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專利涉及計算機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計算機行業(yè)服務器存儲化、存儲服務器化的趨同現(xiàn)象,國內(nèi)外一些sever-san的概念和應用增長迅猛,而不管理計算機行業(yè)服務器存儲化還是存儲服務器化,通常情況下,計算機部件中大量使用集成電路,眾所周知,導致高溫的熱量不是來自計算機外,而是來自于集成電路內(nèi)部,多數(shù)散熱器通過和發(fā)熱部位表面接觸,吸收熱量,再通過各種方法將熱量傳遞到遠處,比如機箱內(nèi)的空氣中,然后機箱將這些空氣傳到機箱外,完成計算機的散熱,隨著單臺設備的服務器硬盤增多,擴展背板如不能良好的設計散熱條孔和散熱孔,對多硬盤的服務器散熱是非常大的挑戰(zhàn)。
因此設計一款合理的空間布局,以及增加散熱條孔和散熱孔的擴展背板變得非常有必要。
發(fā)明專利內(nèi)容
本發(fā)明提供了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xiàn)有技術散熱效果差的問題。
本發(fā)明專利屬于計算機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所述擴展背板(20)安裝于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內(nèi),所述擴展背板固定有sas硬盤接口(21)、電源接口(22)、sasexpander芯片(25)和sas擴展接口(26)等部件,所述sas硬盤接口(21)連接至前端的硬盤(11),所述電源接口(22)連接sas硬盤接口(21)和后置風扇(12),所述sas硬盤接口(21)連接硬盤(11),所述sasexpander芯片(25)固定在擴展背板上,所述sas擴展接口(26)對外連接用于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發(fā)現(xiàn)管理和使用,所述散熱條(23)和散熱孔(24)固定在擴展背板上,用于降低從硬盤(11)進風到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內(nèi)的風阻,以增強風量和流動性。通過合理的空間設計和布局,使得所述擴展背板包含多個散熱孔和散熱條,本設計適用所有前進風后出風的計算機服務器機箱,這種多散熱孔和散熱條可有效的降低風阻,以達到增加風量、提高風速和降低高溫風險等效果。
通過合理的空間設計和布局,使得所述擴展背板包含多個散熱孔和散熱條,本設計適用所有前進風后出風的計算機服務器機箱,這種多散熱孔和散熱條可有效的降低風阻,以達到增加風量、提高風速和降低高溫風險等效果。
所述本體擴展背板的散熱條設計于硬盤接口上方非背板走線區(qū)域,存儲服務器的前端硬盤的中上方位置,由于硬盤由前進風,風向向上至擴展背板的散熱條孔,利用硬盤散發(fā)的熱氣向上的特點,設計可有效的帶動硬盤熱氣向上至散熱條孔流至計算機服務器風扇排出,同時散熱孔密布擴展背板sasexpander芯片四周,可通過風向的流動至sasexpander芯片四周以達到散熱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專利的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結構示意圖。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描述:
圖中:20-擴展背板,21-sas硬盤接口,22-電源接口,23-散熱條,24-散熱孔,25-sasexpander芯片,26-sas擴展接口,10-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1-硬盤,12-后置風扇。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fā)明專利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yōu)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專利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fā)明專利,并不用于限定本發(fā)明專利。
請參閱圖1,圖1為本發(fā)明專利的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結構示意圖。
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擴展背板(20)安裝于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內(nèi),所述擴展背板固定有sas硬盤接口(21)、電源接口(22)、sasexpander芯片(25)和sas擴展接口(26)等部件,所述sas硬盤接口(21)連接至前端的硬盤(11),所述電源接口(22)連接sas硬盤接口(21)和后置風扇(12),所述sas硬盤接口(21)連接硬盤(11),所述sasexpander芯片(25)固定在擴展背板上,所述sas擴展接口(16)對外連接用于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發(fā)現(xiàn)管理和使用,所述散熱條(23)和散熱孔(24)固定在擴展背板上,用于降低從硬盤(11)進風到計算機服務器機箱(10)內(nèi)的風阻,以增強風量和流動性。
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孔(24)的直徑為4.5-5.5mm
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條(23)的尺寸為388mm(寬)*16mm(高)和159mm(寬)*19mm(高)兩種規(guī)格。
一種可擴展的計算機新型散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熱孔(24)和散熱條(23)的深度與擴展背板(20)相同。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專利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專利,凡在本發(fā)明專利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