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移動終端的全球?qū)Ш叫l(wèi)星系統(tǒng)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GNSS主集天線,用于生成第一GNSS信號;
至少一個(gè)GNSS分集天線,用于生成第二GNSS信號;
合路器,所述合路器用于對所述第一GNSS信號和所述第二GNSS信號進(jìn)行合并;
處理模塊,所述處理模塊根據(jù)合并之后的所述第一GNSS信號和所述第二GNSS信號進(jìn)行定位。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GNSS分集天線為多個(gè),且所述GNSS分集天線與無線通信天線共用。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分頻器,所述分頻器與所述GNSS分集天線相連,用于將所述第二GNSS信號和無線通信信號進(jìn)行分離。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GNSS主集天線為GPS主集天線。
5.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GNSS主集天線和所述至少一個(gè)GNSS分集天線的朝向不同。
6.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GNSS分集天線包括北斗分集天線、伽利略分集天線和GLONASS分集天線。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合路器為四合一合路器,分別與所述GPS主集天線、所述北斗分集天線、所述伽利略分集天線和所述GLONASS分集天線相連。
8.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北斗分集天線與LTE天線共用。
9.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GLONASS分集天線與WIFI天線共用。
10.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伽利略分集天線與GSM天線共用。
11.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quán)利要求1-10任一項(xiàng)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
12.一種電子設(shè)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quán)利要求1-10任一項(xiàng)所述的移動終端的GNSS天線系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