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信息處理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讀取所述電子設備中短信息的相關信息;
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
當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滿足預設條件時,對所述短信息進行刪除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包括:
獲取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發(fā)送地址和/或接收時間,判斷所述短消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包括:
判斷所述短消息接收時間和當前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否大于預設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時間為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中包括的有效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包括:
判斷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中包括的有效信息是否已經被使用過。
6.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通信模塊和處理器,其中,所述通信模塊用于接收短消息;所述處理器用于:
讀取所述電子設備中短信息的相關信息;
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
當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滿足預設條件時,對所述短信息進行刪除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在執(zhí)行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時用于:
獲取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發(fā)送地址和/或接收時間,判斷所述短消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在執(zhí)行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時用于:
判斷所述短消息接收時間和當前時間之間的時間間隔是否大于預設時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時間為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中包括的有效時間。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在執(zhí)行判斷所述短信息的相關信息是否滿足預設條件時用于:
判斷所述短消息的消息內容中包括的有效信息是否已經被使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