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隧道施工臺車,具體為一種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
背景技術:
隧道施工均配置有通風系統(tǒng),目前大多采用軟管作為通軟管道,它具有經(jīng)濟實惠、 接續(xù)方便等優(yōu)點被大力推廣應用。但采用軟管通風也存在著強度低易破損的缺點,特別是隧道施工采用了如噴錨臺車、鋼筋安裝臺車、防水板安裝臺車、二次襯砌臺車等設備,受空間限制,通軟管道只能由臺車的桁架結構空隙內(nèi)穿越,由于通風階段軟管膨脹,與臺車桁架結構密貼接觸,每次臺車移動時,都必須中斷通風(使膨脹的軟管變?yōu)樗沙跔顟B(tài)),斷開軟管,待臺車重新就位后,再重新接續(xù)安裝軟管,不但操作麻煩,而且占用較長時間,影響掘進面正常通風,特別是瓦斯隧道對施工通風影響更為嚴重,而且在拆、裝軟管過程中常常造成軟管破損。
發(fā)明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為了解決現(xiàn)有隧道施工臺車移動時造成軟管安裝繁瑣、易破碎且影響通風的問題,提供了一種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本實用新型是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包括桁架結構的車身,車身的空隙處穿有與其固定的護管。作業(yè)時,將軟管穿入護管內(nèi)正常接續(xù),完成軟管的安裝;當臺車需移動時,只需將通風暫停使軟管處于松弛狀態(tài),即可保證軟管在護管內(nèi)滑動而防止損壞,無需反復拆卸、接續(xù)風管,當臺車重新就位后,即可立即恢復通風,克服了現(xiàn)有臺車移動時造成軟管安裝繁瑣、易破碎且影響通風的問題。護管是由若干根短管組成,相鄰短管之間通過連接件連接,該結構設計節(jié)省成本, 安裝過程方便快捷。護管的兩端部為內(nèi)側直徑小于外側直徑的錐狀結構,起到對軟管的導向作用,防止臺車前進和倒退時損壞軟管問題的發(fā)生。車身由工字鋼組成,護管上套有護管箍,護管箍的兩端設有緊固螺栓,護管箍與護管之間穿有凹槽狀固定卡件,固定卡件的兩腰部均擰有頂住工字鋼腰部的定位螺栓,通過緊固螺栓將護管箍固定在護管上,并將固定卡件壓緊在護管表面,利用定位螺栓,將固定卡件與車身的工字鋼牢固連接,該結構設計更加合理可靠。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可靠,在通風軟管不需解體的前提下,直接移動各種臺車,具有節(jié)省時間、提高工效、提高隧道通風效果、降低風管破損、降低工程成本、改善施工環(huán)境等優(yōu)點,用于公路、鐵路、水工等隧道和地下工程施工,特別適用于高瓦斯隧道的施工。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軟管處的結構示意圖;[0012]圖3為圖1中固定卡件處的結構示意圖。圖中1-車身,2-護管,3-連接件,4-護管箍,5-緊固螺栓,6-固定卡件,7-定位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包括桁架結構的車身1,車身1的空隙處穿有與其固定的護管2。護管2是由若干根短管組成,相鄰短管之間通過連接件3連接;護管2 的兩端部為內(nèi)側直徑小于外側直徑的錐狀結構;車身1由工字鋼組成,護管2上套有護管箍 4,護管箍4的兩端設有緊固螺栓5,護管箍4與護管2之間穿有凹槽狀固定卡件6,固定卡件6的兩腰部均擰有頂住工字鋼腰部的定位螺栓7。
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包括桁架結構的車身(1),其特征在于車身(1)的空隙處穿有與其固定的護管(2)。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護管(2)是由若干根短管組成,相鄰短管之間通過連接件(3)連接。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護管 (2)的兩端部為內(nèi)側直徑小于外側直徑的錐狀結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其特征在于車身 (1)由工字鋼組成,護管(2)上套有護管箍(4),護管箍(4)的兩端設有緊固螺栓(5),護管箍 (4)與護管(2)之間穿有凹槽狀固定卡件(6),固定卡件(6)的兩腰部均擰有頂住工字鋼腰部的定位螺栓(7)。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隧道施工臺車,具體為一種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解決了現(xiàn)有臺車移動時造成軟管安裝繁瑣、易破碎且影響通風的問題。具有軟管保護裝置的隧道施工臺車,包括桁架結構的車身,車身的空隙處穿有與其固定的護管。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合理可靠,在通風軟管不需解體的前提下,直接移動各種臺車,具有節(jié)省時間、提高工效、提高隧道通風效果、降低風管破損、降低工程成本、改善施工環(huán)境等優(yōu)點,用于公路、鐵路、水工等隧道和地下工程施工,特別適用于高瓦斯隧道的施工。
文檔編號F16L3/18GK201982106SQ20112010166
公開日2011年9月21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9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4月9日
發(fā)明者劉豐, 李士勇, 王新民, 王樹成, 鄧武波 申請人:中鐵十七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