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圓型針織機和與之相適合的防護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在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中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和與之相適合的防護裝置。
為了能夠在需要時至少方便地通入到取出裝置和/或卷繞裝置并為了能夠例如容易地取出加工完畢的產品,這種防護遮擋經常具有一帶有至少一個門扇的門,該門扇可以圍繞垂直軸徑向向外轉動(US-PS4033147)。但是由此必需在圓型針織機周圍提供一個相對較大的自由空間,尤其是對于具有大的直徑的圓型針織機或對于管狀針織品在卷繞前要在縱向邊上切斷并擴展成單層織物幅的圓型針織機來說,這個空間必需能夠使可翻轉的門扇打開。此外,當要在取出產品以外的某個位置上可通入機器的時候,則必需在圓型針織機周圍配有多個這種門或附加可拆卸的門扇。
對于上述類型的已知圓型針織機(DE19924217A1)配有兩個在其圓周一部分上延伸的門扇代替可翻轉的部件,這些門扇水平地并可在圓周方向上移動地支承在一固定在機架上的導向裝置上。由此盡管無需用于翻開門扇的附加空間,但是通過這種滑動門不能防止,從作為門洞的另一側阻止通入圓型針織機。
除此以外,上述防護遮擋在關閉狀態(tài)還難以通入到設置在機架上部的三角段、支架和其它用于加工針織品所需的裝置。這一點對于較矮小的人和大直徑的圓型針織機和用于將針織品擴展成單層帶的裝置尤其這樣的,因為防護遮擋大多具有一下部的、基本圓柱形的截段和一連接在其上的上部的、傾斜或錐形升起到一上托環(huán)的截段并因此整體上相對較高并徑向向外突出。同樣已知的圓型針織機(EP0301685B1)可以部分地補救這些缺陷,其中防護遮擋的上部截段可垂直移動地構成。但是由此明顯地增加了結構費用,尤其是當防護遮擋圓形地在這些支承的截段上不僅要配有可翻轉的或可水平移動的扇段而且要配有可垂直移動的扇段。
權利要求1和13的特征用于解決這個問題。
本發(fā)明的其它有利特征由從屬權利要求中得出。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至3示意地示出具有機架1的圓型針織機,該機架具有多個腳(Fuss)2、3和4(圖3),在該腳上支承托環(huán)5(圖1、2)。所述托環(huán)5用于例如可旋轉地支承針筒6以及固定地支承配有多個支架的導紗環(huán)7、包圍針筒6的三角座(Schlossmantel)8、多個導紗裝置9、穿進支承在針筒6上的織針里的紗線10、和其它結構部件,這些部件在這里全部簡稱為生產管狀針織品的裝置。
在本實施例中腳3和4與腳2間隔約110°角度間距,而腳3、4相互間的角度間距約140°,并以對于中心機器軸線11(圖1)足夠的徑向間距設置。在此所述腳2是主腳(Hauptfuss),該主腳用于固定未詳細示出的驅動電動機或其它電子或電氣結構組件以及圓型針織機的控制元件,而腳3和4為側腳,它們除了必要時存在的開關單元以外沒有這種結構單元。
在托環(huán)5下部和在被腳2、3和4圍定的部位里機架1具有一個下托環(huán)12(圖3),在該托環(huán)里可轉動地支承一轉盤14。在所述轉盤14上裝配通常以附圖標記15表示的取出裝置和/或卷繞裝置,通過該裝置可以取出和卷繞針織品。是否通過裝置15只取出、只卷繞或取出并卷繞針織品在原理上是同樣有效的。
在圖3至6中分別示意地示出所述裝置15的卷繞輥16,在圓型針織機上生產出來的針織品被卷繞到所述卷繞輥上。因此這樣選擇在兩個側腳3、4之間的例如約140°角度間距,使卷繞輥16可以在整個卷繞間距上例如在由圖3所示的相對位置上在箭頭x方向上穿過側腳3、4之間向前取出并替換成一個新的卷繞輥16。
此外圓型針織機配有一個防護遮擋17(圖1),該防護遮擋基本上從托環(huán)5一直延伸到腳2、3和4的下端并且遮蓋在裝置15的外圓周上,以防止在圓型針織機運行時旋轉部件傷害操作者。如同下面還要詳述的那樣,所述防護遮擋包括多個弓形段18至23,這些弓形段可移動地支承在固定在機架1上的導向裝置24上(圖2)。
專業(yè)人員一般已知這種形式的圓型針織機(例如EP0301658A2、DE19924217A1),因此不再詳細描述。
對于在圖3至6中簡示的、目前被視為本發(fā)明的最佳實施例來說,防護遮擋17總共具有六個弓形段18至23。在此兩個弓形段18和19從屬于腳2和3之間的空間25、兩個弓形段20和21從屬于腳3和4之間的空間26而兩個弓形段22和23從屬于兩個腳4和2之間的空間27,因此這些弓形段18至23完全遮蓋在由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的相關空間25至27。在此如圖3所示,側邊的縱向棱邊(例如19b、20a或20b、21a)最好相互對面地構成這樣狹窄的垂直縫隙45、46,使手指、腳等不能不經意地插入。此外按照本發(fā)明弓形段18至23對于在圖3中用點來表示的、垂直于圖面延伸的機器軸線11具有不同的徑向間距。尤其是在本實施例中這樣布置,從主腳2開始順時針觀察,使第一、第三、第四和第六弓形段18、20、21和23相對于機器軸線11具有比第二和第五弓形段19、22更大的徑向間距。
這樣選擇所述弓形段18至23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不同徑向間距,使弓形段18至23可以至少部分地通過相互重疊相互間相對地移動。在此“相互重疊”意味著,例如弓形段20從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在圓周方向(箭頭v)并在逆時針方向上可以移動到圖4所示的打開位置,在這個位置不是設置在旁邊而是直接設置在弓形段19前面,使得兩個弓形段19、20的相關縱向棱邊19a、20a以及19b、20b成對地基本平齊的相互封閉。因此在這個位置弓形段20以其整個延伸段重疊弓形段19。在圖4中弓形段21在順時針、即在箭頭w(圖3)方向上以相應的方法完全被弓形段22重疊或向外遮蓋。
按照本發(fā)明的具有相對于機器軸線11不同徑向間距的弓形段18至23的布置和移動性能夠使空間25至27完全按照意愿被敞開或被遮蓋。在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所有三個空間25至27被嚴密地封閉。在圖4中空間26完全敞開,因此可以將卷繞在卷繞輥16上的產品從前面取出來。圖5示出一個位置,在該位置空間27基本可以通入其一半的寬度。這一點由此實現,將弓形段23從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在逆時針方向上移動,一直到至少部分地或如圖5所示全部地重疊相鄰的弓形段22。如果希望空間27在其整個寬度上敞開(圖6),則首先將弓形段20移動到對應于圖4所示的弓形段19上面。然后逆時針移動弓形段21,一直到其位于圖3中弓形段20所在的那個位置。接著使兩個弓形段22和23單獨先后或也可以部分地一起逆時針移動,一直到它們移動到圖6所示的那個位置,這個位置在圖3中是弓形段21的位置。以類似的方法可以通過移動弓形段18至21使空間25完全或部分地敞開。
因此通過按照本發(fā)明的防護遮擋17弓形段18至23的布置和結構能夠以很大程度的彈性實現空間25至27的敞開和封閉。盡管防護遮擋17圓形地圍繞機器軸線11延伸,但是位于腳2至4之間的空間25至27的那個部位可以分別根據需要一半地或全部地被通入。由此對于操作者可以在圓型針織機的整個圓周上通過方便地移動弓形段18至23中的一個實現對圓型針織機工作所需的空間,以便能夠接近用于針織所需的裝置,如同例如在調整織針三角時、在穿入紗線時或類似工作所需或所期望的那樣。在此敞開空間可以選擇例如圓周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
如同圖3至6還表示的那樣,在本實施例中這樣布置,使所有弓形段18至23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徑向間距大于側腳3、4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徑向端面3a、4a(圖6)。由此使沿徑向內置的弓形段19和22也可以沿圓周方向在側腳3、4旁邊移動。在此里面的弓形段在一個圓弧軌道上移動,其半徑至少等于由端面3a、4a所確定的圓弧半徑。與此相反,對于在本實施例中所示的布置不需要弓形段18至23以這樣大的徑向間距布置,使它們也可以在沿徑向較長的主腳2旁邊移動,盡管這一點在必要時同樣是可以實現的。
弓形段18至23在圓周方向上(箭頭v和w)的移動性最好借助于在圖1和2中所示的導向裝置24起作用。這個導向裝置設計成圓弧形并與機器軸線11同軸并且例如設置在這樣的高度上,使導向裝置包圍弓形段18至23的上端,而弓形段18至23的下端最好通過可轉動的滾輪或輪子28支承在地面上。為此導向裝置24借助于徑向設置的支承桿29固定在托環(huán)5上,導向裝置例如直接鄰接到主腳2的兩個側面部分上。
按照圖1和2,導向裝置24包括一圓弧形設置的、在圓周方向上延伸并固定在支承桿29上的支架30。這個支架例如按照I形或雙T形支架構成并各配有一個在圓周方向上延伸的上導向部件和下導向部件30a、30b。上導向部件30a用于支承和導引沿徑向外置的弓形段18、20、21和23,下端30b相應地支承和導引沿徑向內置的弓形段19和22。為此沿徑向內置的弓形段19和22在其上端配有徑向向內伸出的臂桿31(圖2),該臂桿具有U形構成的、推到下導向部件30b上并夾形圍卡下導向部件的滑動部件32。相應地沿徑向外置的弓形段18、20、21和23在其上端配有徑向向內伸出的臂桿33,該臂桿位于臂桿31上部并同樣具有U形結構的滑動部件34,該滑動部件推到上導向部件30a上并夾形地圍卡這個上導向部件。在此這樣構成臂桿33和外置的弓形段18、20、21和23的其余截段,使它們位于臂桿31和內置的弓形段19、22的其它截段的上部,并且因此當弓形段18至23進行上述移動時可以越過臂桿31和內置的弓形段19、22的其它截段。相應地這樣構成并設置導向部件32、34,使它們不妨礙弓形段18至23的重疊移動。當然也可以使弓形段18、20、21和23沿徑向內置而弓形段19、22沿徑向外置。此外可以由相應的導向裝置代替滾輪28。
圖7示意地示出具有兩個接頭37和38的規(guī)定用于自動控制圓型針織機的電導線36。在導線36中串聯地設置六個開關或觸頭39至44,其中每一個開關39至44從屬于一個弓形段18至23。當所有從屬的弓形段18至23位于其按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時,所述開關39至44接通,使電流能夠通過導線36。相反,如果弓形段18至23之一至少部分地移動到如圖4至6所示的打開位置,則相關的開關39至44斷開并使電流不能通過導線36。在此圖7所示的開關位置對應于例如在圖4中所示的防護遮擋17的狀態(tài)。如果導線36例如是圓型針織機驅動電動機供電電路的一部分,則可以通過它們以簡單的方法保證,只有當所有弓形段18至23位于其如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時,驅動電動機才能接通。所述開關39至44可以由機械式終端開關、磁性近接開關或其它類似開關構成。
本發(fā)明不局限于上述實施例,上述實施例可以轉換成許多形式。例如為了遮蓋或敞開腳2至4之間的所有或所選擇的空間25至27,各弓形段的寬度可以只等于相關空間寬度。此外可以使弓形段19和22在圓周方向上只有這樣的寬度,從而弓形段在偏離圖3所示的關閉位置時正好只與側腳3、4匹配。但是由圖3所示的遮蓋具有附加的優(yōu)點,即在弓形段與側腳之間不產生不利的縫隙,這個縫隙可能是在手或腳可通入的部位的傷害機會。另外代替示例所示導向裝置24的當然也可以是其它符合目的的導向裝置。尤其是為了改善弓形段的滑動性,導向部件32、34也可以借助于球軸承或滾子軸承支承在從屬的導向部件30a、30b上。在此弓形段可以設置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多于兩個的不同徑向間距,并相應地具有多于兩個的從屬導向部件。也可以設想,每個現有的弓形段這樣從屬于各自的導向裝置,使所有弓形段可以任意地在圓型針織機圓周上移動并且不通過碰撞到在同一導向部件上滑動的弓形段進行限定,而是全部通過碰撞到主腳2上限定其移動性。此外各弓形段當然可以至少在其下截段上優(yōu)選具有一對應于圓周圓弧的、彎曲的、尤其是沿著圓柱面延伸的形狀,弓形段在圓周圓弧上移動,相反各弓形段在其上截段最好沿著圓錐面延伸。但是也可以選擇弓形段在臂桿31,33下部配有盡可能垂直或傾斜延伸的平面截段,在這種情況下防護遮擋17具有基本上多角形的橫截面。此外在圓周方向上看去弓形段可以具有不同的寬度,如同在圖3中與弓形段18和23相比示出更寬的弓形段19至22,尤其是當腳的角度間距相互間不同大小的時候,其中當然也可以多于三個腳。除此以外各弓形段可以在一個圓弧軌道上移動,其半徑最大等于由沿徑向位于內部的腳端面所限定的內圓弧的半徑,只要由此在腳與取出裝置和/或卷繞裝置15之間留下足夠的空間。除此以外也可以設想組合的解決方案,其中導向裝置24不固定或不僅僅固定在機架1上。這一點在圓型針織機安裝在一個獨立的、狹窄界限的空間里的情況下尤其是有利的,該空間例如配有能夠安裝導向裝置的機架、立柱或類似部件,或者在該空間中弓形段18至23構成為包圍圓型針織機的防護柵。最后可理解,所述的不同特征也可以應用于與所示和所述組合不同的其它組合當中。
權利要求
1.圓型針織機包括一機架(1),所述機架包括多個腳(2、3、4)和一由這些腳所支承的托環(huán)(5),裝配在所述機架(1)上的裝置(6至9)用于加工管狀針織品,一設置在托環(huán)(5)下部的裝置(15)用于取出和/或卷繞針織品,和一從外部至少局部包圍裝置(15)的防護遮擋(17),所述防護遮擋包括一導向裝置(24)和可滑動地支承在這個導向裝置上的弓形段(18至23),這些弓形段可以移動到能夠通入裝置(15)的敞開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弓形段(18至23)相對于機器軸線(11)具有不同的徑向間距并這樣設置,使它們可以至少部分地通過相互重疊相互間相對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位于每兩個所述腳(2、3、4)之間的空間(25、26、27)可以通過至少每一個可移動的弓形段(18至23)有選擇地遮蓋和敞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弓形段(18至23)這樣構成并支承在導向裝置(24)上,使它們?yōu)榱苏谏w或敞開位于所述腳之間的空間(25、26、27)而有選擇地可在相反方向上移動。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24)這樣構成,使所述弓形段(18至23)設置成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徑向間距大于所選腳(3、4)的徑向端面(3a、4a)。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圓型針織機具有一徑向較長的主腳(2)和兩個徑向較短的側腳(3、4),并且弓形段(18至23)的徑向間距大于側腳(3、4)的徑向端面(3a、4a),但是相對于機器軸線(11)的徑向間距小于主腳的徑向端面(2a)。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每兩個所述弓形段(18、19;20、21;22、23)從屬于位于每兩個腳(2、3、4)之間的空間(25、26、27)。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弓形段(18至23)通過上端支承在從屬的導向部件(30a、30b)上并在下端支承在滾輪(28)上。
8.加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24)具有一圓弧形的支架(30),該支架具有一上導向部件(30a)用于支承至少一個沿徑向外置的弓形段和一下導向部件(30b)用于支承至少一個沿徑向內置的弓形段(18至23)。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0)固定在托環(huán)(5)上和/或腳(2、3、4)上。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弓形段(18至23)通過球軸承或滾子軸承支承在導向部件(30a、30b)上。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遮擋(17)圓形地由可移動的弓形段(18至23)構成。
12.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圓型針織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裝置(24)固定在機架(1)上。
13.用于圓型針織機的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具有按照權利要求1至12中一項或多項構成的防護遮擋(17)。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防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遮擋(17)完全或部分地組合到用于確定圓型針織機框子的防護柵內。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圓型針織機,該圓型針織機具有一從外部至少局部包圍取出裝置和/或卷繞裝置(15)的防護遮擋(17),該防護遮擋包括一固定在機架上的導向裝置和可滑動地支承在這個導向裝置上的弓形段(18至23)。按照本發(fā)明這些弓形段(18至23)相對于機器軸線(11)具有不同的徑向間距并這樣設置,使它們可以至少部分地通過相互重疊相互間相對移動。
文檔編號F16P3/00GK1475618SQ0311062
公開日2004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03年4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4月22日
發(fā)明者伯恩哈德·紹特, 迪特馬爾·特倫克勒, 伯恩哈德 紹特, 爾 特倫克勒 申請人:Sipra專利發(fā)展合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