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更具體地講,涉及能夠根據與個別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的使用模式、使用電力量等來高效地管理電力使用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
本發(fā)明的背景技術公開在韓國公開專利公報第2002-0016271號(2002. 03. 04公開)中。
通常,即使與電源插座連接的電氣/電子裝置的電源關閉也會有少量的電流流過,因此消耗少量的電力,將這種少量的電力稱為待機電力。這種待機電力不僅對電氣/電子產品的壽命產生不好的影響,也成為電力浪費的部分。另外,存在漏電事故等的可能性提高的問題。
另外,在與各插座端子連接的電子設備/裝置工作時,在以往的電源插座的情況下,完全沒有考慮各電子設備/裝置在使用多少電力,不管是使用得多還是使用得少都持續(xù)供給電力,因此不僅是使用者無法預料地過多地使用電力,而且還存在不能系統(tǒng)地對電力使用進行管理的問題。
因此,需要切斷這種待機電力或對電力的過度使用進行管理或控制,而以往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者需要一一找到各個電氣/電子產品來從電源插座分離。另外,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對使用者產生如上所述的麻煩,而且在由于使用者的不注意而不能進行上述的分離作業(yè)時,存在能夠切斷相應電子設備/裝置的問題。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課題是,提供能夠根據與各個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或電子裝置的使用模式、使用電力量等來高效地對電力使用進行管理或控制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
根據本發(fā)明的一方式,本發(fā)明提供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包括主控制部及受到所述主控制部的控制而控制供給到電子設備的電源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該電源控制系統(tǒng)的特征在于,所述電源控制單元分別包括控制部;至少一個電源連接端子;以及電力檢測部,其用于檢測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所述主控制部收到從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提供的與所述使用電力量有關的數據,在預先設定的基準時間內的所述使用電力量之和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按照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的優(yōu)先順序來切斷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電源供給。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所述主控制部從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收集預先設定的第I期間內的電力使用量信息,根據所述收集到的電力使用量信息來分析對于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電力使用模式,從而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所述優(yōu)先順序。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小于所述電力量臨界值時,所述主控制部重置對使用電力量的數據。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所述主控制部能夠對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分別設定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在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預先設定的第2期間內的使用電力量超過所述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所述主控制部能夠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來設定用于決定與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的待機模式與否的待機電力基準值,在預先設定的第3期間內的個別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所述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還包括用于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的警告部,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通過所述警告部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或向使用者傳送警告消息。
在本發(fā)明中,優(yōu)選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還包括用于與遠端的主控制部連接的通信模塊。
根據本發(fā)明的其他方式,本發(fā)明提供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該電源控制系統(tǒng)包括主控制部及受到所述主控制部的控制而控制供給到電子設備的電源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該電源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所述主控制部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優(yōu)先順序;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分別檢測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而提供給所述主控制部;所述主控制部判斷是否達到了基準時間;當判斷為達到了所述基準時間時,所述主控制部判斷所述基準時間內的所述使用電力量之和是否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以及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 所述主控制部根據所述優(yōu)先順序切斷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電源供給。
本發(fā)明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根據與各個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或電子裝置的使用模式、使用電力量等來高效地對電力使用進行管理或控制,因此能夠使由電力的不必要的使用造成的浪費因素最小化,能夠更系統(tǒng)地對電力使用進行計劃或管理。
圖1是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的結構的框圖。圖2是示出在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包含的個別電源控制單元的結構的圖。 圖3是示出在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包含的電源控制單元的結構的立體圖。 圖4是用于說明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的流程圖。圖5是用于說明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方法中的優(yōu)先順序設定步驟的流程圖。圖6是示出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電力使用量模式的例子的例示圖。
符號說明
100:電源控制單元
110:控制部120
130:電力檢測部140
150:顯示部160
200:主控制部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詳細說明本發(fā)明。這些實施例僅用于例示本發(fā)明,本發(fā)明的權利保護范圍不限定于這些實施例。
圖I是示出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的結構的框圖,圖2是示出在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包含的個別電源控制單元的結構的圖,圖3是示出在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包含的電源控制單元的結構的立體圖,以下參照這些圖對本發(fā)明進行說明。
如圖I至圖3所示,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包括主控制部200和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該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受到上述主控制部200的控制而對供給到電子設備(未圖示)的電源進行控制。
電源控制單元100可分別由如下所述的單元構成控制部110 ;至少一個插座端子140 ;用于檢測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的電力檢測部130 ;用于顯示包含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電力量臨界值等信息的顯示部150 ;用于警告使用者的警告部 160 ;以及用于與遠端的主控制部200連接的通信模塊120。
主控制部200收到從各電源控制單元100提供的與上述使用電力量有關的數據, 在預先設定的基準時間內的上述使用電力量之和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能夠按照對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設定的優(yōu)先順序來切斷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中的至少一個以上的電源供給。
主控制部200能夠對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按照單元來分別設定電力量限制值, 在上述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預先設定期間內的使用電力量超過按照上述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時,能夠切斷相應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源供給。
另外,主控制部200能夠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來設定用于決定與上述電源控制單元100連接的電子設備的待機模式與否的待機電力基準值,在預先設定期間內的個別的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上述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能夠切斷相應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源供給。
參照圖I至圖6,具體說明如上所述構成的本實施例的動作及作用。
首先,主控制部200對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設定優(yōu)先順序(S101)。此處,對于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優(yōu)先順序是用于在之后切斷各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時決定與切斷有關的優(yōu)先順序,從優(yōu)先順序低的電源控制單元開始切斷。
參照圖5,以下說明設定上述優(yōu)先順序的步驟(S101)。首先,主控制部200從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收集預先設定期間(例如,I天、10天、I個月...)內的電力使用量信息 (S201)。
接著,根據上述所收集的電力使用量信息,主控制部200分析對于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力使用模式(S202)。此處,電力使用模式分析是指,如圖6所示的一定期間(例如,I天、10天、I個月...)內,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100來掌握所消耗的電力使用量,對在相應的期間內哪個電源控制單元100消耗了最多的電力,哪會如電源控制單元100消耗了最少的電力等、與相應期間內的電力使用有關的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模式進行分析。由此,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不僅在之后也能夠對以哪個模式或比重來消耗電力進行一定水平的預測,而且能夠進一步判斷哪些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重要度相對地高或低,并能夠基于此按照對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重要度來決定上述優(yōu)先順序。
接著,主控制部200在上述步驟(S202)中根據電力使用模式分析結果對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設定上述優(yōu)先順序(S203)。
再次回到圖4,在各電源控制單元100中包含的電力檢測部130檢測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控制部110通過通信模塊120向主控制部200提供該使用電力量 (S102)。此時,電力檢測部130利用電力量計等電力檢測單元,不僅能夠測量電源控制單元 100的全體使用電力量,而且還能夠檢測按照各插座端子的使用電力量,以預先設定的一定時間單位(例如,I秒鐘單位、30秒鐘單位、I分鐘單位、5分鐘單位...)來執(zhí)行檢測作業(yè),并將其檢測結果數據提供給主控制部200。此處,插座端子的個數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2以上的多個。另外,作為上述插座端子140,能夠使用其他各種電源連接端子。
接著,主控制部200判斷是否達到了基準時間(S103)?;鶞蕰r間是作為用于判斷電力使用量的基準的時間,本實施例的主控制部200以上述基準時間單位檢查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力使用量來控制電力使用。上述基準時間例如被設定為10分鐘、30分鐘、I小時、24小時...等各種時間,使用者能夠通過主控制部200的輸入部(未圖示)來對其進行設定。上述步驟(S103)的判斷結果,在未達到基準時間時返回步驟(S102),在達到基準時間時進入下一步驟。
上述步驟(S103)的判斷結果,在達到基準時間時,主控制部200判斷上述基準時間內的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之和是否為電力量臨界值以上(S104)。此處,電力量臨界值意味著被設定為能夠在預先設定的期間(例如,10分鐘、30分鐘、I小時、24小時...)內在上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中使用的臨界值,可以是在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 中使用的對全體電力量的臨界值。
在步驟(S104)中,如果上述基準時間內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全體使用電力量之和為上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則進入到下一步驟(S106)。但是,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全體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上述電力量臨界值時,進入到步驟(S105) 而重置對于使用電力量的數據,返回步驟(S102)而重復進行上述的步驟。當然,雖然在上述中確認了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全體使用電力量之和是否為電力量臨界值以上,但是根據實施例也可以構成為按照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而將電力使用量與規(guī)定的電力量臨界值進行比較。
在上述步驟(S104)中,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上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主控制部200根據按照上述電源控制單元的優(yōu)先順序來切斷多個電源控制單元 100中的至少一個以上的電源供給(S106)。即,在基準時間內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上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可當作電力的使用量過多,因此主控制部200 從優(yōu)先順序低的電源控制單元100開始切斷電源供給。關于切斷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個數,可以根據電力使用量相比于電力量臨界值的大小來以各種方式進行設定。
接著,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上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主控制部200通過在各個電源控制單元100中包含的警告部160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或向使用者傳送警告消息。警告部160能夠以警告音等聽覺方法來發(fā)出警告,也可以以基于顯示部150 或警告燈(未圖示)的視覺方法來發(fā)出警告。另外,主控制部200也能夠以文字消息或郵件等方式向使用者傳送警告消息。
另一方面,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單元100可以分別包括用于顯示電源控制單元 100的使用電力量、按照插座端子的使用電力量、電力量臨界值、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優(yōu)先順序等信息的顯示部150。在該顯示部150上不僅能夠顯示上述的內容,而且能夠顯示與電源控制單元100的工作狀態(tài)有關的各種所有消息。
另外,本實施例的主控制部200能夠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100設定用于決定與各電源控制單元100連接的電子設備的待機模式與否。該待機電力基準值是作為用于判斷與各電源控制單元100連接的電子設備當前是處于工作模式還是處于待機模式的基準的電力值。在規(guī)定期間內、在特定電源控制單元100中使用的電力量為該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可當作與相應的電源控制單元100連接的電子設備當前處于待機模式。主控制部200 在預先設定的時間(例如,I分鐘、10分鐘、30分鐘...)內的個別的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上述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判斷為所連接的相應的電子設備處于待機模式, 從而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源供給。由此,主控制部200能夠減少不必要的待機電力的產生。
另外,如上所述,主控制部200能夠對多個電源控制單元100分別設定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在上述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預先設定的期間內的使用電力量超過上述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時,能夠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電源供給。
另外,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還可以追加具有即使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沒有達到上述電力量臨界值時,也能夠根據其使用電力量來控制電源的功能。即, 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上述電力量臨界值的且為第I預備臨界值(例如,電力量臨界值的90%)以上時,主控制部200能夠通過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顯示部150 或警告部160或另外的輸出單元(未圖示)來向使用者產生預備警告。另外,在上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上述第I預備臨界值且為第2預備臨界值(例如,電力量臨界值的80%)以上時,主控制部200也可以將上述基準時間內的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100的使用電力量為預先設定的值以下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100判斷為待機電力狀態(tài)而切斷該電源控制單元100。
另外,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也可以構成為,接收通過在各電源控制單元100 中具備的電力檢測部130或另外的電流檢測部(未圖示)檢測的與電流值有關的數據,切斷檢測到的電流值為預先設定的電流臨界值以上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100。
如以上說明,在本實施例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中,根據與各個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或電子裝置的使用模式、使用電力量等來高效地對電力使用進行管理或控制,從而能夠使由電力的不必要的使用造成的浪費因素最小化,能夠進一步系統(tǒng)地對電力使用進行計劃或管理。9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包括主控制部及受到所述主控制部的控制而控制供給到電子設備的電源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 該電源控制系統(tǒng)的特征在于, 所述電源控制單元分別包括 控制部; 至少一個電源連接端子;以及 電力檢測部,其用于檢測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 所述主控制部 收到從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提供的與所述使用電力量有關的數據,在預先設定的基準時間內的所述使用電力量之和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按照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的優(yōu)先順序來切斷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中的至少一個的電源供給。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從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收集預先設定的第I期間內的電力使用量信息,根據所述收集到的電力使用量信息來分析對于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電力使用模式,從而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所述優(yōu)先順序。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能夠對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分別設定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在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預先設定的第2期間內的使用電力量超過所述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能夠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來設定待機電力基準值,該待機電力基準值用于決定與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的待機模式與否, 在預先設定的第3期間內的個別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所述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還包括用于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的警告部,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通過所述警告部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或向使用者傳送警告消息。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且為第I預備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通過顯示部或警告部向使用者發(fā)出預備警告,其中,該第I預備臨界值為比所述電力量臨界值更小的值。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所述第I預備臨界值且為第2預備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切斷所述基準時間內的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預先設定的待機電力值以下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其中,該第2預備臨界值為比所述第I預備臨界值更小的值。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收到通過在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中具備的電力檢測部或電流檢測部檢測到的與電流值有關的數據,切斷檢測到的所述電流值為預先設定的電流臨界值以上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
9.一種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該電源控制系統(tǒng)包括主控制部及受到所述主控制部的控制而控制供給到電子設備的電源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 該電源控制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所述主控制部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優(yōu)先順序; 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分別檢測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而提供給所述主控制部; 所述主控制部判斷是否達到了基準時間; 當判斷為達到了所述基準時間時,所述主控制部判斷所述基準時間內的所述使用電力量之和是否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以及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根據所述優(yōu)先順序切斷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電源供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定優(yōu)先順序的步驟包括如下步驟 所述主控制部從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收集預先設定的第I期間內的電力使用量信息;以及 根據所述收集到的電力使用量信息,所述主控制部分析對于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電力使用模式,從而對各個所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所述優(yōu)先順序。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該電源控制方法還包括如下步驟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所述電力量臨界值時,重置對于使用電力量的數據,返回到所述使用電力量檢測及提供步驟。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能夠對所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分別設定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在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的預先設定的第2期間內的使用電力量超過所述按照單元的電力量限制值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主控制部能夠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來設定待機電力基準值,該待機電力基準值用于決定與所述電源控制單元連接的電子設備的待機模式與否, 在預先設定的第3期間內的個別按照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所述待機電力基準值以下時,切斷相應電源控制單元的電源供給。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該電源控制方法還包括如下步驟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為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通過所述警告部向使用者發(fā)出警告或向使用者傳送警告消肩、O
15.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所述電力量臨界值且為第I預備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通過顯示部或警告部向使用者發(fā)出預備警告,其中,該第I預備臨界值為比所述電力量臨界值更小的值。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準時間內的使用電力量之和小于所述第I預備臨界值且為第2預備臨界值以上時,所述主控制部切斷所述基準時間內的按照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為預先設定的待機電力值以下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其中,該第2預備臨界值為比所述第I預備臨界值更小的值。
17.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源控制系統(tǒng)中的電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部收到通過在各所述電源控制單元中具備的電力檢測部或電流檢測部檢測到的與電流值有關的數據,切斷檢測到的所述電流值為預先設定的電流臨界值以上的相應電源控制單元。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電源控制系統(tǒng)及電源控制方法。電源控制系統(tǒng)具有主控制部及受到上述主控制部的控制而控制供給到電子設備的電源的多個電源控制單元,該電源控制系統(tǒng)的特征在于,上述電源控制單元分別包括控制部;至少一個電源連接端子;以及電力檢測部,其用于檢測各電源控制單元的使用電力量,上述主控制部收到從各上述電源控制單元提供的與上述使用電力量有關的數據,在預先設定的基準時間內的上述使用電力量之和為預先設定的電力量臨界值以上時,按照對各個上述電源控制單元設定的優(yōu)先順序來切斷上述多個電源控制單元中的至少一個電源供給。
文檔編號G05B19/04GK102981419SQ20121032342
公開日2013年3月2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9月6日
發(fā)明者李羲靖, 盧時青, 姜煥鎮(zhèn) 申請人:株式會社 碧陸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