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0和通信模塊3060)接收指令,并解碼接收到的指令,并根據(jù)解碼的指令執(zhí)行操作或者數(shù)據(jù)處理。
[0184]存儲器3030存儲從處理器3020或者其他元件(例如用戶輸入模塊3040、顯示模塊3050和通信模塊3060)接收到的或者由處理器3020或者其他元件產生的指令或數(shù)據(jù)。存儲器3030可以包括編程模塊,例如內核3031、中間件3032、應用編程接口(API) 3033,或者應用3034。前述每一編程模塊可以軟件、固件、硬件或者其至少兩種的組合來形成。
[0185]內核3031控制或者管理用于執(zhí)行在剩余的編程模塊中實現(xiàn)的操作或者功能的系統(tǒng)資源(例如總線3010、處理器3020或存儲器3030),所述剩余的編程模塊例如中間件3032、API 3033或者應用3034。此外,內核3031在中間件3032、API 3033或者應用3034中提供訪問電子設備3000的各元件的接口,以便控制或者管理各元件。
[0186]中間件3032起到使API 3033或者應用3034能夠與內核3031通信以便傳送和接收數(shù)據(jù)的媒介作用。此外,中間件3032使用在例如多個應用3034中的至少一個應用中分配關于使用電子設備300的系統(tǒng)資源(例如,總線3010、處理器3020或者存儲器3030)的優(yōu)先級的方法,執(zhí)行從多個應用3034接收到的工作請求的負載平衡。
[0187]API 3033是應用3034能夠控制內核3031或者中間件3032提供的功能的接口,并且可以包括至少一個接口或者功能,例如用于文件控制、窗口控制、圖像處理或者字符控制。
[0188]例如,用戶輸入模塊3040從用戶接受指令或者數(shù)據(jù)輸入,以便通過總線3010將所述指令或者數(shù)據(jù)傳輸?shù)教幚砥?020或者存儲器3030。顯示模塊3050可以向用戶顯示圖片、圖像或者數(shù)據(jù)。
[0189]通信模塊3060在電子設備3000和另一電子設備3002之間建立通信。通信模塊3060支持預先確定的短距離通信協(xié)議(例如無線高保真(W1-Fi)、藍牙(BT)、NFC,或者預先確定的網絡3062(例如國際互聯(lián)網、局域網(LAN)、廣域網(WAN)、電信網絡、蜂窩網絡、衛(wèi)星網絡或者普通老式電話業(yè)務(Plain Old Telephone Service,POTS))的通信)。每一電子設備3004可以是和電子設備3000相同(例如相同類型)的設備,或者可以是和電子設備3000不同(例如不同類型)的設備。
[0190]存儲器3030的編程模塊可以包括利用硬件實現(xiàn)的操作系統(tǒng)(OS),以便控制和電子設備(例如電子設備3000)或者OS上驅動的各種應用相關的資源。例如,OS可以是Android、1S、Windows、Symbian、Tizen 或 Bada0
[0191]編程模塊的至少一部分可以被用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的指令實現(xiàn)。當所述指令被至少一個處理器執(zhí)行時,所述至少一個處理器可以執(zhí)行和指令對應的功能。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例如存儲器3030。編程模塊的至少一部分可以由例如處理器3020實現(xiàn)(例如執(zhí)行)。編程模塊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包括例如用于執(zhí)行至少一個功能的模塊、程序、例程、指令集或者過程。
[0192]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編程模塊(例如所述編程模塊)的組成元件的名稱可根據(jù)操作系統(tǒng)的種類被改變。此外,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編程模塊可以包括前述組成元件其中至少一個,可以省略某些組成元件,或者,還可以包括額外的其他組成元件。
[0193]如上所述,除了保護套的保護功能以外,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可以使用包括至少一個NFC模塊的保護套,在不同電子設備之間提供連接和交互。
[0194]此外,通過使用日記本形式的保護套的內表面,保護套可以被廣泛地使用。
[0195]雖然已經參考本發(fā)明實施例具體示出并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理解,不偏離本發(fā)明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精神和范圍,就可以對其在形式和細節(jié)上做出各種變化。
【主權項】
1.一種操作第二電子設備以進行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 檢測保護套中所包括的至少一個通信模塊中的通信模塊,所述保護套被用來保護第一電子設備; 從檢測到的所述保護套的通信模塊接收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信息;和 基于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執(zhí)行交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包含下列各項中的至少一個:唯一標識信息、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連接能力信息、或者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動作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模塊包含近場通信(NFC)模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執(zhí)行所述交互包含: 顯示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能夠使用的通信方法; 選擇所述通信方法其中之一;和 基于被選擇的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還包含: 當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通信連接失敗時,使用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搜索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能夠使用的另一通信方法;和 當所述另一通信方法被找到時,使用找到的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另一通信連接。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還包含當所述另一通信方法未被找到時,顯示指令有必要激活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的消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執(zhí)行所述交互包含: 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和 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把共享數(shù)據(jù)傳送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還包含: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未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參考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執(zhí)行交互包含: 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和 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向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請求并從所述第一電子設備接收共享數(shù)據(jù)。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還包含: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未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參考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11.一種操作第一電子設備以進行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方法,所述方法包含: 從保護套中所包括的至少一個通信模塊中的通信模塊接收表示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與所述保護套接觸的信息,所述保護套被用來保護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和 準備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交互。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信息包含以下其中至少一個:唯一標識信息、或者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連接能力信息、或者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動作碼。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準備所述交互包含: 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 通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準備所述交互包含: 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 基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從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接收共享數(shù)據(jù)。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準備所述交互包含: 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 基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把共享數(shù)據(jù)傳送到所述第二電子設備。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通信模塊包含近場通信(NFC)模塊。
17.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第二電子設備,所述第二電子設備包含: 處理器,其被配置成檢測保護套中所包括的至少一個通信模塊中的通信模塊,所述保護套被用來保護第一電子設備;從檢測到的所述保護套的通信模塊接收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信息;和,基于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執(zhí)行交互。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包含下列各項中的至少一個:唯一標識信息或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連接能力信息、或者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動作碼。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通信模塊包含近場通信(NFC)模塊。
20.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顯示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能夠使用的通信方法;根據(jù)用戶輸入選擇所述通信方法其中之一;和,基于被選擇的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當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通信連接失敗時,使用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搜索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能夠使用的另一通信方法;和,當所述另一通信方法被找到時,使用找到的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另一通信連接。
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當所述另一通信方法未被找到時,顯示指令有必要激活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的消息。
23.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并且,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把共享數(shù)據(jù)傳送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未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參考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25.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和,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向所述第一電子設備請求并從所述第一電子設備接收共享數(shù)據(jù)。
26.如權利要求2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如果確定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未被連接到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則參考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27.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第一電子設備,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包含: 處理器,被配置成:從保護套中所包括的至少一個通信模塊中的通信模塊接收表示第二電子設備是否與所述保護套接觸的信息,所述保護套被用來保護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和,準備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交互。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信息包含以下各項中的至少一個:唯一標識信息、或者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連接能力信息、或者用于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動作碼。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通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嘗試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
30.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基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從所述第二電子設備接收共享數(shù)據(jù)。
31.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處理器還被配置成:激活至少一個通信方法以用于與所述第二電子設備的通信連接;和,基于所述被激活的至少一個通信方法,把共享數(shù)據(jù)傳送到所述第二電子設備。
32.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通信模塊包含近場通信(NFC)模塊。
【專利摘要】提供了一種使用電子設備的保護套在電子設備之間連接和交互的方法和設備。操作第二電子設備以進行電子設備之間的交互的方法包括:檢測保護套中所包括的多個通信模塊中的通信模塊,所述保護套被用來保護第一電子設備;從檢測到的保護套的所述通信模塊接收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信息;和,使用關于所述第一電子設備的所述信息,與所述第一電子設備執(zhí)行交互。
【IPC分類】H04W4-00
【公開號】CN104703114
【申請?zhí)枴緾N201410736248
【發(fā)明人】元誠駿
【申請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4日
【公告號】US2015015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