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液壓裝置的秤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是一種秤,特別是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
背景技術(shù):
目前,用秤秤物料重量是常見的秤重方法。特別是中小型廠礦企業(yè)的中、小型零部 件進庫出庫,進廠出廠時大都用秤秤重計量。在對物體秤重時要將物品拿到秤上面,秤好后 又要從秤上拿下來,比較麻煩。特別是小車等運載工具很難上秤秤重。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設計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使用該秤時,將物料放到秤上秤重 及從秤上拿下來都在同一平面上進行。特別是用液壓平板車,小型電動車,手推車及各種小 型車等裝物料秤重時都可直接推到秤上秤重計量及從秤上推下來運走。這種秤秤重計量時 具有工作效率高,勞動強度小的優(yōu)點。本發(fā)明的技術(shù)方案是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它包括秤、液壓裝置和秤重平板。 在地面上設置一凹坑,將液壓裝置放入凹坑底部,再將秤放在液壓裝置上面,最后將秤重平 板平放在秤的秤重平面板上面。凹坑兩端外的地面上均設置有小凹坑。秤重平板兩端部應 放入小凹坑平面上。秤重平板兩端部放入小凹坑平面上后秤重平板的上平面應與地面相 平。開動液壓裝置使其上升到最上面時秤重平板的下平面應高于地面一段距離。開動液壓 裝置降低到最下面時秤的秤重平面板的上平面應低于秤重平板下平面一段距離。所述的秤為市售磅秤或市售電子稱。所述的液壓裝置為市售液壓平板車或其他液壓器具。所述的秤重平板為金屬板材、塑料板或竹木板。本發(fā)明工作過程是秤重平板上平面平時與地面相平。秤物料重量時將物料放到 秤重平板上,開動液壓裝置使秤、秤重平板及物料上升,在秤重平板高于地面時即可計算物 料重量。秤完物料重量后開動液壓裝置使秤、秤重平板及物料下降至秤重平板上平面與地 面相平,此時秤重平板兩端部正好平放在小凹坑面上。將物料拿離秤重平板后即可對其他 物料進行秤重。如較長時間不秤重可開動液壓裝置使秤的秤重平面板向下脫離秤重平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設計了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使用該秤時將物品放到秤上秤重 及從秤上拿下來都在同一平面上進行。特別是用液壓平板車,手推車及各種小型車等秤重 時都可直接推到秤上秤重計量及從秤上推下來并進一步運到其他地方去。這種秤秤重計量 時具有工作效率高,勞動強度小的優(yōu)點。
下面結(jié)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描述。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圖2是圖1的A-A向剖示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中1、地面,2、小凹坑,3、凹坑,4、秤重平板,5、秤重平面板,6、秤,7、液壓裝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2所示的實施例如下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它包括秤6、液壓裝置7和 秤重平板4。在地面上設置一凹坑3,將液壓裝置7放入凹坑3底部,再將秤6放在液壓裝 置7上面,最后將秤重平板4平放在秤6的秤重平面板5上面。凹坑3兩端外的地面上均 設置有小凹坑2。秤重平板4兩端部應放入小凹坑2平面上。秤重平板4兩端部放入小凹 坑2平面上后秤重平板4的上平面應與地面1相平。開動液壓裝置7使其上升到最上面時 秤重平板4的下平面應高于地面1一段距離。開動液壓裝置7降低到最下面時秤6的秤重 平面板5的上平面應低于秤重平板4下平面一段距離。所述的秤6為市售磅秤。所述的液壓裝置7為市售液壓平板車。所述的秤重平板4為金屬板材。
權(quán)利要求
1. 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它包括秤、液壓裝置和秤重平板,其特征在于在地面上設 置一凹坑,將液壓裝置放入凹坑底部,再將秤放在液壓裝置上面,最后將秤重平板平放在秤 的秤重平面板上面,凹坑兩端外的地面上均設置有小凹坑,秤重平板兩端部應放入小凹坑 平面上,秤重平板兩端部放入小凹坑平面上后秤重平板的上平面應與地面相平,開動液壓 裝置使其上升到最上面時秤重平板的下平面應高于地面一段距離,開動液壓裝置降低到最 下面時秤的秤重平面板的上平面應低于秤重平板下平面一段距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一種具有液壓裝置的秤。它包括秤、液壓裝置和秤重平板。在地面上設置一凹坑,將液壓裝置放入凹坑底部,再將秤放在液壓裝置上面,最后將秤重平板平放在秤的秤重平面板上面。凹坑兩端外的地面上均設置有小凹坑。秤重平板兩端部應放入小凹坑平面上。秤重平板兩端部放入小凹坑平面上后秤重平板的上平面應與地面相平。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使用該秤時將物品放到秤上秤重及從秤上拿下來都在同一平面上進行。特別是用液壓平板車,手推車及各種小型車等秤重時都可直接推到秤上秤重計量及從秤上推下來并進一步運到其他地方去。這種秤秤重計量時具有工作效率高,勞動強度小的優(yōu)點。
文檔編號G01G21/23GK102128669SQ20101061414
公開日2011年7月20日 申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0年12月22日
發(fā)明者蔣俊波, 蔣俊美, 蔣阿生 申請人:溧陽市超強鏈條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