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風選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風選機,包括支架和架設在支架上可旋轉的滾筒和架設在支架上的分料倉和送風裝置,所述分料倉位于所述滾筒后端,所述滾筒的軸心軸由前至后向下傾斜,所述滾筒為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所述滾筒的前部頂端設置有進料口,所述分料倉前部底端設有重料收集口,所述分料倉后部底端設置有輕料收集口,所述送風裝置與所述滾筒和/或分料倉連通。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結構簡單、成本低、可以根據輕重分開垃圾,且分選效率高。
【專利說明】一種風選機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垃圾分選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風選機。
【背景技術】
[0002]現在的垃圾處理過程中,一般物料的分選是通過分級篩篩分選擇不同尺寸的物料的,這樣的分選物料的裝置的缺點是篩分效率低,篩分裝置成本高,而且容易損壞,而且不能按照重量區(qū)分不同重量的垃圾。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不足而完成的,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可以根據輕重分開垃圾,且分選效率高的風選機。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包括支架和架設在支架上可旋轉的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的滾筒和架設在支架上的分料倉和送風裝置,所述分料倉位于所述滾筒后端,所述滾筒的軸心軸由前至后向下傾斜,所述滾筒為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所述滾筒的前部設置有進料口,所述分料倉前部底端設有重料收集口,所述分料倉后部底端設置有輕料收集口,所述送風裝置與所述滾筒和/或分料倉連通。
[0005]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還可以是:
[0006]所述滾筒內設置有至少兩塊導流板。
[0007]所述導流板平行設置。
[0008]所述導流板焊接與所述滾筒內壁上。
[0009]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所述第一風機與所述滾筒的前部連通。
[0010]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二風機,所述第二風機與所述分料倉連通。
[0011]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和第二風機,所述第一風機與所述滾筒的前部連通,所述第二風機與所述分料倉連通。
[0012]所述滾筒通過減速器與電機連接。
[0013]所述重料收集口、輕料收集口下方分別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所述進料口上方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
[0014]所述物料輸送裝置為皮帶輸送器。
[0015]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其包括支架和架設在支架上可旋轉的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的滾筒和架設在支架上的分料倉和送風裝置,所述分料倉位于所述滾筒后端,所述滾筒的軸心軸由前至后向下傾斜,所述滾筒為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所述滾筒的前部設置有進料口,所述分料倉前部底端設有重料收集口,所述分料倉后部底端設置有輕料收集口,所述送風裝置與所述滾筒和/或分料倉連通。這樣,需要分選的垃圾源源不斷地通過進料口輸送至滾筒內,高速旋轉的滾筒(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將垃圾物料揚起,同時由于滾筒的由前至后形成的尺寸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垃圾物料不斷地滾動并最終從滾筒后端離線飛出并飛入分料倉內,由于比較重的物料飛出的橫向距離比較小,因此,比較重的垃圾物料都直接落至分料倉前部底端的重料收集口并排出,而比較輕的垃圾物料其飛出的橫向距離比較遠,因此,比較輕的垃圾物料將飛落在分料倉的后部的底端的輕料收集口處并排至外部,同時送風裝置推動垃圾物料向前飛出。這樣就可以根據垃圾物料的輕重在風力作用下分選出重料垃圾和輕料垃圾。因此相對于現有技術的優(yōu)點是成本低、可以根據輕重分開垃圾,且分選效率高。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本實用新型一種風選機實施例示意圖。
[0017]圖號說明
[0018]I…支架2…滾筒3…分料倉
[0019]4…導流板5…第一風機6…第二風機
[0020]7…重料收集口8…輕料收集口9…電機
[0021]10…物料輸送裝置11…減速器12…進料口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的圖1對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0023]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請參考圖1,包括支架I和架設在支架I上可旋轉的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的滾筒2和架設在支架I上的分料倉3和送風裝置,所述分料倉3位于所述滾筒2后端,所述滾筒2的軸心軸由前至后向下傾斜,所述滾筒2為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所述滾筒2的前部設置有進料口 12,所述分料倉3前部底端設有重料收集口 7,所述分料倉3后部底端設置有輕料收集口 8,所述送風裝置與所述滾筒2和/或分料倉3連通。具體分析,支架I的作用是支起滾筒2和分料倉3 ;分料倉3位于滾筒2后端方便滾筒2向前推進揚出的垃圾物料進行分開收集,而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的滾筒2,其在高速旋轉作用下,垃圾物料沿滾筒2滾動并逐漸加大慣性,保證飛出后的風選效率。這樣,需要分選的垃圾源源不斷地通過進料口 12輸送至滾筒2內,高速旋轉的滾筒2 (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將垃圾物料揚起,同時由于滾筒2的由前至后形成的尺寸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垃圾物料不斷地滾動并最終從滾筒2后端離線飛出并飛入分料倉3內,由于比較重的物料飛出的橫向距離比較小,因此,比較重的垃圾物料都直接落至分料倉3前部底端的重料收集口 7并排出,而比較輕的垃圾物料其飛出的橫向距離比較遠,因此,比較輕的垃圾物料將飛落在分料倉3的后部的底端的輕料收集口 8處并排至外部,同時送風裝置推動垃圾物料向前飛出。這樣就可以根據垃圾物料的輕重在風力作用下分選出重料垃圾和輕料垃圾。因此相對于現有技術的優(yōu)點是成本低、可以根據輕重分開垃圾,且分選效率高。
[0024]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請參考圖1,在前面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具體可以是所述滾筒2內設置有至少兩塊導流板4。導流板4的作用是對垃圾物料的運動起導向作用,進一步有助于垃圾物料的向前推送和向外揚送。導流板4的原理是重力使得不同垃圾物料在導流板4上端的滾動方向不同。當然導流板4可以設置為三個或更多個,如十個等。進一步優(yōu)選的是所述導流板4平行設置。這樣,可以使得進入滾筒2內的垃圾物料在所有導流板4上的導向作用是相同的,方向一致,且飛揚的作用也相同。更進一步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導流板4焊接與所述滾筒2內壁上。焊接方式的優(yōu)點是固定比較牢固,而且成本低。
[0025]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請參考圖1,在前面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還可以是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5,所述第一風機5與所述滾筒2的前部連通。第一風機5的作用是將從進料口 12進入滾筒2內的垃圾物料向前推送。還可以是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二風機6,所述第二風機6與所述分料倉3連通。這樣,在分料倉3內第二風機6進一步向上向后將輕料如塑料等吹送至輕料收集口 8上方并使得其下落至輕料收集口 8并從輕料收集口 8排出外界。當然還可以是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5和第二風機6,所述第一風機5與所述滾筒2的前部連通,所述第二風機6與所述分料倉3連通。這樣第一風機5和第二風機6同時作用保證垃圾物料的輕重分離更加有效。
[0026]本實用新型的一種風選機,請參考圖1,在前面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還可以是所述滾筒2通過減速器11與電機9連接。這樣電機9高速旋轉,在減速器11的作用下帶動滾筒2高速旋轉,實現風選分離輕重垃圾物料的功能。還可以是所述重料收集口 7、輕料收集口8下方分別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10,所述進料口 12上方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10。進料口12上方的物料輸送裝置10用于將需要風選分離輕重垃圾,進而分離塑料等輕料的垃圾物料輸送至分選機內。而重料收集口 7、輕料收集口 8下方設置的物料輸送裝置10的作用是分別將風選后的重料垃圾和輕料垃圾輸送至針對其專門進行的垃圾處理工序處。進一步優(yōu)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物料輸送裝置10為皮帶輸送器。皮帶輸送器的優(yōu)點是成本低,不容易損壞,容易維修。
[0027]上述僅對本實用新型中的幾種具體實施例加以說明,但并不能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是依據本實用新型中的設計精神所作出的等效變化或修飾或等比例放大或縮小等,均應認為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架設在支架上可旋轉的轉速至少為13轉/分鐘的滾筒和架設在支架上的分料倉和送風裝置,所述分料倉位于所述滾筒后端,所述滾筒的軸心軸由前至后向下傾斜,所述滾筒為由前至后直徑逐漸增大的喇叭體形狀,所述滾筒的前部設置有進料口,所述分料倉前部底端設有重料收集口,所述分料倉后部底端設置有輕料收集口,所述送風裝置與所述滾筒和/或分料倉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筒內設置有至少兩塊導流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板平行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板焊接與所述滾筒內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所述第一風機與所述滾筒的前部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二風機,所述第二風機與所述分料倉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裝置包括第一風機和第二風機,所述第一風機與所述滾筒的前部連通,所述第二風機與所述分料倉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筒通過減速器與電機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重料收集口、輕料收集口下方分別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所述進料口上方設置有物料輸送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風選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輸送裝置為皮帶輸送器。
【文檔編號】B07B7/01GK203610317SQ201320726239
【公開日】2014年5月28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11月15日
【發(fā)明者】鄭維浩 申請人:鄭維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