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自保持功能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便攜式通信設備,更具體地講,涉及一種具有自保持功能和可拆卸電池包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該設備能夠提供立體聲并且能被穩(wěn)定地保持以及維持該保持狀態(tài)。
背景技術:
通常,“便攜式通信設備”指用戶能攜帶來執(zhí)行無線通信的電子設備。為了攜帶方便,這種便攜式通信設備的設計趨向不僅是緊湊的、纖細的和輕巧的而且提供具有多種功能的多媒體應用能力。特別地,除更加緊湊之外,未來便攜式通信設備還期望是包含更強多功能性并且能夠多用途使用。另外,它們將能夠改造適合于多樣多媒體或網絡環(huán)境。便攜式通信設備現在被全世界各種年齡和各行各業(yè)的人普通地使用,并且被大部分人認為是一直被攜帶的幾乎不可缺少的日用品。
傳統的便攜式通信設備根據外觀可被分為多種類別,例如,直板式便攜式通信設備、翻蓋式便攜式通信設備和折疊式便攜式通信設備。直板式通信設備具有一個形狀像直板的殼體。翻蓋式便攜式通信設備具有一個通過鉸鏈裝置可旋轉地結合到直板型殼體的蓋。折疊式便攜式通信設備具有一個通過鉸鏈裝置連接到一個直板型殼體的折疊器,其方式是,折疊器能被旋轉折疊在殼體上或從殼體展開。
根據用戶佩戴便攜式通信設備的位置或方法便攜式通信設備也可被分為頸戴或腕戴型便攜式通信設備。頸戴型便攜式通信設備被用細繩佩戴在用戶脖子上,和腕戴型便攜式通信設備被佩戴在用戶手腕上。
此外,根據打開和閉合便攜式通信設備的方式便攜式通信設備可被分為旋轉型便攜式通信設備和滑動型便攜式通信設備。在旋轉型便攜式通信設備中,兩個殼體面對面地互相結合,其方式是,一個殼體相對另一個殼體旋轉而被打開或被閉合。在滑動型便攜式通信設備中,兩個殼體互相結合的方式是,一個殼體相對另一個殼體沿縱向方向滑動而被打開或被閉合。這些不同分類的便攜式通信設備能被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地理解。
針對消費者越來越多的需求,傳統的便攜式通信設備現在除基本的語音通信外趨向于以高速度發(fā)送數據。為此,便攜式通信設備使用能夠以高速度發(fā)送數據的無線通信技術。
更新的便攜式通信設備通常包括攝影鏡頭,使用戶能與期望的伙伴執(zhí)行視頻通信或拍攝期望的目標。
為了使用便攜式設備中的各種功能,有時希望將設備支持在豎直的位置。這種傳統的便攜式設備需要單獨的支架來將設備支持在豎直位置進行使用。另一種方式是,當給設備充電時使用單獨的充電器作為支架。
然而,具有單獨的支架是不經濟的,并且當使用單獨提供的充電器來將便攜式設備保持在豎立位置并給其充電時,始終攜帶充電器是個問題。此外,當便攜式設備被保持和充電時,被固定地安裝在便攜式設備機身上的顯示裝置實際上僅能被作為電話使用。
原因是,當便攜式設備被使用來玩游戲、看電視或視頻時,顯示裝置必須能夠旋轉以提供合適的顯示方向以及方便觀看的更寬的顯示屏幕。當聽音樂時,需要能夠和更寬顯示裝置一起提供立體聲。因此,期望一種便攜式設備,其具有自直立或自保持功能和更寬的顯示裝置,能夠提供立體聲并能被穩(wěn)定地保持和維持保持狀態(tài)。
發(fā)明內容
因此,提出了本發(fā)明用來解決以上提及的在現有技術中發(fā)生的問題。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自直立或自保持功能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帶有具有保持功能的電池蓋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具有旋轉地連接到該設備上以提供自保持功能的電池蓋和可拆卸地一體裝在電池蓋上的電池包,這樣電池包自身的重量能提供穩(wěn)定支持。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能在視頻通信模式下、視頻觀看模式下、TV觀看模式下或聽音樂模式下提供立體聲并能通過殼體旋轉時的滑動/旋轉動作提供更寬的顯示裝置。
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當使用電池包保持該設備時,能穩(wěn)定地和容易地被保持在直立位置并維持該保持狀態(tài)。
為了實現這些目的,提供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所述電池蓋在相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為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按一定斜度將機身保持在豎立位置;和電池包,能夠裝在電池蓋上并且能夠從電池蓋拆下。
與本發(fā)明一致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滑動/旋轉殼,能夠連續(xù)面對機身上表面地進行移動;第一鍵區(qū),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包括由多個鍵組成的陣列,根據滑動/旋轉殼是否被滑動而被暴露或隱藏;一對立體揚聲器,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根據滑動/旋轉殼是否被旋轉而被暴露或隱藏;麥克風裝置,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不論滑動/旋轉殼滑動和旋轉移動均暴露;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所述電池蓋在相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為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按一定斜度將機身保持在豎立位置;和電池包可拆除地裝在電池蓋上。
與本發(fā)明一致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電池蓋,結合到機身的底部表面的下端,其方式是能繞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電池殼,整體以盒子形設置在電池蓋的內表面,以被容納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自保持裝置,沿縱向方向安裝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按一定斜度支持機身;和電池包,可拆除地裝在電池殼上。
與本發(fā)明一致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滑動/旋轉殼,能夠平行繼續(xù)地面對機身的上表面地進行滑動;揚聲器裝置,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并根據滑動/旋轉殼是否被旋轉而被暴露或隱藏;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轉動,所述電池蓋在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在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在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其本身就能夠按一定斜度保持機身;第一支持裝置,位于電池包和機身的底部表面之間,在安放電池包時能夠容易地維持電池包的安放位置。
通過下面結合附圖對實施例進行的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這些和其他方面、特征和優(yōu)點將會變得更加清楚,其中圖1是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透視圖;圖2是表示圖1中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完全滑動之后的透視圖;圖3是表示圖1中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完全旋轉之后的透視圖;圖4是表示圖3中表示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底部表面的透視圖;圖5是表示圖1中表示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保持狀態(tài)的透視圖;圖6是表示圖1中表示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透視圖,其中,電池被分開了;圖7是表示圖1中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機身的底部表面的下端的正視圖;圖8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折疊/展開力根據旋轉角而作用于電池蓋的例子;圖9是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具有自保持功能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透視圖;圖10是圖9中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透視圖;圖11是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第二實施例的桿型構件的正視圖;圖12A是圖11中的桿型構件的局部斷開的縱剖面圖;圖12B是圖12A中的桿型構件在結合狀態(tài)的局部斷開的橫剖面圖;圖13是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第三實施例的具有自保持功能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透視圖;圖14是圖13中表示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的底部表面的透視圖;圖15是圖14中表示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它的滑動殼滑動之后的透視圖;圖16是圖3中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它的滑動/旋轉殼旋轉以及它的電池包旋轉之后自保持的透視圖;和圖17是從圖16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后面看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參考附圖,將描述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在本發(fā)明的以下描述中,將省略包含于此的已知功能和結構的詳細描述,以避免造成本發(fā)明的主題不清楚。
如圖1到5中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100;電池蓋300(在圖4中表示),可旋轉地連接在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2(在圖4中表示)上,其本身就能夠將機身100以自由直立構型保持在豎立傾斜位置;電池包400(在圖5中表示),能夠裝到電池蓋300上并且能夠從電池蓋300拆下;滑動/旋轉殼200,適合于與機身100的上表面101平行并連續(xù)面對機身100的上表面101地進行滑動,也適合繞鉸鏈軸線A2旋轉(在圖3中表示)。
電池蓋300和電池包400以后將被更加詳細地描述。
如圖1中表示,機身100和滑動/旋轉殼200具有不同的長度。特別地,機身100比滑動/旋轉殼200長。機身100具有布置在其下端一個角上的麥克風裝置110,其不是被隱藏在滑動/旋轉殼200下而是被暴露的,不管滑動/旋轉殼200如何滑動和旋轉移動。
滑動/旋轉殼200在它的上表面201上具有單個的鍵210、與該鍵210相鄰的顯示裝置212、和與顯示裝置212相鄰的第二鍵區(qū)214。第二鍵區(qū)214包括多個鍵構成的陣列。
圖2是表示其中滑動/旋轉殼200在縱向方向完全滑動到機身100的上表面101的狀態(tài)的透視圖。如圖2中表示,機身100具有布置在其上表面101的第一鍵區(qū)112,包括多個鍵組成的陣列。優(yōu)選地,第一鍵區(qū)112是以3×4陣列排列并與麥克風裝置110相鄰。第一鍵區(qū)112根據滑動/旋轉殼200是否被滑動而被暴露或隱藏。特別地,當滑動/旋轉殼200被折疊在機身100上,第一鍵區(qū)112被隱藏;但當滑動/旋轉殼200完全從機身100展開時,第一鍵區(qū)112完全被暴露。在如圖2表示的狀態(tài),第一和第二鍵區(qū)112和214是相鄰的,并且被連續(xù)地組合起來。
圖3是表示滑動/旋轉殼200從圖2中表示的位置完全旋轉的狀態(tài)的透視圖。如圖3中表示,機身100具有一對布置在其上表面101上的預定位置的提供立體聲音的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根據滑動/旋轉殼200是否旋轉開而被暴露或隱藏。特別地,當滑動/旋轉殼200沒有被從機身100的上表面101旋轉開時,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被隱藏(在圖2中表示);但當滑動/旋轉殼200被從機身100的上表面101完全旋轉開時,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被完全暴露。在圖3表示的位置時,顯示裝置212與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相鄰。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114和115在與機身100的上表面垂直的方向發(fā)出立體聲音。
如圖4中表示,機身100具有在其底部表面102上的包括電池包400(在圖5中表示)并適合繞第一鉸鏈軸線A1旋轉的電池蓋300。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2設有攝影鏡頭120和與攝影鏡頭120相鄰的照明裝置122。電池蓋300具有布置在其外表面302上的至少一個橡膠構件310、312、314和316,優(yōu)選地,具有布置在外部表面302四個角附近的四個橡膠構件。機身100具有沿底部表面102下端定位的鉸鏈裝置,以提供第一鉸鏈軸線A1。鉸鏈裝置將機身100和電池蓋300彼此連接,連接的方式是,它們能繞第一鉸鏈軸線A1旋轉。鉸鏈裝置包括一對分別形成于機身底部表面102下端的兩個角上的側面鉸鏈臂130和132和形成于電池蓋300下端的中心鉸鏈臂320。中心鉸鏈臂320的兩端通過鉸鏈模塊(未示出)分別結合在該對側面鉸鏈臂130和132上。
如在圖5和6中表示,機身100具有形成于其底部表面102上的矩形槽140,用來接收包括電池包400的電池蓋300。電池包400能夠被裝在電池蓋300的內部表面301上并能夠從電池蓋300的內部表面301拆下來。電池包400包括多個電池。電池蓋300具有位于其內部表面301的階梯部分的側壁上的連接單元320。電池包400能夠裝在連接單元320上并能夠從連接單元320拆下來。優(yōu)選地,電池包400沿電池蓋300的內部表面301移動以進行安裝和拆卸。電池包400通過由用戶的手的力進行安裝或分開。
特別地,電池包400被安裝如下電池包400被放在電池蓋300的內部表面301上并被用手沿內部表面301推向電池蓋300的連接單元320,因此電池包400的另一連接單元(未示出)被連接到電池蓋300的連接單元320上。電池蓋300的連接單元320可以是凸型而電池包400的連接單元可以是凹型,反之亦然。
當電池包400被連接并安裝到電池蓋300上時,電池包400能與電池蓋300整體旋轉并且被安全地容納在槽140中。
如圖7中表示,鉸鏈模塊142提供第一鉸鏈軸線A1,包括傳統的鉸鏈殼、鉸鏈軸143、鉸鏈凸輪和鉸鏈彈簧。鉸鏈模塊142的結構將被本領域技術人員容易地理解。圖7只表示虛鉸鏈(hinge dummy)的軸部分144和鉸鏈模塊的鉸鏈軸143。鉸鏈模塊142在小于第一個角時,沿著電池蓋300被移動到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2的方向提供折疊力;在第一個角以及比第一個角大的角時,沿著電池蓋300被從底部表面102移開的方向提供展開力;在第二個角時提供保持力,將電池蓋300保持在保持角。這樣,鉸鏈模塊142為電池蓋300提供力以將機身100保持在豎立、有一定角度或斜度的位置。
鉸鏈模塊142被安裝在側面鉸鏈臂132中的一個上,與鉸鏈模塊142對應的虛鉸鏈144被安裝在另一個側面鉸鏈臂130上。柔性線路(未示出)延伸通過虛鉸鏈。鉸鏈模塊142或虛鉸鏈144可被安裝在中心鉸鏈臂上。
圖2表示便攜式設備被以電話模式用作電話,圖3表示這種結構的該設備用作在游戲模式下玩游戲、在看電視模式下看電視、在VOD(視頻點播)模式下看視頻或在聽音樂模式下聽音樂。圖5表示便攜式設備用電池蓋300被保持在在豎立、有一定角度或斜度的位置。
如圖5中表示,電池包可與電池蓋成一體并在圖5中表示的狀態(tài)下靠自身重量提供保持穩(wěn)定性。
如圖3和4中表示,第一鉸鏈軸線A1與第二鉸鏈軸線A2隔開并垂直。滑動/旋轉殼200的滑動方向與第一鉸鏈軸線A1是垂直的,也與第二鉸鏈軸線A2垂直。
如圖8中表示,鉸鏈模塊在第一個角θ1或更小角時為電池蓋300提供折疊力,從第一個角到第二個角θ2時提供展開力,在第二個角θ2(即保持角)時提供保持力。
電池蓋300具有雙重功能保護電池包400和擔當保持機身的底座支架。電池包400具有雙重功能為機身提供電和在直立位置的底座提供重量,由此,通過按照可拆卸方式與電池蓋300成為一體也提供了保持穩(wěn)定性。
圖9到12b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個實施例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在根據第二個實施例的便攜式設備的下列描述中,為清楚起見,與第一個實施例中相同的一些組件將被省略。
如圖9和10中表示,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二個實施例的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100;電池蓋300,連接到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4的下端,其連接方式是,其能繞鉸鏈軸線A1向著或者遠離機身100旋轉;電池殼500,以盒子形整體形成于電池蓋300的內表面301上,以容納在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4上;自保持裝置550,沿縱向方向安裝在機身100的底部表面104,按一定斜度支持機身100;電池包600,能夠裝在電池殼500內并能夠從電池殼500拆下來。在圖9中,桿型構件552(以后被描述)被表示為容納在圖9中的接收凹槽內;在圖10中被表示為在機身100和電池殼500之間提供支持。電池殼500具有多個形成于其外表面上以線形排列的保持凹槽530。
機身100具有形成于其底部表面104上的接收桿型構件552的接收凹槽,包括第一接收凹槽142和第二接收凹槽144。第二接收凹槽144連續(xù)地與第一接收凹槽142連接,但具有不同的寬度和深度。第一接收凹槽142接收桿型構件552的上部,第二接收凹槽144接收桿型構件552的橡膠部分554。
桿型構件552的一端由用戶手力沿縱向方向在第一接收凹槽142內滑動,而桿型構件552的另一端,即橡膠部分554被連接到保持凹槽530的任意一個中并被支持在其中。
優(yōu)選地,電池包600包括多個傳統的電池并能夠被裝在設置于電池殼上的槽510內和從槽510拆下來。拆卸按鈕520位于槽510的附近,用來拆卸電池包600。當拆卸按鈕520被按下時,電池包600被從槽510拆下。
如圖11中表示,桿型構件552的一端具有球形的部分556,因此當被結合在第一接收凹槽內時其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旋轉;桿型構件552的另一端被構造為使摩擦力最大的橡膠部分554。優(yōu)選地,球形的部分556具有頸部分558,能夠被穩(wěn)定地約束在第一接收凹槽內并沿第一接收凹槽的縱向方向滑動。
如圖12A和12B中表示,桿型構件被構造為球形部分556的一端被結合到第一接收凹槽142內并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旋轉。特別地,當用戶手力作用在桿型構件552上時,球形的部分556沿第一接收凹槽142的縱向方向滑動,但是,只要不施加力,球形部分556就保持靜止。
桿型構件不是一定要安裝在本發(fā)明的便攜式設備的機身的底部表面。應該注意的是,做為另一種方式,桿型構件也可被安裝在電池殼上,而保持凹槽可被形成于機身的底部表面。
參考圖13到17,現在將描述根據本發(fā)明的第三個實施例的便攜式設備。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70、適合與機身70的上表面連續(xù)面對地移動的滑動/旋轉殼75、以能繞鉸鏈軸線A旋轉的方式被連接到機身70的底部表面702上的電池包80。鉸鏈模塊(未示出)在小于第一個角時,沿著被折疊到機身70的底部表面702的方向為電池包80提供折疊力;在第一個角以及比第一個角大的角時沿著被從機身70的底部表面702展開的方向提供展開力;在第二個角時提供保持力,其方式是將機身70以一定的角度或者斜度保持在豎立位置,同時能夠自由站立。鉸鏈模塊(未示出)可包括傳統的鉸鏈軸、鉸鏈凸輪和鉸鏈彈簧。電池包80由延伸穿過鉸鏈軸A的柔性線路(未示出)電連接到機身70上。柔性線路(未示出)經由鉸鏈軸被連接到包含在機身內的主板上(未示出)。
圖17表示電池包80被提供保持力并按一定斜度將機身70保持在豎立位置的狀態(tài)。圖15表示在完全滑動之后的滑動/旋轉殼75。圖16表示的狀態(tài)是,滑動/旋轉殼75在完全滑動之后被旋轉大約90°并且電池包80被旋轉并將機身70支持在豎立的帶有一定斜度或者角度的位置。
如圖16中表示,機身70具有布置在其上表面的揚聲器裝置704,它能夠根據滑動/旋轉殼75是否被旋轉而被暴露或隱藏。特別地,當滑動/旋轉殼75被滑動預定距離并旋轉預定角度時,揚聲器裝置704被暴露并發(fā)出立體聲。因此,在圖6中表示的狀態(tài)下,用戶能觀看被定位在水平方向的顯示裝置,并被提供立體聲。這就能夠便利地觀看包括TV和視頻節(jié)目的多種多樣的運動視頻媒體。
如圖16和17中表示,至少一個支持裝置被布置在機身的底部表面702和電池包80之間,來安全地維持電池包的安放位置。支持裝置包括第一支持裝置和與第一支持裝置相鄰布置的第二支持裝置。第一支持裝置包括至少一個位于電池包80的側端的支持突起820和位于機身底部表面702上要與支持突起820結合的支持孔720。特別地,至少一對支持突起820分別從電池包兩側端遠離電池包伸出。兩對支持突起820(即一共四個)被表示在圖16和17中。支持孔720被形成于機身底部表面的接收空間710上形狀與支持突起820對應。
優(yōu)選地,支持突起820具有半圓錐形狀,因此電池包80能被平穩(wěn)地安放在機身底部表面的接收空間710中。支持突起820不是一定要具有半圓錐形狀,也可以是半球形或半圓柱形狀。
第二支持裝置被布置在機身的底部表面702特別地是接收空間710的底部和電池包80之間來支持被容納電池包。第二支持裝置包括形成于電池包的上表面802的凹槽830和形成于機身的接收空間710的底部要與凹槽結合的突起730。當突起730和凹槽830結合在一起時,電池包80穩(wěn)定地保持在容納狀態(tài)。
如圖17中表示,機身具有位于其底部表面的攝影鏡頭706。
總之,本發(fā)明的便攜式設備能使用電池包自支持。特別地,第一和第二支持裝置實現容易的支持操作并穩(wěn)定地保持支持狀態(tài)。
如上所述,因為機身能夠由可拆卸的電池按照一定斜度進行自支撐,所述電池包提供豎立位置的穩(wěn)定性,因為電池包能夠裝在電池蓋上并能從電池蓋上拆下來,所以,根據本發(fā)明的便攜式設備在直立方式下是方便的并具有經濟的優(yōu)點。滑動/旋轉殼在視頻通信模式下或在游戲模式下提供立體聲,以得到改善的音響。此外,發(fā)明的便攜式設備具有以穩(wěn)定方式將該設備保持在豎立位置的兩個支持裝置。
雖然參照本發(fā)明的一些優(yōu)選實施例,已經表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在不脫離由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fā)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細節(jié)和形式上的多種改變。
權利要求
1.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所述電池蓋在相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為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按一定斜度將機身保持在豎立位置;和電池包可拆除地裝在電池蓋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機身具有形成于其底部表面上的容納電池包的槽。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還包括沿機身的底部表面的底端定位的鉸鏈裝置,可旋轉地將機身和電池蓋互相連接起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鉸鏈裝置包括一對側鉸鏈臂,形成于機身底部表面外圍的兩個角上,和中心臂,形成于電池蓋上,其兩端被結合到該對側鉸鏈臂之間。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電池蓋具有用于連接到電池包上的連接單元,電池包適合沿電池蓋的內表面移動,而裝在連接單元和從連接單元拆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第二角是保持角并小于90°。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電池蓋具有至少一個位于在其外表面上的橡膠構件。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機身具有滑動/旋轉殼,位于其上表面上,并且能夠沿機身的縱向方向滑動同時平行和連續(xù)地面對機身,所述滑動/旋轉殼能夠繞與第一鉸鏈軸線隔開并垂直、并且與縱向方向垂直的第二鉸鏈軸線旋轉,同時平行和連續(xù)地面對機身。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機身在其上表面具有一對立體揚聲器裝置、相鄰于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的第一鍵區(qū)和相鄰于第一鍵區(qū)的麥克風裝置,滑動/旋轉殼在其上表面具有單一鍵、相鄰于該單一鍵的顯示裝置和相鄰于顯示裝置并包括由多個鍵組成的陣列的第二鍵區(qū)。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第一和第二鍵區(qū)在滑動/旋轉殼完全滑動的第一位置直接彼此相鄰,在滑動/旋轉殼被完全旋轉開的第二位置該對立體揚聲器裝置和顯示裝置直接彼此相鄰。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位于機身底部表面的上部,機身具有攝像鏡頭和相鄰于攝像鏡頭的照明裝置。
12.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滑動/旋轉殼,能夠連續(xù)面對機身上表面地進行移動;第一鍵區(qū),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包括由多個鍵組成的陣列;一對立體揚聲器,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麥克風裝置,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電池蓋,結合在機身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所述電池蓋在相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為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按一定斜度將機身保持在豎立位置;和電池包可拆除地裝在電池蓋上。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該對揚聲器裝置相鄰于第一鍵區(qū),第一鍵區(qū)相鄰于麥克風裝置。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電池包與電池蓋整體移動。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機身和滑動/旋轉殼具有不同的長度。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電池蓋具有連接單元,用于連接到電池包上,并且電池包適合沿電池蓋的內表面移動而裝在連接單元上或從連接單元拆下。
17.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電池蓋,結合到機身的底部表面的下端,其方式是能繞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電池殼,整體設置在電池蓋的內表面,以被容納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自保持裝置,沿縱向方向安裝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按一定斜度支持機身;和電池包,可拆除地裝在電池殼上。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自保持裝置包括接收凹槽,沿縱向方向從機身的底部表面凹進;桿型構件,容納在接收凹槽內,其一端被引導沿凹槽滑動并用作鉸鏈軸線,其另一端放在接收凹槽脫開,接觸電池殼的外表面并按一定斜度支持機身;多個保持槽,形成于電池殼的外表面。
19.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電池殼具有容納電池包的槽和與槽相鄰的用來拆卸電池包的拆卸按鈕。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桿型構件的一端具有球形的形狀,當被結合到接收槽時能在水平和垂直方向旋轉,其另一端由使摩擦力最大的橡膠材料制成。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接收凹槽包括第一接收凹槽和比第一接收凹槽寬度和深度大的第二接收凹槽。
22.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滑動/旋轉殼,能夠平行繼續(xù)地面對機身的上表面地進行滑動;揚聲器裝置,安裝在機身的上表面并根據滑動/旋轉殼是否被旋轉而被暴露或隱藏;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轉動,所述電池蓋在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在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在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其本身就能夠按一定斜度保持機身;第一支持裝置,位于電池包和機身的底部表面之間,在安放電池包時能夠容易地維持電池包的安放位置。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支持裝置包括至少一個支持突起,設置在電池包上;支持孔,設在機身的底部表面與支持突起結合。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至少一對支持突起分別從從電池蓋的側端遠離電池蓋突出,支持孔被形成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的接收空間并與支持突起對應。
25.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支持裝置具有半圓錐形狀。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還包括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和電池包之間來支持被容納的電池包的第二支持裝置。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中,第二支持裝置包括突起,形成于電池包的上表面;和支持凹槽,形成于接收空間并與突起相結合。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自保持功能的滑動/旋轉型便攜式設備,包括機身;電池蓋,結合在機身的底部表面上預定的位置處,能繞第一鉸鏈軸線向著或者遠離機身旋轉,所述電池蓋在相對于機身的底部表面為小于第一角時,沿著其被折疊在機身上的方向被提供以折疊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一角以及比第一角大的角時被提供以展開力,所述電池蓋為第二角時被提供以保持力,按一定斜度將機身保持在豎立位置;和電池包,能夠裝在電池蓋上并且能夠從電池蓋拆下。
文檔編號H04M1/02GK1694469SQ20051006832
公開日2005年11月9日 申請日期2005年5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4年5月6日
發(fā)明者黃昌煥, 金英世 申請人:三星電子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