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卡紙夾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用計算機打字時可以夾置紙質文件和書刊的多功能文件夾。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技術是利用計算機鍵盤支架支起鍵盤的角度頂住文件和書刊以及將文件放在計算機桌上,這類方法的不科學之處在是如果將文件立起來有時侯有些文件很少,發(fā)軟,不可能立得住,而如果將文件放在計算機桌的正面或者旁邊,由于視角不好能引起打字員的視覺疲勞,因而就影響打字的質量和速度,也就影響了人的視力和身體健康。
發(fā)明內容
為了解決現在計算機打字員在打字時放置文件的不妥當而使打字員的視覺感到疲勞和操作不便影響身體健康的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能夠放置在計算機打字員電腦屏幕下方正中部又不影響屏幕的多功能文件夾。
本發(fā)明解決問題的方案是在一根中空的主軸的兩端,裝置著2根能轉動的夾臂軸,夾臂軸上鑲有2根垂直的夾臂。這2根夾臂軸插裝在中空的主軸內,兩根夾臂軸的直徑和主軸的中空內徑相同,用一個彈簧將兩根夾臂軸挎連在中空軸內后就可以伸縮。在夾臂上分別插卡著可以移動的兩個帶彈性能伸縮的夾具,夾具上有吸盤。它可以夾吸在計算機顯視器的外殼上用來固定本發(fā)明,2個吸盤在夾具的末端,能吸附在顯示器的外殼上。在主軸上裝配有兩個有彈性的能夾住文件的文件夾,這兩個文件夾可以在主軸上左右移動。在主軸的中段裝有2個軸套,在軸套上各有1個銷孔,2個銷孔中都各裝置一根帶有彈簧的卡銷。每個軸套上的卡銷和1條底框條裝配連接,底框條上各有1個有彈性的文件夾。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裝置有一根軸,這根軸的兩端有一對帶有彈性的能伸縮的夾具,通過這套夾具,將本發(fā)明固定在電腦顯示器屏幕下方的正面,而本發(fā)明上的4個彈簧夾可以夾住要打字的文件和書刊。因為4個彈簧紙夾的裝置位置分別可以上.下.左.右調節(jié)移動,所以,打字員可以根據需要調到最佳的位置,結構簡單。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發(fā)明的原理結構正剖視圖。
圖2是圖1的實施例的正面剖視構造圖。
圖1中.主軸(1).夾臂軸(2).夾臂(3).吸盤(4).底框條(5).底框條文件夾(6).主軸文件夾(7)。
圖2中主軸(1).夾臂軸(2).夾臂(3).吸盤(4).底框條(5)底框條文件夾(6).主軸文件夾(7).夾臂座(8).彈簧(9).主軸套(10)銷孔(11).銷釘(12)。
在圖1中,主軸(1)的中空內插接著夾臂軸(2),夾臂軸(2)上裝置著夾臂(3)和吸盤(4)可以夾吸在電腦顯示器的外殼上,底框條(5)裝置連接在主軸(1)的下面,底框條(5)上裝配有底框條文件夾(6)可以夾置文件并能沿著底框條(5)上下移動,主軸(1)的中部設置有主軸文件夾(7)可以夾置文件并能在主軸(1)左右移動。
在圖2中,主軸(1)上裝置著有夾臂軸(2),夾臂軸(2)鑲著夾臂(3)和吸盤(4),利用彈簧(9)將裝置在主軸(1)中空內的2根夾臂軸(2)勾挎連接在一起,當兩根夾臂軸(2)分別沿著主軸(1)的中空向左右分開移動使彈簧(9)受到拉力,所以,夾臂(3)和吸盤(4)就有了彈力,因此兩根夾臂(3)和兩個吸盤(4)可以伸縮并能夾住電腦顯示器的外殼,因而也就能把本發(fā)明固定放置在電腦顯視器的正下部。在主軸(1)的中段有兩個主軸套(10)用銷孔(11)銷釘(12)把底框條(5)聯接并能以銷釘(12)為軸轉動,而兩個底框條文件夾(6)就裝在兩根底框條(5)上并能上下移動。在主軸(1)上還設置了2個主軸文件夾(7),可以沿著主軸(1)左右移動。
權利要求
1.卡紙夾,有別于紙夾,該卡紙夾有一根主軸(1)上裝置有夾臂軸(2)鑲著夾臂(3)配有吸盤(4)用彈簧(9)的彈拉力夾臂(3)能夾吸置在電腦顯視器兩側將卡紙夾放置在電腦顯視器的正中下方位置,兩個主軸文件夾(7)能沿著主軸左右移動,配置在主軸(1)上的底框條(5)上的底筐條文件夾(6)能上下移動,其特征在于有主軸(1)配裝有夾臂軸(2)上鑲著夾臂(3)能把卡紙夾放配在電腦顯視器的正中下方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敘的裝置,調整主軸(1)夾臂(3),卡紙夾上下左右前后能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敘的裝置,吸盤(4)能吸附在電腦顯視器的外殼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敘的裝置,調整主軸(1)夾臂(3)卡紙夾能放吸在電腦顯視器的正中上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敘的裝置,底框條文件夾(6)主軸文件夾(7)能上下左右前后調節(jié)移動。
全文摘要
卡紙夾,主要特征是一個有一根主軸(1)可以固定本發(fā)明的位置,裝置在主軸(1)上的兩個主軸文件夾(7)能夠左右移動夾置文件,配置在下方有底框條(5),根據不同環(huán)境的需要上下移動底框條文件夾(6)也可以夾置文件。
文檔編號G06F1/16GK1915685SQ20061015270
公開日2007年2月21日 申請日期2006年9月25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9月25日
發(fā)明者趙平平 申請人:趙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