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及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通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及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SIP是一種比較簡單的會話初始協議,它提供所有的通信協議,而是只提供會話或呼叫的建立與控制功能。SIP既支持單點發(fā)送(Unicast)也支持多點發(fā)送,會話參加者和媒體種類可以隨時加入一個已存在的會議。
在基于會話初始協議(SIP)的會話中,為了使用戶以及網絡側的呼叫聯系更加人性化,每個SIP用戶代理(User Agent)都可以有一個標識。每個UserAgent實體都有一個符合SIP要求的號碼(Public Id),同時可以在此號碼中攜帶上述的用戶標識,這樣,與之交互的User Agent看到的就不是很冗長枯燥的一串字符串(用戶的Public Id),而是內容豐富個性十足的標識。在SIP呼叫中,用戶可以選擇匿名隱藏自己真實Id,使用一個標識表示自己,使SIP呼叫具有很強的趣味性。
目前,POC呼叫信令采用了會話初始協議SIP。在POC群組中,每個POC終端用戶都分配有一個Public Id,并可以為自己設置一個標識。每個Public Id只唯一地代表一個用戶,所以各成員的Public Id是不能重復的,但因為成員標識并不影響POC呼叫的接續(xù),所以每個成員的標識可以重復。但是標識的重復會產生一個新的問題,即如果在一個群組呼叫中同時有兩個成員的標識是相同的,同時,服務器的策略是在媒體交互平面(User Plane)只顯示標識不顯示PublicId,這時網絡側只能根據標識來區(qū)分用戶,所以如果此時如果標識沖突將不能區(qū)分各用戶;另外,群組成員采用匿名呼叫,可以由成員自己提供標識,這時如果標識沖突則不能區(qū)分各成員。
為了保證能夠區(qū)分各成員,則要求在出現成員的標識沖突的時候可以對成員的標識進行修改,以避免沖突。
在現有技術中,如果終端需要修改標識,用戶可以在終端上將原來的標識修改自己所希望的標識,在下一次會話時,在終端發(fā)送的INVITE中攜帶發(fā)送給網絡側進行標識沖突檢測。
以上現有技術雖然能夠實現對標識的修改,但是這種修改不能實現實時修改用戶標識,一旦標識不可用,則只能在下一次會話前進行修改,對正常的會話還是有一定影響。
發(fā)明內容
鑒于上述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使用可以實時地管理用戶標識的方法。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包括A、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攜帶標識且標識可用,網絡側將該標識設置為用戶標識;B、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未攜帶標識或攜帶的標識不可用,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
所述的用戶標識包括在SIP協議中使用的昵稱,還包括在業(yè)務中使用中的非簽約標識中的任意標識。
所述的用戶端發(fā)送的業(yè)務請求中攜帶有用戶標識信息,網絡側根據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檢測用戶端所提供標識的可用性。
所述用戶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包括但不限于
用戶端是否提供標識;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與業(yè)務中其他用戶標識沖突;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符合系統(tǒng)的策略規(guī)定。
所述的策略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禁用指定的字詞、符號,設置標識長度的允許范圍。
所述的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經過協商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所述的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不經過協商直接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
所述的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采用這樣的處理方法用戶在本次會話中不能使用該標識功能,會話正常建立或者正常進行。
所述的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拒絕該用戶的消息請求和/或者終止用戶參與該會話。
其中,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所述協商過程包括網絡側為用戶端設置一個標識,用戶端判斷是否接受該標識,若接受,則用戶端使用該標識,若不接受,則用戶端重新向網絡側提供一個新的標識與網絡側繼續(xù)協商,直至得到一個用戶端接受且可用的標識為止。
所述的網絡側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的方法為,當用戶端未提供標識,將用戶標識設置為業(yè)務信息后加入附加信息的形式;
當用戶端提供標識但標識不可用時,在用戶端提供的標識后加入附加信息。
所述業(yè)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業(yè)務名稱、業(yè)務群組標識、業(yè)務提供商信息、業(yè)務描述信息;所述附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標識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戶歸屬信息、用戶簽約信息、用戶類別信息、隨機信息。
其中,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網絡側為用戶端發(fā)送的指示用戶原因值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或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的原因;或提醒用戶重新提供一個標識;或提醒用戶在該會話中不能使用標識功能。
所述的用戶端可以在業(yè)務進行中隨時對使用的標識進行修改。
所述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所適用的系統(tǒng)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基于業(yè)務發(fā)起協議實體交換的系統(tǒng)。
在所述的網絡側創(chuàng)建一個用于保存禁止使用的標識的數據庫。
其中,如果用戶標識與數據庫中禁止使用的標識沖突,網絡側將按照標識設置方法為用戶端重新設置一個標識。
所述標識的攜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下述方法使用用戶的統(tǒng)一資源標識符攜帶;或,通過會話描述協議體攜帶;或,通過可擴展標記語言攜帶;或通過SIP消息頭攜帶。
所述的網絡側向用戶端發(fā)送消息,指示網絡側所作的用戶標識限制。
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系統(tǒng),在網絡側包括,標識管理模塊,用于對用戶端提供的與會話中標識發(fā)生沖突的標識進行修改、設置;協商模塊,用于將標識管理模塊對沖突標識的修改發(fā)送給用戶端側;在用戶端側包括,標識管理發(fā)起模塊,用于向網絡側發(fā)出標識設置、修改請求,并提供用戶標識。
其中,在網絡側和用戶端中均設有協商模塊,網絡側協商模塊用于將標識管理模塊對沖突標識的修改發(fā)送給用戶端側,用戶端的協商模塊用于判斷是否接受網絡側為用戶端修改的標識。
圖1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會話建立過程中終端用戶設置標識示意圖;圖2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會話建立后用戶主叫時修改標識示意圖;圖3所述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會話建立后用戶被叫時修改標識示意圖;圖4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存在協商過程的情況下通過POC終端用戶管理標識示意圖;圖5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不存在協商過程且用戶主叫的情況下通過POC終端用戶管理標識示意圖;圖6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在不存在協商過程時且用戶被叫的情況下通過POC終端用戶管理標識示意圖;圖7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示意圖;圖8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示意圖;圖9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示意圖;圖10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示意圖;圖11所示為本發(fā)明一實施例的的系統(tǒng)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的核心是用戶在會話建立過程中以及會話建立后,當用戶提供的標識不符合網絡側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時,網絡側可以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為用戶分配標識,也可以通過與用戶之間進行的消息交互實時地對原來設置的標識進行修改,也可以拒絕用戶在本次會話中使用該標識功能。
具體一點講,本發(fā)明在會話建立過程中以及會話建立后對用戶標識的設置和修改過程如下在會話建立的過程中,用戶提供一個標識要求進入網絡側已存在的會話,網絡側對用戶提供的標識進行可用性檢測。
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符合網絡側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則網絡側允許用戶使用其本身提供的標識進入會話。
當用戶提供的標識不符合網絡側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則網絡側可以采取兩種處理方案網絡側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將用戶所提供的標識修改為符合網絡側策略或者規(guī)則的標識,并允許用戶使用該可使用標識進入會話,同時將對標識的修改結果通知用戶;或網絡側拒絕用戶使用其自身提供的標識進入會話,同時網絡側根據修改規(guī)則向用戶所推薦一個符合網絡側策略、規(guī)則的可用標識,或網絡側向用戶發(fā)送指示用戶原因值。
或網絡側拒絕用戶在本次會話中使用該標識功能,在本次會話中,用戶的標識為基本的用戶標識。
當網絡側向用戶推薦標識時,如果用戶同意將該標識作為用戶標識,則網絡側允許用戶使用該可用標識進入會話;如果用戶不同意使用該標識,則要求用戶重新提供一個新的標識,并根據上述方法重新對新的標識進行可用性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進行處理,直至用戶提供一個合法標識或同意使用網絡側推薦的標識進入會話為止。
當網絡側向用戶發(fā)送指示用戶原因值,所述指示用戶原因值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或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的原因;或提醒用戶重新提供一個標識。
所述用戶標識不可用是指網絡側根據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檢測用戶端所提供標識的可用性,如果用戶標識與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沖突,則該用戶標識不可用。所述用戶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包括用戶端是否提供標識;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與業(yè)務中其他用戶標識沖突;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符合系統(tǒng)的策略規(guī)定。
在會話建立后,用戶可以隨時對當前使用的標識進行修改。進行標識修改時,用戶向網絡側提供一個新標識作為修改標識,網絡側對用戶提供的修改標識進行合法性檢測。
如果用戶提供的修改標識符合網絡側的標識策略或者規(guī)則,則網絡側允許用戶使用修改標識進入會話。
當用戶提供的修改標識與網絡側的原有標識沖突,則網絡側可以采取兩種處理方案,其具體處理方法與會話建立過程中的方法相似網絡側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將用戶所提供的修改標識修改為符合網絡側策略或者規(guī)則的可使用標識,并允許用戶使用該可使用標識進入會話,同時將對標識的修改結果通知用戶;或網絡側拒絕用戶使用其自身提供的修改標識進入會話,用戶繼續(xù)在會話中使用原有標識,同時網絡側根據修改規(guī)則向用戶所推薦一個符合網絡側策略、規(guī)則的可使用標識,或網絡側向用戶發(fā)送指示用戶原因值。
或網絡側拒絕用戶在本次會話中使用該標識功能,在本次會話中,用戶的標識為基本的用戶標識。
當網絡側向用戶推薦標識時,如果用戶同意將該可用標識作為用戶新的修改標識,則網絡側允許用戶在會話中使用該標識;如果用戶不同意使用該新標識作為修改標識,則用戶可以在會話過程中隨時重新提供一個新的修改標識,并根據上述方法重新對新的標識進行沖突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進行處理,直至用戶在會話中提供一個新的合法標識或同意使用網絡側推薦的標識為止。
當網絡側向用戶發(fā)送指示用戶原因值,所述指示用戶原因值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或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的原因;或提醒用戶重新提供一個標識。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所述的方法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本發(fā)明會話建立過程中終端用戶設置標識示意圖如圖1所示,其工作流程如下步驟11、終端用戶向網絡側的服務器發(fā)送INVITE(邀請)消息。
網絡中各個終端用戶之間的會話由網絡側的通信服務器建立。這里的會話包括但不限于會話初始協議(SIP)會話、實時通信(IM)會話、一鍵通(PoC)會話、會議(Conference)會話。
未參與會話的終端用戶既可以加入一個已經建立的會話,也可以創(chuàng)建新的會話。
終端用戶與網絡側服務器取得聯系后,服務器檢查用戶標識是否符合網絡側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
網絡側服務器根據運營商訂制好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檢查用戶標識是否合法。這里的內容合法性包括請求進入會話的用戶與會話中已有用戶的標識相同,以及用戶標識不符合運營商策略的規(guī)定。這里,運營商的策略對名稱的限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對用戶標識字節(jié)數范圍的限制,禁止使用某些特定字符。
步驟12、如果用戶已攜帶標識,網絡側通信服務器對用戶標識進行檢查后發(fā)現標識不合法。此時可以通過用戶與網絡側服務器之間進行協商后確定新的可用標識,也可不經過協商過程由網絡側服務器直接為用戶分配一個可用的標識。
121、進行協商的過程包括1211、網絡側服務器通過發(fā)送183消息要求用戶重新攜帶新的標識;1212、用戶通過暫時確認(PRACK)消息攜帶新的標識如果新的標識經服務器檢查后發(fā)現符合網絡側的策略或者規(guī)則,則服務器接受該標識作為用戶標識;如果新的標識經服務器檢查后仍不合法,則可以重復以上過程,直至用戶向服務器提供一個不沖突的可用標識為止。
122、不進行協商的過程包括1221、服務器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為用戶分配標識,該標識通過200 OK消息直接攜帶給用戶。
1222、終端用戶向網絡側服務器發(fā)送確認(ACK)消息并進入會話。
此時用戶終端可以不使用服務器分配標識,但是在該會話中,用戶只能使用服務器分配的標識。
在會話中用戶使用與服務器不同的標識時,服務器可以直接將標識替換成如前步驟使用的標識或者拒絕該用戶請求;在替換標識以及拒絕用戶請求的過程中可以將操作過程通知用戶。
圖2所示為用戶主叫進入會話后自行修改標識的方法。在會話過程中,用戶主動發(fā)起標識修改。
步驟21、終端用戶向網絡側的服務器發(fā)送INVITE,請求進入會話。
步驟22、網絡側服務器根據終端用戶的標識情況為用戶設置、修改標識并向終端發(fā)送200 OK消息通知終端用戶標識的設置、修改情況。
步驟23、終端用戶向網絡側服務器發(fā)送ACK消息并進入會話。
步驟24、當用戶進入會話后希望在會話進行過程中修改標識時,終端向網絡側服務器發(fā)送攜帶有標識修改請求的UPDATE消息,該消息中可攜帶用戶提出的修改標識。
當用戶提供的修改標識與網絡側其他用戶標識沖突,則可以通過用戶與網絡側服務器之間進行協商后確定新的可用標識,也可不經過協商過程由網絡側服務器直接為用戶分配一個可用的標識。
當標識確定后,用戶在會話中使用新的標識。
步驟25、當確定新的用戶標識后,網絡側向終端發(fā)送200 OK消息,將目前使用的新標識的通知用戶。
圖3所示為用戶被叫進入會話后自行修改標識的方法。在會話過程中,用戶主動發(fā)起標識修改。
步驟31、網絡側服務器向用戶發(fā)送INVITE,邀請用戶進入會話。
步驟32、終端向網絡側服務器發(fā)送響應消息200 OK,響應消息中帶上自己的標識,網絡側服務器根據相關策略判斷該標識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則允許用戶直接進入會話,如果不合法則不經過協商直接為用戶分配一個可用標識,用戶使用該標識進入會話。
步驟33、用戶進入會話后網絡側服務器向終端發(fā)送ACK消息,將該情況通知終端。
步驟34、當用戶進入會話后希望在會話進行過程中修改標識時,終端向網絡側服務器發(fā)送攜帶有標識修改請求的UPDATE消息,該消息中可攜帶用戶提出的修改標識。
當終端提供的新標識合法,則網絡側服務器將該標識更改為用戶標識;當終端提供的新標識不合法,則網絡側服務器根據規(guī)則直接為用戶分配一個可用標識,將該標識更改為用戶標識。
步驟35、當網絡側服務器為用戶更改完標識后,向終端發(fā)送200 OK消息將更改結果發(fā)送給終端。
以下通過兩個實施例分別詳細介紹本發(fā)明在具有協商過程和不具有協商過程兩種情況下,用戶為自己設置、修改標識的過程圖4所示為本發(fā)明的一個POC系統(tǒng)實施例,其實現的功能為,POC服務器對用戶的標識進行修改,然后將修改結果發(fā)送給用戶。
本實施例中,服務器對用戶標識的修改包括一個用戶與服務器之間的協商過程,用戶通過實時消息交互進行協商。所述協商過程可以在用戶與服務器之間業(yè)務建立的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用戶盡入業(yè)務后隨時與服務器進行。
在本實施例中,群組已經創(chuàng)建完畢,該群組的ID為sipchatroom_tree@network.net,群組類型為開放型,對成員的進入沒有限制。這里對群組類型沒有特別限制,也可以使用如封閉型的其他類型群組。已知有兩個POC終端,分別為POC終端A,其標識和Public Id分別為″lemon″<sipPoC-UserA@networkA.net>POC終端B,其標識和Public Id分別為″lemon″<sipPoC-UserB@networkB.net>如果該聊天室會話已經建立,POC終端A已經進入會話并同會話中的成員進行POC通信,則當POC終端B準備進入該聊天室時,本實施例的工作流程如下所述步驟41、POC終端B用戶從聯系列表中選擇聊天室群組IDsipchatroom_tree@network.net,通過INVITE消息向POC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發(fā)起呼叫。
步驟42、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在此流程中擔任PF角色,該服務器通過相應業(yè)務檢查后,將向聊天室群組的歸屬POC服務器發(fā)送INVITE消息。
步驟43、POC服務器(CF)收到INVITE消息后,根據消息中所帶的群組ID檢查到此聊天室群組正在進行POC會話,此時POC服務器(CF)將對POC終端B進行相應的呼叫沖突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向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發(fā)送183響應。
沖突檢查以及相應的處理過程如下431、如果POC服務器的策略確定在用戶平面(User Plane)的搶權指示消息中只根據標識來區(qū)分用戶,即標識的合法性檢查除了網絡側的標識規(guī)則合法性檢查外,還包括群組成員的標識沖突檢查,則存在以下3種情況如果用戶B的提供的標識和會話中別的成員標識沒有沖突,則POC服務器將默認B在會話中使用自身提供的標識。
如果用戶B的標識和會話中其他用戶的標識有沖突,則POC服務器將根據修改規(guī)則修改B的標識,將修改后的標識發(fā)送給B進行協商。
如果用戶B沒有提供標識,則POC服務器將根據修改規(guī)則構造一個標識,將構造的標識發(fā)送給B進行協商。
432、如果POC服務器的策略確定在用戶平面(User Plane)的搶權指示消息中使用用戶標識和號碼一起來區(qū)分用戶,搶權指示消息是POC服務器對用戶搶權請求的相應消息,告知用戶是否得到申請的權力。
則存在以下3種情況4321、如果用戶B隱藏了自己的號碼只帶了標識,當會話中已經存在另一用戶A也是隱藏了自己號碼同時標識與B相同,此時POC服務器將根據修改規(guī)則修改B的標識,發(fā)送給B進行協商。
當會話中不存在既隱藏了號碼同時標識也相同的成員,POC服務器默認B在會話中使用自身提供的標識。
當用戶B隱藏了自己的號碼同時也沒有提供標識,此時POC服務器根據修改規(guī)則為B分配一個標識,發(fā)送給B進行協商。
4322、如果用戶B提供了自己的號碼和標識,此時POC服務器默認B在會話中使用自身提供的標識。
4323、如果B帶了自己的號碼但沒有帶標識,此時POC服務器將根據相關規(guī)則為B分配一個標識,發(fā)送給B進行協商。
以上3種情況中所述的修改規(guī)則為當用戶未提供標識,用戶標識的設置方法為,在業(yè)務信息后加入附加信息的形式;當用戶提供標識但所提供的標識不可用時,用戶標識的設置方法為,在用戶提供的標識后加入附加信息。
所述業(yè)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業(yè)務名稱、業(yè)務群組標識、業(yè)務提供商信息、業(yè)務描述信息;所述附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標識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戶歸屬信息、用戶簽約信息、用戶類別信息、隨機信息。
例如,如果POC服務器需要修改用戶B的標識“l(fā)emon”,此時可以將POC終端B的標識按照一定規(guī)則修改為“l(fā)emon_1”,通過臨時響應(例如183)發(fā)給POC終端B確認,同時POC服務器將記錄用戶B的新的標識。在修改標識時,可以采用SIP頭域在Uri中攜帶,也包括通過SDP攜帶,也包括通過XML攜帶等。
步驟44、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收到183響應后,將消息轉發(fā)給POC終端B進行標識協商。
步驟45、POC終端B收到183響應后對標識進行協商,并將協商結果存入暫時確認(PRACK)消息中發(fā)送給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PF)。
以下舉例說明終端B對標識的協商過程。
當終端B獲知其標識被修改為“l(fā)emon_1”,終端將詢問POC用戶B提示接受該標識或者重新提供一個標識。如果POC終端B選擇接受,則在PRACK消息中所帶的標識為“l(fā)emon_1”,如果POC終端B選擇重新輸入一個標識,例如“flower”,則在PRACK消息中帶上“flower”標識。后續(xù)POC服務器檢查到還有沖突,POC服務器將再次根據規(guī)則修改并協商。
步驟46、POC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PF)收到PRACK消息后,將向POC服務器(CF)轉發(fā)PRACK消息。POC服務器(CF)收到PRACK消息后,檢查到和剛才修改的標識進行檢查,存在兩種情況如果消息中帶的標識和POC服務器保存的標識相同,將給POC終端B回200OK。
如果消息中帶的標識和POC服務器保存的標識不同,將對根據步驟3的策略進行檢查,如果沒有沖突將給POC終端B回200 OK,如果還有沖突POC服務器將根據修改規(guī)則修改其標識并繼續(xù)發(fā)起協商流程,直到協商成功為止。
步驟47和48、由于POC服務器(CF)檢查到POC終端B的標識同會話成員中還有沖突,此時POC服務器(PF)將根據相關策略重新分配一個標識,并再次通過183響應發(fā)給POC終端B。后續(xù)的協商過程如同前面敘述。
步驟49和410、CF通過標識檢查后,確定POC終端B重新修改的標識和會話中成員標識沒有沖突,將給POC終端B回200 OK消息。
步驟411和412、POC終端B向POC服務器(PF、CF)發(fā)送ACK消息,從而進入群組會話。
圖5所示為本發(fā)明的另一個POC系統(tǒng)實施例。
本實施例用于描述當群組會話已經建立時,在不進行協商過程的情況下,用戶如何設置標識進入會話以及在會話中自由、隨時地發(fā)起標識修改的過程。
POC服務器(CF)根據修改規(guī)則,當用戶標識沖突時,不經過與用戶的協商便臨時為該用戶分配一個標識并繼續(xù)接續(xù)呼叫。當用戶進入會話后,如果希望更換標識,將通過消息(例如reINVITE、UPDATE)向POC服務器發(fā)送新的修改標識。
如果POC服務器檢測到新的修改標識與別的用戶標識沒有沖突,則服務器接受該標識作為用戶的新標識。
如果POC服務器檢測到新的修改標識與別的用戶標識還有沖突,將再次為該用戶分配一個標識,通過最終響應消息帶回通知用戶,用戶在會話中使用重新分配的標識。POC用戶如果希望更換標識可以重新發(fā)起修改。
步驟51、POC終端B用戶從聯系列表中選擇一聊天室群組ID,向POC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發(fā)起呼叫。
步驟52、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在此流程中擔任PF角色)通過相應業(yè)務檢查通過后,將向聊天室群組的歸屬POC服務器發(fā)送INVITE消息。
步驟53和54、POC服務器(CF)檢查POC終端B的標識是否沖突,如果因發(fā)生沖突需要POC終端B更換標識,則POC服務器(CF)將根據修改規(guī)則臨時為其分配一個標識,并通過200 OK消息帶給POC終端B。
步驟55和56、POC終端B收到200 OK消息后,立即給POC服務器發(fā)送ACK消息從而進入會話。
步驟57和58、如果POC終端B用戶希望更換一個標識,將通過終端操作將新的修改標識發(fā)送給POC服務器,可以通過SIP消息(例如reINVITE、UPDATE)來攜帶修改標識。修改標識可以在SIP頭域中由用戶的Uri中攜帶,可以通過SDP或XML攜帶。
步驟59和510、POC服務器收到攜帶有新的修改標識的SIP(例如UPDATE)消息后,確認是POC終端用戶B希望更換標識,此時POC服務器將根據其策略對標識合法性進行檢查。
如果標識不沖突則接受其標識修改,并向POC終端B發(fā)送200 OK。
如果標識沖突將根據規(guī)則重新為POC終端B分配一個標識,通過200 OK消息把臨時分配的標識帶給POC終端B,用戶在會話中使用新分配的標識,并可以隨時發(fā)起新的修改。
圖6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
本實施例用于描述用戶在不與網絡側進行協商的情況下自由、隨時發(fā)起標識修改的過程。
這里與圖5所示的前一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POC服務器邀請POC終端B進入會話,終端B在響應消息中帶上自己的標識,POC服務器(CF)根據相關策略判斷該標識是否可用。當用戶標識可用,則用戶使用該標識進入業(yè)務;當用戶標識不可用,則POC服務器臨時為該用戶分配一個標識并繼續(xù)接續(xù)呼叫,POC服務器為用戶分配標識的過程中不包括協商過程。
用戶進入會話中后如果希望更換標識,可通過消息(例如reINVITE、UPDATE)同POC服務器協商更新,如果POC服務器檢測到該標識與別的用戶還有沖突,將臨時為該用戶分配一個標識,通過最終響應消息帶回。
POC用戶如果希望更換標識可以重新發(fā)起修改。
步驟61、POC服務器(CF)在收到某POC主叫終端發(fā)起的呼叫后,將邀請被叫POC終端B進入會話,此時POC服務器(CF)將向POC終端B的歸屬服務器發(fā)INVITE消息。
步驟62、終端B的歸屬POC服務器(在此流程中擔任PF角色)通過相應業(yè)務檢查后,將向POC終端B發(fā)送INVITE消息。
步驟63和64、POC終端B將通過POC服務器(PF)給POC服務器(CF)發(fā)送200 OK,消息中攜帶POC終端B的標識。
步驟65和66、POC服務器(CF)根據策略對POC終端B的標識進行相應檢查,如果需要POC終端B更換標識,此時POC服務器(CF)將臨時為其分配一個標識,并通過ACK消息帶給POC終端B。
步驟67和68、如果POC終端B用戶希望更換一個標識,將通過終端操作將新的標識發(fā)送給POC服務器,可以通過reINVITE、UPDATESIP消息來攜帶。修改的標識可以在SIP的頭域中在用戶的Uri中攜帶,可以通過SDP攜帶,也可以通過XML攜帶。
步驟69和610、POC服務器收到UPDATE消息后,確認是POC終端B用戶希望更換標識,此時POC服務器將根據其策略對標識合法性進行檢查,如果標識合法將接受其標識修改,并給POC終端B回200 OK。如果標識不合法將根據規(guī)則重新為POC終端B分配一個標識,通過200 OK消息把臨時分配的標識帶給POC終端B。
圖7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又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
步驟710,終端B在會話請求消息中帶上自己的標識。
步驟720,CF對昵稱進行合法性檢查,有沖突,則不接收當前用戶在本次會話中的昵稱使用功能,但是會話正常建立。用戶使用原始的SIP URI或者TelURI標識。
圖8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又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
步驟810,終端B在會話請求消息中帶上自己的標識。
步驟820,CF對昵稱進行合法性檢查,有沖突。則拒絕用戶當前的會話請求。
以上實施例只是描述由客戶端發(fā)起會話請求的情況,由服務器發(fā)起會話邀請的情況也類似。所不同的是在由服務器發(fā)起會話邀請的情況下,客戶端的昵稱標識是由客戶端對會話邀請的200 ok應答消息攜帶的。
圖9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又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
通過步驟910,步驟920,會話建立成功。
步驟930,客戶端通過update消息更新自己的標識信息,例如攜帶昵稱信息。
步驟940,CF對昵稱進行合法性檢查,有沖突,則不接收當前用戶在本次會話中的昵稱使用功能,但是會話正常進行。用戶使用原始的SIP URI或者TelURI標識。
圖10所示為本發(fā)明網絡側和用戶間不進行協商的又一種POC系統(tǒng)實施例。
通過步驟1010,步驟1020,會話建立成功。
步驟1030,客戶端通過update消息更新自己的標識信息,例如攜帶昵稱信息。
步驟1040,CF對昵稱進行合法性檢查,有沖突。拒絕客戶端更新請求并且發(fā)出Bye消息結束當前會話。
本發(fā)明中用戶端標識的攜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以下方法之一使用用戶的統(tǒng)一資源標識符攜帶;或,通過會話描述協議體攜帶;或,通過可擴展標記語言攜帶;或通過SIP消息頭攜帶。
在本發(fā)明的協商過程中,協商信息可通過UPDATE消息、183消息、SIP信息頭等多種信息攜帶,由某一種消息攜帶的協商信息同樣可以使用其他消息協帶,本具體實施方案的實施例所示的情況僅為本發(fā)明的一種具體情況,但不僅僅限于該種情況。
圖11所示為本發(fā)明的系統(tǒng)示意圖。
如圖7所示的系統(tǒng)總體流程如下在會話建立過程中,用戶請求進入網絡側會話,終端的標識管理發(fā)起模塊向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發(fā)送攜帶有用戶標識信息的消息,
當系統(tǒng)不存在協商過程時,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不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直接把該標識設置為用戶標識;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為用戶設置一個標識,并向發(fā)送消息通知終端修改后的標識名稱。
當系統(tǒng)存在協商過程時,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不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直接把該標識設置為用戶標識;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沖突,則網絡側和終端的協商模塊之間進行協商,其具體過程如下網絡側檢測到用戶標識沖突時,根據修改規(guī)則將用戶的標識進行修改,協商模塊將修改結果傳送給終端用戶,用戶判斷是否接受網絡側推薦的標識,如果接受,則向網絡側發(fā)送確認信息,如果不接受則可以再為自己重新輸入一個新的標識,重新進行沖突檢測,直至得到不沖突的標識為止,將其設置為用戶標識。
在會話建立過程中,如果用戶需要修改目前使用的標識,則終端的標識管理發(fā)起模塊向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發(fā)送攜帶有用戶新標識的消息,當系統(tǒng)不存在協商過程時,如果用戶提供的新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不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直接把該新標識修改為用戶標識;如果用戶提供的新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根據修改規(guī)則直接為用戶修改一個標識,并向發(fā)送消息通知終端修改后的標識名稱,用戶在會話中使用這個網絡側分配的標識進行會話。
當系統(tǒng)存在協商過程時,如果用戶提供的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不沖突,則網絡側的標識管理模塊直接把該新標識修改為用戶標識;如果用戶提供的新標識與網絡側會話中用戶的標識沖突,則網絡側和終端的協商模塊之間進行協商,其具體過程如下網絡側檢測到用戶新標識沖突時,根據修改規(guī)則將用戶提供的新標識進行修改,協商模塊將修改結果傳送給終端用戶,用戶判斷是否接受網絡側推薦的標識,如果接受,則向網絡側發(fā)送確認信息,并在會話中使用該推薦標識,如果不接受則可以再為自己重新輸入一個新的修改標識,重新進行沖突檢測,直至得到不沖突的修改標識為止,將其修改為用戶新標識。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2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攜帶標識且標識可用,網絡側將該標識設置為用戶標識;B、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未攜帶標識或攜帶的標識不可用,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用戶標識包括在SIP協議中使用的昵稱,還包括在業(yè)務中使用中的非簽約標識中的任意標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端發(fā)送的業(yè)務請求中攜帶有用戶標識信息,網絡側根據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檢測用戶端所提供標識的可用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標識可用性判別規(guī)則包括但不限于用戶端是否提供標識;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與業(yè)務中其他用戶標識沖突;或,用戶端提供的標識是否符合系統(tǒng)的策略規(guī)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策略規(guī)定包括但不限于禁用指定的字詞、符號,設置標識長度的允許范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經過協商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不經過協商直接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采用這樣的處理方法用戶在本次會話中不能使用該標識功能,會話正常建立或者正常進行。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則標識的設置的方法包括網絡側拒絕該用戶的消息請求和/或者終止用戶參與該會話。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所述協商過程包括網絡側為用戶端設置一個標識,用戶端判斷是否接受該標識,若接受,則用戶端使用該標識,若不接受,則用戶端重新向網絡側提供一個新的標識與網絡側繼續(xù)協商,直至得到一個用戶端接受且可用的標識為止。
11.根據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網絡側為用戶端重新設置標識的方法為,當用戶端未提供標識,將用戶標識設置為業(yè)務信息后加入附加信息的形式;當用戶端提供標識但標識不可用時,在用戶端提供的標識后加入附加信息。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業(yè)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業(yè)務名稱、業(yè)務群組標識、業(yè)務提供商信息、業(yè)務描述信息;所述附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戶標識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戶歸屬信息、用戶簽約信息、用戶類別信息、隨機信息。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該會話中的使用的方法還包括網絡側為用戶端發(fā)送的指示用戶原因值。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用戶端提供的標識不可用,網絡側為用戶端發(fā)送的指示用戶原因值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或通告用戶該標識不可用的原因;或提醒用戶重新提供一個標識;或提醒用戶在該會話中不能使用標識功能。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端可以在業(yè)務進行中隨時對使用的標識進行修改。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所適用的系統(tǒng)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基于業(yè)務發(fā)起協議實體交換的系統(tǒng)。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網絡側創(chuàng)建一個用于保存禁止使用的標識的數據庫。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用戶標識與數據庫中禁止使用的標識沖突,網絡側將按照標識設置方法為用戶端重新設置一個標識。
1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的攜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下述方法使用用戶的統(tǒng)一資源標識符攜帶;或,通過會話描述協議體攜帶;或,通過可擴展標記語言攜帶;或通過SIP消息頭攜帶。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還包括網絡側向用戶端發(fā)送消息,指示網絡側所作的用戶標識限制。
21.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在網絡側包括,標識管理模塊,用于對用戶端提供的與會話中標識發(fā)生沖突的標識進行修改、設置;協商模塊,用于將標識管理模塊對沖突標識的修改發(fā)送給用戶端側;在用戶端側包括,標識管理發(fā)起模塊,用于向網絡側發(fā)出標識設置、修改請求,并提供用戶標識。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在網絡側和用戶端中均設有協商模塊,網絡側協商模塊用于將標識管理模塊對沖突標識的修改發(fā)送給用戶端側,用戶端的協商模塊用于判斷是否接受網絡側為用戶端修改的標識。
2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其特征還包括網絡側向用戶端發(fā)送消息,指示網絡側所作的用戶標識限制。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基于SIP協議的管理用戶標識的實現方法及系統(tǒng),主要包括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攜帶標識且標識可用,網絡側將該標識設置為用戶標識;當用戶端發(fā)送的消息中未攜帶標識或攜帶的標識不可用,網絡側限制該標識在會話中的使用。由上述本發(fā)明提供的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發(fā)明實現了服務器對于用戶標識的管理和限制,優(yōu)化了用戶標識的應用。避免了會話中出現不合規(guī)則的用戶標識而給會話帶來的不便。
文檔編號H04L12/24GK1980152SQ200610082290
公開日2007年6月13日 申請日期2006年5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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