,其中,呼吸燈的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當移動終端中有未處理的通知事件時,啟動移動終端的呼吸燈;檢測移動終端是否被遮擋;如果移動終端被遮擋,則控制呼吸燈關閉。本發(fā)明的呼吸燈的控制方法,能夠根據(jù)移動終端是否被遮擋的狀態(tài)快速關閉呼吸燈,避免了移動終端電量的浪費。
【IPC分類】H04M1/725
【公開號】CN105245718
【申請?zhí)枴緾N201510710606
【發(fā)明人】裴健學
【申請人】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1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