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顯示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顯示控制方法及裝置、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fā)展,雙屏顯示的移動終端開始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通常情況下,用戶不會同時使用雙屏移動終端的兩個屏幕,因此,我們將用戶正在使用且面向用戶的屏幕稱為主顯示屏幕,將背向用戶的屏幕稱為副顯示屏幕。雙屏移動終端應具備智能判斷主顯示屏幕和副顯示屏幕的功能,并且可以智能點亮主顯示屏幕,同時熄滅副顯示屏幕,以達到方便用戶操作和節(jié)約雙屏移動終端能耗的目的。
現有技術中,確定雙屏移動終端的主顯示屏幕和副顯示屏幕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幾種:
一、采用陀螺儀判斷雙屏移動終端的狀態(tài):利用陀螺儀確定雙屏移動終端面向地面和背離地面的屏幕,并將背離地面的屏幕作為主顯示屏幕,面向地面的屏幕作為副顯示屏幕;
二、設置虛擬按鍵:用戶通過虛擬按鍵實現雙屏移動終端主顯示屏幕和副顯示屏幕的切換;
三、設置實體按鍵:用戶通過實體按鍵實現雙屏移動終端主顯示屏幕和副顯示屏幕的切換。
然而,在上述三種方法中,其存在的缺陷分別為:
第一種方法:在某種使用場景中,主顯示屏幕是面向地面,副顯示屏幕是背離地面的,例如用戶處于躺臥狀態(tài)下使用移動終端,因此,該種方法極易導致判斷不準確;
第二種方法:該種方法操作步驟較多,智能性較低;
第三種方法;該種方法需要額外增加移動終端的按鍵數量,增加了材料成本,且需要在外殼處增加開孔,影響移動終端的一體性和美觀性。
基于此,如何提高雙屏移動終端工作的智能性和準確性就顯得尤為重要。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顯示控制方法及裝置、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以在喚醒終端的同時控制用戶使用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提高雙屏移動終端工作的智能性和準確性。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具體技術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一種顯示控制方法,應用于具有第一觸控顯示屏和第二觸控顯示屏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用戶針對所述終端的喚醒操作信息;
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
當所述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或者,當所述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可選的,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包括:
對所述終端的物理按鍵的按壓操作信息、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和/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的觸控操作信息,以及人臉朝向攝像頭的人臉操作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人臉操作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所述人臉操作信息為人臉朝向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所在側的攝像頭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所述人臉操作信息為人臉朝向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所在側的攝像頭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可選的,所述觸控操作信息包括:
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或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按壓操作時的按壓時長信息或按壓壓力信息;或
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和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觸碰操作時的觸碰面積信息或觸碰點的數量信息;或
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或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點擊操作時的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或
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或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劃出設定手勢時的手勢軌跡信息。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按壓時長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所述按壓時長信息為按壓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時長達到設定時長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所述按壓時長信息為按壓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時長達到設定時長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按壓壓力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所述按壓壓力信息為按壓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壓力達到設定的壓力閾值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所述按壓壓力信息為按壓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壓力達到設定的壓力閾值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觸碰面積信息或觸碰點的數量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觸碰面積信息為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大于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或所述觸控點的數量信息為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大于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觸碰面積信息為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大于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或所述觸控點的數量信息為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大于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所述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為在預設時間內點擊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的次數達到設定次數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所述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為在預設時間內點擊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的次數達到設定次數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具體的,當所述觸控操作信息為所述手勢軌跡信息時,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具體包括:
當所述手勢軌跡信息為在所述第一觸控顯示屏上劃出設定手勢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
當所述手勢軌跡信息為在所述第二觸控顯示屏上劃出設定手勢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第二方面,一種實現上述第一方面任一項的方法的裝置,包括:
接收單元,接收用戶針對所述終端的喚醒操作信息;
判斷單元,根據所述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
控制單元,當所述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或者,當所述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第三方面,一種計算機裝置,所述計算機裝置包括處理器,所述處理器用于執(zhí)行存儲器中存儲的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上述第一方面任意一項所述方法的步驟。
第四方面,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所述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上述第一方面任意一項所述方法的步驟。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顯示控制方法中,根據用戶喚醒終端的操作信息,可以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并控制相應的顯示屏進行顯示。相比現有技術,在喚醒終端的同時,控制用戶需要使用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無需用戶先進行喚醒終端的操作,再根據需求進行其他的操作來選擇觸控顯示屏,更加智能。另外,該方法可以適應較多的場景,不受重力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準確性更好。
本發(fā)明的其它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說明書中闡述,并且,部分地從說明書中變得顯而易見,或者通過實施本發(fā)明而了解。本發(fā)明的目的和其他優(yōu)點可通過在所寫的說明書、權利要求書、以及附圖中所特別指出的結構來實現和獲得。
附圖說明
此處所說明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構成本發(fā)明的一部分,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顯示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顯示控制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yōu)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并且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為了在喚醒終端的同時控制用戶使用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提高雙屏移動終端工作的智能性和準確性,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顯示控制方法及裝置、計算機裝置和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請參考圖1,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顯示控制方法應用于具有第一觸控顯示屏和第二觸控顯示屏的終端,具體步驟包括:
步驟101、接收用戶針對終端的喚醒操作信息;
具體的,喚醒操作信息可以包括對終端的物理按鍵的按壓操作信息、在第一觸控顯示屏和/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的觸控操作信息,以及人臉朝向攝像頭的人臉操作信息。
本發(fā)明實施例中,需要在喚醒終端的同時,控制用戶需要使用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因此通過對終端的物理按鍵的按壓操作來喚醒終端的方案中,終端需要對應第一觸控顯示屏和第二觸控顯示屏分別設置物理按鍵。
對于通過人臉朝向攝像頭的人臉操作來喚醒終端的方式,終端需要分別在第一觸控顯示屏和第二觸控顯示屏的所在側設置攝像頭,例如,現有終端中的前置攝像頭和后置攝像頭??梢栽诮K端系統進行簡易設置,使攝像頭識別常規(guī)的人臉圖像,而非設定用戶的人臉頭像。從安全的角度出發(fā),也可以先對終端系統進行設置,使終端系統讀取并記錄用戶的人臉圖像,當用戶需要使用終端時,將人臉朝向攝像頭,攝像頭檢測到人臉圖像與記錄的人臉圖像一致時即喚醒終端且控制檢測到人臉圖像的攝像頭所在側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對于通過觸控操作來喚醒終端的方式,喚醒操作信息為在第一觸控顯示屏和/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的觸控操作信息,可以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下的操作信息:
在第一觸控顯示屏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按壓操作時的按壓時長信息或按壓壓力信息;或在第一觸控顯示屏和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觸碰操作時的觸碰面積信息或觸碰點的數量信息;或在第一觸控顯示屏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進行點擊操作時的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或在第一觸控顯示屏或第二觸控顯示屏表面劃出設定手勢時的手勢軌跡信息。
具體的實施例中,一個終端的喚醒操作可以包括上述喚醒操作的一種或者至少兩種的組合。
步驟102、根據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
步驟102的實現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實現方式一
喚醒操作信息為按壓操作信息,當對應第一觸控顯示屏的物理按鍵被觸發(fā)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對應第二觸控顯示屏的物理按鍵被觸發(fā)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實現方式二
喚醒操作信息為人臉操作信息,當人臉操作信息為人臉朝向第一觸控顯示屏所在側的攝像頭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人臉操作信息為人臉朝向第二觸控顯示屏所在側的攝像頭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
例如,用戶需要使用終端的第二觸控顯示屏,將人臉朝向第二觸控顯示屏所在側的攝像頭即可。
實現方式三
喚醒操作信息為按壓時長信息,當按壓時長信息為按壓第一觸控顯示屏的時長達到設定時長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按壓時長信息為按壓第二觸控顯示屏的時長達到設定時長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例如,操作信息為按壓相應觸控顯示屏持續(xù)時長兩秒或者三秒。
實現方式四
喚醒操作信息為按壓壓力信息,當按壓壓力信息為按壓第一觸控顯示屏的壓力達到設定的壓力閾值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按壓壓力信息為按壓第二觸控顯示屏的壓力達到設定的壓力閾值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例如,操作信息為輕觸按壓相應的觸控顯示屏,或者重壓相應的觸控顯示屏。
實現方式五
喚醒操作信息為觸碰面積信息或觸碰點的數量信息,當觸碰面積信息為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大于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或觸控點的數量信息為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大于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觸碰面積信息為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大于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碰面積,或觸控點的數量信息為第二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大于第一觸控顯示屏的觸控點的數量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該方案中,由于用戶拿起移動終端,在背向用戶的一側手與觸控顯示屏的接觸面積較大,接觸點較多,故應控制接觸面積較小,接觸點較少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實現方式六
喚醒操作信息為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當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為在預設時間內點擊第一觸控顯示屏的次數達到設定次數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預設時間內點擊次數信息為在預設時間內點擊第二觸控顯示屏的次數達到設定次數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例如,操作信息為預設時間內點擊相應觸控顯示屏兩次或者三次,即現有技術中常說的雙擊或者三擊,上述設定時間一般較短,例如設定時間為一秒。
實現方式七
喚醒操作信息為手勢軌跡信息,當手勢軌跡信息為在第一觸控顯示屏上劃出設定手勢時,確定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或當手勢軌跡信息為在第二觸控顯示屏上劃出設定手勢時,確定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的判斷結果。例如,可以先對終端進行設置手勢軌跡,例如為圓形、方形或者字母形,可以用戶自行設定,在待機狀態(tài)下,用戶在觸控顯示屏表面畫出設定的手勢即可。
步驟103、當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或者,當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在步驟102中通過喚醒操作信息已經獲得了上述判斷結果,因此執(zhí)行步驟103控制相應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即可使用終端。
請參考圖2,本申請實施例中,還提供了一種實現上述任一技術方案中顯示控制方法的裝置,包括:
接收單元20,接收用戶針對終端的喚醒操作信息;
判斷單元21,根據喚醒操作信息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獲得判斷結果;
控制單元22,當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或者,當判斷結果表征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時,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
本發(fā)明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裝置,計算機裝置包括處理器,處理器用于執(zhí)行存儲器中存儲的計算機程序時實現上述任一顯示控制方法的步驟。
本發(fā)明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指令),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上述任一顯示控制方法的步驟。
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顯示控制方法中,根據用戶喚醒終端的操作信息,可以判斷控制第一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還是控制第二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并控制相應的顯示屏進行顯示。相比現有技術,在喚醒終端的同時,控制用戶需要使用的觸控顯示屏進行顯示,無需用戶先進行喚醒終端的操作,再根據需求進行其他的操作來選擇觸控顯示屏,更加智能。另外,該方法可以適應較多的場景,不受重力等因素的影響,因此準確性更好。
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應明白,本申請實施例中的實施例可提供為方法、系統、或計算機程序產品。因此,本申請實施例中可采用完全硬件實施例、完全軟件實施例、或結合軟件和硬件方面的實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申請實施例中可采用在一個或多個其中包含有計算機可用程序代碼的計算機可用存儲介質(包括但不限于磁盤存儲器、cd-rom、光學存儲器等)上實施的計算機程序產品的形式。
本申請實施例中是參照根據本申請實施例中實施例的方法、設備(系統)、和計算機程序產品的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來描述的。應理解可由計算機程序指令實現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結合??商峁┻@些計算機程序指令到通用計算機、專用計算機、嵌入式處理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的處理器以產生一個機器,使得通過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的處理器執(zhí)行的指令產生用于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裝置。
這些計算機程序指令也可存儲在能引導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計算機可讀存儲器中,使得存儲在該計算機可讀存儲器中的指令產生包括指令裝置的制造品,該指令裝置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這些計算機程序指令也可裝載到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上,使得在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設備上執(zhí)行一系列操作步驟以產生計算機實現的處理,從而在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設備上執(zhí)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驟。
盡管已描述了本申請實施例中的優(yōu)選實施例,但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一旦得知了基本創(chuàng)造性概念,則可對這些實施例作出另外的變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權利要求意欲解釋為包括優(yōu)選實施例以及落入本申請實施例中范圍的所有變更和修改。
顯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對本發(fā)明進行各種改動和變型而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這樣,倘若本發(fā)明的這些修改和變型屬于本發(fā)明權利要求及其等同技術的范圍之內,則本發(fā)明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型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