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包括攝像頭、圖像處理設備、圖像切分設備、圖像識別設備、GPS定位設備以及顯示設備,所述攝像頭的信號輸出端與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顯示設備連接。
【專利說明】
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圖像識別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平媒是基于紙質材料為介質的信息承載體,是除了電視、廣播以外的媒體形式。例如報刊、圖書、宣傳冊、POP廣告等,統(tǒng)稱平面媒體,平面媒體是三大傳統(tǒng)媒體(電視、廣播、報刊)之一?,F在,在商家的廣告宣傳上,由于大量的信息使人們無法仔細的讀取到商家的具體的信息,如商家更多產品種類、制作過程、促銷信息和地理信息等。隨著互聯網技術、移動通信技術、云計算技術,以及3G、4G無線通信技術的不斷應用,可采用掃描二維碼的形式,讀取到商家的具體信息,但是,此種方式過于單一,因此,亟需一種信息的系統(tǒng)來識別商家信息。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無法通過商家的平煤信息轉化成可顯示的圖像信息。
[0004]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手段如下: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包括攝像頭、圖像處理設備、圖像切分設備、圖像識別設備、GPS定位設備以及顯示設備,所述攝像頭的信號輸出端與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顯示設備連接。
[0005]優(yōu)選地,還包括互動游戲模塊,所述互動游戲模塊與所述顯示設備連接。
[0006]優(yōu)選地,還包括消費分享模塊,所述消費分享模塊與所述顯示設備連接。
[0007]采用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無法通過商家的平煤信息了解商家更多產品種類、制作過程、促銷信息和地理信息。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進行描述,所舉實例只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0010]如圖1所示,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包括攝像頭1、圖像處理設備2、圖像切分設備3、圖像識別設備4、GPS定位設備5以及顯示設備6,所述攝像頭I的信號輸出端與圖像處理設備2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處理設備2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切分設備3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切分設備3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識別設備4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識別設備4的輸出端與所述GPS定位設備5的輸入端連接,所述GPS定位設備5的輸出端與所述顯示設備6連接。攝像頭I用于掃描采集需要讀取的平面媒體信息,圖像處理設備2用于將采集到的平面媒體的圖像信息,圖像切分設備3將圖像信息進行切分,切分后的圖像與相應的儲存圖像信息進行對比,圖像識別模4塊對切分后的圖像進行識別,對應出平面媒體中的商家信息,GPS定位設備5可以依據平面媒體中的商家信息進行詳細的定位,并最終顯示的顯示設備6上。該系統(tǒng)完全超越了現有的二維碼的應用,通過攝像頭I掃描商家的平面媒體信息,就能了解商家的更多產品種類、制作過程、促銷信息以及地理信息等等。例如可以提供商品促銷信息,商家地理信息,該系統(tǒng)不依賴于二維碼,克服了現有技術中需要掃描二維碼才能讀取相應的商家信息的問題。
[0011 ]在一個實施例中,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還包括互動游戲模塊7,所述互動游戲模塊7與所述顯示設備6連接。該系統(tǒng)可以兼做一個游戲機,讓更多的消費者連線用于游戲互動,以用于吸引更多年輕消費者。
[0012]在一個實施例中,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還包括消費分享模塊8,所述消費分享模塊8與所述顯示設備6連接。消費者在消費后的分享的信息均可以存儲在消費分享模塊8中,并在顯示設備6中顯示出來,為消費著提供商家的更多消費體驗信息。
[0013]綜上所述,采用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無法通過商家的平煤信息了解商家更多產品種類、制作過程、促銷信息和地理信息。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視頻識別商家信息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攝像頭、圖像處理設備、圖像切分設備、圖像識別設備、GPS定位設備以及顯示設備,所述攝像頭的信號輸出端與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處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切分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圖像識別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入端連接,所述GPS定位設備的輸出端與所述顯示設備連接。
【文檔編號】G06Q30/02GK205540923SQ201620205623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6年3月17日
【發(fā)明人】李波
【申請人】海南椰百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