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涉及一種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
背景技術:
裁判文書記載人民法院審理過程和結果,它是訴訟活動結果的載體,也是法院確定和分配當事人實體權利義務的惟一憑證,它是當事人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的憑證。
裁判文書的編寫,一直占據(jù)法官的大部分工作時間。調(diào)研顯示,法官的文書編寫工作量很大,除了庭審,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編寫文書。法律文書的編寫過程中,法官通常需要參考很多的電子材料,諸如案件相關的電子卷宗、相似案例的推送、法律條款的查詢、一些費用如訴費的計算等等,用戶需要頻繁的做頁面之間的切換,參考相關的內(nèi)容,復制粘貼,涉及的系統(tǒng)比較多的時候,這個每次查找切換的過程,會變得有些繁瑣,影響編寫效率。因此,需要盡可能的提高法官文書編寫的效率,減少法官這部分的工作時間。而且也需要充分利用現(xiàn)在普及的大屏顯示器,減小資源的浪費。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提供一種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能夠以分屏的方式顯示文書和資料,從而提高法官文書編寫的效率,減少法官的文書編寫時間,且充分利用了大屏顯示器的優(yōu)勢,而且還能夠?qū)崿F(xiàn)文書自動生成、資料的推送、編寫過程的智能糾錯,進一步提高法官的文書編寫效率。
一方面,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包括:S1,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S2,判斷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是否存儲有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如果沒有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3,如果有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5;S3,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S4,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接受并對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進行分類存儲;S5,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所述文書的文檔;S6,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其中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用戶的選擇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
另一方面,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一種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該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當該處理器執(zhí)行指令時,執(zhí)行如以上所描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
再一方面,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其上存儲有計算機可執(zhí)行指令,當該指令被計算裝置執(zhí)行時,執(zhí)行如以上所描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涉及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而非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的流程圖;
圖2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的示例性視圖;
圖3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初稿顯示的示例性視圖;以及
圖4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裝置的示例性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yōu)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fā)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無需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除非另外定義,此處使用的技術術語或者科學術語應當為本發(fā)明所屬領域內(nèi)具有一般技能的人士所理解的通常意義。本公開中使用的“第一”、“第二”以及類似的詞語并不表示任何順序、數(shù)量或者重要性,而只是用來區(qū)分不同的組成部分。同樣,“一個”、“一”或者“該”等類似詞語也不表示數(shù)量限制,而是表示存在至少一個。“包括”或者“包含”等類似的詞語意指出現(xiàn)該詞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蓋出現(xiàn)在該詞后面列舉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連接”或者“相連”等類似的詞語并非限定于物理的或者機械的連接,而是可以包括電性的連接,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上”、“下”、“左”、“右”等僅用于表示相對位置關系,當被描述對象的絕對位置改變后,則該相對位置關系也可能相應地改變。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提供了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包括:S1,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S2,判斷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是否存儲有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如果沒有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3,如果有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5;S3,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S4,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接受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并對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進行分類存儲;S5,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所述文書的文檔;S6,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其中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用戶的選擇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對于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其能夠?qū)崿F(xiàn)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的智能推送,且使得文書的文檔和所推送資料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從而在編輯文書的文檔時,用戶不需要切換任何界面,可以直接進行資料的查看參考,極大的提高了編寫的效率,減少了文書編寫時間,而且將資料和文本文檔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也充分利用了大屏顯示器的優(yōu)勢。
下面將參考附圖對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進行示例性地說明。
第一實施例
圖1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如圖1所示,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包括:S1,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S2,判斷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是否存儲有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如果沒有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3,如果有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5;S3,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S4,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接受并對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進行分類;S5,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所述文書的文檔;以及S6,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其中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用戶的選擇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
示例性地,對于步驟S1,用戶可以采取兩種方式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且進入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而進行文書智能編寫,第一種方式是用戶可以通過,例如數(shù)字法院應用系統(tǒng),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第二種方式是用戶可以直接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
示例性地,對于第一種方式,用戶可以首先登錄辦案系統(tǒng),例如,數(shù)字法院應用系統(tǒng),然后在案件列表中選擇需要編寫文書的案件而進入該案件編輯界面,點擊文書編輯選項而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對于第一種方式,步驟S1: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可以包括向用戶顯示案件列表以及基于用戶從所述案件列表中所選擇的案件打開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
例如,該文書編輯選項可以是“制作裁判文書”或“智能編寫”按鈕,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對此并不進行限制,只要是對文書要進行操作的按鈕即可。示例性地,如果用戶選擇了“制作裁判文書”按鈕,則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時顯示的是文書創(chuàng)建界面,用戶可以選擇適當?shù)哪0宥陆ㄎ臅?;而“智能編寫”按鈕直接對應于相應的文書,如果用戶選擇了“智能編寫”按鈕,而該按鈕直接對應于相應的文書,也就是,已經(jīng)創(chuàng)建但是未編輯完成的文書,則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時顯示的是該文本的文檔的編輯界面。
示例性地,對于第二種方式,用戶可以直接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然后在案件列表中選擇需要編寫文書的案件而進入相應的界面,然后,用戶可選擇新建文書或者編輯已有的文書。對于第二種方式,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之后且在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之前,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包括:向用戶顯示案件列表;基于用戶從所述案件列表中所選擇的案件顯示所述案件的界面。
需要說明的是,無論是第一種方式還是第二種方式,都需要安裝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應用程序,而對于第一種方式還需要將文書編寫模塊與辦案系統(tǒng)相關聯(lián)。
進一步地,在步驟S1:打開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之后,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可以包括步驟S2:該文書智能模塊判斷其中是否存儲有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如果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沒有存儲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則進行步驟S3,也就是,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請求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
示例性地,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可以與各種系統(tǒng)進行接口連接,例如,與辦案系統(tǒng)或者其他與案件相關的系統(tǒng)連接。在步驟S3中,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向與其連接的接口發(fā)送獲取與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的請求。
在請求獲取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之后,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會將從與其連接的接口獲取的文書資料和法律資源分類存儲。例如,所述案件資料和所述法律資源被分成至少兩類,該至少兩類可以包括卷、書、例、法和器。圖2給出了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的示例性視圖,其中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被分成卷、書、例、法和器五類。
示例性地,這里的案件資料可以包括電子卷宗中的內(nèi)容、相關文書等,例如,電子卷宗中的內(nèi)容可以包括圖片格式的起訴書或起訴狀、證據(jù)、證人證言、鑒定報告、傷害證明、聽證筆錄等,也就是,所有電子卷宗中的內(nèi)容的掃描圖片文檔,相關文書可以包括可編輯版本,例如,word版本或txt版本的起訴狀或起訴書、庭審筆錄、審理報告等,而且對于二審和再審案件,其中還包括一審或原審案件的裁判文書等。法律資源可以包括與文書相關案件相似的案例文書、與該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相關期限的計算等。
示例性地,電子卷宗中的內(nèi)容被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分類到卷,相關文書被分類到書,相似案例文書可以被分類到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可以被分類到法,相關期限的計算可以被分類到器,在接收到各個系統(tǒng)根據(jù)請求發(fā)送的資料后,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會將這些資料分別存儲到相應的類中。
應該注意的是,對案件資料和法律法規(guī)的分類并不限于以上分類,實際中,可以根據(jù)需要或用戶的偏好而進行分類,只要能夠便于用戶使用即可。
如果步驟S2中判斷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已經(jīng)存儲有文書相關案件的案件資料和法律法規(guī),則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進入步驟S5:打開文書的文檔。而對于步驟S2中判斷到?jīng)]有案件資料和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在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已將案件資料和法律法規(guī)分類存儲之后,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接下來也執(zhí)行步驟S5。
進一步地,在打開文書的文檔之后或同時,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包括步驟S6: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其中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用戶的選擇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
示例性地,對于步驟S6,當用戶選擇了案件資源,例如,卷時,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中會顯示卷中存儲的資料,也就是,電子卷宗中的內(nèi)容,當用戶選擇了法律資源,例如,法時,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中會顯示與該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當用戶選擇了器時,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中會顯示可以使用的各類計算小工具,包括日期計算、違約金計算、刑期計算等,只需要輸入基數(shù),點擊“計算”即可自動生成結果,所生成的結果可供編輯文書時參考或直接使用。
示例性地,將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可以是: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被縮放至顯示屏的二分之一,其中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可以分別顯示在顯示屏的左側和右側,或者分別顯示在上側和下側。
這里應該注意的是,對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的縮放比例可以是除了二分之一之外的比例,例如,可以一個縮放到二分之一而另一個縮放到三分之一,或者二者都縮放到三分之一,而其余的顯示屏供別的界面使用。而且界面的設置可以不限于左右側和上下側,可以是分別位于對角線上。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不對此進行限定,只要能夠?qū)崿F(xiàn)將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分屏顯示,且方便用戶即可。
示例性地,將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進行縮放可以包括:獲取文書的文檔的句柄以及顯示屏的尺寸;根據(jù)顯示屏的尺寸修改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的尺寸。
這里,顯示屏的尺寸可以是從顯示屏的系統(tǒng)自動獲取的,也可以是用戶手動輸入,或者可以根據(jù)顯示屏的型號通過網(wǎng)絡自動獲取的。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不對此進行限定。
示例性地,在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中,如果該文書是需要新建的,則在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打開文書的文檔之前,該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包括:文書編寫模塊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新建文書的文檔。
示例性地,新建文書的文檔可以響應于用戶從與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相關聯(lián)的數(shù)字法院應用系統(tǒng)中選擇“制作裁判文書”或者直接從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選擇“新建文書”而啟動。
示例性地,文書編寫模塊響應于用戶的操作新建文書的文檔可以包括:向用戶顯示文書的文檔的模板類別;基于用戶所選擇的模板類別顯示模板列表;自動關聯(lián)該案件的案件資料;以及基于用戶選擇的所述文檔的模板以及案件資料自動生成該文書的文檔的初稿。
示例性地,這里的模板類別可以包括系統(tǒng)模板、用戶模板和空白模板。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不對此模板類別進行特別限定,模板類別也可以包括其他類型的模板,只要方便用戶操作即可。
示例性地,該系統(tǒng)模板可以根據(jù)案件的性質(zhì),例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等而包括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和執(zhí)行程序的文書模板。進一步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還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而對以上文書模板進行進一步的細化,例如,行政訴訟案件的文書模板可以包括專利行政訴訟案件的文書模板、商標行政訴訟案件的文書模板等,刑事案件的文書模板可包括自訴案件的文書模板、公訴案件的文書模板等,而公訴案件的文書模板還可以分為一審公訴案件普通程序的文書模板、二審改判的文書模板等,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不對此進行特別限定,只要方便操作即可。
示例性地,該用戶模板可以包括用戶定義的模板、用戶收藏的模板和用戶保存為底稿的模板。其中,對于用戶定義的模板,用戶可以選擇新建模板,然后在選擇界面中勾選或輸入模板的名稱、類別等并點擊新建并編輯按鈕進入模板編輯界面,在該界面中進入輸入并保存即可完成用戶定義的該模板。在實際編寫過程中,用戶可以在已結案件中查找或者通過全文檢索,找到準備作為底稿的案件文書,而將其保存為底稿而出現(xiàn)在用戶模板中,或者用戶可以收藏文書作為用戶收藏的模板。
示例性地,該文書的初稿可以包括原告和被告信息、案由、案件基本信息、起訴書或起訴狀內(nèi)容和筆錄信息。具體地,對于刑事案件,該初稿可以包括公訴機關、被告人信息、案件由來、公訴機關起訴意見、審理查明等大部分內(nèi)容,而且對于具有審理報告的案件,該初稿還可以包括直接生成的本院認為及裁判結果,對于二審的刑事案件,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自動關聯(lián)原審裁判文書,一鍵生成二審裁判文書的初稿,該初稿可包括原公訴機關或抗訴機關、上訴人及原審被告、案件由來、原審審理查明等內(nèi)容。以上僅是以刑事案件為例對初稿內(nèi)容進行了說明,對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文書的初稿,其內(nèi)容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調(diào)整而有差異。
進一步地,為了更方便用戶進行區(qū)分,采用模板自動生成的文書初稿在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中進行顯示時,采用的模板原文的保留不變的內(nèi)容、自動替換的內(nèi)容以及目前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無法替換而需要用戶修改的內(nèi)容被區(qū)別顯示出來,例如,可以采用以不同顏色的字體或不同樣式的字體顯示出來。例如,如圖3所示,該初稿可以采用三種顏色的字體進行顯示,黑色字體用來顯示模板原文的保留不變的內(nèi)容,綠色字體顯示文書智能編寫模塊自動識別替換生成的內(nèi)容,紅色字體顯示目前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無法替換,需要用戶在進一步編寫時注意修改補充的內(nèi)容。
在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中,分屏顯示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也就是,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旨在法官編輯文書的文檔時將所需要參考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統(tǒng)一進行推送和展示。
進一步地,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之后,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包括:突出顯示用戶選擇的所述文書編寫模塊的界面中顯示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中的內(nèi)容;以及根據(jù)用戶的操作將所述內(nèi)容添加到所述文書的文檔。
示例性地,突出顯示用戶選擇的所述文書編寫模塊的界面中顯示的所述案件資料或所述法律資源中的內(nèi)容以及根據(jù)用戶的操作將所述內(nèi)容添加到所述文書的文檔從用戶的角度可以是:用戶采用例如,光標移動的方式選擇在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的案件資料或法律資源中的內(nèi)容,然后點擊,例如,鼠標右鍵,選擇復制按鈕,然后將光標顯示在文本的文檔編輯界面中需要插入所選擇內(nèi)容的位置,例如,點擊鼠標右鍵,選擇粘貼按鈕,而將所選擇的內(nèi)容插入需要插入的位置;或者,在用戶選擇了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的案件資料或法律資源中的內(nèi)容之后,直接將所選擇的內(nèi)容拖動到文本的文檔編輯界面中需要插入該內(nèi)容的位置,也就是,用戶可以采用拖曳復制的方式將案件資料或法律資源中的內(nèi)容添加到文書的文檔。
這樣,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實現(xiàn)在文書的編輯過程中快速進行復制粘貼,例如,拖曳復制從而快速完成裁判文書各個部分,例如,首部、事實、理由、裁判依據(jù)、裁判主文和尾部的編寫,從而進一步減少文書編寫的時間,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從而使得法官的精力更多的關注于對案件的判決上。
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包括:響應于用戶的操作對所述文檔進行智能糾錯和自動排版,這樣,在對文本的文檔進行編輯時,用戶可以選擇智能糾錯或自動排版按鈕。
示例性地,智能糾錯和自動排版功能可以由另一個系統(tǒng),例如,文書智能校對系統(tǒng)提供,需要用戶在客戶端上安裝該系統(tǒng),從而在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中直接調(diào)用。
進一步地,在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中,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還可以在文本的文檔編輯界面中提供插件功能,可在文檔編輯界面中直接調(diào)用該插件,例如,計算時限或者插入案件信息。
進一步地,在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中,在將所述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所述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進行縮放并將二者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之后,還包括:完成所述文書;以及該文書智能編寫模塊響應于用戶的操作生成后續(xù)文書。
該后續(xù)文書可以包括:送達回證、退卷函、宣判筆錄、執(zhí)行通知書和罪犯結案登記表。
示例性地,用戶可以在相應的裁判文書對應的選項中選擇生成后續(xù)文書,該后續(xù)文書就可以自動生成,這樣,可以進一步提升法官的工作效率,減少文書的編寫時間。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采用分屏的方式將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在顯示屏上,從而文書的文檔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所推送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可以同時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從而用戶在編輯文書的文檔時,不需要切換任何界面,可以直接進行資料的查看參考,極大的提高了編寫的效率,減少了文書編寫時間。而且,對于現(xiàn)在日益普及的大屏顯示器,將資料和文本文檔同時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也充分利用了大屏顯示器的優(yōu)勢。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從與文書智能編寫模塊關聯(lián)的各個系統(tǒng)中自動獲取與所編輯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從而實現(xiàn)文檔編輯時,參考資料的自動推送,進一步提高文書編寫的效率,節(jié)省文書編寫時間。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在文書編寫過程中還可以自動生成文書初稿,還可以實現(xiàn)文書的智能糾錯和自動排版,而且,在文書編寫過程中還可以實現(xiàn)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顯示內(nèi)容到文書的文檔的靈活復制,例如,拖曳復制,從而進一步提升文書編寫的效率,方便用戶的操作,減少文書編寫的時間。
第二實施例
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例提供一種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如圖4所示,其包括處理器和存儲器,該存儲器中存儲有指令,當該處理器執(zhí)行指令時,執(zhí)行如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所描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對于該文書智能編寫裝置的處理器執(zhí)行指令時所執(zhí)行的方法,可以參考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中的描述,為了簡潔,這里將不在贅述。
第三實施例
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例提供一種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其上存儲有計算機可執(zhí)行指令,當所述指令被計算裝置執(zhí)行時,執(zhí)行如本發(fā)明第一實施例所描述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對于指令被執(zhí)行時所時所執(zhí)行的方法,可以參考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例中的描述,為了簡潔,這里將不在贅述。
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文書智能編寫裝置和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采用分屏的方式將文書的文檔編輯界面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的界面顯示在顯示屏上,從而文書的文檔和文書智能編寫模塊所推送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可以同時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從而用戶在編輯文書的文檔時,不需要切換任何界面,可以直接進行資料的查看參考,極大的提高了編寫的效率,減少了文書編寫時間。而且,對于現(xiàn)在日益普及的大屏顯示器,將資料和文本文檔同時顯示在同一顯示屏上也充分利用了大屏顯示器的優(yōu)勢。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還可以從與文書智能編寫模塊關聯(lián)的各個系統(tǒng)中自動獲取與所編輯文書相關的案件資料和法律資源,從而實現(xiàn)文檔編輯時,參考資料的自動推送,進一步提高文書編寫的效率,節(jié)省文書編寫時間。進一步地,根據(jù)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文書智能編寫方法在文書編寫過程中還可以自動生成文書初稿,還可以實現(xiàn)文書的智能糾錯和自動排版,而且,在文書編寫過程中還可以實現(xiàn)文書智能編寫模塊中顯示內(nèi)容到文書的文檔的靈活復制,例如,拖曳復制,從而進一步提升文書編寫的效率,方便用戶的操作,減少文書編寫的時間。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實施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nèi),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實施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