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組合式塔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設施工用具,尤其是一種塔吊基礎,具體地說是一種可在現(xiàn)場快速拼接且可重復利用的組合式塔基。
背景技術:
眾所擊知,塔吊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設備,為了防止塔吊承載后的傾覆,必須對塔基進行加固,因此傳統(tǒng)的施工現(xiàn)場必須用鋼筋混凝土澆筑堅固的基礎,然后再將塔吊的底架固定在地基上,施工結束后,這種地基將被拆除或覆蓋,因此,這種地基成本大,制造周期長,如果拆除還需要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設計一種可在現(xiàn)場快速裝拆且可反復使用的穩(wěn)定性好的組合式塔基是降低建筑成本,縮短塔吊安裝時間的關鍵。目前,現(xiàn)有的組合式塔基通常為一方形或十字形中心件與在四個方向上伸出端件 構成十字臂,部分組合式塔基還在中心件與端件之間加上若干過渡件以擴展十字臂長度,這些組合式塔基不但部件數(shù)量多,加工及安裝麻煩,并且十字臂上存在多個拼接縫,降低了十字臂的剛性,安全上存在隱患。
發(fā)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xiàn)有的塔吊基礎建設周期長,浪費建筑材料,現(xiàn)有的組合式塔基構件多,剛度差等問題,設計一種可在平整場地上直接安裝使用、且可反復利用、運輸方便的組合式塔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組合式塔基,其特征是它由四個可拆拼的基礎塊I組成,每個基礎塊I由底板2和凸起在底板2的承重塊3組成,其中一個方向上的兩個相對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沿拼接端向另一端后縮,且兩個所述承重塊3后縮的長度之和與另一個拼接方向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的寬度LI相配,相應地另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向拼接端方向懸臂伸出,且所述的兩個承重塊3的懸臂伸出的長度之和與對應的基礎塊I底板2的寬度L2相配;在所述的基礎塊I上均設有用于穿裝連接件從而將相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I相連的縱向通孔4,且兩個方向上的基礎塊I上的縱向通孔4離底板2底面的高度不同,同時還至少在兩個底板端部相接觸拼接的兩個基礎塊I上設有供另兩個端部非接觸拼接的基礎塊上的連接件通過的橫向通孔5。所述的承重塊3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下部與底板3整體相連,上部通過連接螺栓與下部相連。所述的承重塊3的上下接合面之間設有相互配合的防滑用凹凸結構。所述的相互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I的底板2的端面呈錯位拼接的臺階結構6。所述的縱向通孔4和橫向通孔5均位于底板2上。所述的相鄰的基礎塊I之間設有可拆卸的連接筋7。[0012]所述的連接筋7與基礎塊通過螺栓結構相連或通過卡扣結構相連。所述的基礎塊I的底板2的非拼接端呈翼狀結構;所述的基礎塊兩兩拼接后形成的兩個方向在同一水平面上相互垂直。所述的連接件為鋼索或鋼棒。所述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整體相連的結構并可省略縱向通孔,另一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分體式或整體相連的結構,當另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整體相連的結構時,其上的縱向通孔也可省略。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裝拆、運輸方便,尤其是采用鋼索將同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相連,十分便于現(xiàn)場施工。通過將一個塔基分成四段進行運輸,可減少運輸尺寸,同時保證塔基有足夠的支承面。本實用新型連接可靠,穩(wěn)定性好。本實用新件的構件數(shù)量少,加工安裝方便,接縫少,組成形成的正交十字形塔基的整體剛性好,安全可靠。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立體分解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俯視結構示意圖。圖3是圖2的A-A剖視圖。圖4是圖2的B-B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如圖1-4所示。一種組合式塔基,它由四個可拆拼的基礎塊I組成,如圖I所示,基礎塊I由鋼筋混凝土澆鑄而成,其中用于與塔架底座相連的連接螺栓或螺母均在澆鑄時提前預埋。每二個基礎塊組成一個方向,兩個方向上的基礎塊連接成一個整體后應在同一水平面內呈正交垂直狀態(tài)。每個基礎塊I由底板2和凸起在底板2的承重塊3組成,承重塊3可采用整體式結構,也可采用分體式結構,采用分體式結構時必須通過預埋螺母、螺管或螺栓,再通過螺紋相連組成一個具有一定高度的承重塊3,采用分體式承重塊時,承重塊3的上下接合面之間設有相互配合的防滑用凹凸結構,如圖3、4。其中一個方向上的兩個相對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沿拼接端向另一端后縮,且兩個所述承重塊3后縮的長度之和與另一個拼接方向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的寬度LI相配(即后縮的長度之和應不小于承重塊的寬度),相應地另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向拼接端方向懸臂伸出,且所述的兩個承重塊3的懸臂伸出的長度之和與對應的基礎塊I底板的寬度L2相配(即伸出端的長度之和應不小于對應底板的寬度),如圖2所示;在所述的基礎塊I上均設有用于穿裝連接件(可為鋼索或鋼棒)從而將相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I相連的縱向通孔4,如圖3、4所示,且兩個方向上的基礎塊I上的縱向通孔4離底板2底面的高度不同,以防止穿裝連接件時產生干涉,同時還至少在兩個端部相接觸拼接的兩個基礎塊I上設有供另兩個端部非接觸拼接的基礎塊上的連接件通過的橫向通孔5,如圖4所示。具體實施時相互接觸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I的底板2的端面呈錯位拼接的臺階結構6,以提高抗傾覆能力,如圖4所示。具體實施時,所述的縱向通孔4和橫向通孔5既可位于全部位于底板2上,也可全部位于承重塊3上,也可部分位于底板2,部分位于承重塊3上。為了進一步提高塔基的穩(wěn)定性,具體實施時還可在相鄰的基礎擊塊I之間搭設可拆卸的連接筋7,連接筋7與基礎塊通過螺栓結構相連或通過卡扣結構相連,同時還可將基礎塊I的底板2的非拼接端設計成翼狀結構。 此外,具體實施時,任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I還可做成一個整體結構,此時可省去縱向通孔4,至少橫向通孔5是否可以省去,應由該方向與另一方向卡接時卡接部位是在上部還是下部決定,當在下部時應保留橫向通孔5,而另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I既可做成分體式結構,也同樣可以做成一個整體式結構,做成整體式結構時,其上的縱向通孔4也可省去,橫向通孔5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去留。從運輸方便出發(fā)考慮,一個方向采用整體式結構時其塔基的尺寸受到運輸車輛長度的影響,可能不如分體式結構的基礎塊的塔基的尺寸大,因此,是否采用整體式結構應根據(jù)塔吊的噸位加以確定。本實用新型未涉及部分均與現(xiàn)有技術相同或可采用現(xiàn)有技術加以實現(xiàn)。
權利要求1.一種組合式塔基,其特征是它由四個可拆拼的基礎塊(I)組成,每個基礎塊(I)由底板(2 )和凸起在底板(2 )的承重塊(3 )組成,其中一個方向上的兩個相對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沿拼接端向另一端后縮,且兩個所述承重塊(3)后縮的長度之和與另一個拼接方向的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的寬度LI相配,相應地另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I)上的承重塊(3)向拼接端方向懸臂伸出,且所述的兩個承重塊(3)的懸臂伸出的長度之和與對應的基礎塊(I)底板(2)的寬度L2相配;在所述的基礎塊(I)上均設有用于穿裝連接件從而將相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I)相連的縱向通孔(4),且兩個方向上的基礎塊(I)上的縱向通孔(4)離底板(2)底面的高度不同,同時還至少在兩個底板端部相接觸拼接的兩個基礎塊(I)上設有供另兩個端部非接觸拼接的基礎塊上的連接件通過的橫向通孔(5)。
2.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承重塊(3)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下部與底板(3)整體相連,上部通過連接螺栓與下部相連。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承重塊(3)的上下接合面之間設有相互配合的防滑用凹凸結構。
4.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相互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O的底板(2)的端面呈錯位拼接的臺階結構(6)。
5.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縱向通孔(4)和橫向通孔(5)均位于底板(2)上。
6.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相鄰的基礎塊(I)之間設有可拆卸的連接筋(7)。
7.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連接筋(7)與基礎塊通過螺栓結構相連或通過卡扣結構相連。
8.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基礎塊(I)的底板(2)的非拼接端呈翼狀結構;所述的基礎塊兩兩拼接后形成的兩個方向在同一水平面上相互垂直。
9.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連接件為鋼索或鋼棒。
10.根據(jù)權利要求I所述的塔基,其特征是所述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整體相連的結構并可省略縱向通孔,另一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分體式或整體相連的結構,當另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為整體相連的結構時,其上的縱向通孔也可省略。
專利摘要一種組合式塔基,其特征是它由四個可拆拼的基礎塊(1)組成,每個基礎塊(1)由底板(2)和凸起在底板(2)的承重塊(3)組成,其中一個方向上的兩個相對的基礎塊(1)上的承重塊(3)沿拼接端向另一端后縮,相應地另一個方向的兩個基礎塊(1)上的承重塊(3)向拼接端方向懸臂伸出;在所述的基礎塊(1)上均設有用于穿裝連接件從而將相拼接的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1)相連的縱向通孔(4),且兩個方向上的基礎塊(1)上的縱向通孔(4)離底板(2)底面的高度不同,同時還至少在兩個端部相接觸拼接的兩個基礎塊(1)上設有供另兩個端部非接觸拼接的基礎塊上的連接件通過的橫向通孔(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裝拆、運輸方便,尤其是采用鋼索將同一個方向上的兩個基礎塊相連,十分便于現(xiàn)場施工。通過將一個塔基分成四段進行運輸,可減少運輸尺寸,同時保證塔基有足夠的支承面。
文檔編號E02D27/42GK202509515SQ20122006836
公開日2012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2012年2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16日
發(fā)明者丁大釗 申請人:徐州金塔塔吊基礎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