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及耳機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及耳機,所述螺紋結構包括皮套組件、頭條組件、支架、連接栓及撥動鈕,頭條組件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且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通過連接栓連接,撥動鈕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連接栓調節(jié)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間距以改變夾持力,優(yōu)化了用戶體驗。
【專利說明】
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及耳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耳機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及耳機。【背景技術】
[0002]現有頭戴耳機的頭戴部分多數為不可調節(jié)類型。圖la為現有技術中頭戴耳機的結構示意圖,圖lb為現有技術中頭戴耳機結構分解示意圖。如圖la及圖lb所示,現有頭戴部分由上皮套e,頭條f,頭戴支架g,下皮套h組成。其中上皮套e和下皮套h是緩沖部分,對使用者頭部起保護作用。頭條f和支架g為夾持力主要提供部件。上述幾部分部件相互固定,長度固定,使得頭戴部分的整體長度和角度不可變動,使用者在使用時頭戴對耳部的夾持力固定, 不可調節(jié),會使有些使用者感覺不舒適。從現有產品結構看,頭條f和支架g均為一體件,其長度和形狀固定不可調節(jié),這是造成頭戴夾持力不可調節(jié)的主要原因。
[0003]于現有技術中,也有頭戴耳機頭帶調節(jié)的設備,例如申請?zhí)枮?01010176954.X的發(fā)明專利,公布了一種包含可伸縮頭帶的個人音頻裝置。該可伸縮頭帶包括左、右頭帶部。 頭帶具有基本占據一個平面的縱向中心線。該個人音頻裝置還包括固定于左頭帶部的第一端的左耳機以及固定于右頭帶部的第一端的右耳機。連接部將左頭帶部的第二端連接于右頭帶部的第二端。連接部是線性可調的,這允許左頭帶部和右頭帶部之間的距離可變。距離變化致使通過左耳機和右耳機施加的彎曲壓力反比地變化。上述技術方案中,由于采用旋鈕螺旋式地進行頭帶夾持力的調節(jié),因此其設計不夠直觀簡潔。
[0004]此外,申請?zhí)枮?01520366775.0的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一種耳機夾緊力調節(jié)機構,包括兩個對稱設置的聽筒,所述聽筒之間通過一個U形的彈性板彈性連接,在所述聽筒上還設置有一個轉動座,在所述轉動座上轉動連接有一個連桿,在所述連桿上設置有一個過線孔,所述兩個聽筒的過線孔穿有一個拉緊線纜,在所述拉緊線纜兩端設置有一個限位塊,在所述拉緊線纜中部設置有一個螺桿,在所述螺桿上對稱設置有兩個限位螺母,在所述限位螺母和連桿之間設置有舒張彈簧,本實用新型通過一個控制彈性板之間展開角度的控制機構實現對耳機夾緊力和聽筒間距的調整,其本身對聽筒之間的弧長不產生影響,所以在耳機調節(jié)的同時不會影響到耳機的舒適度。
[0005]在上述方案中,耳機夾持力的調節(jié)無法通過外部直接操作,其力度調節(jié)不容易人為控制。
[0006]鑒于此,需要提供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結構,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緦嵱眯滦蛢热荨?br>[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及耳機,主要解決頭條長度及弧度的夾持力調節(jié)問題,通過頭戴設備上滑動按鍵的平移運動調節(jié)頭條的長短,使頭戴外形上產生形變,從而改變夾持力的大小。
[0008]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包括皮套組件、頭條組件、支架、連接栓及撥動鈕,所述頭條組件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且所述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通過連接栓連接,所述撥動鈕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所述連接栓調節(jié)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間距,從而改變夾持力。
[0009]優(yōu)選的,所述皮套組件包括第一皮套及第二皮套,所述第一皮套覆蓋于頭條組件上表面,所述第二皮套覆蓋于支架下表面。
[0010]優(yōu)選的,所述連接栓包括中間螺紋及兩端螺紋,撥動鈕通過所述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所述兩端螺紋分別連接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并調節(jié)夾持力。
[0011]優(yōu)選的,所述兩端螺紋結構相同并通過中間螺紋對稱分布,且兩端螺紋的長度均不小于中間螺紋的長度。
[0012]優(yōu)選的,所述撥動鈕末端設有柱條,所述柱條與中間螺紋的螺紋溝卡合,并通過所述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
[0013]優(yōu)選的,所述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分別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連接栓旋轉時,所述兩端螺紋旋入或旋出所述螺口,使得第一頭條與第二頭條以相對或相反方向運動。
[0014]優(yōu)選的,撥動鈕外側接觸面設有防滑紋。
[0015]優(yōu)選的,所述支架用于支撐頭條組件,且所述支架一側設有通孔,用于放置所述撥動鈕。
[0016]優(yōu)選的,所述通孔為長方形或橢圓形,且通孔的長度不小于連接栓上中間螺紋的長度。
[0017]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具有上述優(yōu)選的螺紋結構的頭戴耳機,所述耳機外包覆有皮套組件,其中第一皮套及第二皮套以卡合方式將耳機頭條包覆。
[001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技術效果:
[001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在傳統的皮套組件、頭條組件及支架之外,還提供了連接栓及撥動鈕,以實現頭條的夾持力調節(jié)。其中,頭條組件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且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通過連接栓連接,撥動鈕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連接栓調節(jié)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間距以改變夾持力, 相比現有技術中的旋鈕旋轉式調節(jié),操作更直接簡潔,優(yōu)化了用戶體驗。
[0020]進一步地,連接栓包括中間螺紋及兩端螺紋,撥動鈕通過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兩端螺紋分別連接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其中,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分別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連接栓旋轉時,兩端螺紋旋入或旋出螺口,使得第一頭條與第二頭條以相對或相反方向運動。如此,以便捷操作改變頭條長度,從而調節(jié)夾持力。
[0021]除上述技術效果外,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具有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耳機,該耳機在頭戴結構的中央設有調節(jié)按鈕,通過按鈕左右平移,達到耳機夾持力的調節(jié)。
[0022]根據下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會更加明了本實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他目的、優(yōu)點和特征。【附圖說明】
[0023]后文將參照附圖以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方式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具體實施例。附圖中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了相同或類似的部件或部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理解,這些附圖未必是按比例繪制的。附圖中:
[0024]圖la是現有技術中頭戴耳機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lb為現有技術中頭戴耳機結構分解示意圖;
[0026]圖2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分解示意圖;
[0027]圖3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連接栓結構示意圖;[〇〇28]圖4a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第一頭條結構示意圖;[〇〇29]圖4b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第二頭條結構示意圖;
[0030]圖5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支架結構及其通孔示意圖;[0031 ]圖6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撥動鈕結構示意圖;
[0032]圖7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俯視圖。【具體實施方式】
[0033]圖2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分解示意圖。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包括皮套組件1和4、頭條組件2和6、支架3、連接栓5及撥動鈕7,頭條組件2和6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3 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2及第二頭條6,且第一頭條2及第二頭條6通過連接栓5連接,撥動鈕 7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5,連接栓5調節(jié)第一頭條2及第二頭條6間距,從而改變夾持力。
[0034]圖3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連接栓結構示意圖。請參見圖3,連接栓5包括中間螺紋51及兩端螺紋52和53,撥動鈕7通過中間螺紋51驅動連接栓5,兩端螺紋52和53分別連接第一頭條2及第二頭條6,并調節(jié)夾持力。于此,兩端螺紋52和53結構相同并通過中間螺紋51對稱分布,且兩端螺紋52和53的長度均不小于中間螺紋51的長度,以保證兩端螺紋 52和53在調節(jié)過程中不致從第一頭條2及第二頭條6中脫落。[〇〇35]圖4a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第一頭條結構示意圖。如圖4a所示,第一頭條2上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 21;圖4b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第二頭條結構示意圖。如圖4b所示,第二頭條6上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61。連接栓5旋轉時,兩端螺紋旋入或旋出螺口 21及61,使得第一頭條2與第二頭條6以相對或相反方向運動。
[0036]圖5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支架結構及其通孔示意圖。請參見圖5,支架3 用于支撐頭條組件,且支架3—側設有通孔31,用于放置撥動鈕7。本實施例中,通孔31為長方形或橢圓形,且通孔31的長度不小于連接栓5上中間螺紋的長度。
[0037]圖6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撥動鈕結構示意圖。請參見圖6,本實施例提供的撥動鈕7末端設有柱條71,且撥動鈕7外側接觸面設有防滑紋。
[0038]圖7是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俯視圖。 如圖7所示,柱條71與中間螺紋51的螺紋溝卡合,并通過中間螺紋51驅動連接栓。[〇〇39]具體地,柱條71末端卡入螺紋溝,柱條71的另外一端設有支撐筋,以保證全部的柱條71不致因與螺紋溝的長期摩擦導致變形。當撥動鈕7在外力作用下產生左右平移時,柱條 71克服與螺紋溝之間的摩擦力,推動中間螺紋51產生旋轉,同時兩端螺紋52和53開始旋轉, 即達到調節(jié)兩頭條間距的效果。
[0040] 本實施例中,兩端螺紋52和53的具體結構,對應螺口 21及61內螺紋,其設計方式以中間螺紋51旋轉時,第一頭條2與第二頭條6同時相向運動,或者相反運動為基準。
[0041]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主要應用于頭戴式耳機,眼鏡腿部和中間部位的調節(jié)。
[0042]如前所述,請結合圖2,本實施例提供的耳機的皮套組件包括第一皮套1及第二皮套4,第一皮套1覆蓋于頭條組件2和6上表面,第二皮套4覆蓋于支架3下表面,兩者將整個結構包覆其中,起到外觀美化及保護作用。
[0043]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具有上述優(yōu)選的螺紋結構的頭戴耳機,耳機外包覆有皮套組件,其中第一皮套及第二皮套以卡合方式將耳機頭條包覆。
[0044]通過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在傳統的皮套組件、頭條組件及支架之外,還提供了連接栓及撥動鈕,以實現頭條的夾持力調節(jié)。其中, 頭條組件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且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通過連接栓連接,撥動鈕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連接栓調節(jié)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間距以改變夾持力,相比現有技術中的旋鈕旋轉式調節(jié),操作更直接簡潔,優(yōu)化了用戶體驗。
[0045]進一步地,連接栓包括中間螺紋及兩端螺紋,撥動鈕通過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兩端螺紋分別連接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其中,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分別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連接栓旋轉時,兩端螺紋旋入或旋出螺口,使得第一頭條與第二頭條以相對或相反方向運動。如此,以便捷操作改變頭條長度,從而調節(jié)夾持力。
[0046]除上述技術效果外,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提供的具有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的耳機,該耳機在頭戴結構的中央設有調節(jié)按鈕,通過按鈕左右平移,達到耳機夾持力的調節(jié)。[〇〇47]至此,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認識到,雖然本文已詳盡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多個示例性實施例,但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仍可根據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內容直接確定或推導出符合本實用新型原理的許多其他變型或修改。因此,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應被理解和認定為覆蓋了所有這些其他變型或修改。
【主權項】
1.一種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包括皮套組件、頭條組件、支架、連接栓及撥 動鈕,所述頭條組件為圓弧狀,其包括在支架上對稱分布的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且所述第 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通過連接栓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鈕通過平移驅動連接栓,所述連接栓調節(jié)第一頭條及第二頭條間距,從而改變夾持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皮套組件 包括第一皮套及第二皮套,所述第一皮套覆蓋于頭條組件上表面,所述第二皮套覆蓋于支 架下表面。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栓包 括中間螺紋及兩端螺紋,撥動鈕通過所述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所述兩端螺紋分別連接第 一頭條及第二頭條,并調節(jié)夾持力。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端螺紋 結構相同并通過中間螺紋對稱分布,且兩端螺紋的長度均不小于中間螺紋的長度。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所述撥動鈕末端設有柱條, 其特征在于,所述柱條與中間螺紋的螺紋溝卡合,并通過所述中間螺紋驅動連接栓。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頭條 及第二頭條分別設有與兩端螺紋連接的螺口,連接栓旋轉時,所述兩端螺紋旋入或旋出所 述螺口,使得第一頭條與第二頭條以相對或相反方向運動。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撥動鈕外側接 觸面設有防滑紋。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用于 支撐頭條組件,且所述支架一側設有通孔,用于放置所述撥動鈕。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調節(jié)頭戴設備夾持力的螺紋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長 方形或橢圓形,且通孔的長度不小于連接栓上中間螺紋的長度。10.—種具有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螺紋結構的頭戴耳機,所述耳機外包覆有皮套組 件,其特征在于,第一皮套及第二皮套以卡合方式將耳機頭條包覆。
【文檔編號】H04R1/10GK205726266SQ201620366917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4月26日
【發(fā)明人】王福建, 原龍, 崔增森
【申請人】青島歌爾聲學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