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分道閥領域,具體來說,是一種易拆裝的分道閥。
背景技術:
在制藥、食品、化工等工業(yè),顆粒、粉體的輸送中,經常使用分道閥。在要求嚴格的制藥工業(yè)中,管道閥門經常需要清洗;尤其是在潔凈廠房里面使用的三通閥,幾乎天天要清洗。在這種場合,普通的三通閥不能使用。
以制藥工業(yè)潔凈廠房里干法制粒機與篩分機組合線使用分道閥為例,常規(guī)三通閥用焊接或螺栓螺帽的方法連接,安裝好后,很難拆卸?,F(xiàn)有三通閥很難拆卸、安裝,在普通場合,人們不需要天天清洗蝶閥。但是在制藥、食品等潔凈廠房里無法使用分道閥。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以快速拆卸及安裝,使其在制藥食品等要求高的潔凈廠房里,對輸送管道靈活的切換管路,可以任意安裝使用,清洗方便的分道閥。
為了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中的缺陷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易拆裝的分道閥,包括閥芯、分道連接通道、外殼和執(zhí)行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閥芯位于外殼內的腔體,分道連接通道位于外殼上并與腔體互通,執(zhí)行器與閥芯連接;所述外殼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第一凸起通過卡箍與底板連接,第二凸起通過卡箍與頂板連接,它們的連接處都設有密封圈;所述卡箍中間設有凹槽,第一凸起和底板位于凹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靠近分道連接通道的一側為傾斜設置的,凹槽的截面為梯形,凹槽梯形邊的角度小于第一凸起、第二凸起的傾斜的角度。
進一步地,所述外殼兩端的內部設有密封端板,密封端板位于頂板或底板的內側。
進一步地,所述頂板設有螺紋孔和轉軸口,螺栓通過螺紋孔把頂板和密封端板固定,轉軸口與轉軸護套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轉軸護套內設有轉軸,執(zhí)行器通過轉軸與閥芯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卡箍設有螺栓預緊口,螺栓預緊口突出位于卡箍的外側,螺栓預緊口上設有螺栓。
進一步地,所述分道連接通道最外端設有法蘭連接盤。
優(yōu)選地,所述分道連接通道為3個。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易拆裝的分道閥設計簡單科學,結構易拆裝,氣動式切換管路、控制簡單,采用卡箍式組裝,容易清潔,使用范圍廣。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易拆裝的分道閥實施例示意圖;
圖2為圖1易拆裝的分道閥A-A剖視圖;
圖3為圖2易拆裝的分道閥B-B剖視圖;
附圖中:1-底板;2-密封端板;3-分道連接通道;4-底座;5-轉軸護套;50-轉軸口;51-轉軸;6-密封圈;7-閥芯;8-螺紋孔;9-執(zhí)行器;10-卡箍;11-頂板;20-外殼;101-凹槽;102-螺栓預緊口;201-第一凸起;202-第二凸起。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具體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在此以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說明用來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如圖1至圖3所示,一種易拆裝的分道閥,包括閥芯7、分道連接通道3、外殼20和執(zhí)行器9,閥芯7位于外殼20內的腔體,分道連接通道3位于外殼20上并與腔體互通,執(zhí)行器9與閥芯7連接;外殼20兩端分別設有第一凸起201和第二凸起202,第一凸起201通過卡箍10與底板1連接,第二凸起202通過卡箍10與頂板11連接,它們的連接處都設有密封圈6;卡箍10中間設有凹槽101,第一凸起201和底板1位于凹槽101內。
第一凸起201和第二凸起202靠近分道連接通道3的一側為傾斜設置的,凹槽101的截面為梯形,凹槽101梯形邊的角度小于第一凸起201、第二凸起202的傾斜的角度。
外殼20兩端的內部設有密封端板2,密封端板2位于頂板11或底板1的內側。
頂板11設有螺紋孔8和轉軸口50,螺栓通過螺紋孔8把頂板11和密封端板2固定,轉軸口50與轉軸護套5連接。
轉軸護套5內設有轉軸51,執(zhí)行器9通過轉軸51與閥芯7連接。
卡箍10設有螺栓預緊口102,螺栓預緊口102突出位于卡箍10的外側,螺栓預緊口102上設有螺栓。
分道連接通道3最外端設有法蘭連接盤31。分道連接通道3為3個。
進一步對實施例描述:
拆卸清洗時,把卡箍10螺栓預緊口102上的螺栓擰松,然后取出卡箍10。第一凸起201與底板1連接的狀態(tài)就松開,底板1拿開取出密封端板2,就可以清洗分道閥了。安裝時同理。本分道閥能快速拆卸及安裝,使其在制藥食品等要求高的潔凈廠房里,對輸送管道靈活的切換管路,可以任意安裝使用,清洗方便。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