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電子標簽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貨物名稱價格標簽。
背景技術:
普通貨物標簽,在面對貨物更新和價格變更時,都要進行標簽的改寫或更換,造成價簽材料的浪費和人力資源的消耗,而電子標簽在面對貨物的更新和價格變更時,雖然不需要進行標簽更換,但需要對標簽進行重新設置,在設置時,由于標簽沒有指示性標識,在尋找標簽時較為費時費力。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旨在提出一種貨物名稱價格標簽,以實現(xiàn)貨物更新或價格變更時,標簽的迅速設置,避免了資源的浪費。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xiàn)的:
一種貨物名稱價格標簽,包括無線傳感器芯片、開關電路、指示器、電源、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
所述無線傳感器芯片的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開關電路的一個信號輸入端電連接;
所述控制器MCU的信號輸出端與所述開關電路的另一個信號輸入端電連接;
所述電源通過所述開關電路分別與所述指示器、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電連接;
所述控制器MCU分別與所述無線傳感器芯片、指示器和電子紙顯示屏LCD信號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開關電路包括第一PNP三極管Q1、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
所述第一PNP三極管Q1的發(fā)射極與所述電源的電壓輸出端電連接,集電極分別與所述指示器、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電連接,基極與所述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的集電極電連接;
所述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的發(fā)射極接地;
所述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與所述控制器MCU信號連接;
所述第三NPN三極管Q3的基極與所述無線傳感器芯片信號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開關電路還包括第五電阻R5,所述無線傳感器芯片通過第五電阻R5與所述第三NPN三極管Q3的基極信號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開關電路還包括第三電阻R3和第四電阻R4,所述第二NPN三極管Q2的發(fā)射極通過所述第三電阻R3接地,所述第三NPN三極管Q3通過第四電阻R4接地。
進一步的,所述開關電路還包括第六電阻R6和第二二極管D2,所述控制器MCU通過串聯(lián)的第二二極管D2和第六電阻R6與所述所述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信號連接,且所述第二二極管D2由控制器向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單向?qū)ā?/p>
進一步的,所述指示器包括蜂鳴器B1和發(fā)光二極管D1,該蜂鳴器B1和發(fā)光二極管D1的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另一端分別與所述控制器MCU信號連接,且所述發(fā)光二極管D1由所述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向控制器MCU單向?qū)ā?/p>
進一步的,指示器還包括第一電阻R1和第二電阻R2,所述蜂鳴器B1的一端通過第一電阻R1與所述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所述發(fā)光二極管D1通過第二電阻R2與所述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控制器MCU為單片機。
相對于現(xiàn)有技術,本發(fā)明所述的貨物名稱價格標簽具有以下優(yōu)勢:
(1)本發(fā)明所述的貨物名稱價格標簽,通過讀寫器對無線傳感器芯片的識別,使得無線傳感器芯片向開關電路發(fā)送信號,開關電路使得電源供電線路導通,實現(xiàn)電源對蜂鳴器、發(fā)光二極管、控制器和電子紙顯示屏的供電,進而實現(xiàn)蜂鳴器和發(fā)光二極管的報警示意,方便了工作人員對標簽的尋找以及對標簽的更改,節(jié)約了資源。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fā)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fā)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fā)明,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貨物名稱價格標簽原理示意圖;
圖2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所述的貨物名稱價格標簽電路圖。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nèi)”、“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shù)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nèi)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fā)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fā)明。
如圖1和2所示,本發(fā)明包括無線傳感器芯片、開關電路、指示器、電源、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
無線傳感器芯片即RFID芯片,該芯片的工作頻率范圍為860MHZ~960MHZ,兼容EPC CLASS-1,Generation 2(EPC C1G2)協(xié)議和ISO18000-6TYPE C協(xié)議,96bit EPC,48bit TID,工作溫度范圍為-30℃~85℃。
無線傳感器芯片的信號輸出端與開關電路的一個信號輸入端電連接;
控制器MCU的信號輸出端與開關電路的另一個信號輸入端電連接;
電源通過開關電路分別與指示器、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電連接;
控制器MCU分別與無線傳感器芯片、指示器和電子紙顯示屏LCD信號連接。
電子紙顯示屏LCD的顯示內(nèi)容由單片機控制,接近全視角的顯示效果且不懼強光干擾,該電子紙顯示屏LCD以其特殊結構,在控制電路和驅(qū)動電路的作用下,顯示的內(nèi)容,即使沒有電源供電,依然會保持,直至單片機更新至更一個畫面。
開關電路包括第一PNP三極管Q1、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
第一PNP三極管Q1的發(fā)射極與電源的電壓輸出端電連接,集電極分別與指示器、控制器MCU和電子紙顯示屏LCD電連接,基極與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的集電極電連接;
第二NPN三極管Q2和第三NPN三極管Q3的發(fā)射極接地;
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與控制器MCU信號連接;
第三NPN三極管Q3的基極與無線傳感器芯片信號連接。
開關電路還包括第五電阻R5,無線傳感器芯片通過第五電阻R5與第三NPN三極管Q3的基極信號連接。
開關電路還包括第三電阻R3和第四電阻R4,第二NPN三極管Q2的發(fā)射極通過第三電阻R3接地,第三NPN三極管Q3通過第四電阻R4接地。
開關電路還包括第六電阻R6和第二二極管D2,控制器MCU通過串聯(lián)的第二二極管D2和第六電阻R6與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信號連接,且第二二極管D2由控制器向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單向?qū)ā?/p>
指示器包括蜂鳴器B1和發(fā)光二極管D1,該蜂鳴器B1和發(fā)光二極管D1的一端分別與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另一端分別與控制器MCU信號連接,且發(fā)光二極管D1由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向控制器MCU單向?qū)ā?/p>
指示器還包括第一電阻R1和第二電阻R2,蜂鳴器B1的一端通過第一電阻R1與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發(fā)光二極管D1通過第二電阻R2與第一PNP三極管Q1的集電極電連接。
控制器MCU為單片機。
本發(fā)明配合讀寫器使用。
通過單片機設置電子紙顯示屏LCD內(nèi)顯示的貨物名稱和價格,并在無線傳感器芯片內(nèi)設置以貨物名稱為識別碼,當貨物更新或者價格變換時,本發(fā)明的修改過程為:
首先在讀寫器中輸入待修改貨品名稱以及修改后的貨品名稱及價格,且使得讀寫器將該信息射頻發(fā)送;
本發(fā)明中的無線傳感器芯片接收該信息,并以待修改貨品名稱為識別碼并進行識別,則對應貨品的貨物名稱價格標簽的無線傳感器芯片識別該信號;
無線傳感器芯片向開關電路中的第三NPN三極管Q3輸出信號,觸發(fā)第三NPN三極管Q3,進而使得第一PNP三極管Q1導通,電源電壓向控制器MCU、蜂鳴器B1、發(fā)光二極管D1和電子紙顯示屏LCD供電,控制器MCU向蜂鳴器B1、發(fā)光二極管D1輸出低電平,使得蜂鳴器B1發(fā)出聲音、發(fā)光二極管D1發(fā)出亮光;
同時無線傳感器芯片向控制器MCU輸入修改后的貨品名稱及價格信息,控制器根據(jù)該信息控制電子紙顯示屏LCD修改顯示信息,同時向無線傳感器芯片發(fā)送控制信號,控制器將識別碼修改為修改后的貨品名稱;
控制器MCU完成修改控制操作后一定時間,向開關電路即第二NPN三極管Q2的基極發(fā)出OFFVOLTAGE信號,第二NPN三極管Q2截止,進而使第一PNP三極管Q1截止,斷開Vbat與VCC的連接,停止電源供電,從而節(jié)省源的耗電,至此INK貨物名稱價格標簽完成貨物名稱或價格的修改工作,操作簡單,節(jié)約了人力物力。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