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揚聲器,具備:
框架,其具有外側面和內(nèi)側面;
振動板,其配置在所述框架的內(nèi)部,且包括平面振動板和樹脂制的加強振動板,所述平面振動板具有平坦的前表面和所述前表面的相反側的平坦的后表面,所述加強振動板與所述平面振動板結合,且具有在外周設置的加厚部和在所述加厚部的中央側設置的凹部;
邊緣連接部,其將所述振動板的外周端部與所述框架連接;
磁路,其具有磁隙,配置在與所述凹部對置的位置且固定于所述框架;以及
音圈體,其具有第一端部和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配置在所述磁隙內(nèi),所述第二端部與所述振動板的中央部結合。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平面振動板具有在所述后表面設置的第一加強材層。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加強振動板具有貫通孔。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邊緣連接部包括第一邊緣連接部和第二邊緣連接部,所述第二邊緣連接部隔著所述加厚部的厚度方向的中心而配置在所述第一邊緣連接部的相反側。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框架還具備從所述內(nèi)側面突出的安裝部,
所述安裝部具有供所述第一邊緣連接部結合的第一安裝面、以及設置在所述第一安裝面的相反側且供所述第二邊緣連接部結合的第二安裝面。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揚聲器還具備端子,所述端子貫穿所述框架的所述外側面和所述內(nèi)側面,且配置在所述第一邊緣連接部與所述第二邊緣連接部之間。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揚聲器還具備:
端子,其固定于所述框架;以及
中繼線,其將所述端子與所述音圈電連接。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中繼線貫穿所述振動板的至少所述加厚部。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中繼線在設置于所述振動板的外周部的側面與所述框架的所述內(nèi)側面之間的空隙內(nèi),從所述振動板的所述外周部的側面朝向所述端子延伸。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端子配置在所述空隙內(nèi),且在所述空隙內(nèi)與所述中繼線連接。
11.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平面振動板具有在所述后表面設置的金屬制的第一加強材層,
所述加強振動板具有設置于所述凹部的底且配置在所述第一加強材層與所述中繼線之間的第一絕緣部。
12.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加厚部具有供所述中繼線插入且貫穿所述加厚部的貫通孔。
13.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平面振動板具有在所述后表面設置的金屬制的第一加強材層,
所述加強振動板具有設置在所述凹部的外側且配置在所述第一加強材層與所述中繼線之間的第二絕緣部。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3所述的揚聲器,其中,
所述第二絕緣部設置在所述加厚部與所述第一加強材層之間,
所述加厚部及所述第二絕緣部中的至少任一方具有收容所述中繼線的槽。
15.一種移動體裝置,具備:
主體部;
驅動部及放大部,其搭載于所述主體部;以及
權利要求1至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揚聲器,
所述移動體裝置將來自所述放大部的輸出向所述揚聲器供給。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5所述的移動體裝置,其中,
所述主體部具備設置在所述主體部內(nèi)的空間、設置在所述空間與外部之間的外裝部、以及設置在所述外裝部與所述空間之間的內(nèi)裝部,
所述揚聲器收納于所述內(nèi)裝部與所述外裝部之間。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移動體裝置,其中,
所述外裝部為門或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