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屬一種實驗器具,包括取樣容器,所述取樣容器與伸縮桿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的另一端還與手柄固定連接,所述手柄與伸縮桿的角度呈鈍角,所述伸縮桿上整體的外部上均設有刻度,刻度的零位置于伸縮桿與所述取樣容器相連接的一端上。通過將取樣容器固定在伸縮桿的端部,使用中可通過伸縮桿采樣離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地表水,伸縮桿使用操作較為方便,且非使用不占用過多空間,通過伸縮桿上的刻度可在地表水采樣的同時測量出采樣部位與岸邊的距離,有效提高了地表水采樣的工作效率,同時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結構簡單,適于工業(yè)生產,可在各類環(huán)境中進行地表水采集,應用范圍廣闊。
【專利說明】
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實驗器具,更具體的說,本實用新型主要涉及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用于野外地表水采樣的器具沒有統(tǒng)一的結構,進而采樣具有隨意性;并且很多地表水的采樣部位并非靠近岸邊,使得采樣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離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地表水采集較為困難,不僅操作難度大,還增加了作業(yè)的危險性,因而有必要針對現有技術中用于野外地表水采集的專用器具結構進行研究與改進。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針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以期望解決現有技術中野外地表水采樣隨意性大,且離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地表水采集難度大等技術問題。
[0004]為解決上述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0005]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包括取樣容器,所述取樣容器與伸縮桿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的另一端還與手柄固定連接,所述手柄與伸縮桿的角度呈鈍角,所述伸縮桿上整體的外部上均設有刻度,所述刻度的零位置于伸縮桿與所述取樣容器相連接的一端上。
[0006]作為優(yōu)選,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伸縮桿為三節(jié),且每節(jié)的長度均為50厘米。
[0007]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取樣容器呈圓形柱狀體,且所述取樣容器上部的邊緣上還設有一尖嘴。
[0008]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取樣容器靠近上部的側壁上設有卡槽,所述伸縮桿的一端通過卡槽與取樣容器的側壁固定。
[0009]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伸縮桿與手柄通過螺紋連接。
[00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之一是:通過將取樣容器固定在伸縮桿的端部,使用中可通過伸縮桿采樣離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地表水,伸縮桿使用操作較為方便,且非使用不占用過多空間,通過伸縮桿上的刻度可在地表水采樣的同時測量出采樣部位與岸邊的距離,有效提高了地表水采樣的工作效率,同時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結構簡單,適于工業(yè)生產,可在各類環(huán)境中進行地表水采集,應用范圍廣闊。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I為取樣容器、2為伸縮桿、3為手柄。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闡述。
[0014]參考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是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包括取樣容器I,該取樣容器I與伸縮桿2的一端固定連接,并且伸縮桿2的另一端還與手柄3固定連接,為方便操作,前述手柄3與伸縮桿2的角度最好設置為鈍角,也可將手柄3與伸縮桿2進行直線連接;更為重要的是,在伸縮桿2整體的外部上均設有刻度,該刻度的零位需置于伸縮桿2與取樣容器I相連接的一端上,即伸縮桿上的刻度的數值由采樣容器I向手柄3進行延伸;前述的伸縮桿2可選擇類似于雨傘支撐桿的結構。
[0015]通過將取樣容器I固定在伸縮桿2的端部,使用中可通過伸縮桿2采樣離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地表水,伸縮桿2使用操作較為方便,且非使用不占用過多空間,通過伸縮桿2上的刻度可在地表水采樣的同時測量出采樣部位與岸邊的距離,有效提高了地表水采樣的工作效率。實際實用中,為適應主流的野外地表水采集的作業(yè)場所,最好將伸縮桿2設為三節(jié),且每節(jié)的長度均為50厘米,即全部伸出后,采樣器整體的長度為150厘米左右,可解決大部分情況下,地表水采樣部位與岸邊具有一定距離的問題。
[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參考現有技術中采樣容器的常規(guī)結構,上述的取樣容器I可直接制作成圓形柱狀體的形狀,并在取樣容器I上部的邊緣上設置一尖嘴,通過該尖嘴可將采樣得到的地表水順利的倒入小口徑的樣本存儲瓶中;對于采樣器中各個部件的固定結構,最好在取樣容器I靠近上部的側壁上設置卡槽,將伸縮桿2的一端通過卡槽與取樣容器I的側壁卡合固定,從而可方便的將取樣容器I從伸縮桿2的端部取下;再將伸縮桿2與手柄3通過螺紋連接固定,除此之外,取樣容器1、伸縮桿2與手柄3的固定結構亦可選擇類似的固定結構,其固定結構的具體形式,并不影響采集器的實際使用。
[0017]除上述以外,還需要說明的是在本說明書中所談到的“一個實施例”、“另一個實施例”、“實施例”等,指的是結合該實施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或者特點包括在本申請概括性描述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在說明書中多個地方出現同種表述不是一定指的是同一個實施例。進一步來說,結合任一實施例描述一個具體特征、結構或者特點時,所要主張的是結合其他實施例來實現這種特征、結構或者特點也落在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
[0018]盡管這里參照本實用新型的多個解釋性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描述,但是,應該理解,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設計出很多其他的修改和實施方式,這些修改和實施方式將落在本申請公開的原則范圍和精神之內。更具體地說,在本申請公開、附圖和權利要求的范圍內,可以對主題組合布局的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多種變型和改進。除了對組成部件和/或布局進行的變型和改進外,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其他的用途也將是明顯的。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包括取樣容器(I),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容器(I)與伸縮桿(2)的一端固定連接,所述伸縮桿(2)的另一端還與手柄(3)固定連接,所述手柄(3)與伸縮桿(2)的角度呈鈍角,所述伸縮桿(2)整體的外部上均設有刻度,所述刻度的零位置于伸縮桿(2)與所述取樣容器(I)相連接的一端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2)為三節(jié),且每節(jié)的長度均為50厘米。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容器(I)呈圓形柱狀體,且所述取樣容器(I)上部的邊緣上還設有一尖嘴。4.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樣容器(I)靠近上部的側壁上設有卡槽,所述伸縮桿(2)的一端通過卡槽與取樣容器(I)的側壁固定。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地表水采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桿(2)與手柄(3)通過螺紋連接。
【文檔編號】G01N1/10GK205642897SQ201520824453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24日
【發(fā)明人】劉存麗
【申請人】南京曉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