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話照明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話照明裝置,尤其適用于有線電話,也適用于無線電話。
在黑暗無光的情況下,要打電話或查電話號碼本,首先要打開電燈(或手電筒),這既耽誤時間又麻煩。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帶照明的電話筒,以方便使用者。
本實用新型電話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電話筒內(nèi)安放一個照明裝置。照明裝置由電源、導線、燈泡、開關組成。
本實用新型電話照明裝置最適用于有線電話,也適用于無線電話。在電話筒內(nèi)安放一個照明裝置,可使電話機在無光的情況下使用方便,可以看清電話的鍵盤,查電話號碼,又可借助光記錄。其結(jié)構(gòu)緊湊、簡單,需打電話則拿起話筒按下開關,電話筒內(nèi)燈即亮,給使用者帶來方便,具有廣泛的實用性。
附圖電話筒照明裝置結(jié)構(gòu)圖。
電池固定座1;電池2;開關3;燈泡固定基座4;燈泡座5;燈泡6;玻璃(或有機玻璃)光窗7;彈性銅片8;絕緣墊9;導線固定座(開關接觸點)10;彈性銅片11;取放電池口12;電池固定銅片13;導線14;電池護蓋15。
以下結(jié)合附圖說明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做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電話照明裝置在已有的電話筒內(nèi),利用筒桿的空間,設置一個照明裝置,該照明裝置由電池2,導線14,燈泡6,開關3組成,電池2處設有電池固定座1,燈泡6裝在燈泡座5內(nèi),燈泡座5和彈性銅片8之間裝有絕緣墊9,通過螺釘將其固定在燈泡固定基座4上,開關3處裝有彈性銅片11,當按下開關3時,彈性銅片11觸及導線固定座10,電源通過電池固定銅片13、導線14與燈泡接通,燈光從玻璃(或有機玻璃)光窗7射出。電池處還設有取放電池口12,電池護蓋15。另外也可將電池安裝在電話機內(nèi)。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電話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在電話筒內(nèi)安放一個照明裝置。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電話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照明裝置由電源、導線、燈泡、開關組成。
專利摘要一種電話照明裝置,利用電話筒桿的空間,設置一個照明裝置,可使電話機在無光的情況下使用方便,可以看清電話的鍵盤,查電話號碼,又可借助光記錄。其結(jié)構(gòu)緊湊、簡單,給使用者帶來方便,具有廣泛的實用性。
文檔編號H04M1/22GK2126485SQ9221367
公開日1992年12月30日 申請日期1992年4月1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1992年4月13日
發(fā)明者白海云 申請人:白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