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虛擬物品派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接收當前非主播用戶在互動界面輸入的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
確定依據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所定位的至少一個非主播用戶為指派對象;
根據所述指派對象,向服務器發(fā)送與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對應的派送請求以便向所述指派對象派送相關虛擬物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依據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所定位的至少一個非主播用戶為指派對象,包括以下步驟:
從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中識別當前非主播用戶于所述互動界面輸入的預設字符;
調用當前直播間參與成員名單信息并顯示于所述互動界面,依據所述預設字符定位的名單信息中的參與成員;
確定當前非主播用戶在所述直播間參與成員名單信息中選定的特定成員為所述指派對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派對象包括當前非主播用戶在所述互動界面輸入派送所述虛擬物品的特定成員或者直播間任意參與成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互動界面包括所述當前非主播用戶與特定成員之間獨立的信息交互界面、所述直播間參與成員間共同的信息共享界面。
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依據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所定位的至少一個非主播用戶為指派對象,還包括以下步驟:
當所述當前非主播用戶于所述互動界面輸入的相關派送信息不包含所述預設字符時,包括以下任意一種:
于所述信息交互界面中,確定與當前非主播用戶同處所述信息交互界面的特定成員為所述指派對象;
于所述信息共享界面中,根據所述直播間參與成員中任一成員或多個成員的相關操作,定義所述直播間參與成員中任一成員或多個成員為預派成員,依據于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確定一個或多個所述預派成員為所述指派對象。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指派對象為所述特定成員時,包括以下步驟:
所述特定成員對應終端獲取于所述信息交互界面或信息共享界面中點擊以界面控件形式存在的所述虛擬物品而解析出的對應配置信息。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指派對象為所述直播間參與成員中任一成員或多個成員時,包括以下步驟:
直播間參與成員中的任一成員或多個成員對應終端獲取于所述信息共享界面中點擊以界面控件方式存在的所述虛擬物品而解析出的對應配置信息。
8.根據權利要求6、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獲取結果,當非指派對象于所述信息共享界面中點擊以界面控件形式存在的所述虛擬物品時,所述非特定成員對應終端將獲取所述服務器反饋的所述虛擬物品無效返回信息。
9.一種虛擬物品派送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非主播用戶在互動界面輸入的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
確定模塊:用于確定依據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所定位的至少一個非主播用戶為指派對象;
處理模塊:用于根據所述指派對象,向服務器發(fā)送與所述虛擬物品的相關派送信息對應的派送請求以便向所述指派對象派送相關虛擬物品。
10.一種移動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處理器,用于執(zhí)行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虛擬物品派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