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個人導航裝置(personal navigation device),特別是涉及一種 輔助個人導航裝置的使用者找尋鄰近目的地的停車場并導航使用者從鄰近目的地的停車 場至目的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置。
背景技術:
以全球定位系統(tǒng)(GlcAal Positioning System,GPS)為基礎的導航裝置為熟知的 裝置且廣泛應用于車輛領域以提供駕駛者導航資訊。一般導航裝置具有的功能包含提供地 圖資料庫以在導航裝置的顯示器上顯示導航指示。導航裝置通常以吸附方式或其他架設方 式,設置于車輛的儀表板上或儀表板中?!皩Ш窖b置”一詞意指一能夠提供使用者導航資訊以讓使用者能夠抵達一預定地 點的裝置。導航裝置可包含一內部系統(tǒng)(如GPS接收器)以用來接收地點資料,或僅為可 連接的一可接收地點資料的接收器的裝置。導航裝置本身可計算路線,或者與一遠端服務 器溝通,以使該遠端服務器計算路線并提供導航資訊給導航裝置?;蛘?,導航裝置可為上述 兩種方式的混合,亦即導航裝置本身與遠端服務器皆參與路線計算的處理。個人GPS導航 裝置并非得必須整合于車輛中,而是可以設置于車輛中,或在車輛中使用。一般來說(非必 要條件),個人GPS導航裝置為設備齊全的裝置,如包含內部GPS天線、導航軟件,以及地圖, 如此來描繪并顯示所需行進的路線。在先前技術的個人導航裝置中,使用者會輸入欲抵達的目的地,例如位于市中心 的音樂廳。雖然個人導航裝置可以提供使用者如何抵達該音樂廳的行車資訊,卻不能提供 音樂廳附近的停車位資訊。在某些特定地點,尤其如擁擠的市區(qū),停車位可謂一位難求,造 成使用者在預抵達該些特定地點的情況下,卻找不到停車位。因此,使用者雖然藉由個人導 航裝置可以找到目的地,最終仍需要自行尋找目的地鄰近適合的停車位。更重要的是,當使 用者對目的地附近的區(qū)域不熟悉時,如此便會造成使用者更大壓力的去尋找停車位,從而 浪費了更多的時間,以致使用者遲到…等。舉例來說,使用者可能不知道在目的地附近是很 難找到停車位的,直到使用者抵達目的地后,才發(fā)現(xiàn)附近的停車位很少,以致使用者不知停 車位該從何找起,且在找到停車位之后,也不知道如何從停車位至欲抵達的目的地,造成使 用者極大的不便。由此可見,上述現(xiàn)有的個人導航裝置在產品結構及使用上,顯然仍存在有不便與 缺陷,而亟待加以進一步改進。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問題,相關廠商莫不費盡心思來謀求解 決之道,但長久以來一直未見適用的設計被發(fā)展完成,而一般產品又沒有適切的結構能夠 解決上述問題,此顯然是相關業(yè)者急欲解決的問題。因此如何能創(chuàng)設一種新的協(xié)助在目的 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置,實屬當前重要研發(fā)課題之一,亦成為當前業(yè)界極 需改進的目標。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的個人導航裝置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新的協(xié)助 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使其可以在停車位 緊張的市區(qū)內提供停放車輛的停車位資訊,并導引使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同時將 使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的步行時間考慮進來,可以更精確的預估抵達的時間,以提 供使用者更大的便利性,從而更加適于實用。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依據本發(fā)明提出 的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從一使用者接收指示以產生 至目的地的導航指示;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詢問該使用者是否要停車,并在 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以所選擇的該停車場作為一中介點,規(guī)劃至該目 的地的一路線。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xiàn)。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規(guī)劃該路線包含產生該路線的 一第一路線段至該中介點;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指示;產生該路線從該 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一第二路線段;以及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 行指示。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另外包含考慮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時 間與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時間,以計算一預估抵達時間。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 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 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交叉口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 市區(qū)內包含讀取儲存于一個人導航裝置的一地圖資料庫的一指標;其中該指標是對應于 該目的地所在的一區(qū)域。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 一停車場包含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以及接收該使用 者從多個鄰近停車場中所選擇的一停車場。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 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所有停車場。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 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停車場的列表與該列表中的每個停車場至該目 的地所對應的距離。前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 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包含疊加的一代表該目的地的第一圖像與多個 代表停車場的第二圖像的地圖;其中在該地圖上每一第二圖像至該第一圖像的距離是正比 于對應停車場至該目的地的實際距離。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 一種個人導航裝置,其用來協(xié)助一使用者在一目的地附近停車,該個人導航裝置包含一地圖資料庫,包含地圖以及地址資料;一路線選擇軟件,用來接收該使用者的指示,以產生至 該目的地的導航指示并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一使用者介面,用來詢問該使用 者是否要停車并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一處理器,用來控制該個人導航 裝置的操作,并執(zhí)行該路線選擇軟件,以所選擇的該停車場作為一中介點,規(guī)劃至該目的地 的一路線。本發(fā)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還可采用以下技術措施進一步實現(xiàn)。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規(guī)劃該路線包含產生該路線的一第一路線段至該中 介點;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指示;產生該路線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 一第二路線段;以及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指示。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路線選擇軟件考慮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時間與從 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時間,以計算一預估抵達時間。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 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 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交叉口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讀取儲存 于該個人導航裝置的該地圖資料庫的一指標;其中該指標是對應于該目的地所在的一區(qū)域。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包含當使 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以及接收該使用者從多個鄰近停車場 中所選擇的一停車場。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 該使用者包含提供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所有停車場。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 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停車場的列表與該列表中的每個停車場至該目的地所對應的距離。前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 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包含疊加的一代表該目的地的第一圖像與多個代表停車場的第二圖 像的地圖;其中在該地圖上每一第二圖像至該第一圖像的距離是正比于對應停車場至該目 的地的實際距離。本發(fā)明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優(yōu)點和有益效果。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 協(xié)助個人導航裝置的使用者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方法及相關導航裝置至少具有下列優(yōu)點 及有益效果本發(fā)明提供的導航方法可以協(xié)助使用者在可能沒有停車位的市區(qū)內停放車 輛,同時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可以導引使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此外,本發(fā)明將使 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的步行時間考慮進來,可以得到更精確的預估抵達時間,從而 提供使用者更大的便利性。綜上所述,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 置。該導航方法可以協(xié)助個人導航裝置的使用者在目的地附近停車,其包含從該使用者接 收指示以產生至目的地的導航指示;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詢問該使用者是否 要停車,并在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以所選擇的該停車場作為一中介點, 規(guī)劃至該目的地的一路線。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個人導航裝置。
7本發(fā)明在技術上有顯著的進步,具有明顯的積極效果,誠為一新穎、進步、實用的新設計。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手段, 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并且為了讓本發(fā)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征和優(yōu)點能夠 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圖1是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的方框圖。
圖2是說明一包含目的地與鄰近的停車場的地圖的示意圖。
圖3是說明本發(fā)明輔助使用者導航至目的地并提供鄰近區(qū)域停車資訊的流程圖,
10 個人導航裝置 14 麥克風 18 處理器 22 地圖資料庫 26 使用者介面 42、44 道路 48、50 停車場
100、102、104、106、108、110、112、114、116 步驟
12 顯不器 16 揚聲器 20 存儲器 24 路線選擇軟件 40 地圖 46 音樂廳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發(fā)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 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依據本發(fā)明提出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 置其具體實施方式
、方法、步驟、結構、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有關本發(fā)明的前述及其他技術內容、特點及功效,在以下配合參考圖式的較佳實 施例的詳細說明中將可清楚呈現(xiàn)。通過具體實施方式
的說明,當可對本發(fā)明為達成預定目 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獲得一更加深入且具體的了解,然而所附圖式僅是提供參考與 說明之用,并非用來對本發(fā)明加以限制。請參閱圖1所示,是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的方框圖。本發(fā)明較佳實施例的個人 導航裝置10包含顯示器12、麥克風14,以及一揚聲器16。顯示器12可為觸控式熒幕以讓 個人導航裝置10的使用者通過觸控式熒幕,輸入指令與資料。個人導航裝置10另外包含 處理器18,用來控制個人導航裝置10的運作以及執(zhí)行儲存于個人導航裝置10的存儲器20 中的路線選擇軟件24。存儲器20另外儲存地圖資料庫22以儲存地圖資料、地址資料、停車 場資訊…等。存儲器20另外可儲存使用者介面沈以接收使用者的輸入。藉由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10的輔助,使用者可以更容易地規(guī)劃至一目的地的 旅程。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10可以辨識出使用者最終想抵達的目的地是否容易停車,以 決定前往的路線。舉例來說,若使用者想前往如音樂廳,實際上在音樂廳周圍要停車是有困 難的,因此使用者真正所優(yōu)先需要的是前往音樂廳鄰近可以找到的停車設施,而本發(fā)明在 這樣的情況下便可以提供音樂廳鄰近可以找到的停車設施而并非僅提供前往音樂廳的路 線。協(xié)助找尋停車位的功能,在市區(qū)尤為重要(因為市區(qū)的停車位更少)。因此,不同
8的權衡系統(tǒng)可被用來決定一區(qū)域是否位于市區(qū)。請參閱表1所示,是說明根據目的地的屬 性用來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市區(qū)的表。表1可以被儲存于存儲器20中以作為地圖資料 庫22的一部分或者儲存于存儲器20中的其他區(qū)段。表 權利要求
1.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從一使用者接收指示以產生至目的地的導航指示;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詢問該使用者是否要停車,并在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 以所選擇的該停車場作為一中介點,規(guī)劃至該目的地的一路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規(guī)劃該 路線包含產生該路線的一第一路線段至該中介點; 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指示; 產生該路線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一第二路線段;以及 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指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另外包含 考慮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時間與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時間,以計算一預估抵達時 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數(shù)是否 大于一臨界值。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交叉口 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讀取儲存于一個人導航裝置的一地圖資料庫的一指標; 其中該指標是對應于該目的地所在的一區(qū)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包含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以及 接收該使用者從多個鄰近停車場中所選擇的一停車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 徑范圍內的所有停車場。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 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停車場的列表與該列 表中的每個停車場至該目的地所對應的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 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包含疊加的一代表該目的地的第一圖像與多個代表停車場的第二圖像的地圖;其中在該地圖上每一第二圖像至該第一圖像的距離是正比于對應停車場至該目的地的實際距離。
11.一種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用來協(xié)助一使用者在一目的地附近停車,該個人 導航裝置包含一地圖資料庫,包含地圖以及地址資料;一路線選擇軟件,用來接收該使用者的指示,以產生至該目的地的導航指示并決定該 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一使用者介面,用來詢問該使用者是否要停車并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一處理器,用來控制該個人導航裝置的操作,并執(zhí)行該路線選擇軟件,以所選擇的該停 車場作為一中介點,規(guī)劃至該目的地的一路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規(guī)劃該路線包含產生該路線的一第一路線段至該中介點;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指示;產生該路線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一第二路線段;以及其中使該使用者得知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指示。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路線選擇軟件考慮 至該中介點的行車時間與從該中介點至該目的地的步行時間,以計算一預估抵達時間。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 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值。
15.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 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決定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街道交叉口數(shù)是否大于一臨界 值。
16.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決定該目的地是否 位于一市區(qū)內包含讀取儲存于該個人導航裝置的該地圖資料庫的一指標;其中該指標是對應于該目的地所在的一區(qū)域。
17.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 時選擇一停車場包含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以及接收該使用者從多個鄰近停車場中所選擇的一停車場。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 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在該目的地的一預定半徑范圍內的所有停 車場。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 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停車場的列表與該列表中的每個停車場 至該目的地所對應的距離。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個人導航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當使用者要求停車 時,提供多個鄰近停車場給該使用者包含提供一包含疊加的一代表該目的地的第一圖像與多個代表停車場的第二圖像的地圖;其中在該地圖上每一第二圖像至該第一圖像的距離是正比于對應停車場至該目的地 的實際距離。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是有關于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導航方法及個人導航裝置。該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方法包含從該使用者接收指示以產生至目的地的導航指示;決定該目的地是否位于一市區(qū)內;詢問該使用者是否要停車,并在當使用者要求停車時選擇一停車場;以及以所選擇的該停車場作為一中介點,規(guī)劃至該目的地的一路線。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協(xié)助在目的地附近停車的個人導航裝置。藉此,本發(fā)明可以協(xié)助個人導航裝置的使用者在可能沒有停車位的市區(qū)內停放車輛,同時本發(fā)明的個人導航裝置可以導引使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并且,本發(fā)明將使用者從停車場步行至目的地的步行時間考慮進來,可以得到更精確的預估抵達時間,從而提供使用者更大的便利性。
文檔編號G01C21/34GK102102993SQ200910261308
公開日2011年6月22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12月16日
發(fā)明者李察德·史坦頓 申請人:神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