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的感應部43接觸的感應面3120。所述樞轉柱314自所述側部3100垂直延伸形成并貫穿所述側部3100而位于所述側部3100的內外兩側。所述安裝部31設有一卡孔316。
[0028]所述感應件40包括一主體部41、自所述主體部41延伸形成的一感應部43、及一支撐片45。所述主體部41的兩對角處分別設有一對應所述支架20的固定柱24的鎖固孔410。所述感應部43及所述兩卡片46相互平行。所述支撐片45包括一自所述主體部41垂直延伸形成的延伸部450及一自所述延伸部450延伸形成的抵住部452。所述抵住部452平行所述感應部43。所述抵住部452對應所述抵住塊22。所述感應部43及所述支撐片45分別位于所述主體部41的兩側。
[0029]所述彈性件50用于安裝于所述轉動件30內側。所述彈性件50用于驅動所述轉動件30轉動。所述彈性件50包括一對應所述卡孔316的第一彈性臂51、一對應所述支架20的支架本體21的第二彈性臂52及一彈性件本體53。所述第一彈性臂51及所述第二彈性臂52分別由所述彈性件本體53的兩端延伸形成。所述彈性件本體53呈螺旋狀。所述彈性件本體53設有一通孔55。
[0030]請參閱圖3至圖6,組裝時,將所述感應件40的鎖固孔410對準所述支架20的固定柱24,沿垂直所述支架本體21的方向移動所述感應件40,所述感應件40抵觸所述卡扣片23而使所述收容部230發(fā)生彈性形變,使所述鎖固孔410收容所述固定柱24,所述收容部230彈性回復而帶動所述卡扣部232卡扣于所述主體部41的邊緣,所述感應部43位于所述抵觸片25與其中一樞轉片26之間,所述抵住部452抵住所述抵住塊22,將所述轉動件30的安裝部31從所述貨道16穿過所述貨倉10的收容孔110,將所述彈性件50的第一彈性臂51穿過所述卡孔316,使位于所述兩側部3100內側部分的兩樞轉柱314收容于所述通孔55中,移動所述轉動件30,使位于所述兩側部3100外側部分的兩樞轉柱314樞接于所述兩樞轉孔262,所述兩前部3102分別抵觸所述兩樞轉片26,所述頂部312的感應面3120接觸所述感應部43,所述第二彈性臂52抵觸于所述支架本體21的內側,此時,所述接觸部35位于一第一位置,所述擺動部33與所述后板11呈一第一夾角,所述支架20通過卡扣方式安裝于所述貨倉10外側的后板11上。
[0031 ] 請參閱圖7及圖8,所述自動售貨機使用時,當有商品60位于所述底座17時,所述商品60抵住所述轉動件30的接觸部35使所述接觸部35受一外力作用而轉動至一第二位置,從而帶動所述擺動部33轉動而使所述安裝部31抵壓所述彈性件50,以使所述彈性件50彈性形變,所述擺動部33轉動還使所述頂部312抵觸所述感應部43,而使所述主體部41判斷所述貨倉10的貨道16內有商品60 ;當所述底座17上無商品60時,所述接觸部35不再受所述外力作用,所述彈性件50彈性回復而帶動所述接觸部35復位至所述第一位置,使所述頂部312與所述感應部43分離,所述主體部41判斷所述貨道16內無商品60,從而方便用戶進行補貨。
[0032]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發(fā)明方案和發(fā)明構思結合生產的實際需要做出其他相應的改變或調整,而這些改變和調整都應屬于本發(fā)明所公開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自動售貨機,包括貨倉及安裝于所述貨倉外側的支架,所述貨倉設有用于放置商品的貨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售貨機還包括位于所述貨道內的轉動件、及安裝于所述支架并位于所述貨倉外側的感應件,所述轉動件包括樞接于所述支架的安裝部、自所述安裝部延伸形成的擺動部及自所述擺動部延伸形成的接觸部,所述接觸部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轉動;當所述接觸部轉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安裝部與所述感應件分離,從而所述感應件判斷所述貨道內無商品;而當所述接觸部轉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安裝部抵觸所述感應件,從而所述感應件判斷所述貨道內有商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支架本體及自所述支架本體延伸形成的樞轉片,所述安裝部包括自所述擺動部延伸形成的引導部及連接所述弓I導部的頂部,所述引導部樞接于所述樞轉片,所述接觸部用于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使所述頂部抵觸所述感應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還包括自所述引導部延伸形成的樞轉柱,所述樞轉片設有樞轉孔,所述樞轉柱樞接于所述樞轉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樞轉柱貫穿所述引導部而分別位于所述安裝部的內外兩側,所述彈性件安裝于位于所述安裝部內側的樞轉柱,所述樞轉片設有樞轉孔,所述樞轉孔與位于所述安裝部外側的樞轉柱樞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售貨機還包括安裝于所述安裝部的彈性件,所述抵觸部在受外力作用時能從所述第一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所述彈性件在所述接觸部從所述第一位置轉動至所述第二位置過程中彈性形變,所述彈性件用于在所述接觸部不受所述外力作用時彈性回復而帶動所述接觸部轉動至所述第一位置,使所述安裝部與所述感應件分離。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包括彈性件本體、第一彈性臂及第二彈性臂,所述第一彈性臂及所述第二彈性臂分別自所述彈性件本體的兩端延伸形成,所述第一彈性臂抵觸所述安裝部,所述第二彈性臂抵觸所述支架本體,所述安裝部包括自所述擺動部延伸形成的引導部及自所述引導部延伸形成的樞轉柱,所述彈性件本體設有通孔,所述通孔收容所述樞轉柱而將所述彈性件安裝于所述安裝部內側。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還包括自所述支架本體延伸形成的固定柱,所述感應件設有鎖固孔,所述鎖固孔收容所述固定柱而將所述感應件安裝于所述支架。
8.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貨倉包括后板、連接所述后板的側板及隔板,所述后板、所述側板及所述隔板圍繞形成所述貨道,所述后板設有收容孔,所述安裝部穿過所述收容孔并安裝于所述支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部自所述安裝部沿第一方向延伸形成,所述接觸部自所述擺動部沿第二方向延伸形成,所述第一方向垂直所述第二方向。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部與所述接觸部組成一T形。
【專利摘要】一種自動售貨機,包括貨倉、安裝于所述貨倉外側的支架、轉動件及安裝于所述支架并位于所述貨倉外側的感應件,所述貨倉設有用于放置商品的貨道,所述轉動件位于所述貨道內,所述轉動件包括樞接于所述支架的安裝部、自所述安裝部延伸形成的擺動部及自所述擺動部延伸形成的接觸部,所述接觸部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轉動;當所述接觸部轉動到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安裝部與所述感應件分離,從而所述感應件判斷所述貨道內無商品;而當所述接觸部轉動到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安裝部抵觸所述感應件,從而所述感應件判斷所述貨道內有商品。
【IPC分類】G07F11-00
【公開號】CN104574666
【申請?zhí)枴緾N201310498063
【發(fā)明人】陳允隆, 馬偉勇, 竇仁璽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yè)(武漢)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9日
【申請日】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