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鐘表機芯的振蕩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振蕩器(10),其包括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制成的螺旋彈簧(11),以及擺輪組(12),該擺輪組包括桿(13),其上固定有如下元件:擺輪(14)、盤(15)以及與所述螺旋彈簧(11)剛性連接的夾頭(16),其特征在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固定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1)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或者其中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固定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1.6倍、或者甚至1.3倍。
【專利說明】用于鐘表機芯的振蕩器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鐘表機芯的振蕩器。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鐘表機芯以及包括這種振蕩器的計時器。
[0002]機械表運行的精度取決于由擺輪和游絲所構(gòu)成的振蕩器的頻率的穩(wěn)定性。然而,如果表被暴露于磁場,則該頻率被擾亂,這意味著,可觀察到機芯被磁化前后運行中的差異。這種運行中的差異可能是正向的或負向的。不論其意味著什么,該差異被稱作“殘余效應”或“殘余運行”,并且可根據(jù)標準NIHS90-10進行測量。該標準尋求認證在暴露于4.SkA/m(60G)的磁場后仍能保持良好走時精度的手表。然而,表的佩戴者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遭遇數(shù)值為32kA/m(400G)的更強的磁場。因此,減小與如此強度的磁場有關的這種影響是恰當?shù)摹?br>
[0003]絕大多數(shù)游絲由Fe-Ni合金(例如Nivarox?合金)制成,其具有取決于磁化狀態(tài)的彈性模量。近期的發(fā)展允許由順磁性材料(Nb-Zr-Ο合金,例如Parachrom? )或抗磁性
材料(例如被覆蓋有一層二氧化硅的硅)制成的自補償游絲的發(fā)展,這使得能夠顯著地減小強于4.8kA/m的磁場的殘余效應,如圖1所示。然而,尤其是在具有明顯大于4.8kA/m,例如32kA/m的磁場強度的磁場的情況下,殘余效應仍然存在。
[0004]通常,被組裝在振蕩器內(nèi)的擺輪的結(jié)構(gòu)由標準NIHS34-01說明。圖3示出這種擺輪組結(jié)構(gòu)。該擺輪的輪轂通過例如鉚接被直接附接至擺軸。其通過由設置于桿上的凸緣直徑所限定的支撐表面被定位和固定,這在標準NIHS34-01的術(shù)語中也被稱作擺輪座直徑。通常由CuBe2加工而成的、其上設置有針的輥,被驅(qū)到軸的一部分上,該部分的直徑大致小于擺輪座的直徑,與凸緣另一側(cè)上的擺輪輪轂無關。旨在保持游絲位置的夾頭,在凸緣的另一側(cè)被驅(qū)到軸部上,該部分的直徑也同樣大致小于擺輪座的直徑,如圖2所示。這種擺輪結(jié)構(gòu)被視為給出了其堅固性以及導致的組件的簡化的參考。這種擺輪組結(jié)構(gòu)尤其被發(fā)現(xiàn)存在于設置有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的任何振蕩器中。通過舉例的方式,專利CH700032公開了一種設置有至少兩個例如由硅制成的游絲的振蕩器,它們被安裝在如上文所述的擺軸上。這種振蕩器,通過游絲所選擇的材料的性能,使得值為4.8kA/m的磁場的殘余效應減小,但是其不能減小大致大于4.8kA/m,例如32kA/m的磁場的殘余效應。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振蕩器,其克服了上述缺點并且改進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特別是,本發(fā)明提出了一種振蕩器,其減小甚至消除了佩戴者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磁場的正向的或負向的殘余效應,尤其是強于甚至大致強于4.8kA/m,例如32kA/m的磁場。
[0006]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由權(quán)利要求1限定。
[0007]振蕩器的不同實施方式由權(quán)利要求2至10限定。
[0008]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鐘表機芯由權(quán)利要求11限定。
[0009]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計時器由權(quán)利要求12限定。
[0010]通過舉例的方式,附圖描繪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三種實施方式。
[0011]圖1是示出了不同機芯的、根據(jù)這些機芯所受到的磁場B的殘余運行M的視圖。曲線I表示設置有具有磁性(Nivarox?)游絲的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Μ。曲線2表示設置有具有順磁性(Parachrom? )游絲的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最后,曲線3表示設置有具有抗磁性性游絲(被覆蓋有一層二氧化硅的硅)的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
[0012]圖2是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的視圖。
[0013]圖3是圖2的振蕩器的擺輪組結(jié)構(gòu)的細節(jié)視圖。
[0014]圖4和5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視圖。
[0015]圖6描繪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
[0016]圖7描繪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替代形式。
[0017]圖8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替代形式的視圖。
[0018]圖9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視圖。
[0019]圖10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的視圖。
[0020]圖1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三替代形式的視圖。
[0021]圖12是示出了承受給定磁場的機芯的殘余運行的表格,該殘余運行作為如圖2和3所描繪的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的擺軸材料的函數(shù)。其還示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和第二實施方式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的殘余運行。
[0022]圖13通過比較的方式示出了四種機芯的、作為它們所受到的磁場B的函數(shù)的殘余運行M,第一機芯包括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并且另外三種機芯包括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shù)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曲線I表示設置有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該振蕩器裝配有擺輪組,該擺輪組設置有與Nivarox?游絲有關的凸緣擺軸。曲線2表示設置有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該振蕩器裝配有擺輪組,該擺輪組設置有與Nivarox?游絲有關的無凸緣擺軸。曲線3表示設置有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該振蕩器裝配有擺輪組,該組裝的擺輪設置有與順磁性游絲有關的凸緣擺軸。最后,曲線4表示設置有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所制成的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M。
[0023]圖14通過比較的方式示出了兩種機芯的、作為它們所受到的磁場B的函數(shù)的殘余運行M,第一機芯包括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圖中曲線I),并且第二機芯包括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shù)所生產(chǎn)的并且設置有Nivarox?型游絲的振蕩器(圖中曲線2)。
[0024] 申請人:發(fā)現(xiàn),擺軸的幾何形狀對于殘余效應具有出乎意料的影響。更具體地說,通過 申請人:公司所進行的不同研究,發(fā)現(xiàn)通過減小甚至消除最大直徑部分,能夠如同例如CuBe2的順磁性材料所制成的擺軸那樣減小殘余效應,如圖12的表格所示,根據(jù)標準NIHS34-01的術(shù)語該最大直徑部分被稱作擺輪座,或者甚至通常被稱作“凸緣”。隨后發(fā)現(xiàn),將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與根據(jù)現(xiàn)有技術(shù)的裝配有凸緣擺軸的擺輪組相結(jié)合,并不能提供與將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與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裝配有擺軸的擺輪組相結(jié)合的相同效果。尤其是,將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與根據(jù)本發(fā)明的裝配有擺軸的擺輪組相結(jié)合的行為使得對于32kA/m(400G)的磁場來說,能夠顯著減小或者甚至消除殘余運行,干擾游絲回復力矩的寄生力矩隨后由于環(huán)繞振蕩器的磁性元件的存在而產(chǎn)生。
[0025]通過參考圖13發(fā)現(xiàn),對于32kA/m(400G)的磁場B來說,將順磁性游絲附加至裝配有凸緣擺軸的擺輪組能夠?qū)堄噙\行M減小為結(jié)合有Nivarox?型游絲的相同的擺輪組的大約二分之一。出乎意料的是,已經(jīng)發(fā)現(xiàn),如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所提出的那樣,對于32kA/m(400G)的磁場來說,將順磁性游絲結(jié)合到裝配有無凸緣的擺軸的擺輪組能夠?qū)堄噙\行M減小為結(jié)合有Nivarox?型游絲的相同的擺輪組的大約十二分之一。還發(fā)現(xiàn),對于32kA/m(400G)的磁場來說,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的振蕩器能夠?qū)堄噙\行M顯著地減小為包括凸緣軸并且結(jié)合有Nivarox?型游絲的擺輪組的大約十七分之一。尤其是,如圖13描繪的那樣,對于強度在15與32kA/m之間的磁場來說,發(fā)現(xiàn)了在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與軸的幾何形狀之間產(chǎn)生了與磁性現(xiàn)象有關的協(xié)同效應。其結(jié)果是,游絲材料的改變與軸幾何外形的改進的結(jié)合效果超出改變游絲材料與改進軸的幾何外形的獨立效果的總和。
[0026]參考圖14可看出,出乎意料的是,如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所提出的那樣,對于32kA/m(400G)的磁場B來說,將抗磁性游絲結(jié)合到裝配有最大直徑被減小的擺軸的擺輪組能夠?qū)堄噙\行M顯著地減小為包括凸緣軸并且結(jié)合有Nivarox?型游絲的擺輪組的大約三十五分之一。
[0027]因此,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振蕩器,其包括由順磁性材料或抗磁性材料制成的游絲,并且這種振蕩器內(nèi)的擺輪組包括由鋼制成的最大直徑被減小了的桿,該桿上安裝有擺輪、輥以及所述游絲的夾頭。在第一方案中,夾頭可能被附接至游絲。在這種情況下,夾頭優(yōu)選地由例如黃銅或CuBe2的銅基合金制成,甚至由不銹鋼制成。在第二方案中,例如,當游絲由硅制成時,夾頭可能與游絲被制成為一體。在這種情況下,夾頭也由硅制成。桿由鋼制成,以承受振蕩器所受到的機械應力。輥與擺輪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加工而成,例如,如CuBe2或黃銅的銅基合金、硅、或者甚至鎳磷。優(yōu)選的是,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的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同樣優(yōu)選的是,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兀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2倍、或者甚至1.8倍、或者甚至1.6倍、或者甚至1.3倍。因此,由于干擾游絲回復力矩的寄生力矩隨后主要通過環(huán)繞振蕩器的磁性元件的存在而產(chǎn)生,殘余效應被大大減小。當然,如果位于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附近的元件,例如,如同托盤組件或擒縱輪的擒縱機構(gòu)的元件,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制成, 則可進一步減小殘余效應。
[0028]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一實施方式,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兀件的其中之一(選自:夾頭、輥、擺輪)的桿的部分的最小直徑Dl具有對應于桿的最大直徑的Dmax的量值。此外,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大直徑D2也具有對應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的量值。在第一實施方式中,Dmax = Dl = D2。
[0029]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大直徑D2也對應于直徑Dmax,但是不同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小直徑D1。因此,在第二實施方式中,Dmax = D2 > D1。
[0030]根據(jù)第三實施方式,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大直徑D2不同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但是可能大于或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小直徑D1。因此,在第三實施方式中Dmax > D2≥D1。
[0031]在下文中,參考圖4和5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振蕩器10包括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制成的游絲11,以及擺輪組12,該擺輪組12包括桿13,桿13上安裝有所述游絲的夾頭16、擺輪14、以及輥15。在第一替代形式中,擺輪14通過輥15被緊固至桿13。輥15被附接于,例如被驅(qū)到部分135上,并且在桿13上跨過高度H。該部分135的直徑等于最大直徑Dmax。擺輪14自身在形成于輥上的固定表面131上通過例如鉚接被附接于輥15。夾頭自身被直接安裝在桿上。其可能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固定。夾頭被安裝在直徑等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的桿的部分136上。在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其上安裝有元件(選自:夾頭、輥、擺輪)的桿的部分的最小直徑Dl對應于等于桿的最大直徑的量值Dmax。此外,其上安裝有元件的桿的部分的最大直徑D2還具有與桿的最大直徑相一致的量值。因此,在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Dmax = Dl = D2。在圖4和5所示的設計中,該量值的值為0.5mm。
[0032]對不同強度的磁場進行測量,以使得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能夠與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的殘余運行相比較。如圖13所示,發(fā)現(xiàn)對于32kA/m的磁場來說,設置有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振蕩器的機芯的平均殘余運行的數(shù)值為2s/d(圖中曲線4),也就是為設置有已知振蕩器的機芯的值(圖中曲線2)的大約十二分之一,該已知振蕩器裝配有Nivarox?游絲與無凸緣擺軸。還發(fā)現(xiàn)對于32kA/m的磁場來說,設置有裝配有擺輪組的振蕩器的機芯的平均殘余運行的數(shù)值為15s/d(圖中曲線3),該擺輪組設置有與順磁性游絲相結(jié)合的凸緣擺軸,也就是為設置有與Nivarox?游絲有關的相同的擺輪組的機芯的值大約二分之一。因此發(fā)現(xiàn),將順磁性游絲與設置有無凸緣軸的擺輪組相結(jié)合在機芯的殘余運行上產(chǎn)生了意外的效果,也就是對于32kA/m(400G)的磁場來說,明顯減小甚至消除了殘余運行。
[0033]此外,如果圍繞在所討論的機芯內(nèi)的振蕩器的磁性元件的數(shù)量減少,則所述倍數(shù)可增加。
[0034]在下文中,參考圖6描述振蕩器的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在該第二替代形式中,與第一替代形式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十位上用“2”來代替“1”,并且在個位上具有相同的數(shù)字。同樣地,這些元件的部件或部分在百位上用“2”來代替在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的相同部件或部分的“ 1”,并且在十位上具有相同的數(shù)字。正如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那樣,Dmax = Dl = D2。該量值在圖4所示的設計中的數(shù)值為0.3mm。該第二替代形式與第一替代形式的不同在于,輥25在桿上跨過幾乎其整個長度,和/或夾頭26通過棍被固定于桿。換句話說,夾頭26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固定于棍25上。
[0035]測量示出這種修改對于殘余效應的減小影響很小。不論替代形式考慮到什么,對于32kA/m的磁場來說,平均殘余運行是2s/d,這表示其減小為了具有如圖2和3所示的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設計并且裝配有順磁性游絲的機芯的殘余運行的八分之一。
[0036]根據(jù)第一實施方式的前兩種替代形式,擺輪通過輥被緊固至桿。與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傳統(tǒng)結(jié)構(gòu)相比,桿凸緣被省略并且輥-擺輪組件可通過例如驅(qū)動被直接附接于桿。另夕卜,根據(jù)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替代形式,擺輪被直接附接于直徑與附接有輥和夾頭的部分相等的桿的一部分。因此,擺輪可獨立于輥之外被附接于桿。
[0037]在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三替代形式中,如圖7所示,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第一位(十位或百位)上用“I”來代替“3”,并且具有相同的第二位數(shù)(個位或十位)。擺輪34獨立于被附接至部分335的輥35之外被固定于部分334。為此,擺輪34的輪轂具有足夠的總高度H,尤其是等于或基本上等于部分334的高度,由此保證擺輪的適當?shù)墓潭ê途S持力矩。用于此的夾頭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固定于部分336。部分334、335、336的每一個的直徑都等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因此,正如前兩種替代形式那樣,Dmax = Dl = D2。該量值在圖7所示的設計中的值為0.4mm。測量示出,對于32kA/m的磁場來說,裝配有根據(jù)第三替代形式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的機芯的平均殘余運行等同于裝配有根據(jù)前兩種替代形式的任一種所生產(chǎn)的振蕩器的機芯的平均殘余運行,也就是2s/d左右。
[0038]第二實施方式與第一實施方式的不同在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的量值與其上安裝有選自夾頭、輥和擺輪的其中一個元件的桿的最小直徑Dl并不一致。換句話說,Dmax =D2>D1。在下文中,參考圖8描述振蕩器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替代形式。在第二實施方式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第一位(十位或百位)上用“4”來代替“1”,并且具有相同的第二位數(shù)(個位或十位)。在本實施方式中,夾頭46在部分436處通過例如驅(qū)動被附接于桿43。輥45被例如驅(qū)到部分435上的支座中。該部分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軸的最小直徑D1。擺輪44自身在部分434處通過例如驅(qū)動被直接安裝在桿43上,該部分434獨立于輥45的位置之外。為了這個目的,擺輪44的輪轂具有足夠的總高度H,尤其是等于或基本上等于部分434的高度,這保證了對于擺輪的適當?shù)墓潭ê途S持力矩。部分434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軸的最大直徑D2。其也對應于直徑Dmax。因此,在本實施方式中,Dmax = D2 > D1。優(yōu)選的是,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在圖8所示的例子中,Dl的值是0.4mm,因此D2和Dmax的值是0.8mm。因此,Dmax小于直徑Dl的約2.5倍。
[0039]對32kA/m的磁場進行測量,以便將振蕩器的第二實施方式的此種替代形式的殘余運行與圖2和3所示的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的殘余運行進行比較,它們都固定有順磁性游絲。圖12的表格示出,對于這種強度的磁場來說,平均殘余運行的值為2s/d,也就是整體減小為了設置有已知振蕩器并且固定有順磁性或抗磁性游絲的機芯的殘余運行的八分之一。
[0040]第三實施方式與第二實施方式的不同在于,桿的最大直徑的量值Dmax與其上安裝有選自夾頭、輥、擺輪的其中一個元件的桿的最大直徑D2并不一致。因此,Dmax >D2 ≥ Dl0
[0041]在下文中,參考圖9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第一位(十位或百位)上用“5”來代替“1”,并且具有相同的第二位數(shù)(個位或十位)。夾頭56在部分536處通過例如驅(qū)動被直接安裝在桿53上。輥55也被直接安裝在桿53上。例如,其在部分535處被驅(qū)入桿53上的支座內(nèi)。該部分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軸的最小直徑D1。擺輪在部分534處通過例如驅(qū)動被附接至桿。為了這個目的,擺輪54的輪轂具有足夠的總高度H,尤其是等于或基本上等于部分534的高度,這保證了對于擺輪的適當?shù)墓潭ê途S持力矩。該部分534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軸的最大直徑D2。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桿部533具有大于直徑Dl和D2的直徑Dmax。因此,該部分具有在擺輪和/或夾頭被固定于桿時可被它們依靠的肩部。以這種方式,擺輪和夾頭的位置可被精確地限定。[0042]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中,Dmax > D2 > Dl,并且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和/或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2倍、或者1.8倍、或者甚至1.6倍、或者甚至1.3倍。在圖9所示的例子中,Dl的值為0.3mm,D2的值為0.8mm,并且Dmax的值為1_。因此,Dmax小于直徑Dl的約3.5倍,并且Dmax小于直徑D2的約1.3倍。在如圖2和3所示的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設計中,其中Dmax > D2 > D1,Dl的值為0.3mm, D2的值為0.8mm,并且Dmax的值為1.4mm。Dmax因此比直徑Dl的4.5倍更大,并且Dmax因此比直徑D2的1.6倍更大。因此發(fā)現(xiàn),桿的最大直徑Dmax與裝配有現(xiàn)有技術(shù)中已知的振蕩器的桿的最大直徑Dmax相比被大大減小。因此,由于隨后主要通過環(huán)繞振蕩器的磁性元件的存在而產(chǎn)生干擾螺旋彈簧回復力矩的寄生力矩,殘余效應被減小。圖14示出了與包括凸緣擺軸并且固定有Nivarox?'型游絲的已知振蕩器的殘余運行相比較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振蕩器的殘余運行。發(fā)現(xiàn),對于32kA/m的磁場來說,平均殘余運行的值為ls/d,其顯著地減小為了設置有上述振蕩器的機芯的殘余運行的大約三十五分之一O
[0043]在下文中,參考圖10描述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振蕩器的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中,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第一位(十位或百位)上用“6”來代替“1”,并且具有相同的第二位數(shù)(個位或十位)。如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那樣,Dmax > D2 > Dl0該第二替代形式與第一替代形式的不同在于,擺輪64通過輥65被緊固至桿63。輥65通過例如驅(qū)動被附接至部分635,并且在桿63上跨過高度Hl。該部分635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小直徑D1。擺輪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安裝在輥上的支座中。為此,擺輪64的輪轂具有足夠的總高度H2,尤其是等于或基本上等于輥65的部分654的高度,這保證了擺輪的適當?shù)墓潭ê途S持力矩。夾頭自身通過例如敲打被固定于桿63的部分636。該部分635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大直徑D2。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中,桿部633具有大于直徑Dl和D2的直徑Dmax。因此,該部分具有在輥和/或夾頭被固定于桿時可被它們依靠的肩部。以這種方式,擺輪和夾頭的位置可被精確地限定。在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中,Dmax > D2 > Dl,并且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并且/或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2倍、或者1.8倍、或者甚至1.6倍、或者甚至1.3倍。在圖10所示的例子中,Dl的值為0.4mm, D2的值為0.5mm,并且Dmax的值為0.7mm。因此,Dmax小于直徑Dl的約2倍,并且Dmax小于直徑D2的約1.6倍。以這種方式,桿的最大直徑Dmax同樣被大大減小。
[0044]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三替代形式與前兩種替代形式的不同在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量值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最小直徑Dl的大小。在下文中,參考圖11描述該替代形式。與第一實施方式的第一替代形式的元件相同或具有相同功能的元件在第一位(十位或百位)上用“7”來代替“1”,并且具有相同的第二位數(shù)(個位或十位)。如第三實施方式的第二替代形式那樣,擺輪74通過輥75被緊固至桿73。輥75通過例如驅(qū)動被附接于部分735,并且在桿73上跨過高度Hl。該部分735的直徑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小直徑D1。該部分735的直徑還對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大直徑D2。擺輪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安裝在輥上的支座中。為此,擺輪74的輪轂具有足夠的總高度H2,尤其是等于或基本上等于輥75的部分754的高度,這保證了對于擺輪的適當?shù)墓潭ê途S持力矩。夾頭自身通過例如驅(qū)動被固定于桿73的部分736。該部分736的直徑對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大直徑D2,并且對應于其上安裝有振蕩器元件的桿的最小直徑D1。因此,D1=D2。在第三替代形式中,桿部733具有大于直徑Dl和D2的直徑Dmax。因此,該部分具有在輥和/或夾頭被固定于桿時可被它們依靠的肩部。以這種方式,擺輪的位置和夾頭的位置可被精確地限定。在第三替代形式中,Dmax > Dl = D2,并且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并且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2倍、或者1.8倍、或者甚至1.6倍、或者甚至1.3倍。在圖11示出的例子中,Dl和D2的值為0.4mm,并且Dmax的值為0.7mm。因此,Dmax小于直徑Dl是約2倍,并且Dmax小于直徑D2的約2倍。以這種方式,桿的最大直徑Dmax也被大大減小。
[0045]在第三實施方式中,Dmax優(yōu)選地為底座的直徑,該底座與可被驅(qū)到桿上的一個元件或者甚至兩個元件(輥、擺輪、夾頭)相接觸。
[0046]不論哪一種實施方式,當?shù)谝辉?,例如擺輪,未被直接安裝在桿上而是被安裝在第二元件上時,其自身在具有第一直徑的桿的第一部分處被直接安裝在桿上,其上安裝有第一元件的桿的直徑被認為是第一直徑。當然,不論實施方式考慮到什么,選自夾頭、輥、擺輪的所有元件都可被設置在三種直徑Dl、D2、Dmax的其中之一上。
[0047]在不同的實施方式中,直徑Dmax優(yōu)選地為小于1.1mm、或者甚至小于1_、或者甚至小于0.9mm。
[0048]根據(jù)本發(fā)明的配置有順磁性材料(Nb-Zr-Ο合金,例如Parachrom? )或抗磁性
(尤其是被覆蓋有一側(cè)二氧化硅的硅)游絲的振蕩器具有特殊特征,其設置有由仿形車削鋼制成的擺桿,該擺桿的幾何形狀被改進,以減少殘余效應。輥和擺輪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加工而成,例如,如CuBe2或黃銅的銅基合金,硅甚至鎳磷。根據(jù)所考慮的實施方式,輥優(yōu)選地適于允許擺輪組裝。
[0049]在本文件中,“第一元件被緊固至第二元件”意思是第一元件被固定于第二元件。
[0050]在本文件中,“擺輪組”意思是包括或包含擺軸、擺輪、輥和夾頭的組件,該擺輪、輥和夾頭被安裝在擺軸上。
[0051]在本文件中,“軸”和“桿”表示同一元件。
[0052]在本文件中,殘余運行的值的比率被以絕對值的形式給出。
[0053]圖1、13和14按比例繪制,以致數(shù)值,尤其是殘余運行的數(shù)值,可通過閱讀附圖而被讀出。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振蕩器(10 ;20 ;30 ;40 ;50 ;60 ;70),其包括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制成的游絲(11 ;21 ;31 ;41 ;51 ;61 ;71),以及擺輪組(12 ;22 ;32 ;42 ;52 ;62 ;72),該擺輪組包括其上安裝有如下元件的桿(13 ;23 ;33 ;43 ;53 ;63 ;73):擺輪(14 ;24 ;34 ;44 ;54 ;64 ;74)、輥(15 ;25 ;35 ;45 ;55 ;65 ;75)以及被緊固至所述游絲(11 ;21 ;31 ;41 ;51 ;61 ;71)的夾頭(16 ;26 ;36 ;46 ;56 ;66 ;76),其特征在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或者其中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1.6倍、或者甚至1.3倍。
2.一種振蕩器(10 ;20 ;30 ;40 ;50 ;60 ;70),其包括由順磁性或抗磁性材料制成的游絲(11 ;21 ;31 ;41 ;51 ;61 ;71),以及擺輪組(12 ;22 ;32 ;42 ;52 ;62 ;72),該擺輪組包括其上安裝有如下元件的桿(13 ;23 ;33 ;43 ;53 ;63 ;73):擺輪(14 ;24 ;34 ;44 ;54 ;64 ;74)、輥(15 ;25 ;35 ;45 ;55 ;65 ;75)以及被緊固至所述游絲(11 ;21 ;31 ;41 ;51 ;61 ;71)的夾頭(16 ;26 ;36 ;46 ;56 ;66 ;76),其特征在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的3.5倍、或者甚至2.5倍、或者甚至2倍,并且其中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的2倍、或者甚至1.8倍、或者甚至1.6倍、或者甚至1.3倍。
3.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擺桿由鋼制成,尤其是仿形車削鋼。
4.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等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
5.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大直徑(D2)和其上安裝有元件的其中之一的桿的最小直徑(Dl)以及桿的最大直徑(Dmax)均相等。
6.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桿的最大直徑(Dmax)小于1.1mm、或者甚至小于1mm、或者甚至小于0.9mm。
7.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擺輪被直接安裝在桿上。
8.如權(quán)利要求1至6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擺輪被安裝在輥上。
9.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夾頭被安裝在輥上。
10.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其特征在于,擺桿為圓柱形或大致圓柱形。
11.一種鐘表機芯,其包括如前述權(quán)利要求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10 ;20 ;30 ;40 ;50 ;60 ;70)。
12.—種計時器,其包括如前一權(quán)利要求所述的鐘表機芯,或如權(quán)利要求1至10的其中之一所述的振蕩器(10 ;20 ;30 ;40 ;50 ;60 ;70)。
【文檔編號】G04B17/06GK103890666SQ201280052138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1年10月24日
【發(fā)明者】讓-路易·貝特朗, 伯努瓦·布朗吉耶, 托馬斯·欽普里奇 申請人:勞力士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