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控制器裝置,具體地說,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較小體積實現(xiàn)大功率元器件散熱的控制器裝置。
背景技術:
在科學技術高速發(fā)展的今天,越來越多的電子產(chǎn)品朝著高效率(High efficiency),高功率密度(High power density),高可靠性(High reliability)和低成本(low cost)的方向發(fā)展。
現(xiàn)有控制器裝置大都采用直接散熱或強制散熱的方式。而直接散熱的方式使得功率元器件熱量集中于控制器裝置內(nèi)部,熱量不易排出,導致產(chǎn)品內(nèi)部溫度較高,且對相關零部件造成較大影響,更易造成整機故障。而強制散熱方式雖然通過增加風扇和借用風道散熱機構,但因包含功率元器件、散熱器、風扇、風道等機構,組裝后控制器裝置整體體積較大,需在較大空間內(nèi)進行安裝,若需要達到較高防護等級機器,對環(huán)境和機構都有較大影響,在環(huán)境條件較差情況下容易出現(xiàn)故障,另風扇也容易有灰塵導致不良或噪音產(chǎn)生,并且成本較高。
為節(jié)省成本,開發(fā)大功率和小型化,目前,對于大部分電梯一體機的控制器裝置,變頻器等都采用散熱片和風扇機構進行散熱,機器通過散熱器和風扇,及風道直接將產(chǎn)品產(chǎn)生熱量散出,但是這種結構一般相對體積較大,安裝不方便,噪音較大,容易出現(xiàn)故障。
因此急需開發(fā)一種克服上述缺陷的控制器裝置。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控制器裝置,其中,包含:
底板;
散熱器,裝設于所述底板上且與所述底板面接觸;
至少一第一發(fā)熱元件,裝設于所述散熱器上且與所述散熱器面接觸;
一電路板,與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電性連接;
外殼,扣設于所述底板且連接于所述底板,所述散熱器和所述電路板位于所述外殼和所述底板形成的空間內(nèi),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發(fā)出的熱量通過所述散熱器傳導至所述底板。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器與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間設置有導熱介質。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器上開設有至少一隔熱槽,所述隔熱槽將所述散熱器分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設置于所述散熱器的所述第一部分,所述隔熱槽用于減小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與所述散熱器的所述第二部分之間的熱傳遞。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底板上還裝設有至少一第二發(fā)熱元件,所述至少一第二發(fā)熱元件設置于所述散熱器的所述第二部分,所述第二發(fā)熱元件的發(fā)熱功率大于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的發(fā)熱功率,且所述隔熱槽與所述第二發(fā)熱元件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隔熱槽與所述第一發(fā)熱元件間的距離。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器上還開設有至少一散熱孔。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孔為通孔,所述散熱孔貫穿所述散熱器且平行于所述隔熱槽的方向。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器上還裝設有至少一保護柱,所述保護柱通過螺絲與所述電路板固定,所述保護柱頂?shù)炙鲭娐钒濉?/p>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外殼包含:
基板;及
邊框部,包含圍設于所述基板的周邊的第一面、第二面、第三面和第四面,所述第一面、第二面、第三面和第四面與所述基板垂直。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第一面與所述第二面相對,所述第三面與所述第四面相對,其中,所述第一面開設有散熱孔,所述第二面無散熱孔,所述第三面和第四面均開設有端子孔。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外殼設有固定孔位,用于安裝所述控制器裝置于一支架或一配盤上,且所述支架或所述配盤與所述外殼面接觸。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底板上設有固定柱,所述外殼可拆卸地裝設于所述固定柱上。
上述的控制器裝置,其中,所述散熱器與所述底板設置有導熱介質。
本實用新型針對于現(xiàn)有技術其功效在于,安裝方便,可以較小的空間內(nèi)部,使用相對較大的功率元器件的同時,能迅速解決散熱問題,節(jié)省空間,增加產(chǎn)品可靠性,延長產(chǎn)品使用壽命,并降低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的爆炸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內(nèi)部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內(nèi)部的爆炸圖。
其中,附圖標記為:
1:控制器裝置
11:底板
111:固定柱
12:散熱器
121:隔熱槽
122:散熱孔
123:保護柱
S1:第一部分
S2:第二部分
13:第一發(fā)熱元件
14:電路板
15:外殼
151:基板
152:邊框部
1521:第一面
15211:散熱孔
15231:端子孔
1522:第二面
1523:第三面
1524:第四面
153:固定孔位
16:第二發(fā)熱元件
17:導熱介質
18:螺絲
19:支架
20:面板
具體實施方式
茲有關本實用新型的詳細內(nèi)容及技術說明,現(xiàn)以一較佳實施例來作進一步說明,但不應被解釋為本實用新型實施的限制。
請參照圖1-4,圖1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的爆炸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內(nèi)部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控制器裝置內(nèi)部的爆炸圖。如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控制器裝置1包含:底板11、散熱器12、至少一第一發(fā)熱元件13、電路板14及外殼15;散熱器12裝設于底板11上且與底板11面接觸;至少一第一發(fā)熱元件13裝設于散熱器12上且與散熱器12面接觸;電路板14與第一發(fā)熱元件13電性連接;外殼15扣設于底板11且連接于底板11,散熱器12和電路板14位于外殼15和底板11形成的空間內(nèi),第一發(fā)熱元件14發(fā)出的熱量通過所述散熱器12傳導至底板11,其中在本實施例中,底板11為鋁制品,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此為限。
進一步地,所述散熱器12上開設有至少一隔熱槽121,隔熱槽121將散熱器12分為第一部分S1和第二部分S2,第一發(fā)熱元件13設置于散熱器的第一部分S1,隔熱槽121用于減小第一發(fā)熱元件13與散熱器12的第二部分S2之間的熱傳遞。
再進一步地,底板11上還裝設有至少一第二發(fā)熱元件16,至少一第二發(fā)熱元件16設置于散熱器12的第二部分S2,第二發(fā)熱元件16的發(fā)熱功率大于第一發(fā)熱元件13的發(fā)熱功率,且隔熱槽121與第二發(fā)熱元件16間的距離大于隔熱槽121與第一發(fā)熱元件13間的距離。
更進一步地,散熱器12上還開設有至少一散熱孔122,其中,在本實施例中,散熱孔122可以為通孔,散熱孔122貫穿散熱器12且平行于隔熱槽121的方向,但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散熱孔的形態(tài)及設置方向,在其他實施例中,散熱孔可以不為通孔或其方向不與隔熱槽121平行。
其中,通過至少一隔熱槽121及/或至少一散熱孔122可達到局部傳熱,再達到平衡散熱,從而避免多個元器件間散熱性能互相干擾。
再請參照圖1-4,本實用新型的控制器裝置還包含導熱介質17,導熱介質17(參照圖4)設置于散熱器12與第一發(fā)熱元件13間,及/或,導熱介質17(圖未示)散熱器12與底板11之間。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此為限,在其他實施例中,導熱介質可以根據(jù)產(chǎn)品熱量進行調(diào)整,并根據(jù)產(chǎn)品熱量以決定是否添加或選擇需添加的導熱介質的材料。
進一步地,散熱器12上還裝設有至少一保護柱123,保護柱123可以通過螺絲18與電路板14固定,保護柱123頂?shù)蛛娐钒?4,以保護電路板14,其中在本實施例中,保護柱123為柔性材料,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此為限;底板11上設有固定柱111,外殼11可拆卸地裝設于固定柱111上,其中在本實施例中,固定柱111為剛性材料,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此為限。
再進一步地,外殼15包含:基板151及邊框部152;邊框部152包含圍設于基板151的周邊的第一面1521、第二面1522、第三面1523和第四面1524,第一面1521、第二面1522、第三面1523和第四面1524與基板151垂直;第一面1521與第二面1522相對,第三面1523與所述第四面1524相對,其中,第一面1521開設有散熱孔15211,第二面1522無散熱孔,第三面1523和第四面1524均開設有端子孔15231;外殼15設有固定孔位153,用于安裝控制器裝置1于支架19上,且支架19與外殼15面接觸,以更有利于散熱,但本實用新型并不以此為限,在其他實施例中,通過固定孔位153還可將控制器裝置1安裝于配盤上,且配盤與外殼15面接觸,以更有利于散熱。
再請參照圖2,在本實施例中,控制器裝置1還包含面板20,面板20裝設于基板151上。
通過本實用新型的控制器裝置,安裝使用方便,內(nèi)部發(fā)熱元件同散熱器結合,可將發(fā)熱元件熱量快速傳至底板,底板與散熱器為螺絲連接,底板為鋁制品,可迅速將熱量導出外殼,以保證控制器裝置外殼內(nèi)部能保持較低溫度。在實際安裝控制器裝置的機柜或底板也可起到傳導熱量的導體,導熱效果更好;并能使控制器裝置保持較小體積,從而實現(xiàn)較大功率元器件的散熱。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控制器裝置安裝方便,可以較小的空間內(nèi)部,使用相對較大的功率元器件的同時,能迅速解決散熱問題,節(jié)省空間,增加產(chǎn)品可靠性,延長產(chǎn)品使用壽命,并降低成本
上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范圍,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及其實質的情況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當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作出各種相應的改變和變形,但這些相應的改變和變形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