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濾袋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抗靜電濾袋。
背景技術:
隨著國家對環(huán)保治理的越來越嚴格,人們對工業(yè)煙塵污染綜合治理技術越來越關注和重視。袋式除塵技術由于過濾效率高、使用壽命長等優(yōu)點,在工業(yè)煙塵治理領域應用越來越廣。然而,在綜合治理鋼鐵冶煉、垃圾焚燒、燃煤電廠、水泥、化工等行業(yè)存在高危(可燃、易爆)煙塵時,由于濾料積聚靜電打火,造成爆燃甚至爆炸等風險,從而對濾袋的防靜電和耐高溫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般的工業(yè)粉塵在濃度達到一定程度后(即爆炸極限)如遇靜電放電火花或外界點火等因素,則極易導致爆炸和火災。如:面粉塵、化工性粉塵、煤粉塵等如遇靜電放電都有爆炸的可能。
目前濾袋防靜電一般采用在表面增加電鍍層的方法進行防靜電,雖然能夠起到一定的導電效果,但是在連續(xù)使用過程中,很難保證濾袋的導電性能一直保持良好,而且表面的電鍍層也容易損壞,從而導致防靜電效果下降。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防靜電效果差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抗靜電濾袋。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設計一種抗靜電濾袋,包括袋體,袋體為圓筒狀,袋體的一端開口,袋體的另一端密封,所述袋體上等距設有多個環(huán)形的凹槽,所述凹槽與袋體同軸,所述袋體內設有導電鍍層,所述袋體內等距設有多個導電環(huán),所述導電環(huán)與袋體同軸,所述袋體的兩端均設有與其截面形狀匹配的導電網(wǎng),所述導電鍍層的兩端均與導電網(wǎng)連接,所述導電網(wǎng)之間連接有多個導電桿,所述導電桿與袋體中軸平行,所述袋體密封的一端外部連接有導電盤,所述導電盤與其中一個導電網(wǎng)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凹槽的橫截面為半圓形,所述凹槽內設有兩個加強環(huán),所述加強環(huán)與袋體同軸。
優(yōu)選的,所述導電環(huán)和導電桿均為導電性能良好的銅絲制成,所述導電網(wǎng)為鐵絲網(wǎng),所述導電鍍層為銅鍍層。
優(yōu)選的,所述導電盤外部連接有多個導電片,所述導電片為鋁片或鐵片。
優(yōu)選的,所述袋體設置袋口的一端外部同軸連接有進風圈,所述進風圈為鋁合金圈。
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抗靜電濾袋,有益效果在于:本發(fā)明采用導電鍍層對電荷進行疏導,并且設置了導電環(huán)、導電桿和導電網(wǎng)對電荷進行輔助疏導,不但能夠起到防止靜電產(chǎn)生的目的,且有效提高了濾袋的結構強度,防止濾袋損壞變形,另外設置了環(huán)形的凹槽,用來增加濾袋的過濾面,提高過濾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fā)明提出的一種抗靜電濾袋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袋體1、導電鍍層2、導電環(huán)3、導電網(wǎng)4、進風圈5、加強環(huán)6、凹槽7、導電盤8、導電片9、導電桿1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一種抗靜電濾袋,包括袋體1,袋體1為圓筒狀,袋體1的一端開口,袋體1設置袋口的一端外部同軸連接有進風圈5,進風圈5為鋁合金圈。進風圈5用于對氣流進行導向,同時增加袋口的結構強度,避免袋口變形造成過過濾效果下降。
袋體1的另一端密封,袋體1密封的一端外部連接有導電盤8,導電盤8與其中一個導電網(wǎng)4連接。導電盤8外部連接有多個導電片9,導電片9為鋁片或鐵片。導電盤8用于對電荷進行疏導,導電片9為尖銳形狀,便于電荷的集中。
袋體1上等距設有多個環(huán)形的凹槽7,凹槽7與袋體1同軸,凹槽7的橫截面為半圓形,凹槽7內設有兩個加強環(huán)6,加強環(huán)6與袋體1同軸。凹槽7增加袋體1的表面積,從而增加袋體1的過濾效率,加強環(huán)6用于增加凹槽7處的結構強度,從而防止袋體1變形損壞。
袋體1內設有導電鍍層2,導電鍍層2為銅鍍層。袋體1內等距設有多個導電環(huán)3,導電環(huán)3與袋體1同軸,袋體1的兩端均設有與其截面形狀匹配的導電網(wǎng)4,導電網(wǎng)4為鐵絲網(wǎng),導電鍍層2的兩端均與導電網(wǎng)4連接,導電網(wǎng)4之間連接有多個導電桿10,導電桿10與袋體1中軸平行,導電環(huán)3和導電桿10均為導電性能良好的銅絲制成。導電鍍層2用于對電荷進行疏導,從而避免靜電的形成,導電環(huán)3和導電桿10用于電荷的輔助傳導,同時還起到加強結構的作用,防止導電鍍層2損壞造成電荷不能得到疏導,導電網(wǎng)4起到集中輸送電荷的作用,同時還能防止大顆粒的污染物進入袋體1內造成袋體1阻塞。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jù)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fā)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