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螺旋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抗洪搶險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尤其是一種螺旋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
背景技術:
現(xiàn)有的抗洪搶險樁一般為圓柱形木樁,這種木樁在打入和拔出時都比較費力,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又不牢固;又由于木樁容易蟲蛀、腐蝕,不易保存,重復利用率較低,造成原材料的浪費,使用壽命短?,F(xiàn)有的打樁機多為錘擊或振動式的,結構復雜,整機重量大,便攜化程度較低,且將圓柱形木樁打入河床或堤壩過程中,噪聲大,效率低。
實用新型內(nèi)容(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打入和拔出時省力、與河床或堤壩連接牢固的螺旋樁;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的沉樁設備。
(二)技術方案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包括圓柱,其中所述圓柱的外圓表面上設有圓柱螺旋,圓柱的頂端部設有聯(lián)動銷。
其中所述圓柱的底端部設有圓錐頭。
本實用新型的專用沉樁設備,包括機架,其中還包括固定于機架上的三相交流電動機,該三相交流電動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接頭,接頭上設有與所述聯(lián)動銷配合工作的卡口;所述機架上安裝有控制三相交流電動機的開關。
其中所述圓柱和圓錐頭均為空心的。
其中所述圓錐頭的外錐面上設有錐頭螺旋,該錐頭螺旋與圓柱螺旋相接。
其中所述卡口為方形、三角形、圓形或橢圓形。
(三)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在于由于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結構包括圓柱,并在圓柱的外圓表面上設有圓柱螺旋,所以在打入時,只需順時針旋轉圓柱,在螺旋的作用下,即可輕松打入河床或堤壩;而在拔出時,只需逆時針旋轉圓柱,即可輕松旋出,故打入和拔出時省力、快捷。另外,由于螺旋只有在旋轉情況下才能被拔出,而在使用過程中大都受到剪切力的作用,所以使用時,不會被輕易拔出,即與河床或堤壩的連接非常牢固,安全可靠。
本實用新型的專用的沉樁設備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在于本實用新型的沉樁設備只包括機架、三相交流電動機和固定在三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軸上的接頭所以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
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本合使用噪聲小,效率高。
圖1是本實用新型螺旋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架;2.三相交流電動機;3.開關;4.聯(lián)動銷;5.圓錐頭;6.圓柱螺旋;7.圓柱;8.接頭;9.錐頭螺旋;10.卡口。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包括鋼制的空心的圓柱(即圓筒)7,空心圓柱有利于進一步節(jié)省原料。在圓柱7內(nèi)頂端部設有聯(lián)動銷4,底端部固定有空心的圓錐頭5,在圓柱7的外圓表面上設有圓柱螺旋6,在圓錐頭5的外圓表面上錐頭螺旋9,錐頭螺旋9與圓柱螺旋6圓沒過渡連接,形成一條螺旋。圓柱7和圓錐頭5的外表面以及圓柱螺旋6和錐頭螺旋9的表面經(jīng)過處理,使其具有典型土壤動物的防粘減阻特性。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采用鋼制材料制成,不會被蟲蛀、不易腐蝕,易保存,重復利用率高,利于節(jié)約原料,使用壽命短。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主要用于在被沉入土壤后掛鉚、掛纜、掛船及加固堤壩。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專用沉樁設備,包括機架1和固定于機架1上的三相交流電動機2。在三相交流電動機2的輸出軸上固定有接頭8,接頭8上設有與所述聯(lián)動銷4配合工作的卡口10;機架1上通過螺栓安裝有開關3,開關3通過導線與三相交流電動機2進行線路連接。所述卡口10為方形、三角形、圓形、橢圓形或其他形狀。開關3固定在機架1上。
本實用新型的專用沉樁設備主要用于沉、拔樁,工作時,利用人力把抗洪搶險仿生螺旋樁的薄壁圓錐頭5一部分沉入土壤,利用接頭8與圓柱銷4把抗洪搶險螺旋沉樁器與抗洪搶險仿生螺旋樁相連接,兩人分別扶持機架1的兩端,接通電源,把控制開關3的手柄置于使三相交流電機2正轉的位置,三相交流電機2正轉,把抗洪搶險仿生螺旋樁沉入土壤至螺旋葉片6剛好全部沒入土壤,然后把控制開關3的手柄置于使三相交流電機2停止的位置,完成沉樁作業(yè)。在整個沉樁過程中,只有少量土壤被帶出,其余土壤被擠實,從而擠實周圍土壤。拔樁時,把控制開關3的手柄置于使三相交流電機2反轉的位置,三相交流電機2反轉,把抗洪搶險仿生螺旋樁拔出土壤,然后把控制開關3的手柄置于使三相交流電機2停止的位置,完成拔樁作業(yè)。
以上為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方式,依據(jù)本實用新型公開的內(nèi)容,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顯而易見地想到的一些雷同、替代方案,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1.一種螺旋樁,包括圓柱(7),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7)的外圓表面上設有圓柱螺旋(6),圓柱(7)的頂端部設有聯(lián)動銷(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螺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7)的底端部設有圓錐頭(5)。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螺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圓柱(7)和圓錐頭(5)均為空心的。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螺旋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錐頭(5)的外錐面上設有錐頭螺旋,該錐頭螺旋(9)與圓柱螺旋(6)相接。
5.一種配合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螺旋樁使用的專用沉樁設備,包括機架(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定于機架(1)上的三相交流電動機(2),該三相交流電動機(2)的輸出軸上固定有接頭(8),接頭(8)上設有與所述聯(lián)動銷(4)配合工作的卡口(10);所述機架(1)上安裝有控制三相交流電動機(2)的開關(3)。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沉樁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口(10)為方形、三角形、圓形或橢圓形。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抗洪搶險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本實用新型螺旋樁,包括圓柱,其中所述圓柱的外圓表面上設有圓柱螺旋,圓柱的頂端部設有聯(lián)動銷,其具有易打入、拔出、使用時與河床連接牢固、安全可靠的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的專用沉樁設備,包括機架,其中還包括固定于機架上的三相交流電動機,該三相交流電動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接頭,接頭上設有與所述聯(lián)動銷配合工作的卡口;所述機架上安裝有控制三相交流電動機的開關,其具有結構簡單、體積小、重量輕的優(yōu)點。本實用新型的螺旋樁及其專用的沉樁設備本合使用噪聲小,效率高。
文檔編號E02D7/22GK2905898SQ200520136508
公開日2007年5月30日 申請日期2005年12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12月8日
發(fā)明者呂有界, 王玉興 申請人: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